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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出台巡察整改工作考评办法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17-09-26 11:26

    针对被巡察单位全面整改中存在的整改计划粗线条、解释代替整改、整改不到位”等问题,石狮市于今年5月出台《中共石狮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考评办法》,扎实做好巡察“下半篇”文章,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考评重点。《办法》明确考评内容主要是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组织开展整改、公开整改情况等四个方面10项具体工作。

    注重可操作性,确定考评标准。《办法》采用百分制进行量化考评,通过审核材料、查阅台账、实地检查等方式,对整改方案是否科学合理,整改台账记载内容是否全面完整,整改措施是否有力,整改效果是否明显等多个维度进行打分,确保评价科学、督促到位。

    强化结果运用,考评“实打实”。《办法》将考评总得分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绩效管理体系,与被巡察单位的绩效奖惩挂钩。考评中发现被巡察单位整改机制缺失、进度滞后的,及时约谈有关负责人,进行诫勉提醒,督促健全机制、抓紧整改。成绩低于75分的,还将开展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办法》出台以来,该市巡察机构从“态度、力度、广度”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已对锦尚镇党委、市委社会工作部等2个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情况按时间节点开展3次考评,发现锦尚镇有关问题整改不到位,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时约谈该镇党委书记,责令限期整改,对到期整改仍不到位的,将逐档升级问责,扎实推动巡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