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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石狮市金融工作局 发布时间:2017-12-18 13:50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7月13日至8月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金融工作局开展了巡察,并于2017年8月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提升认识,强化责任。金融工作局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落实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高标准、高质量抓好整改工作。

(二)深入剖析,全面整改。先后3次召开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措施,紧紧抓住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根本性原因,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主动查找政治偏差,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问题为导向,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梳理整改清单,明确各责任股室职责和整改期限,全面落实整改。  

(三)聚焦问题,力出成效。坚决以巡察反馈问题为导向,落实一抓到底,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坚持举一反三,把推进整改与建立机制有机结合,着力完善制度,从创新工作制度入手,把党的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金融工作局的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形成一批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落实成果,稳步推进金融工作局全面从严治党和金融工作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指导督促不力,募集的资金未封闭运转问题

(1)明确职责。出台《石狮市金融工作局关于石狮市行业转贷周转基金管理规定的补充通知》(狮金〔2017〕25号),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明确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金融工作局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行业转贷周转基金运行的监督管理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合规经营现场检查,每月收集转贷周转基金业务台账;市国投公司要会同金融工作局加强对政府引导资金的监管,督促行业转贷周转基金管理机构按期支付引导资金占用服务费及归还本金。(2)及时报告。针对行业转贷周转基金存在的问题,金融工作局于8月30日向市企业应急保障周转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报告提出意见建议。8月31日,市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会议,研究纺织服装企业转贷周转基金合规运行有关问题。(3)强化监督。9月6日,以市准金融机构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向纺织服装企业转贷周转基金针对存在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其落实整改,合规运行转贷周转基金。9月14日,金融工作局会同市国投公司正式约谈纺织服装行业转贷周转基金实际运行机构纺织服装商会负责人,要求其提出如何合规运行转贷周转基金的措施,建议委托专业机构代理运行转贷周转基金,并根据基金实际运行情况重新考量逐步减少基金规模及逐步减少财政引导资金规模。告知其若无法按照规定运行转贷周转基金,将取消纺织服装行业转贷周转基金运行资质。纺织服装转贷周转基金书面申请并承诺成立新主体,做到合规运行。若不兑现承诺或不配合管理要求的,同意有权单位对纺织服装转贷周转基金采取法律手段、进行清算,追回政府引导资金。9月18日,市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市企业应急保障周转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会议,会议同意:纺织服装企业转贷周转基金管理机构保证按期全额支付政府引导资金占用服务费120万元;纺织服装企业转贷周转基金管理机构成立新主体,具体负责运作纺织服装企业转贷周转基金;纺织服装企业转贷周转基金管理机构在减少基金规模的同时,逐步归还政府引导资金,在3年内归还1000万元政府引导资金。

2.关于运行管理不力,存在“穷庙富方丈”现象问题

(1)加强对行业转贷周转基金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力度,10月17日,联合市国投公司对布料、纺织服装、外贸进出口、祥腾等4家行业转贷周转基金进行日常运行情况现场检查,要求其切实提高风险防控意识,确保转贷周转基金安全运行;(2)督促落实。要求纺织服装企业转贷周转基金实际运行人按期结清于2017年9月30日到期的120万元资金占用服务费,经催收,该基金已分别于9月26日、30日各汇款60万元,共120万元资金占用服务费;(3)责成纺织服装转贷周转基金对存在问题整改,认真落实共同达成的《关于石狮市纺织服装企业转贷周转基金有关问题约谈会纪要》(狮准金融监管〔2017〕1号)精神,在3年内分期归还1000万元政府引导资金;要求其成立新主体,做到合规经营。若不兑现承诺或不配合管理要求的,有权单位将对纺织服装转贷周转基金采取法律手段、进行清算,追回政府引导资金。

3.关于风险意识薄弱,经营风险控制不足问题

(1)针对行业转贷周转基金存在的问题,我局于8月30日向市企业应急保障周转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报告。市政府分管领导2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针对纺织服装企业转贷周转基金合规运行有关问题,研究处置措施,形成会议纪要。(2)加强对行业转贷周转基金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力度。10月17日,金融工作局联合市国投公司对布料、纺织服装、外贸进出口、祥腾等4家行业转贷周转基金进行日常运行情况现场检查,主要存在未按规定提取或足额提取风险准备金、银行出具续贷函意愿极低等问题。现已下达4份整改通知书,要求其按规定提取风险准备金;对银行无法出具续贷函的,通过转贷基金、银行、企业三方签订企业转贷周转基金使用协议,提高抗风险能力,确保资金安全,于11月15日前提交整改报告。(3)继续每月收集4家行业转贷周转基金业务台账等资料,做好基金风险防范及协调处置工作。

(二)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风险补偿金补助项目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1)9月12日对1名责任人员开展谈话提醒;(2)鉴于涉及的融资担保公司已于2016年4月注销,为防范出现类似情况出现,制定《石狮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加强补助资金审核和使用管理的通知》(狮金〔2017〕28号),进一步完善对金融机构、准金融机构补助资金审核和使用管理,在重大资金项目审核时明确经办、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具体意见;(3)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做好准金融机构融资性担保公司风险补偿金补助项目工作。以书面及组织培训的方式事前督促融资性担保公司严格遵守足额计提担保风险补偿准备金的规定;(4)督促融资性担保公司认真承担主体责任,对所提供的财务报表、业务报表的真实性负责,若出现前后不一致的现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必要时取消其申报补助金资格。8月以来,发告知书1次,组织融资担保公司参加培训及参加调研座谈会3次。

2.关于财经纪律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1)关于“2013至2014年,采取打车方式外出执行公务,没有按原始票据报销出行费用”问题。

(2)关于“2015年2月、3月,采取拼凑餐票、加油票报销生活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1)对4名股级人员开展谈话提醒;(2)进一步严格财务开支规定,依照《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闽财监〔2003〕72号)、石狮市相关规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将其汇编入《石狮市金融工作局工作管理制度(修订)》(狮金〔2017〕24号),实行经办、证明、审核、审批四级报销制度;(3)责成当事人退还报销的生活补贴2000元,巡察期间已退还到位,并对当事人开展批评教育;(4)加强财务制度及纪律学习,要求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开展集中学习,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及强化财务纪律意识;(5)今后将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审查财务报销票据,按照规定做好处置。

3.关于对待巡察工作的政治敏感性不够问题

关于“市金融工作局对待巡察工作重视不够,不能按要求提供巡察期间所需材料”问题。

整改情况:(1)重申巡察政治纪律,提高干部职工对巡察工作的认识。8月27日召开巡察反馈通报会,要求积极认真配合巡察组相关工作,及时提供所需材料,切不可再出现该情况;(2)进一步完善报告请示制度,要求全体人员今后涉及到上报资料、上报情况等事项应及时报告,协调解决;对不能按时提供所需材料的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要求经办人员说清情况,对可进一步提供的资料及时进行补充,讲明情况;(3)严肃纪律,对1名责任人员开展批评教育;(4)8月28日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分类,逐项梳理,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按各股室、金融服务中心职责分工,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5)围绕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进一步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并自觉把巡察结果与业务工作、平时工作融为一体,以良好的工作业绩来体现巡察结果,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来落实巡察结果。

(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违规公款购买礼品

关于“2013年7月至11月,多次违规使用公款购买皮鞋用于送礼”问题。

整改情况:(1)建立《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禁止公款购买礼品、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2)加强学习,重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相关精神;(3)强化中央八项规定问题督查,适时组织开展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2.违规公款聚餐,以公务接待名义报销

关于“虚构接待,组织本办和市金融服务中心人员聚餐”问题。

整改情况:(1)开展调查核实,及时组织清退。责令参加聚餐人员全额退回报销餐费1970元,巡察期间已退还到位;(2)对参加聚餐尚在职9名人员进行批评教育;(3)今后严格把关财务报销规范,杜绝使用公款组织单位干部职工进行聚餐活动。

3.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到位

关于“公务接待审批单多数未填写接待来宾姓名、接待人数、陪餐人数等基本信息,经办人、审核人或审批人签名不全现象普遍”问题。

整改情况:(1)根据《石狮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石狮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文件规定,进一步细化流程,规范管理,建立《公务接待管理制度》。(2)按照标准接待,严格履行公务接待审批审核手续。9月份以来,4次公务接待全部严格遵循“先审批,后接待”程序,填写审批表,按权限审批。

4.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关于“2017年1至6月,多次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平台派车”问题。

整改情况:(1)开展调查核实,及时组织清退,巡察期间已将2017年1至6月期间8次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平台派车费用422元退还到位;(2)对2017年7、8月期间使用公务用车平台派车情况进行梳理,对照检查,对1次不属于规定使用范围用车,不予以报销;(3)根据《石狮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严格公务用车使用范围,杜绝超范围违规派车。(4)出台《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实行经办人员申报、审核人员把关、财务人员监督、领导审批四级管理流程。9月份以来,局2次公务用车都严格按规定执行。

(四)其它方面

1.金融改革措施不扎实

(1)关于“市金融服务中心(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设置的多个窗口功能虚化”问题。

(2)关于“金改项目未落地”问题。

整改情况:(1)充分发挥中心“产业金融对接服务体系”功能,引进泉州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石狮办事处入驻中心办公,推进深化合作,为我市中小微企业提供直接融资便利及综合金融服务;目前,通过该中心公开挂牌形式转让资产包债权,完成2笔债权金额8631万元转让工作。(2)引进石狮市产业引导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入驻中心办公,助力我市企业创业创新和产业升级。目前巴旗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已入驻中心,安芙兰创业投资合伙人公司已完成在石狮注册,正积极引导入驻中心;(3)进一步优化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流程,探索开展成交登记单方登记备案,制定单方登记备案流程图及申请材料。(4)加强宣传,促进民间融资登记事项推广。泉州晚报9月13日第一版以“让民间融资走到阳光下”为题进行了报道;9月份来,通过中心自运营微信号每周多次更新发布含“民间借贷”、“融资”、“借条”等相关引导、规范民间融资行为的信息总计20条,信息覆盖人群达1万多人。(4)鉴于“建设厦门大学金融实践基地”没实质性进展,停止该项目。今后,要加强调研,根据实际情况,做好金改项目挖掘和遴选,主动作为,促进金改项目的落地。

2.金融监管精神缺乏

(1)关于审核转报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1)组织局全体人员开展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专题学习,部署贯彻指导意见,加强金融工作党的领导,强化金融监管精神,把行动统一到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深化改革开放等决策部署上来。要求干部职工撰写学习报告,巩固学习成效,奠定实践基础。(2)充分发挥准金融机构监管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加强联合监管。研究准金融机构有关事项。8月31日,市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召开联席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除对准金融机构根据职能开展监管外,对涉及变更、注销等重大事项要形成合力,加强协同监管,避免监管空白。(3)加强审核转报把关。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做好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准金融机构的审核转报工作;(4)对富银小贷变更股东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指导企业准备变更材料,按程序上报审核。变更股东申请材料经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初审后,我局于11月7日上报泉州市金融工作局审批;(5)做好票据服务公司日常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等4类新型准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泉政办〔2015〕59号)有关规定,加强对票据服务公司合规经营的监管力度,对存在的违规事项及时要求其整改,若存在重大违规事项将及时请示上报泉州市金融工作局处置。现日常监管中,发现石狮市世源票据服务公司失联且未按时做好业务台账统计报送工作,我局已于11月1日向泉州市金融工作局请示是否注销其经营执照。

(2)关于监管措施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1)依照小额贷款分类评级通知要求,严格把关;(2)多举措强化监管。9月7日,针对小额贷款公司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2份,要求其对违规问题进行整改。10月25日,我局牵头组织市场监督管理局、人行、银监等部门,联合开展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至9月底,富银小贷催回逾期金额1500万元,中联银小贷催收逾期金额1365万元。(3)明确监管要求,督促小贷公司认真按照《福建省小额贷款公司暂行管理办法》(闽政办〔2012〕32号),加强合规经营管理,确保其功能定位对中小微企业、“三农”的支持。整改通知下达后,小额贷款公司新增的2笔贷款,均满足单户贷款余额要求,及没向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贷款。

(3)关于牵头单位作用没有发挥问题。

整改情况:(1)充分发挥准金融机构监管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例会,研究有关事项。8月31日,市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召开金融工作有关问题,对辖区准金融机构运行情况、存在问题及如何进一步指导各准金融机构合规经营进行研究;(2)加强监管服务力度。10月25日,牵头组织市场监督管理局、人行、银监等部门,开展对2家小额贷款公司的整改情况现场复查,督促其依法合规经营。

3.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

整改情况:深化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1)加强廉政教育,增强拒腐防变意识。落实整改措施以来,分别在9月18日、10月9日两次开展八项规定精神、廉政教育、效能建设学习;(2)制定《石狮市金融工作局关于推进廉政教育常态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狮金办〔2017〕26号),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3)加强业务培训。开展干部投融资、财会、金融监管等相关业务培训,提高干部金融专业素养和金融监管能力。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参加金融监管、投融资等相关业务培训,8月份以来,有共有7人次参加业务培训。鼓励干部参加专业证书考试,提升专业能力,有6名干部报名参加11月份金融专业经济师考试。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此次巡察,巡察组未向我局反馈问题线索,但我局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所涉及的人员,经向市纪委派驻经济系统纪检组请示报告,对16人次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其中股级4人,提醒谈话5人次,批评教育11人次。其中针对“风险补偿金补助项目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对1名相关责任人员开展谈话提醒;针对“采取拼凑餐票、加油票报销生活补贴”问题,责成当事人退还报销的生活补贴2000元,并对当事人开展批评教育;针对 “对待巡察工作重视不够,不能按要求提供巡察期间所需材料”问题,对1名相关人员开展批评教育;针对“虚构接待,组织本办和市金融服务中心人员聚餐”问题,责令参加聚餐人员全额退回报销餐费1970元,对参加聚餐尚在职9名人员进行批评教育;针对“财经纪律制度执行不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对4名股级人员开展谈话提醒。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针对“关于指导督促不力,募集的资金未封闭运转问题”,目前纺织服装转贷周转基金营运业务相比之前较为减少,因此根据其实际运营情况,减少基金规模并逐步归还政府引导资金。下一步整改措施:1、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纺织服装转贷周转基金新主体的设立及借款协议的签订;2、金融工作局将继续联合市国投公司加强对纺织服装转贷周转基金运行的监管力度,减少运营风险,督促纺织服装转贷周转基金严格按节点落实有关会议精神,逐步归还1000万元政府引导资金,其中2018年9月30日前归还300万元、2019年9月30日前归还300万元、2020年9月30日前归还400万元。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金融工作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下一步,我们将从严从实、坚持不懈,持续抓好各项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彻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稳步推进金融工作局全面从严治党和金融工作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2229985;通信地址:石狮市公务大厦20楼;邮政编码:362700;电子邮箱:sssjrb@qq.com。

石狮市金融工作局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