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当为子女传清风》 “每月一文思勤廉”荐文 第121篇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4-12-03 08:22

新闻回放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委员、主任李永真在狱中接受了相关媒体记者采访。她忏悔:“我错误的认为,自己事业的成功离不开家人的支持,自己有能力了,应该给家人一点补偿。因此,我对家人多有迁就。我利用手中的权利为家人办事,为儿子的公司办贷款、为弟弟协调贷款、为侄儿招揽装修工程、为丈夫调动工作等等,致使家人在自己的庇护下也犯下了严重的错误。”

20115月,李永真被资阳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4年。

 

李永真所言的“事业”,应该是党和人民的事业,而非其个人、家族的事业。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李永真反哺、报答家人的本应是清廉平安,她却错以为“有能力给家人一点补偿”,把公权充作谋取家族利益的私器。

领导干部究竟应为子女留些什么? 这考问干部的亲情观,更考问干部的权力观。为人父母,舐犊之情无可厚非。但领导干部不是普通群众,而是承担公职、掌握公权的特殊公民,必须时刻清醒。无原则的“爱”往往导致不可挽回的“害”,李永真正是用“错爱”导演出了这样的家庭悲剧。

国廉则安,家廉则宁。领导干部当为子女传清正家风。习仲勋作为老一辈革命家为子女留下质朴家风。习近平总书记在一封家书中深情地说,“父亲的节俭几近苛刻。家教的严格,也是众所周知的。我们从小就是在父亲的这种教育下,养成勤俭持家习惯的。这是一个堪称楷模的老布尔什维克和共产党人的家风。”父母的言传身教是子女最好的老师。党员干部只有身端影正,以身作则,力做清正家风的倡导者和示范者,其言行对家人才最有说服力和感召力。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党员干部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就是对子女最好的“爱”和“教”,就是清正家风的最好传承。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就是要始终做到“三严三实”,坚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自觉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并言传身教养成清正家风。清正家风,就是教育子女懂得明辨是非、积善养德、勇于任事,以淡泊之心对待位、以知足之心对待利、以敬畏之心对待权。否则,即使为子孙留下“白玉为堂金作马”的万贯家财,也难逃一代不如一代、“大厦倾倒”的厄运。

(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