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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狮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18-11-01 15:40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5月2日至5月26日,市委巡察一组对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国规局”)党组开展巡察。6月20日,市委巡察一组向市国规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指出了6个方面18项共47个问题,提出了13条整改意见。市国规局党组针对反馈的47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98条,已完成94条,未完成4条;针对移交线索,已对5名相关人员谈话提醒,涉及股级干部1人,其他干部职工4人。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问题为导向,全面开展巡察整改工作

   (一)高度重视整改,迅速组织部署。市国规局党组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精心组织部署。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党组会,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和事务性工作。

(二)明确主体责任,层层传导落实。局党组严格履行整改落实工作主体责任,将整改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下去。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进行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亲自落实;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带头认领问题,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指导、督促;股室(单位)负责具体整改工作。

(三)制定整改方案,实行“销号制落实”。召开党组会对巡察组反馈的47个问题,逐个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领导、承办人员、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等,出台《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一组对市国规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狮国规房党组〔2018〕13号),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切实推进整改工作。

(四)健全规章制度,构建长效机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从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到耕地保护、石结构改造等业务以及财经纪律、日常管理等方方面面,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共出台12项制度,通过制度建设进行规范约束,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

二、 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工作存在差距”的问题

(1)针对“农村危房改造审批存在违规行为”问题。一是出台《石狮市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狮国房函[2018]16号,严格根据文件要求执行农村危房改造审批工作。二是开展业务培训。8月7日召开业务培训讲座,组织局机关、下属单位、镇(办)国土所所长等相关人员学习农村危房、石结构改造业务知识。

(2)针对“保护基本农田红线意识不牢”问题。一是截至2018年6月底,9宗永久基本农田被占用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完成复垦。二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补充耕地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三是结合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整改清单,由单位主要领导带队检查深埕村、蚶江村、湖厝村、郭坑村基本农田情况,并将抽查情况进行通报,同时于8月7日接受泉州土地督察组的抽查督导。接下来,我局将加大力度组织对各镇开展基本农田巡查情况进行抽查。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足”的问题。一是6月27日出台《中共石狮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党组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狮国规房党组〔2018〕11号),将意识形态工作分解到各责任股室、下属单位,切实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度和重视度。二是6月29日、7月5日分别召开局党组、系统党委意识形态工作分析会,对局党组、系统党委的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形成综合分析研判报告,并将综合分析研判报告上报市委宣传部。三是系统党委和党组分别重新修定《系统党委意识形态2018年度工作方案》和《2018年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计划》。四是7月20日局党组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党组成员、科级干部对照检查材料;7月18日系统党委召开党建工作会议,要求各支部汇报上半年工作情况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

2.关于“推动改革意识不强,‘放管服’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复杂”、“个别登记业务暂停办理给群众带来不便” 、“并联审批窗口人员安排不科学”的问题已在5月份巡察期间完成整改。同时,8月份入驻新行政服务中心后,行政审批窗口还对相关人员调整,并设立AB岗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并联审批工作效率。6月份起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省、泉州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整治过程中开设了业务咨询台,开展了第二轮不动产登记办理提速工作,与公安机关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与税务部门联合实现房产交易、税收征缴“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水平。

(2)针对“安置房办证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一是制定《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的工作方案》,5月份起,首先将安置房办理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二是设立专窗,优先办理安置房登记业务,开展“咨询窗口前移活动”。6月份利用周末到泰亨新城现场发证,在安置户家门口现场发放不动产证60多份,为安置户提供优质高效的不动产登记服务。

3.关于“党组对全面领导认识不充分,领导干部担当精神不足”的问题

(1)针对“党组成员分工不合理”的问题。经8月24日局党组会研究进行个别局领导分工调整,将其中1名党组成员的部分分工调整给1名非领导职务干部分管。

(2)针对“党组书记未能全面统筹各项工作”的问题。一是积极落实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机制,涉及重点工作、重要事项等亲自部署、亲自过问、督促指导、跟踪落实。例如针对近阶段扫黑除恶工作多次在党组会传达,并召开专题部署会,重点对房地产、物业小区等领域可能存在涉黑势力进行亲自部署、指导。二是坚持落实“三重一大”机制,实行每周五例会制度,自6月20日至8月20日,召开党组会4次,研究议题33个;局务会3次,研究议题14个;业务会商会5次,研究涉及议题46个,并邀请市纪委监委驻城建系统纪检组长列席党组会,起到指导监督作用。

(3)针对“党组成员主动担当精神仍有不足”的问题。一是7月20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针对担当精神不足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结合正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注重党组成员政治理论学习,将习近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等全部提交党组会传达学习,并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三是7月19日党组书记亲自上党课,提出要用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治理不作为不担当等问题,要综合运用党员讲堂、警示教育等形式开展思想教育活动。

4. 关于“履行主责主业不到位,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城乡规划管理存在不足”的问题。一是建立规划方案提前介入审查服务制度。组建由局分管领导、相关股室单位负责人组成的项目规划方案提前介入服务审查组。二是在项目规划方案报批前,审查组针对项目实际情况对天际线、立面风格、色彩和初步建筑立面、标准层平面进行初步审查,最大限度改变城市天际线等空间景观,提升城市建设品质。目前该制度已在石狮市2013-13-01、02号地块、2012-18-02号地块、2017S-40号地块、2017S-41号地块建设项目审批中执行,进一步加大对天际线、立面色彩等的把控。

(2)针对“回收土地缺乏后续监管”的问题。一是由我局组织制定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储备管理工作的通知》(狮政办(2018)98号),切实加强储备土地后期管护。二是针对“石狮电信要求以等价置换安置房的方式进行收回土地补偿”问题。因我市安置房归属市城市投资集团管理,我局与城投集团共同选取一处安置房屋,但城投集团委托评估公司评估的价值与电信公司自行委托的评估价值差距较大,现仍在协商中。三是针对“石狮市百津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无偿占用”问题,我局已经约谈百津公司,并要求尽快提供其地上建筑物的测绘报告,下一步将按规定程序出让该地块。

(3)针对“闲置土地处置不及时”的问题。一是今年来共处置闲置土地4宗,面积636.8亩。其中协议收回大众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宝盖镇第二中心幼儿园、港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3宗,面积619.5亩;延长梧园文化活动中心动工开发时间1宗,面积17.3亩。二是8月10日经局务会研究,对2016、2017年来处置方式为重新约定开竣工期限的闲置土地进行梳理,并对7宗闲置土地进行了重新处置。

(4)针对“公租房实际配租率低”的问题。一是自2017年6月重新制订出台《石狮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狮政办[2017]134号)文件后,通过泉州保障管理系统审核通过84户,尚有127户保障对象正在由各相关部门进行联审中。符合文件规定的,对于属企业集体承租公租房的有需求意向的企业单位已达到30多家。二是纺织服装产业基地公租房项目单位积极与相关企业进行联系,已与有入住园区意向的企业签订预配租协议,该项目预配租率已达100%。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党组对党建工作领导作用弱化”的问题

(1)针对“支部书记履职不力问题不重视”的问题。一是自巡察反馈会后,机关支部书记主持支部相关会议,如7月27日机关支部书记主持召开上半年组织生活会。二是7月18日召开第二季度系统党建工作例会,组织对各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开展换届工作培训,并要求支部书记积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务干部加强学习党务知识,规范记录。同时结合支部换届工作,加强支部班子建设,系统党委指导4个支部将综合素质较强、党务业务熟悉的年轻干部选进支部。现已完成3个支部换届。

(2)针对“理论中心组学习走过场”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每月不少于1次中心组学习会,并规范学习记录。截至8月份党委、党组均已开展8次学习。二是规范中心组学习记录,设立中心组学习专用记录本,并按规范格式进行记录。

2.关于“党的组织生活不健全”问题

(1)针对“组织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一是修订《党务工作手册》,将最新的政策列入修订内容,用于指导党务干部开展工作。二是系统党委下发了《关于召开2018年上半年组织生活会的通知》,对支部组织生活会召开的规范程序进行重申和强调,要求各支部结合本次组织生活会主题和巡察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现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均已召开。三是7月4日在党员大会上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组织生活相关文件。

(2)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今年来共召开党员大会、支部理论学习会、党员讲堂13次,支委会9次,党组书记上廉政党课1次。二是制定“党员讲堂”审查制度,严审党员讲课内容,党员讲堂内容主要从《政治学习导读》或上级下发的文件中选取。

(3)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的问题。一是重新审查吸收吴云仙同志为中共党员的基本程序,对出错的问题予以更正,现已整改到位。二是7月18日召开第二季度系统党建工作例会,会上强调本系统发展党员要按程序进行,并组织各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学习党务知识,规范记录,进一步提高党务干部业务能力。

3.关于“党建工作存在造假抄袭现象”的问题

(1)针对“党委会会议记录与事实不符”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系统党委各项会议制度,如实记录会议内容,杜绝出现记录造假现象。二是设立各种会议记录本,按照《党内会议记录和发展党员相关表格填写范例》规范相关记录,不定期将会议记录送分管领导审查。三是7月30日,已对因材料审查把关不严造成记录与事实不符的分管领导开展谈话提醒。

(2)针对“抄袭痕迹明显”的问题。一是正确对待党建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党务工作,严格按规定做好党建各项工作。二是为党务人员发放相关党务工作等业务书籍,并组织学习,增强业务能力。三是7月30日对涉及抄袭行为的工作人员开展谈话提醒。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1)针对“‘一把手’履职不力问题突出”的问题。一是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6月29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研究出台《中共石狮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党组关于开展廉政谈话工作的通知》(狮国规房党组〔2018〕12号)。二是强化廉政教育。通过开设“党员讲堂”、党组书记亲自带头上廉政党课、每周推送一条廉政短信(微信)等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干部职工自我净化、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能力。三是着力规范权力运行,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涉及财务、人事、土地出让等重大事项,均实行集体讨论决策。做到事前报告、事中监督、事后公开。规范会审程序,杜绝了决策的随意性。重新梳理完善廉政风险点,全体人员自查各自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并制定防范措施。

(2)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不重视”的问题。一是重视整改工作,正确对待,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落实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按“一岗双责”具体负责。二是6月25日补报《泉州市2017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问题清单》,整改计划和即知即改情况。三是7月30日对未及时报送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3)针对“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6月29日出台《中共石狮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党组关于开展廉政谈话工作的通知》(狮国规房党组〔2018〕12号)。二是6月29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专题研究廉政谈话工作制度。三是7月30日对伪造谈话记录人员开展谈话提醒。

(4)针对“对下属单位管控缺位”的问题。一是在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以“守纪律、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为主题的纪律教育整顿活动之后,紧接着开展“争先锋强服务,保要素促落地”主题活动,实施“党员干部提质、用地靠前服务、规划审批提速、产权登记便民、住房保障改善”五项行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二是落实“一岗双责”,并将其纳入于7月20日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及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三是通过系统纪委每周发送一条纪律条规短信。四是不定期的组织效能检查,每周通报考勤情况。整改期间共组织效能检查5次,暂无发现效能问题。

(5)针对“干部日常管理宽松”的问题。一是重新修订国规局《工作制度汇编》,做到人手一册,严格执行。二是规范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建立单位人员考勤及请销假登记台账,每周通报考勤情况。三是2017年年底已对考勤记录严重缺失的2名干部进行谈话并做出检讨,并对超出勤天数的出勤和误勤补贴给予退回,共计退回33260元。

2.关于“敏感领域存在廉洁风险”问题

(1)针对“资金管理存在风险”的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已对相关人员给予诫勉谈话、批评教育、作出书面检讨等处理,并对违规收取的款项全部上缴。

    (2)针对“廉租住房补贴审批不严”的问题。向所涉及的镇、街道办事处发出《关于配合催缴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违规享受廉租住房补贴资金的函》(狮国房函〔2018〕26号)追缴通知,目前正在追缴中。

(3)针对“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一是42套住房在5月31日之前都已清退完成。二是已拟订《石狮市灵秀创业区1号楼公租房和宝源花园公租房分配实施方案》(初稿),正与相关单位进行会稿。

3.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

(1)针对“违规擅自指定承租方”的问题。一是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梳理出上级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将其纳入国规局《工作制度汇编》。二是对擅自指定承租方的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三是2020年10月31日合同到期后将严格按照国有资产招租程序进行挂牌出租。

(2)针对“租赁合同涉嫌造假”的问题。一是原租赁合同到期住房保障中心已不再给予续租。由于电信公司以支持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为依据,通过市政府协调,同意给予于2016年1月11日补续签2015年9月1日-2015年10月31日租赁。二是今后我局将重视合同租赁签订管理,认真学习国有资产有关制度,并遵照执行。

(3)针对“租金收取不及时”的问题。一是巡察期间我局将租金1万元追缴到位,并指定办公室一名干部负责国有资产管理。二是针对该合同到期,按规定通过公共资源管理中心进行招租,现已完成招租,同时承租方已按规定支付租金、押金。

4.关于“原派驻纪检组监督乏力”的问题

(1)针对“长期‘三转’不到位”的问题。一是2017年8月,市纪委实行综合派驻纪检组,原局监察室已被撤销。二是主动支持配合驻城建系统纪检组监督工作,凡党组研究的议题提前送纪检组阅审,并邀请他们参会。

(2) 针对“主动监督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与各股室(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细化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二是加大监督力度。扎实开展“三个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了“三个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组织对农村危旧房改造扶贫资金专项检查4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签订“移风易俗从我做起”承诺书,大力倡导“喜事新办、丧事简办、神事不办”;对照习总书记批示所指的10种具体表现,查找我局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效能检查,定期通报出勤情况。三是不定期对下属单位进行检查,检查内容除是否遵守纪律制度外还重点检查公车使用等涉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今年来组织检查9次。四是加强党纪党规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的法律法规,增强主动监督意识。今年来共组织学习4次。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不严格”问题

一是规范接待审批制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公务接待制度文件。二是对于超标的接待费进行清退,共清退1笔236元。

2.关于“差旅费报销存在违规行为”问题

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石狮市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规定》,明确按规定执行。二是规范差旅费报销相关材料审核,对于超标准报销费用进行核对清退,共清退超标报销差旅费用3笔417元。三是修订国规局《工作制度汇编》,将公务接待、差旅费制度规定列入汇编手册。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关于“干部任免程序不规范”问题

(1)针对“违规任命非正式职务”的问题。针对巡察组反馈的“8名干部为股(室)负责人”问题进行核查清查,其中3名股级干部已严格按照市委办印发《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和《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的通知》两份文件的通知(狮委办[2018]21号)规定上报人事组织部审批,并于5月21日正式任命。另外5名因人事调整、岗位变动、抽调等已不再任“负责人”。近期我局将开展一批股级干部任命,于8月24日召开局党组会进行动议,下一步也将严格按照上述两份文件执行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

(2)针对“违反回避原则”的问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近期党组会研究涉及人员均立即提醒做出回避。如7月13日、8月10党组会研究涉及人员均予以回避。  

(3)针对“干部任免不及时”的问题。我局全面进行排查,目前尚有村镇规划管理站副站长一职未随机构改革更名重新任命。我局于8月24日召开局党组会进行研究,并按流程规定上报市人社局审批,现已审批并正式任命。

(4)针对“违规享受股级工资待遇”的问题。我局已多次向市人社局咨询,均答复“当时裸官的股级待遇均没有给予取消”,故暂无法停发原市房产登记交易中心主任的股级待遇。

2.关于“混编混岗问题突出”问题

(1)针对“大量借用下属单位人员”的问题。近期已在调整一批混岗人员,并将上报市人社局、编办等部门审批。今后还将逐步整改,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做到因事设岗,因岗定人,尽可能调整原编制单位,有缺编单位的混岗人员还将提交市编委会研究调配。

(2)针对“下属单位负责人任职与实际工作岗位不符,造成权责不清”的问题。一是该问题涉及的2名干部,其中1名干部被市政府抽调外单位,另1名干部被提拔外单位工作。二是目前自查未发现其他人员存在该问题,已整改到位。三是今后我局人员分工将严格按照权责明晰、岗位相符的原则执行。

(六)其他方面

1.关于“局领导未按职数配备”问题

已将此问题反馈给组织部,待市委统一研究解决。

2.关于“系统党委对支部党建工作指导不到位”问题

(1)针对“支部书记履职时间缺乏把关”的问题。一是系统党委对届中人事变动、各支部换届的请示及时做出批复,如局机关支部于8月10日做出支部换届请示,党委当天召开党委会研究并及时做出批复。二是7月18日召开第二季度系统党委党建工作例会,会上组织对各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开展换届工作和党务知识培训。三是制订《党务工作手册》,为开展党建工作提供指导依据,并将于9月份邀请专业老师培训授课党务知识。

(2)针对“支部党建材料缺乏审核”的问题。落实党建督查常态化制度化,8月3日开展第二季度党建督查工作,重点对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各支部的机关党建问题清单整改情况、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三会一课、理论学习、发展党员工作、上半年组织生活会的记录情况等进行认真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内通报,要求各支部列出整改清单并及时落实整改。

3.关于“个别工勤人员长期在协会兼职未清理”问题

林金塔已于2018年6月20日书面向市羽毛球协会提出辞去副会长职务,羽毛球协会于6月27日同意其辞去副会长职务。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此次巡察,巡察组未向我局党组反馈问题线索。但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梳理相关责任人,经市纪委监委驻城建系统纪检监察组把关,作出相应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局党组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对5名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5人次,其中科级干部2人次。具体情况如下:

对因党建材料审查把关不严造成记录与事实不符,提醒谈话1人次;对党建材料抄袭行为涉及人员,提醒谈话1人次;对未及时报送全面从严治党整改材料人员,提醒谈话1人次;对伪造廉政谈话记录涉及人员,提醒谈话1人次;对擅自指定承租方工作人员,提醒谈话1人次。

(二)局党组成员还针对巡察反馈的47个问题结合各自分管职责,深入剖析存在原因,在7月20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主要领导也接受市委书记的亲自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回收土地缺乏后续监管”的整改事项。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我局将继续与城投集团推动该项置换房屋工作;二是我局将对百津该宗地形成出让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进行公告挂牌出让,若宗地流拍,将联合镇政府要求企业腾空,否则按两违进行处置。整改时限:2018年12月31日前。

(二)关于“廉租住房补贴审批不严”的整改事项。下一步整改措施:正向所涉及的镇、街道办事处发追缴通知,下一步将加大追缴工作。整改时限:2019年12月31日前。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今后局党组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盯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举一反三,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不断推动国土、规划、房产各项事业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8717289;通信地址:福建省石狮市公务大厦418,邮政编码362700。

 

 

中共石狮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党组

                                                   2018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