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在我们的干部队伍中,仍有人对自己要求不够严格。如,打麻将搞赌博,认为是“小欢喜,没关系”;收受小额贿赂,认为是“小腐败,不碍大事”;工作不尽职、不尽责,认为是“小错误,谁也难免”;热衷于进餐厅、舞厅,一天一个醉,认为是“小事一桩,何人不为”……值得深思的是,对这些“小事”,不但当事人不以为耻,就连旁观者也见怪不怪。正是这种“小节无害论”,让一些干部慢慢放松自我约束,像青蛙那样在“温水”中越陷越深。
“小节无害论”实有大害。这一论调的持有者可能嘴上抱怨“世风日下”,呼唤“道德回归”,私下却做着有损道德的“小事”,热衷于“吃一点、喝一点、玩一点、拿一点、贪一点”。他们会认为,这些“小节”问题,顶多被安个“道德素质一般”的“罪名”,殊不知任何事物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小节”问题同样具有很强的腐蚀作用,平时“不拘小节”,就可能微恙成大疾。
“轻者重之端,小者大之源。”高尚的道德情操是一点一滴养成的,错误也是从不注意小节开始的。所以说,观小节可以见大体,小节是个人品德修养的“测试纸”,也是从政者的“试金石”。小节不守,大节不保。作风中蕴含着小与大的辩证法,无论“小节无害论”者的理由多么冠冕堂皇,根子上都逃不过一个“私”字——说到底还是个人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思想在作祟。那一个作风糟糕、品德败坏的人,又怎能在事业上有所作为,怎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呢?
细节决定成败。要走出“小节无害论”的误区,就要从点滴小事做起。小节不保,终累大德。现实中,想做大事的人很多,但愿意把小事做细做好的人很少。我们不缺雄韬伟略的战略家,缺的是精益求精的执行者;不缺各类规章制度,缺的是对规章制度不折不扣的执行。因此必须改变心浮气躁、浅尝辄止的毛病,注重细节,把小事做细,把小事做好。
“小节无害论”可以休矣!
(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