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11月27日至12月27日,泉州市委交叉巡察一组对蚶江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4月1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从严要求,坚决扛起巡察整改重大政治责任
镇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严格按照泉州市委交叉巡察一组要求,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推动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动员部署。4月12日,泉州市委交叉巡察一组向镇党委反馈意见后,镇党委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第一副组长,镇党委副书记吴激扬同志任常务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全面抓好整改工作。4月15日,镇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贯彻巡察反馈意见,对我镇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以积极主动的态度正确对待,深刻分析,做到真反思、真整改、彻底改。2019年4月以来,镇党委先后召开1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8次党委(扩大)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二是及时制定方案,全面深入整改。制定《蚶江镇关于落实泉州市委交叉巡察一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8个方面66个问题,制定197条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及责任人,逐项抓好整改。严格按照整改时限,倒排工作进度,实行问题销号,每周报送一次整改进度,确保整改到位。建立整改工作台帐制度和督查机制,对整改过程全程跟踪督办,确保条条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是狠抓整改落实,巩固整改成果。镇党委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抓好具体问题整改和加强建章立制相结合,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分析产生问题原因,查找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做法,做到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并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同时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凝心聚力、狠抓落实,进一步推动蚶江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小城镇机构改革试点的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1)针对小城镇试点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的蚶江镇小城镇试点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小城镇建设项目,每季度研究小城镇试点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二是推进项目建设。加快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扶持壮大中小企业,顺利推进东南冷链、永信机械二期等项目;印发《关于镇领导挂钩联系重点企业的通知》(狮蚶委〔2019〕65号),加强企业走访,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完善镇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蚶江体育公园改造提升,加快环湾湿地公园建设进度,三期工程基本完工;加快泉州一重环湾、锦江外线、福厦高铁(蚶江段)等道路建设,推进锦江外线和高铁安置区建设。三是做好市级行政权力事项下放承接工作,推进重点特色改革项目,确定蚶江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印发《蚶江镇2019年重点特色改革项目路线图》(狮蚶委〔2019〕103号),明确各项改革项目的责任领导。
(2)针对推动小城镇经济转型升级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镇党委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蚶江镇2019实业项目赶超年活动方案》(狮蚶委〔2019〕102号),依托港口经济区、智能产业园等平台,积极推进招商引资,大力发展智能制造产业。目前已完成项目谋划12个,项目签约3个,项目开工8个,项目投产11个,项目增资6个,完成固定资产投入19.2亿元。二是加快九牧智能家居、汇星机械二期、永信二期以及东泰针织等项目的建设投产。镇领导按照《关于镇领导挂钩联系重点企业的通知》(狮蚶委〔2019〕65号)要求,主动与企业沟通,及时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协助解决存在困难,推进项目建设投产,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环境。目前,永信二期已完成工程量的90%;九牧智能家居、东泰针织、宝升针筒项目已于3月份开工建设;汇星机械二期正进行施工图会审;新引进的泉州市晋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美格美典(厦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已开始开票纳税。三是坚持扶持传统优势产业做强做大。对现存的23家传统裤业企业进行走访,深入了解企业发展困难,征集重振我镇传统优势产业的意见建议;大力宣传和落实各级扶持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完成74家企业“两税”即征即奖的申请报送;引导传统企业技改升级,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今年以来,共有通达电器、汇龙纺织、富华纺织等7家企业完成技术改造升级;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完善道路、排水等配套设施,做好要素保障;加快盘活蚶江西裤基地闲置的500多亩土地,吸引传统优势企业入驻,合理开发利用土地。四是针对西裤基地及道路建设进度缓慢问题,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对西裤基地项目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2. 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1)针对党委议事决策机制不健全、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石狮市委员会工作规则》,完善《中国共产党蚶江镇委员会工作规则》(狮蚶委〔2017〕156号),认真落实党委议事决策机制,严禁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作出决策。二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不折不扣把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三是严格规范和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均由镇党委会集体讨论,逐项表决。在研究违纪党员处分时均能充分听取党委委员意见,逐个讨论表决。四是针对2017年4月20日未经党委会研究即以镇政府名义发文任命蚶江中心小学校长事项,镇党委书记对时任分管教育的副镇长进行批评教育。
(2)针对争先创优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完善《蚶江镇2019年度机关绩效评估工作方案》(狮蚶委〔2019〕106号),将项目推进、党建、环卫、纪律等重点工作与绩效挂钩,营造争先创优良好氛围。二是把优秀的中青年干部放在重要岗位、关键岗位、正向激励,给“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人创造良好平台,激发干部争先创优热情。2016年6月以来,镇党委先后调整任命了17名中层干部,一批想干事、能干事的中青年担任股级重要岗位。目前镇机关正股级干部平均年龄41岁。2016年以来,蚶江镇连续3年绩效考评等次为优秀。
(3)针对村级组织建设领导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锦里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对村级便民窗口和党建室进行修缮,进一步规范村级考勤制度和会议制度,方便村民办事。进一步强化锦里村班子党的领导,定期开展“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盘活村集体资产,抓好辖区民生工程建设,提升班子在村级事务中的凝聚力。2018年顺利完成换届选举,配齐了村两委班子;2018年底,完成软弱涣散党组织转化。二是提高村党组织书记的履职能力。选派19名村书记参加石狮市村党组织书记培训示范班,确定8名村党组织带头人培养对象,参加异地培训。三是配齐配强村两委成员。2018年蚶江镇19个行政村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共选出村两委成员142名,村级班子得到充实和完善。四是针对锦里村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被石狮市定为软弱涣散党组织的问题,镇党委组织委员于2019年5月15日对锦里村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五是对2012年青莲村委会换届选举情况进行反思总结。2012年村级组织换届中,青莲村委会职数4人,经2轮投票方选举出3名村委;但投票选举后,因信访问题未决,未对选举结果进行批复、也未组织重新投票选举。针对存在的对村级组织建设重视不够,对难点问题采取逃避态度、不面对不解决等问题,镇政府副镇长对时任社会事务办主任进行提醒谈话。
(4)针对解决村集体经济薄弱问题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镇党委将发展村集体经济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进行督办。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全镇19个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均达到5万元及以上;截止2019年8月,已有锦里村、莲西村、石壁村、石渔村、石农村、青莲村、古山村、溪前村、东垵村、莲塘村、大厦村、水头村、厝仔村等13个村完成村集体经营性收入3868588元。二是盘活村集体用地、回批地,逐步完成各村村级规划,推进一批村集体项目建设,多元发展村集体经济。镇级集体经济统筹项目--蚶江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己完成招投标工作,近期将完成合同签订,并做好工程进场施工前期准备工作。该统筹项目出租运营后,可增加溪前、莲塘、莲中、石壁、锦江等村集体经济收入。三是加强征地款及专项资金的监管。对各村征地款实行专款专户、专款专用。对其他专项资金建立村级可用资金监督表实行管控,村级管理费用、其他支出在可用资金监督表里体现可用资金为正数时方可支出。实行每季度末定期清理和不定时清理,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四是委托专业中介机构进行各村征地补偿款发放情况的核算审计,目前基本完成蚶江村、溪前村征地补偿款发放情况的核算、审计、公示,现正核算、审计青莲村、锦里村、莲东村、莲西村、水头村征地补偿款发放情况。
3.关于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破解能力不强的问题。
(1)针对重点项目推进滞后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2019年重点项目月进度计划表,将各项目任务细化到月、落实到人,形成项目推进时间表、路线图。二是加强跟踪调度。2019年4月8日召开镇领导班子会议,专题对推进重点项目征拆迁进行布置;并多次通过镇党委会研究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协调项目存在问题。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制定《蚶江镇重点项目绩效考核办法》,每周汇总项目征拆迁进度,每季度进行一次项目考核,将项目考核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目前,福厦高铁、东南冷链、石湖码头5#6#泊位等省市重点项目均顺利推进;第一季度征迁考评我镇居全市第1位。
(2)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度不大、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镇党委严格落实扫黑除恶领导责任制,将扫黑除恶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于2019年4月28日召开2019年扫黑除恶工作部署会,并多次通过镇党委会学习贯彻上级精神,部署推进扫黑除恶各项工作。二是加大综治平安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和入户力度,有效提高群众安全感。2019年以来,召开工作部署会2次,社区矫正人员专题教育活动1场,扫黑除恶宣传活动3场,悬挂平安宣传标语30条,张贴宣传海报200张,在蚶江体育公园、港口大道、水头外线等主要路口新增扫黑除恶户外广告牌。累计向辖区群众发送平安、综治“三率”宣传和测评信息合计5万余条。借助第十三届闽台对渡文化节暨蚶江海上泼水节、“海丝杯”蚶江镇第四届村级篮球赛等活动开展扫黑除恶宣传。2019年,蚶江镇第一季度公众安全感测评石狮市排第3名,泉州市排第27名。三是深入开展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摸排工作。在各村张贴《群众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500余份,持续开展线索摸排,每月汇总摸排结果。四是镇党委认真分析研判相关职能部门移交以及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对市扫黑办移交的9份函件涉及的线索进行核查;镇纪委、监察组以办理上级转办涉黑涉恶信访件为抓手,深化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坚决打掉“保护伞”,破除“关系网”。
(3)针对征地等历史遗留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征地补偿款管理的通知》以及《中共蚶江镇委员会 蚶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监督征地补偿款发放工作的通知》,对征地补偿款发放过程中的“四项公开”“四个环节”“四道关口”等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二是根据《石狮市历史遗留征地后未建安置地处置指导意见》(狮政综〔2018〕2号),对全镇各村“回批地”数量、位置、土地性质等进行全面排查,现已完成各村“回批地”数量梳理,并完成具体位置和土地性质的核对。下一步将协助各村根据市政府文件精神推进解决“回批地”问题。三是委托中介机构对各村历年征地款发放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根据审计结果分门别类进行处置。四是对巡察组移交的信访件进行责任分解,2019年2月2日印发《中共蚶江镇委员会 蚶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办理泉州市委交叉巡察一组交办信访事项的通知》(狮蚶委〔2019〕33号),将涉及我镇的21件信访件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领导和办理时限,要求对已办理的信访事项重新核查,对初信初访的抓紧调查处理;并于2019年2月27日形成报告反馈给市信访局。
(4)针对贯彻上级生态环保领域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镇党委牵头制定水头村围堰养殖整治宣传动员方案,依法依规做实做细群众工作,按时完成水头村围堰养殖整治,得到泉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持续加强日常巡查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巩固整治成果。二是拆除并清理2016年以来存在回潮现象的莲塘村前头角落蔡第兴养鸭场、莲塘东村蔡继俊养猪场。落实巡查管理责任,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制止、查处、拆除新增畜禽养殖场,严控回潮反弹。三是进一步落实城管体制改革措施。成立环湾保洁公司,将环卫保洁、河道清洁、海漂垃圾任务统一收归镇一级管理,每年投入海漂治理经费140万元、卫生费800余万元。落实《福建省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实行餐厨垃圾的全面收集、统一运输和集中处置,推进餐厨垃圾处理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2019年,投入160万余元添置11辆封闭式垃圾转运车及600余个环卫吊桶;推进7座为民办实事公厕改建工程、1座旅游公厕改造工程。2019年1-3月份,海漂考评均居泉州市第二位;3-6月份,村居卫生考评多次居泉州市前列;7月份海漂考评居泉州市第一位。四是加强生态宜居重点村建设。组织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及各级政策法规。对2019年石狮市生态宜居重点村(原美丽乡村)厝仔村、石渔村的规划建设全程介入、牵头实施。建设主体由村委会调整为镇政府为主、村委会配合,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五是做好水头村人居环境整治。在全村开展卫生整治大宣传,发动全体村民参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发动全村党员、组长、保洁员开展卫生大清扫,组织人员将历史遗留的垃圾全部清运处理;由卫生检查评比小组对全村卫生进行检查,发现卫生死角或清扫不到位的,及时督促清除。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实的问题。
(1)针对中心组理论学习不系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镇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根据《石狮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意见》,制定《蚶江镇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意见》。二是对接上级重要决策部署和镇党委中心工作,根据镇各办、中心上报的本年度工作部署做好学习、议题安排,提升镇党委中心组学习质量。三是制定2019年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落实每月不少于1次的中心组集体学习。四是建设蚶江镇党群服务中心,制定运作方案,健全中心管理制度,现已成为全镇党员开展党性教育的重要基地。五是编印完成《中心组理论学习导读》第一期,包含《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学习内容,并组织学习。
(2)针对党建应知应会知识掌握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基层党建工作例会,对党建基本知识和党建业务进行培训。二是定期开展基层党建常态化调研指导工作,5月份镇主要领导带队开展为期两周的基层党建调研指导。三是选派19名村书记参加石狮市村党组织书记培训示范班,开展村级党建实地“一对一”业务指导培训。
(3)针对专项教育开展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针对部分党支部学习记录弄虚作假的问题,镇党委组织委员于2019年5月15日对锦里村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于2019年5月16日对厝仔村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认真检讨。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运用好政治学习导读,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纪条规等列入各党支部组织生活计划。2018年第四季度组织各村党支部开展“新思想、新担当、新作为”专题学习讨论,2019年第二季度组织各村党支部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专题学习讨论,第三季度组织支部党员学习《采访实录——习近平在宁德》并开展发言讨论。三是坚持基层党建常态化调研指导,定期对各党支部专项教育落实情况进行调研指导,掌握各党支部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存在的困难,征求意见建议,并将调研发现的问题纳入村级绩效考评。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民主生活会不规范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镇党委于2019年1月29日召开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按照会前个人自学与集中研讨相结合、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查摆问题、认真撰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开展严肃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取得好效果。二是在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上镇党员领导干部对本人重大事项报告、配偶子女从业情况以及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群众反映等问题,逐项作出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接受组织监督。三是针对民主生活会记录本遗失、材料缺失等问题,镇党委书记对时任镇党委组织委员进行批评教育。
(2)针对组织生活会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实行镇党员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各党组织工作制度,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指导所挂钩支部的组织生活会,督促支部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严格规范组织生活会程序。支部书记带头开展自我批评,主动接受其他党员的批评,普通党员充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对党内会议记录规范进行再培训。统一印制《党内会议记录及发展党员相关表格填写范例》,指导各支部严格按照填写规范进行记录。通过党建调研指导督促各党组织按要求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规范会议记录。
(3)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认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各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下发《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汇编》和《党内会议记录及发展党员相关表格填写范例》,进一步提高“三会一课”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由党支部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支委会和开展组织生活会。三是印发《镇机关干部挂钩联系基层党组织制度》,由镇党员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支部,督促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四是由镇党委组织委员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认真的锦里村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对厝仔村支部书记、水头村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按规范开展“三会一课”,加强档案管理,并对弄虚作假行为进行深刻检讨。
(4)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全面核算全镇党员党费,要求各支部根据党费管理有关文件规定,再次组织做好党员每月应交纳党费的核算工作。二是开展党费收缴回头看。各党支部严格按照党费交纳基数和交纳比例规定,在2016年9月集中清理的基础上,对2016年9月以来党费收缴工作进行逐月再排查,对存在交纳基数偏低、党费补交不到位问题的,责令相关党员补交到位,确保党费收缴工作符合上级规定要求。目前,共补缴108219元,已全部上缴至市委组织部。三是确保党费及时收缴。要求各支部坚持按期交纳党费,党员按月交纳党费,不得提前或按年交纳。党支部、党总支于每月月底前向镇党委上缴本月党费,镇党委最迟于次月10日前向市委组织部上缴上月党费。四是强化调研指导,把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常态化调研指导工作内容。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根据上级精神和实际工作要求,制定蚶江镇意识形态工作计划,确定工作细则。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18年度班子及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结合自身工作重点总结和陈述,作为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三是镇干部在考核考察述职报告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四是对2019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判分析,形成报告提交市委宣传部。五是为推进蚶江镇意识形态工作规范化开展,制定《蚶江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并于每年年底对各村开展一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考核。
(2)针对意识形态阵地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栏的发布。补齐2017年6月至今的政务公开内容,每月及时对“海丝蚶江”政务公开栏进行更新。二是对蚶江微信公众号“海丝蚶江”进行改版,增加学习新思想、惠民惠企政策解读、法律法规宣传等消息的推送,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宣传阵地的作用。三是完善我镇信息审核制度,各口确定信息联络员,及时向镇宣传口报送信息,扩展信息来源。
(3)针对对党员干部意识形态教育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19年4月29日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组织学习社论《坚定不移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今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2019年8月23日特邀福建日报首席记者程枝文同志为蚶江镇两委班子成员、镇全体工作人员、各村两委成员讲授《新时代的舆情处置应对》。二是强化宣传阵地管理,由分管领导对“海丝蚶江”“法治蚶江微课堂”发布内容逐一把关,在“海丝蚶江”微信公众号设置理论专栏,常态化推送。三是镇党委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错误思想,早提醒、早纠正;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于2017年、2018年分别给予两起网络舆情事件的涉事党员党纪处分。四是组织各村党支部书记参加网络舆情专题培训,提高干部网络舆情应对技巧。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后备干部推荐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全镇干部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上级相关规定。二是规范后备干部推荐程序,推荐后备干部时,均在单位内部组织民主投票,在党委会上充分讨论、逐一发表,并实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
(2)针对股级干部任免议事讨论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镇党委会组织学习《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和《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二是镇党委会研究明确,严格执行文件要求,规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和环节做到不变通、不走样;参加镇党委会人员在充分讨论、逐一发表建议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投票表决等方式进行表决。
(3)针对村主干选拔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严格执行政审制度,严把“资格关”“结构关”“程序关”“方法关”“纪律关”,坚决清理“不宜”“不能”候选人,从源头上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进入村干部队伍。二是在2018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镇党委在候选人酝酿阶段先行组织审查了134名现任村干部任职资格,在资格审查阶段市镇两级联审了328名候选人,先后劝退15名不符合条件的竞职人选。三是针对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由镇党委书记对时任党委组织委员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的问题。
(1)针对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领导指导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指导,2018年村级组织换届,蚶江镇党委高度重视,把换届选举工作当作乡镇年度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刻认识其对蚶江未来的重大意义。成立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候选人资格审查小组,向各村派驻了换届工作指导组,坚持早谋划、早部署、开好局、起好步。二是加强宣传力度,投入20万专项资金修复19个村广播系统,录制发布普通话、闽南话2个版本的《致蚶江镇全体党员和村民的公开信》、换届选举“十条禁令”等换届选举宣传材料,并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广播宣传、村务公开栏、村微信公众号等各种渠道,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逐村召开党支部换届选举动员大会,镇党委书记和挂村镇领导亲自动员,向党员和群众深入解读《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十条禁令”》等。三是细化制定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具体步骤和程序,先后出台了10来份文件,编制了长达113页的《蚶江镇2018年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参考材料汇编》,为各村换届工作提供了规范化的样本,形成了一整套操作规程;在村党组织换届中推行“六个统一”,把规范化、仪式化贯穿到村级党组织换届全过程。2018年6月5日,镇党委在锦亭村召开换届选举现场观摩会,让各村支部书记、镇村干部熟悉掌握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四是通过逐村走访、逐户调查开展了“地毯式”“滚动式”调查摸排,特别确定了“现任两委班子成员、党员、村民代表、历任村干部、社会人士、宗族代表、上访户”等7类重点“必访对象”,实现了“五个清楚”。多次召开各村选情分析研判会议,建立全面、完整的村情选情台帐,形成各村《基本情况和换届选举难点问题整顿情况报告》和《村选情分析和选举工作预案》。蚶江镇2018年村级组织换届一次性选举成功率100%,成为泉州市第一个完成村党组织换届的乡镇,并实现村委会换届“一肩挑”的村占比达52.6%,居石狮市各乡镇首位,从“难点镇”一举蜕变成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先行镇”。
(2)针对对基层党组织督导检查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于2019年5月开展基层党建调研指导工作,并将调研发现问题纳入村级绩效考评内容。二是印发《镇机关干部挂钩联系基层党组织制度》,并对第一轮开展的党建常态化调研情况建立问题台帐,要求各支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3)针对对非公企业党支部工作指导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两新组织”党内制度,开展“两新组织”基层党建调研指导工作。二是由镇党务干部对“两新组织”党务干部进行“一对一”业务指导,特别是发展党员方面的业务指导。三是印发《关于选派党员村务工作者挂钩村企共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通知》(狮蚶委〔2019〕87号),进一步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力量。
(4)针对发展党员重视不够、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对连续三年未发展党员的支部进行调查摸底,并对连续三年未发展党员的蚶江村党总支、青莲村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二是提升村级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邀请市委组织部相关业务人员对发展党员业务进行专题培训。三是落实《镇机关干部挂钩联系基层党组织制度》,及时了解各支部入党积极分子储备情况。通过支部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及时掌握入党积极分子及发展对象平时表现情况;通过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进行谈话以及集中培训教育,充分掌握个人综合情况,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确保思想入党;严格按照程序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征求计生、公安、综治等部门意见,查阅档案和相关材料,同时向外单位进行函调,严把入党审核关。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违规发放奖金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镇党委会组织学习了市纪委编印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政策宣讲暨工作培训会宣讲材料汇编》,重点学习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津贴补贴若干问题说明》《规范经费支出管理若干问题》等内容。二是2019年5月9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召开2016年度泉州市平安奖金发放整改工作专题会议,蚶江镇、鸿山镇、宝盖镇、财政局、人社局等单位主要领导参加会议。经请示市委主要领导,会议同意蚶江镇上报的奖励方案,并责令相关负责人要加强学习,加大财经人员培训力度,严格执行财经审批权限,规范绩效奖金发放报批手续,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针对违规发放补贴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各村开展自查自纠。完成2013年以来各村支部大会的党员发放会议补贴情况的全面排查。二是全面清退各村2013年以来违规发放的党员会议补贴。蚶江村、锦江村、洪窟村、莲塘村等17个村共清退2013年以来违规发放的党员会议补贴481545元。三是针对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问题,2019年5月28日,镇党委组织委员、镇政府副镇长对莲塘村等17个村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明确纪律要求。
(3)针对私车公养、公车私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镇纪委对镇政府临时聘用人员林富涉嫌私车公养、公车私用违纪行为予以立案审查;林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高新区纪工委对镇政府原临时聘用人员陈冬冬涉嫌私车公养违纪行为予以立案审查;陈冬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林富、陈冬冬已分别退缴违纪款9013.22元、1527元。二是制定《蚶江镇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对车辆的使用范围、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公务用车纪律等提出明确要求。
(4)针对违规借用车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根据《关于做好石狮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处置工作的通知》《石狮市车改单位保留车辆编制数》《关于进一步做好石狮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处置工作的通知》,经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通过,两辆丰田越野车于2017年2月15日由蚶江商会过户至蚶江镇人民政府名下,并将车牌号码变更为闽C052KM、闽C939KN,作为公务用车由蚶江镇统一管理。目前,不存在违规借用车辆问题。
(5)针对公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蚶江镇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中关于车辆使用范围、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公务用车纪律要求等各项规定。二是镇公务车辆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停放。三是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前,驾驶员均事先填写《车辆维修报告单》,预算超过200元(含)的,报党委秘书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超过1000元(含)的,同时报镇长审批同意。
2.关于“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1)针对大操大办风气禁而未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将移风易俗落实情况纳入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并由各带队镇领导对《石狮市关于规范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重申。二是深入开展党员“承诺、践诺、评诺”活动,把严禁大操大办纳入2019年度党员承诺不得违反的内容,对违规行为及时启动不合格党员处置程序。三是制定《蚶江镇2019年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方案》(狮蚶委〔2019〕111号),召开移风易俗工作会议,利用村广播及微信公众号开展移风易俗专题宣传。四是在“普渡”“佛生日”等神事活动集中的农历七、八月,印发《关于在“普渡”“佛生日”等神事活动中落实移风易俗工作的通知》,强调规范、严控神事活动,深化移风易俗。五是镇党委书记对石农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自觉带头移风易俗,树好家风,管好家人,并责令其做出深刻的书面检讨。
(2)针对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针对对石狮正丰机械有限公司翻建铁皮搭盖行为执法监管不到位的问题,责成镇城管办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当事人的违法行为。2018年10月23日,镇城管办联合市城市管理局对该违章搭建的临时建筑物依法进行强制拆除,拆除面积约650平方米。二是制定《蚶江镇“两违”治理“百日拆违行动”方案》(狮蚶委〔2018〕249号),2018年10月29日镇分管领导和镇纪委对镇城管办全体人员进行集体提醒谈话,2019年3月镇城管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加强“两违”执法监管及加强城管队伍廉政建设,强调所有城管人员要严守纪律、坚持原则、主动尽责、履职到位。三是建章立制,提高“两违”监管成效。采用网格化巡查机制,将城管队伍按照镇工作片依次分为四个工作小组,进行“两违”执法监管,加大“两违”巡查力度,提高“两违”主动发现率,力争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四是进一步加强优抚申请对象和补助金发放的审核把关,严格优抚对象的身份认定。针对优抚补助金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9年5月29日,镇政府副镇长对社会事务办主任进行批评教育。
(3)针对“文山会海”顽疾难除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并组织学习《蚶江镇整治“文山会海”实施方案》(狮蚶委〔2019〕72号),切实减少会议及文件。二是严格执行会议及文件审批制度。需村主干参加的会议均报镇主要领导审核,开会时间接近、参会人员重复的会议尽量套开,减少会议。公文印发坚持确有需要、确有必要的原则,确保每年文件数量不得超过上一年,切实把发文数量压下来。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纪律规矩意识淡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镇纪委于2019年4月28日邀请市纪委正科级纪检监察员到我镇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镇领导班子成员、镇全体干部职工、镇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各村两委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老年协会会长参加会议。二是委托广告公司针对赌博、醉驾、大操大办等蚶江镇农村党员违纪的普遍原因制作《农村党员警示教育“微”动漫》,编发酒驾警示材料,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三是将强化纪律教育情况纳入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内容,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2)针对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共石狮市委办公室 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级及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狮委办〔2017〕125号),加强对因私事出国(境)证件的集中保管。目前,镇级正式干部52本证件(照)及村级干部177本证件(照)均由党政办统一管理。二是各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共蚶江镇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员因私事出国(境)保留党籍工作的通知》(狮蚶委〔2017〕100号),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督促支部党员(包括预备党员)按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保留党籍手续。三是针对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规范问题,由镇党委组织委员对时任组织干事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蚶江镇工作人员请销假暂行规定》,并组织全镇干部学习。二是对党政办人员进行约谈,要求掌握并严格执行《蚶江镇工作人员请销假暂行规定》,对不规范、不完整的请假条,一律退回不收;对于因公外出学习参观考察需请假的,及时提醒当事人办理请销假手续。三是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的请销假情况在镇机关公示栏进行公示,并结合考勤记录、请销假记录扣除相应绩效工资。四是调整病假人员工资待遇,并完成有关人员的工资清退工作。
2.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能力不强的问题。
(1)针对党委对“四种形态”认识不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镇党委于2019年5月24日下午组织开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专题学习,进一步提高对“四种形态”的思想认识和运用“四种形态”的能力。二是定期与公检法机关进行对接,排查涉刑涉诉党员,对违法违纪行为及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三是于2019年1月22日给予被判处刑罚的镇政府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职工王志宏开除党籍处分,于2019年3月26日给予开除公职处分。
(2)针对对镇干部职工抓早抓小工作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镇党委立足抓早抓小抓常,对巡察反馈及日常发现的镇干部职工苗头性问题或轻微违纪行为,有针对性地运用提醒谈话、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方式,早发现、早处置,防止“小过错”演变成“大问题”。2019年以来,镇党委对镇干部职工提醒谈话20人次,批评教育3人次。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用好“三会一课”等载体,通过开展经常性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运用谈心、谈话等方式,对“小问题”严批评、多敲打、勤提醒,把第一种形态落实到组织生活中,推动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实起来。
(3)针对“四种形态”运用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镇党委认真抓好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把批评教育、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常态化工作,发挥“治未病”的作用。镇纪委、监察组科学运用“四种形态”抓好监督执纪问责,根据违纪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按照“四种形态”的要求,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抓早抓小,及时提醒,快查快结,看住“树木”,管住“森林”。2019年以来,第一、二种形态占比为87.5%,“四种形态”运用得到改善。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镇党委严格按照要求,每半年至少安排1次党委会专题听取汇报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19年6月4日,镇党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问题清单”整改落实等。
(2)针对履行“一岗双责”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镇党委对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提醒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于2019年6月4日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上,组织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蚶江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坚持“问题导向”、规范谈话程序等各项要求;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结合巡察反馈问题、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廉政风险,有针对性地对分管部门干部和挂钩村“两委”开展廉政谈话提醒。
(3)针对压力传导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镇党委于2019年5月20日起开展2018年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由镇党员领导干部带队开展检查并通报存在问题。二是组织认真学习《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加强案后整改的实施办法》,深入剖析总结蚶江村贪腐窝案。将原蚶江村党支部拆分为三个党支部,设立党总支;制定《关于做好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监督征地补偿款发放工作的通知》;对蚶江村历年征地情况进行梳理,发布十二份公告,基本理清征地遗留问题;编发蚶江村PTA征地警示材料,制作关于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的宣传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4)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比较薄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征地补偿款管理的通知》以及《中共蚶江镇委员会 蚶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监督征地补偿款发放工作的通知》,对2019年蚶江村、水头村、洪窟村等征地补偿款发放过程中的“四项公开”“四个环节”“四道关口”等关键环节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防止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化公为私等问题发生。二是修订完善《蚶江镇关于做好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监管工作的通知》,通过村级可用资金监督表监管、规范村级资源资产市场化配置工作、加强村级建设项目的规范支出等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收支。三是重新梳理各岗位廉政风险点,重点排查各办(中心、站、所)在“三重一大”、人财物管理、行政许可和审批、执纪执法、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工作中以及个人在个人素质、履行职责、开展业务、执行制度、外部环境、社会交往、处理个人重要事项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和优化防范措施,在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对廉政风险实施控制。
2.关于监督责任履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主动监督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镇纪委不定期对工程建设项目、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村集体“三资”等腐败易发高发领域进行主动监督跟进。针对“五一”“端午”节假日,对公车使用情况、公款消费情况进行督查。在原已配备专职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的基础上,于2019年1月选配一名党员干部任专职纪检监察干事;19个村党组织均配备1名纪检委员,延伸基层监督“神经末梢”。
(2)针对执纪审查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镇纪委按照“抓执纪审查,重在加强自办案件”要求,加大问题线索排查力度,力求提高自办案件的数量和质量,2019年以来完成自办案件1件。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石狮市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进村(社区)入户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要求,摸清6类“必访”对象底数,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按照“五个必”“三个一”要求,主动进村入户摸排面对面问题线索,现已入户86户,发现业务外问题10个。
(3)针对信访件处置方式简单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组织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省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处置问题线索工作的通知》,提高线索处置水平和效率。规范信访件处置流程,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研判,结合问题线索的实际情况,按“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方式对问题线索进行分类处置。2019年以来,镇纪委对5起信访件进行分析研判,其中,采取初核方式处置4件,采取函询方式处置1件。
(4)针对纪委“三转”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执行纪委“三转”相关规定,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监察干事专编专岗、专职专用,不再参与业务范围外工作。
3.关于个别领域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1)针对征地补偿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设立征地补偿款专户,对征地补偿款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建立健全村可用资金监控制度,严控征地补偿款使用范围。二是严格执行《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征地补偿款管理的通知》要求,村、镇两级严格监管征地补偿款发放审批流程,落实层层监督机制,确保征地款及时准确发放给群众。三是委托专业中介机构进行各村征地补偿款发放情况的核算审计,目前基本完成蚶江村、溪前村征地补偿款发放情况的核算、审计、公示,现正核算、审计青莲村、锦里村、莲东村、莲西村、水头村征地补偿款发放情况。四是针对征地补偿款管理不规范问题,由镇政府副镇长对村财代理服务中心主任进行提醒谈话。对溪前村征地补偿款缺口问题,待溪前村历年征地补偿款发放情况清算结束后再进行处置。
(2)针对村集体“三资”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修订完善《蚶江镇关于做好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工作的通知》,确保合法合规。二是加大对村级“三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对票据、手续等审核把关,杜绝再次出现报销手续不全、收款收据入账、大额现金支付及村集体资金流失等问题。三是清查整改石湖公共资源资产委员会截止2016年9月30日的103.7万元资金账面差额;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东垵村老年协会财务进行审计,配合村委会追回流失资金35万元。四是强化清产核资结果运用,将石湖公共资源资产委员会、莲东村海埭田纳入村级“三资”监管。设立石湖公共资源资产管理委员会资金账户,建立资源资产管理台账、规范市场化配置程序,管委会年收入增加近20万元;将莲东村海埭田按市场化配置招租,由莲东村委会与承租使用人签订租用协议,租金收入缴入村委会账户。
(3)针对社会捐款管理缺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镇政府已委托中介机构对蚶江中心小学2262.18万元社会捐款进行了初步审计;并对蚶江中心小学各项支出进行了初步梳理,现已基本理清银行账户各项款项去向,正对各项款项用途进行核查。下一步,镇政府将对银行账户各项款项去向进行公示,查明款项用途,摸排问题线索。
(4)针对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固定资产盘点清查方面,我镇邀请泉州博思智能科技集成有限公司入驻我镇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现已完成资产盘点,今后将及时更新资产台账,确保做到家底清楚,账实相符。
(5)针对工程招投标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3号令、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闽发改法规〔2016〕5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6号令等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委托具备资质的预算单位完成对公园路路灯改造工程等5个项目的预算。三是委托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工程结算审核。
4.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1)针对现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财政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执行财务相关制度,做到收入及时入账,规范报支手续,收支两条线。二是严格执行《关于印发<石狮市征地百日大会战土地、资金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 》要求,村、镇两级严格监管征地补偿款、青苗款等资金发放审批流程。三是对各村设立征地补偿款、工资发放临时账户。四是针对水头村、莲西村等2个村现金发放征地款问题,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于2019年5月28日对水头村支部书记、莲西村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入账票据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规范报账手续,指定能提供正式发票商店购买商品、服务,实行定点维修、定点购买、定期结算,统一转账支付,对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不予报销。
(3)针对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并严格落实《中共石狮市委 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的意见》,2019年起由镇政府统一为21名村务工作者购买人身意外险。二是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建立专项资金临时账户,及时拨付专项资金。
(4)针对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委托石狮方正会计事务所对我镇1995年以来的往来款项进行清查,排查挂账问题。二是镇党委秘书于2019年5月15日对财政经济办公室主任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今后及时清理往来款项。
(5)针对超范围列支费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经费支出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严禁向无业务往来的单位支付相关补贴或经费。二是严格规范各类补助补贴申请手续。三是清查2013年7月以来与无业务关系往来单位的补助发放情况,目前,4个单位中已有2个单位按要求退回超范围列支费用,其余2个单位当年度确有配合我镇开展相关工作,不属于超范围列支,已撰写说明报告。
(6)针对违规多发已停职村干部工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清退违规多发已停职村干部工资。许清源已将10000元退回村级账户,将1600元退回镇机关账户。谢清棍已将3500元退回村级账户,将3000元退回镇机关账户。二是镇党建办、财经办加强对村干部工资发放的审核,每月核实村两委在职情况,并及时更新,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针对违规多发已停职村干部工资的问题,镇党委秘书于2019年5月24日对财政经济办公室主任、村财代理服务中心主任、党建办主任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
(七)加强巡视整改方面
关于落实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2017年省委巡视六组对石狮市巡视反馈意见中涉及蚶江镇的共性问题有以下未整改到位:
(1)针对对个别党员干部党政纪处分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镇党委于2019年3月8日给予受行政处罚的石壁村党支部党员费国党内警告处分。镇纪委定期与公检法机关进行对接,排查涉刑涉诉党员,对违法违纪行为及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2)针对违规发放加班、会议误工等补贴尚未完全清退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清退违规发放加班、会议误工补贴。2013年计生办正式人员领取每人1600元国庆加班补贴共计0.96万元全部清退;2013年至2015年,派出所、边防所、卫生院正式人员每月领取计生协查补贴共计1.82万元全部清退;2013年至2016年王志宏领取1.55万元“油补”完成清退。二是镇党委会组织学习了市纪委编印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政策宣讲暨工作培训会宣讲材料汇编》,重点学习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津贴补贴若干问题说明》《规范经费支出管理若干问题》等内容;认真执行上级津补贴发放规定,除省、市、县批准发放的项目,不再自行发放各类奖金、补贴。三是针对违规发放加班、会议误工补贴问题,镇党委副书记于2019年5月16日对镇卫计办、财经办全体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巡视组转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未能有效解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中共蚶江镇委员会 蚶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办理泉州市委交叉巡察一组交办信访事项的通知》(狮蚶委〔2019〕33号),明确洪窟村信访件办理的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反馈时限,由责任领导牵头做好信访人反映事项处理调查工作,由综治办督促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按时限完成信访事项的告知和答复工作。二是对洪窟村三片区第七村民小组反映的位于庵山地块涉及的3.066亩土地(2012年征用时公示期间群众无异议)15.33万元征地补偿款收回并冻结保管在洪窟村委会账户直至信访问题解决,确保村集体资金不流失。三是入户调查了解当时征地丈量情况以及该地块土改时土地分配情况。
(八)落实脱贫攻坚方面
1.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1)针对贯彻落实精准扶贫政策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党委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认真学习领会上级精准扶贫政策,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及时贯彻泉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从2014年起结对帮扶永春县苏坑镇,每年对口帮扶资金30万元,结对帮扶苏坑镇3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由19名镇领导班子成员挂钩帮扶,至2018年底,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已稳定脱贫。三是及时贯彻福建省委的统一部署,2018年我镇对口帮扶政和县澄源乡,并由石狮市财政下拨我镇80万元资金用于援助政和县澄源乡。
(2)针对低保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调查核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镇2019年度低保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入户调查核对,严格把好申请受理、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审核、审批、建立台帐等程序步骤和标准要求,做到精准扶贫。二是加强对迁出、死亡对象动态管理,及时调整低保对象。三是2014、2015上半年死亡下半年领低保金共11人,于2016年4月共退低保金7140元。四是2019年5月29日,镇政府副镇长对社会事务办主任进行批评教育。
(3)针对改变扶贫民生资金发放方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学习《福建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扶贫民生资金的申请审核、发放管理和事后监督检查,确保补助资金按规范补贴到人到位。二是镇纪委于2018年12月-2019年1月,针对2015年度造福工程石结构房屋改造、农村危房抗震改造补助款的二次平均分配问题,对14名时任村主干、分管村“两委”进行了诫勉谈话。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诫勉谈话14人,谈话提醒1人。
给予党纪处分1人。对蚶江镇政府临时聘用人员林富私车公养、公车私用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诫勉谈话处理14人。莲西村党支部原书记林国栋,莲西村委会副主任(原主任)林明崖,莲西村党支部副书记、宣传委员林聪晓,洪窟村党支部副书记(原负责人)洪传民,洪窟村委会原主任洪清山,洪窟村委会原工作人员洪银化,蚶江村原党支部负责人林清佳,蚶江村委会原主任胡晓荣,蚶江村党总支统战委员、村委会委员林清赞,东垵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建设,东垵村委会副主任(原主任)王瑞访,东垵村党支部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陈祖勇,石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郭胜利,石农村党支部宣传委员周维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解决村集体经济薄弱问题不力事项。
1.存在问题:村级造血功能薄弱。
未完成整改原因:一是部分村发展空间受限,没有集体土地可以出租,如莲中村、锦江村等;二是由于地处乡下,可以出租的村集体房产、农贸市场规模较小,租金有限,如莲西村、莲东村等;三是有的村拟采取新建农贸市场、村文化服务中心等,面临着资金不足、土地报批时间长等问题,如石壁村,锦江村;四是大部分村经营性收入包括房产出租、土地出租收入基本上要到年底前才会上缴入账;五是部分项目生成要到年底前才能产生效益等。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开展侵占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强化对村集体资产和资源的统筹管理。二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创造基础条件。三是精心谋划,因地制宜,选准适合本村发展的项目。通过盘活村集体用地、回批地,逐步完成各村村级规划,推进一批村集体项目建设。如完成溪前居家养老院、青莲村农贸市场、水头村鞋城生活配套服务中心土地报批、莲西村农贸市场建成经营,多元发展村集体经济。四是加快建设镇级集体经济统筹项目(蚶江村公共服务中心),该建设项目己完成招投标工作,近期将完成合同签订,并做好工程进场施工前期准备工作。根据蚶江镇政府和蚶江村签订的合作建设蚶江村公共服务中心协议书收益分配方案,蚶江村须在该统筹项目出租运营后,在2019年12月底前,从2019年度租金收入中支付给蚶江镇政府30万元投资收益,由蚶江镇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用于支付给溪前、莲塘、莲中、石壁、锦江等村集体经济薄弱村。五是进一步盘活集体房产、集体土地、农贸市场出租,并对各村集体房产、集体土地、农贸市场出租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各村及时将租金收缴入帐,防止集体资金流失。六是继续跟踪溪前、莲塘、莲中、石壁、锦江等5个村出租广告位给农商银行的租金落实情况。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31日基本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存在问题:部分村出现挤用、占用征地补偿款和其他专项资金的情况。
未完成整改原因:因存在历史遗留征地情况比较复杂,经办人员变动大,部分征地账目缺失等问题较多,核算审计难度大,进度较慢。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挂村领导、下村干部和相关科室工作责任,做好工作指导;二是经办人员深入了解情况,抓紧查找整理征地账目;三是抓紧时间清理排查存在历史问题,挂村领导、下村干部及相关科室加强协调沟通,针对存在问题,及时解决镇与村征地情况、村与村民征地情况等问题;四是会计师事务所安排足够的人力,加大推进核算审计力度,制定核算审计时间进度安排计划,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整改时限:2020年6月30日。
(二)关于征地等历史遗留问题突出事项。
存在问题:各村历年征地款核算审计尚未完成,“回批地”具体位置、土地性质和处置方式尚未确定。
未完成整改原因:一是因存在历史遗留征地情况较复杂,经办人员变动大,部分征地账目缺失等问题较多,核算审计难度大,进度较慢。二是“回批地”政策的兑现涉及多方面,包括市直部门、村委会、村民等,先要核对“回批地”数量及市自然资源局同意并确定的位置,根据市政府处置文件(狮政综〔2018〕2号),分3类处置,包括由市政府征收、等价置换安置房、符合条件的允许建设,这些处置方式均需要村民和村委会同意,再报市政府同意,所以一时无法达成一致,只能逐步推进。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委托专项中介机构完成对各村历年征地补偿款发放情况的核算、审计和公示,及时解决存在的历史问题,加快推进核算审计进度。二是在确定“回批地”数量的基础上,和市自然资源局明确位置,各村按市政府处置文件提出处置方案,分类推进。
整改时限:2020年6月30日基本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关于社会捐款管理缺位事项。
存在问题:蚶江中心小学建设2262.18万元社会捐款,尚未核清真实收支情况。
未完成整改原因:蚶江中心小学教育捐款支出绝大多数由时任村主干及石狮市蚶江中心小学百年校庆筹备委员会负责人谢建明指定付款,其现正在服刑中,镇政府、蚶江村缺少银行账户收款方的联系方式等信息,且小学尚未建设消防水池,部分工程款未支付,工程款未结算,无法进行竣工验收;镇党委政府原委托审计的泉州众和会计师事务所已无法实施进一步的审计、核实真实收支情况,镇一级的权限有限,调查难度大。
下一步整改措施:根据2018年11月30日印发的《民政部关于印发<公开募捐违法案件管辖规定(试行)>的通知》(民发〔2018〕142号),社会组织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违法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具体情形管辖。镇党委政府将商请市委市政府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对蚶江中心小学教育捐款进行清查,积极配合清查工作,对梳理出的银行账户各项款项去向进行公示,查明款项用途,梳理收支账目,摸排问题线索,回应群众关切。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31日。
(四)关于国有资产流失事项。
存在问题:蚶江电厂原址7间店面,其中四间被原电站负责人以个人名义办理土地使用证,至今仍由个人出租取得收益。
未完成整改原因:因电厂店面产权问题年代久远,涉及到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且涉及的部分当事人已去世,在处置过程中存在产权难以界定的情况。目前正在进一步核查。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向当事人、时任镇领导、村干部了解具体情况,咨询镇法律顾问,形成书面报告。二是邀请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等部门协助调查当年具体情况。
整改时限:2020年6月30日。
(五)关于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事项。
存在问题:截止2018年11月结存的2009年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54.4545万元,因工程未结算,尚无法拨付。
未完成整改原因:该笔专项资金为2009年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专款专用,因该工程未结算,故无法拨付。镇政府时任项目负责人员已调离或辞职,现仅现场人员1名尚在本镇,项目结算资料未签字。虽然仍在我镇工作的现场人员已在结算资料上签字,且已协调施工单位整理完善工程结算资料,但结算资料仍需进一步完善,方能送审。
下一步整改措施:待施工单位将结算资料整理齐全后再送中介机构进行结算,并送市审计局进行结算审核,按工程结算价拨付该笔尾款。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31日
(六)关于落实巡视组转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未能有效解决事项。
存在问题:洪窟村三片区第七村民小组反映的征地历史遗留问题至今仍未解决。
未完成整改原因:一是该地块大约是在1982年进行土地分配的,没有进行土地面积登记的底册。二是经过现场查看,该地块已多年没有人耕种,杂草灌木丛生,辨识度很低。三是该征地问题发生在2012年,除信访人、被信访人明确表态各自立场外,第七村民小组超过半数户代表表示不清楚当时土地分配方案和各自分配数据,因此没有充分的依据做出裁决。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该地块于2012年现场测量后,村委会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2年7月27日至7月28日。公示期间,没有收到任何村民的异议反映。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根据信访人所提供的材料,经镇政府调查了解,无法采信信访人的主张。二是镇村将进一步做好调解协商工作,若无法达成一致,将动员双方通过法院诉讼渠道解决。
整改时限:2019年9月12日
我镇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我们清醒认识到整改成效距离泉州市委、石狮市委要求及广大干部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下阶段我镇将继续按照泉州市委交叉巡察一组要求,建立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不断把巡察整改工作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蚶江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一)明确责任,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认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严格落实镇党委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执行巡察问题整改责任制,强化责任担当,在重大政治原则和大是大非问题上,头脑清醒,眼睛明亮,立场坚定,自觉承担“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
(二)全力以赴,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保证巡察整改任务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到位。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回潮反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抓紧整改;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加强跟踪问效,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三)巩固整改成果,构建长效机制。紧扣巡察整改问题,注重标本兼治,结合巡察整改工作,梳理完善现有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举一反三,健全完善项目建设、政府采购、人事任用、公务接待、三资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机制,扎紧扎实制度的“笼子”。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合理、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构建起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8211777;通信地址:石狮市蚶江镇文政小区1号,邮政编码:362700;电子邮箱:ssshj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