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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个“舍得”的背后》 “每月一文思勤廉”荐文 第98篇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3-01-14 09:23

    他利用从事征地拆迁工作的职务便利违规建房,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100余万元。

    案发后,他在写交代材料的稿纸上,把“舍得”这个词工工整整地写了1000遍。

    法律无情,李德清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没收财产人民币30万元。

    20116月,江苏省南京市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浦口区江浦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兼新合村党支部书记李德清身为该村拆迁工作第一责任人,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建房,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在外围初核掌握一定证据的基础上,经南京市纪委批准,浦口区纪委对李德清进行立案调查。

    很快,李德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精心设局布阵,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百余万元的真相大白于天下。

    为捞钱兄弟哥们齐上阵,30天建成一栋楼

    40多岁的李德清,曾先后担任原江浦县建设乡党政办副主任、团委书记,浦口区江浦街道某科科长等职务。20107月任浦口区江浦街道拆迁办主任,2011年任江浦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早在2006年,听闻和平组这一块地区迟早要拆迁,李德清兄弟便以其父母所居住在和平组的房子要进行老房原址翻建为由(实际该房子并不符合老房翻建条件),玩起瞒天过海,骗得建设许可证。

    随后,李德清凭借职务便利,以低价购得宅基地,并获得批准面积为176平方米的建房选址意见书。为掩人耳目,李德清交给罗某某8万元指使其在该宅基地上建起一栋面积达300多平方米的两层楼房。

    2008年初,李德清找到街道建管所王某某,将建房选址意见书收回,换发一张写着李德清母亲名字的建房许可证。就这样,李德清兄弟俩的计划,可谓万事俱备,只等拆迁了。

    违建房上下齐打马虎眼,耍花招轻松骗得百余万元

    20086月,浦口区滨江大道一期工程征迁工作启动,李德清违规所建房屋也在征迁之列。而此时的李德清调任滨江大道拆迁工作小组副组长,同时负责和平组拆迁房屋的调查工作。

    当年8月,拆迁领导小组开始与拆迁户商量拆迁补偿事宜,同时开始拆除房屋。为将违建面积认证为有证面积获得补偿,李德清向负责人赵某某施加压力,并开始一系列的操作,终于搞到认证表,并拿到了100余万元的拆迁补偿款。拿到钱后的李德清满心欢喜,购买了一套面积达19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

    东窗事发找人顶包,心惊胆战难逃法网

    常言道,这人做了亏心事,总是怕鬼敲门。为防相关部门调查,李德清找到其二哥顶包,并同罗某某串通此事。

    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李德清的违纪违法问题被纪检监察机关彻底查清,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11115日,李德清被浦口区检察院以涉嫌犯贪污罪批准逮捕,20111230日被提起公诉。

    201229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李德清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没收财产人民币30万元,贪污的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李德清没有上诉。

    李德清在悔过书中写道,“偷鸡不成反蚀把米,不但没有捞到钱,还被判刑坐牢。什么是‘舍’、什么是‘得’,我好后悔啊……”笔者在案卷中看到,李德清把“舍得”这个词工工整整地写了好几页纸,笔者数了一下,恰好是一千个。然而,党纪国法面前,任何人都不能有一丝一毫的侥幸心理。一时的贪念,必将会带来终身的悔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