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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静海:任前“廉考”不过关168人暂缓提拔》“每月一文思勤廉”荐文 第120篇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4-11-03 08:24

1022日,天津市静海县纪委将该县13名拟提任处级干部全部通过两天前的廉政法规知识测试的报告报送县委主要领导,并告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和干部所在单位,同时在拟提任干部所在单位公示成绩。公示结束后,这批干部将被根据程序正式提任。

该县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至今已开展4年,先后组织测试42场次,共计2106名拟提任干部参加。其中,168人因测试成绩未达到标准被暂缓提拔。

“凡提必考”已经成为静海县选拔提任干部的“新常态”和“硬杠杠”。静海县委先后出台《静海县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8项制度,明确要求凡县属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拟提任人选和由非领导职务拟转任同级领导职务人选,任职公示期间必须参加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测试成绩合格的,按照规定程序任用;测试成绩不合格的,暂缓任用,三个月内补考一次。补考成绩合格的,按规定程序任用;补考仍不合格的,取消本次任用资格。

                      (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