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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四举措”狠刹中秋国庆期间不正之风

来源:石狮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3-09-17 08:24

    近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通过加强宣传教育、组织专项督查、开展随机暗访、公布举报电话等措施,狠刹节日期间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确保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中秋和国庆佳节。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党务公开栏、悬挂宣传标语、“每月一文思勤廉”等形式,积极开展各种学习宣传活动,并在遍布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60多处“多媒体发布系统”、LED户外显示屏上滚动播放中秋国庆期间“八个严禁”纪律要求,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各项要求入脑入心,切实做到早教育、早提醒、早防范。

    二是组织专项督查。通过实地察看、查阅工作资料等形式,对各镇(街道)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情况进行集中督查。全市9个镇(街道)均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专项部署,并将实施范围延伸到村、社区一级,取消以往中秋“博饼”、发放节礼、聚餐等活动23场次,节约各种活动经费11.3万元。

    三是开展随机暗访。组织党风廉政监督员开展不定期暗访,并在中秋节前夕对全市各大酒店、面包店等月饼销售点进行随机抽查,了解公款购买月饼情况。各月饼销售点普遍反映今年月饼销售遇冷,抽查的10个月饼销售点仅销售月饼7400多盒,同比下降40%以上,且月饼价格大多在200300元,购买者主要以私营企业、散客为主,未发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用公款购买月饼的情况。

    四是公布举报电话。在石狮日报等主流媒体公布市委反腐办举报电话,受理节日期间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各种举报件。对各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行为,坚决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并视情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积极向全社会释放铁面执纪、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切实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