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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石狮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1-28 11:12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石狮市通报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石狮市委宣传部主任科员、市直宣传系统党委书记龚纯华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3年1月至2016年4月期间,龚纯华在担任石狮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主任科员期间,先后多次使用公车回老家探亲或到景区游玩,并报销相关费用共计7465元。2018年12月,龚纯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缴相关费用。

  石狮市教师进修学校党支部书记李秉源违规报销私车维修费问题。2014年6月,李秉源在担任石狮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全面工作期间,将私车维修费用以公款报销,非法占用公款3070元。2018年10月,李秉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缴相关费用。

  石狮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原经理蔡建忠违规使用公车、公款国内旅游问题。2012年至2015年,蔡建忠在担任石狮市永宁粮站站长期间,多次因私使用单位公务用车加油卡和报销私人车辆加油费用,金额共计18033元。2014年至2015年期间,蔡建忠先后三次借公务出差之机,绕道到附近城市、景区旅游,违规报销相关费用共计1500元。2018年12月,蔡建忠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退缴相关费用。

  石狮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副经理王建全违规公款国内旅游问题。2013年3月至2014年3月期间,王建全在担任石狮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副经理期间,先后两次借公务出差之机,绕道到附近城市、景区旅游,并违规报销相关费用共计1178元。2018年12月,王建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缴相关费用。

  通报指出,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反躬自省,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牢记公款姓公、公权为民,经得住“公与私”的考验,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

  通报强调,春节将至,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大办婚丧喜庆等“四风”问题易发,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必须久久为功、毫不松懈。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盯住公务接待和差旅、公务用车、单位食堂等关键环节,严防相关单位和党员干部借过节之机搞吃喝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钱物、大办喜庆事宜等节日“四风”问题。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做实做细监督职责,在日常监督上狠下功夫,督促所辖地区和驻在部门的党组织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要通过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开展督查检查,重点关注在酒庄、茶店等隐秘地点“一桌餐”吃喝、不吃公款“吃老板”、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重点难点焦点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党风政风问题,对违规使用公车、公务出差“搭车”旅游、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等顶风违纪问题,坚持“零容忍”“无盲区”,一律从严从重处理,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