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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纪委监委公布第一批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果

来源:石狮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12-05 14:34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石狮市纪委监委牵头、会同28个市直单位,上下衔接、部门联动,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11月,全市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9件2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通报8件典型问题。为落实开门搞整治要求,以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效取信于民,市纪委监委将分批公布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成果,接受群众监督评判。现公布第一批专项整治成果:

  解决农村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拨付不及时问题。截至11月,共抽查2019年低保、特困对象422户699人,审查驳回不符合申请15户23人,累计清退城乡低保对象268人、特困对象7人。再次排查重度残疾人等4类重点群体,累计新增低保对象105人,新增特困对象43人。开展计生低保提升金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线索4件,涉及31户群众6.142万元,共计问责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

  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经济负担较重问题。跟进落实我市“4+7”国家药品跟采工作,落实18种药品跟采工作,跟采药品平均降幅达52%,2019年6-11月共减轻群众负担600余万元。优化调整公立医院3级及以上手术类和普通门诊诊查项目价格,降低75项检查、检验类项目价格,制定出台22个项目价格,进一步降低参保患者诊疗费用。推进一体化村级卫生所(室)纳入医保定点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1家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优化医保报销政策,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截至10月,群众住院实际报销比达52.31%,同比提高1.76个百分点,群众就医负担次均降低228.45元。

  解决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隐患问题

  1.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2019年以来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095批次,立案查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125起、罚没款308.42万元,移送公安1起。规范引导小作坊取得生产条件核准证25家,通过食品生产许可证核查2家,查处并关停无证食品加工点2家,罚没款5000元。查处无证经营食品单位4家(引导停止经营2家、规范取证2家),罚没款12.5万元。2019年11月,我市顺利通过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省级考评验收。

  2.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着力解决种植业、水产品、猪肉质量安全和农兽药添加禁用成分等问题。6月以来,全市共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5场次、指导培训281人次。出动执法人员218人次,检查农(水)产品及农资生产经营主体128家次,开展农(水)产品监督抽检128批次、农药产品抽检22批次,责令整改4起,发现违法线索4起并已立案调查。

  3.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强化保健食品广告监测,严肃查处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和违规销售问题。召开广告行业集体约谈会,通报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相关案例,对广告企业进行警示教育。组织开展直销企业负责人员座谈会,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保健食品进社区进学校等科普宣传12场次。查处食品虚假标注生产日期或内容等涉嫌虚假宣传3起,查处保健食品广告违法案件1起并入选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典型案例,有效推动全市保健市场稳定有序发展。

  4.解决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食品安全问题。全面推进校园食堂“明厨亮灶”、食品安全追溯管理体系建设和食品安全快检室建设。截至11月,全市学校食堂追溯系统覆盖率、“明厨亮灶”完成率、食品安全快检室建设率均达100%。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双随机”抽查27家,督促经营单位落实问题整改70项。以学校(高校、中小学、托幼机构)食堂、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学校周边小餐饮店、小超市(便利店)等为重点单位,对全市学校食堂开展全覆盖检查。开展餐饮行业餐具清洗消毒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179家,当场责令改正并予以警告处罚27家,立案查处3家。开展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抽检60批次、“五毛食品”专项抽检44批次、学校食堂及集体用餐单位专项抽检62批次,发现不合格食品2批。

  5.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对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石狮区域负责人及入网餐饮服务经营代表进行行政约谈,严把“资质审查关、网上公示关、监督管理关”。开展2019年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风险监测抽检50批次,检查入网餐饮单位791家,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13份,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2件,督促平台下线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2家,抄告第三方平台所在地市场监管局信息7条。在全市大力推广网络订餐食品安全封签,截至11月,共发放食安封签近156万张。

  6.开展药品零售环节违法违规经营突出问题治理。加强药店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严厉打击违规采购、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2019年立案查处药品零售环节违法违规行为68起(包含警告案件36起),罚没款3.69万元。依法查处药师“挂证”违法行为2起,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