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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泉州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12-20 19:00

  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震慑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引导党员干部廉洁过节。现将近期我市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原正处长级干部邱经良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4年至2018年春节前,邱经良利用担任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正处长级)的职务影响,先后多次收受多名商人、民营企业老板赠送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人民币37.5万元、港币6万元,折合人民币42.3余万元。此外,邱经良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2018年11月,邱经良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泉州市林业局南安罗山林场场长陈远乐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2月至8月期间,陈远乐多次违规使用公车接送上下班,违规要求驾驶员使用公车送其至南安九都镇老家中办理私事,累计产生费用2442元。2018年10月,陈远乐受到警告处分,并追缴违规使用公车产生的费用。

  3、洛江区马甲镇后坂村村委会原主任曾文雀违规操办其子婚宴问题。2018年3月,曾文雀利用村委会主任的职务影响,占用马甲镇就南小学操场为其子操办婚宴,且在村党支部有关领导的提醒下仍违规大操大办,宴请73桌,在群众中造成不良的影响。2018年4月,曾文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整治“四风”问题必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时刻警醒自己,严守党规党纪,带头移风易俗。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担负起领导责任,真抓严管,带头反对“四风”,坚决纠正管辖范围内的作风问题和特权现象。各级党组织要不断深化“四个意识”,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纪委、省纪委有关文件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对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把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落到实处,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新动向以及收送电子红包和礼品礼券、私车公养、“不吃公款吃老板”、“一桌餐”、躲进“内部食堂、培训中心”等打“擦边球”、穿“隐身衣”、搞“易容术”的隐形变异问题,重点查处以名贵特产伪装成新样式的各种“四风”顽疾,严防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成为年节腐败、隐形腐败等腐败交易的“润滑剂”,对无视纪律、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从重处理,坚决通报曝光,持续形成震慑,推动纠正“四风”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