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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规范违规发放津补贴退缴工作明确清退范围 持续跟踪督促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20-12-28 15:40

日前,福建省泉州市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对联系单位巡察整改情况开展跟踪监督,仔细对照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报告,逐一核对违纪款项的入库凭证。

“违规发放津补贴是近年来巡察反馈的较典型问题。”泉州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市在制度机制上发力,市委巡察办、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等联合印发规范市级巡察整改有关违规发放款项收缴入库工作的通知,明确市委巡察办负责统筹协调被巡察单位违规发放款项清退工作,市纪委监委加强对违规发放款项收缴入库落实情况的跟踪督促,市财政局发挥业务监管优势、每季度参与核查被巡察单位违规发放款项入库情况。

“津贴都已发出去了,我负有主要责任,能不能就由我来接受处分,不要让大家再退款了?”此前,市委巡察某市属国有企业,发现该企业违规发放经营班子年终奖金,负有领导责任的企业负责人希望以个人接受党纪政务处分代替集体清退。为严防“以纪代退”“以退代纪”,通知厘清了清退范围,并对操作流程进行了规范,明确清退违规发放款项为被巡察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或其他财经规定的款项。对于达到审查调查立案标准的,严格按规执行,其违规发放款项统一退缴至指定单位,防止被二次违规使用。

此外,该市还明确将巡察发现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纳入被巡察单位边巡边改范围,并于现场巡察结束前向巡察组及相关纪检监察室报送整改情况,严防整改前紧后松。

“实施市委巡察办、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三责’协同督促整改机制以来,我们在严防越位的同时,部门间协同发力,着力破解无人监督、监督尺度不一等问题。”泉州市委巡察办主任张荣宝介绍,今年,全市被巡察党组织全面规范清退违规发放款项,截至目前,全市累计退缴有关款项达5817.78万元。(通讯员 林佳如 陈伟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