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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中共石狮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预算

来源:石狮市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19-03-05 10:00

2019年度中共石狮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纪委监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监察工作。

(二)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三)监督检查市委管理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情况,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推进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合分析工作情况,制定或修改全市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

(五)完成市委和上级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纪委监委包括13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和1个下属单位及巡察办,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部门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纪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省委“八个坚定不移”要求,深化实践“五抓五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和完善监督体系,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上级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为高质量推动“创新转型、实业强市”提供坚强保证。

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把当地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严明的政治纪律维护良好政治生态。

(三)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健康环境。

(四)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五)履行好监督第一职责,着力在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

(六)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充分彰显监督严肃性和公信力。

(七)一以贯之推进正风反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八)坚持专项治理一抓到底,集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九)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着力做到政治过硬、本领高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详见附件)

二、收入预算总表(详见附件)

三、支出预算总表(详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详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详见附件)

六、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详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详见附件)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详见附件)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详见附件)

十、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为1130.81万元,比上年增加82.49万元,主要原因是纪检组和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和经费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30.81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30.81万元,比上年增加82.4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17.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公用支出158.15万元,项目支出25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30.81万元,比上年增加82.49万元,主要原因是纪检组和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和经费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1106.4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和日常办公及项目支出。

(二)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94.8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三)行政单位医疗22.3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四)公务员医疗补助14.9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五)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9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5.8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17.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58.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2.8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召开会议、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65%,主要原因是:上级来访活动减少,接待活动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8.5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8.5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43%,主要原因是:财政划拨公车平台专款,分担部分行车开支。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部门共设置1个项目绩效目标,即巡察工作经费,共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80万元。

(二)绩效目标表及说明

1.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

2.部门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

3.有关情况说明

无特殊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6.41万元,比2018年增加233.93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8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7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2019年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