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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委巡察组反馈第三轮巡察情况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17-09-04 15:13

    根据石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巡察组于2017531日至624日,对市侨台外事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于2017713日至81日,对市金融工作局、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开展了专项巡察。

    巡察组认真落实中央、省委、泉州市委和石狮市委关于政治巡察的部署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盯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了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听取了各巡察组巡察情况汇报,对运用好巡察成果、督促整改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

    市委书记朱启平主持召开市委“五人小组”会议,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研究了巡察成果运用和问题处置的意见,对下一阶段的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朱启平强调,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政治巡察,提高政治站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关键是抓好巡察成果运用,要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督促被巡察单位全面整改;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运用“四种形态”严肃处理到位;突出解决重点问题,推进标本兼治,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和新出台的《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发挥综合派驻纪检组的优势,加大巡察工作力度,加快巡察工作进度,提前实现巡察全覆盖,扎实打好全市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的基础。

    近日,各巡察组分别向四个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要求限期整改巡察发现问题。

    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侨台外事局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推动改革意识不强,“放管服”落实不到位;主责作用发挥不够,因公出国(境)审批管理松弛。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不到位,党的组织生活不健全,党建工作基础薄弱。落实“五抓五看”要求不到位,扶贫资金监督检查不力,落实财经纪律制度不严格。办公用房超标现象回潮、违规公款购买礼品、公务接待先接待后审批现象突出、违规发放慰问金、违规公款订阅报刊杂志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干部任免不规范,人员调配分工不合理,内部人员轮岗交流力度不够。

    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存在以政代党现象,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经集体研究;责任担当意识不足,抓队伍建设不够有力,执法程序落实不严。党员教育不扎实,理论学习记录造假,党内活动不够重视。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不深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到位;派驻纪检组“三转”不到位,监督乏力。违规公务接待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选人用人责任主体不明确,会议记录不完整,任免文件不规范。发放驻村人员交通补贴不合理。

    市委第一巡察组专项巡察市金融工作局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大局意识不强,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突出,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企业资金风险应急处置的决策部署不够坚强有力,对企业转贷周转基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预判不够、研究不多、措施乏力。风险补偿金补助项目审核把关不严,财经纪律制度执行不力,对待巡察工作的政治敏感性不够。违规公款购买礼品、违规公款聚餐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金融改革措施不扎实,金融服务中心多个窗口功能虚化,金改项目未落地;金融监管精神缺乏,审核转报不严格,监管措施流于形式。

    市委第二巡察组专项巡察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落实上级政策打折扣,科技项目立项申报把关不严,项目验收流于形式。责任担当意识缺乏,资金效益意识不强,项目审批责任外推,维护政府权益不力。党纪法规教育薄弱,领导班子财经纪律意识差,财务印鉴管理不到位。“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项目资金监管缺失,审计问题未整改落实。违规发放奖励金,公款购买花篮、拱门、花卉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国有资产管理松弛,市科技奖励协会的财务资产归属不清。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市纪委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