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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狮市委党史研究室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石狮市委党史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9-04-25 15:40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8月6日至9月5日,市委巡察二组对中共石狮市委党史研究室开展了现场巡察。并于2018年10月1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3个方面15个具体问题,提出了2条整改建议。市委党史室针对反馈的15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37条,整改问题全部完成,对相关人员谈话提醒4人次。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10月16日巡察反馈会后,我室立即召开会议明确巡察整改任务分工,对整改工作进行整体部署。10月31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大会,根据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深入剖析存在问题及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迅速下发了《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二组对市委党史研究室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问题细化为15个具体问题,提出37条具体整改措施,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及责任清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做到彻底改、改彻底。同时按照巡察工作要求,于11月9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带头认领问题、带头反思整改、带头负责落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8次召开室务会、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整改落实的具体办法,跟踪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有效落实。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举一反三,修订完善了16项工作制度,15个问题均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缺乏主动作为

  1.统筹安排财政资金不力,党史主业开展未达预期

  (1)针对部分业务纳入财政预算,工作成果未兑现问题。一是加强资金预算审核把关,依据我室实际的人员数量、编撰能力,做好年度编撰计划,按计划申请年度编撰经费,统筹安排财政资金,用好、管好财政资金;二是编撰完成《石狮市改革开放史料选编第六册》;三是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和产生的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针对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保护党史教育基地不作为问题。一是加大资金管理力度,严格专项资金审核把关,及时公开专项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二是对李子芳纪念馆广场的改造给予2万元的维护经费补助,切实发挥专项资金效益。

  (3)针对经费安排未落实,文物普查工作敷衍应付问题。目前,该项工作已完成。今后,对于上级临时性下达项目,将及时向市政府申请专项资金,并认真做好项目计划,认真开展工作,确保任务完成。

  2.全面领导政治担当不够,下属协会资金管理混乱。

  (1)针对财务账册不健全、不规范问题。一是市党史协会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制度建设,对已有《石狮市中共党史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和《石狮市党史协会财务管理细则》等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二是市党史协会同泉州中和众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代理记账服务协议书》,委托该公司对市党史协会2012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业务活动进行会计核算;三是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和产生的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针对违规出借银行账户为其他单位代转活动费用问题。一是建立《石狮市中共党史协会财务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协会资金使用监管;二是组织对市党史协会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填写《社会组织财务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报告》,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3)针对违规向在编在职人员发放津补贴问题。一是追回违规发放的津补贴3050元;二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坚决杜绝无依据发放津补贴等违规行为。

  3.民主集中制发挥不充分,“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

  针对市党史室虽制定“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制度,但未严格遵照执行问题。一是完善“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做到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备案制度,并做好会议内容记录,对研究议定事项的事由、讨论、决定情况等翔实记录;三是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和产生的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财政资金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1.内部管理不够严格,财政资金存在流失现象

  (1)针对“好人主义”盛行,放任财政资金流失问题。一是组织领导班子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加强党风廉政的主责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克服“好人主义”;二是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避免再次出现未同司勤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发生;三是完善财务制度,制定《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四是追回司勤人员安置费用共计15691元;五是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和产生的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针对审核把关不严,资金拨付疏忽大意问题。一是“一把手”对财务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汲取“以惯性思维、老经验办事,为已报废车辆仍列支保险费”的教训,引以为戒;二是组织有关人员学习《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严格资金审核程序;三是追回流失资金5610.14元。

  2.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

  针对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议,未邀请纪检监察组参加问题。一是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制约,完善制定《“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二是“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均按规定邀请纪检监察组参加,并做好相关记录。

  3.党费未严格按比例足额上缴

  2017年5至12月,党费缴交基数四舍五入,导致个别党员党费未足额上缴问题。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支部每月核定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明确每位党员每月交纳党费数额;二是已完成整改,2018年6月补缴党费56元。

  (三)作风建设不严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

  1.针对个别领导干部存在公车私用现象。一是退回公车私用违规报销的费用1252.91元;二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的情形发生。

  2.针对公务接待违规现象仍然存在问题。一是退回违规报销的接待费用2224.91元;二是组织全体人员学习《石狮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公务接待严格按规定进行。

  3.针对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问题。一是追回违规报销的公务用车费用1401元;二是组织全体人员学习《石狮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以及《关于<石狮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的通知》,坚决杜绝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情形发生;三是严格实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用车审批程序,规范用车。

  4.针对发放慰问金较为随意、数额偏高现象。一是慰问严格按照泉州市组织部、市老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重大节日慰问离退休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标准执行;二是制定《中共石狮市委党史研究室慰问制度》以及《中共石狮市委党史研究室工会慰问制度》,明确慰问对象、慰问标准和慰问次数。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此次巡察,巡察组未向我室反馈问题线索,室主任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对2名涉及的人员进行提醒谈话4人次,其中科级干部1人、其他职工1人。具体情况如下:针对“全面领导政治担当不够,下属协会资金管理混乱”问题,提醒谈话3人次;针对“审核把关不严,资金拨付疏忽大意问题,提醒谈话1人次。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市党史室已经完成15个问题的整改,取得一定的成果。下一步我室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推进“两学一做”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将整改工作抓在手上,摆在重要议程,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继续深入查找不足,反复剖析原因,加强制度建设,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提升党史室党的建设水平的长效机制,防止巡察整改问题回潮反弹,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石狮党史发展的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8701267;通讯地址:石狮市东港路686号205室;邮政编码:362700;电子邮箱:ssdsvip@163.com。

中共石狮市委党史研究室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