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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泉州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泉州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发布时间:2021-02-09 19:00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9月9日至10月11日,市委巡察三组对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7月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我室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反馈会议精神和有关要求,诚恳接受、全面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并迅速行动,组建专班、明确责任,全面落实巡察整改工作。   

(一)加强领导,强化主体责任。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召开室务会会议,传达学习康涛书记在市委“五人小组”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学习市委巡察办关于巡察整改工作任务及相关要求,领会抓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成立了由室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处级干部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综合科,负责巡察整改的组织、协调、督办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将巡察组反馈的四个方面15项40个问题进行梳理、细化,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三组对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一个问题、一位牵头领导、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责任机制。

(二)压实责任,促进整改推进。从集中整改至今,共组织召开7次室务会暨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认真讨论研究整改工作。处级干部主动认领问题,自觉对标对表,认真抓好自身和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层层压实责任,逐项细化整改落实举措。认真筹备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在一周时间内共征求到市直单位、各县(市、区)史志部门和本室干部职工3个层面15条意见建议。2020年8月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对照检查,从症结上、根源上深刻剖析、查找原因,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努力推动整改落实见底到位。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采取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的方式,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建章立制,注重长效管理。本着急则治标、缓则治本、长则建制的原则,把建章立制作为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仔细梳理现有规章制度,对存在制度漏洞、制度缺失等问题的,逐一加以改进和完善,重新修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史志书库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等18项制度(办法),形成《中共泉州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机关制度汇编(试行)》,并发放到每一位同志手中,督促全室人员认真学习熟知、严格贯彻执行,真正使巡察问题整改转化成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1)针对“学习抓得不实、浮在面上”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史志工作实际,先后制定印发《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的意见》《学习宣传贯彻〈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工作方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等,并认真贯彻执行。二是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在福建》系列采访实录,2020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共组织开展集中学习18次,其中进行专题研讨12次,发言材料均及时备份存档,构建形成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交流研讨、调查研究、学习档案管理等中心组学习体系,进一步规范学习管理。三是处级干部带头上党课。结合学习贯彻新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和地方志工作重要论述,2020年以来处级干部带头讲专题党课4人次,以讲促学、以学促进,使全室党员干部既接受了党性锻炼,又增长了业务才干。四是提升学习质效。从2020年7月20日至8月15日,7名市管干部参加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在自学系列采访实录的基础上,结合个人实际,认真撰写学习体会,并开展2次集中研讨交流。室机关党支部于7月1日印发《党支部理论学习制度》,就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方式等作出制度性安排。每名党员按照要求参加组织生活,积极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系列采访实录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并认真撰写3篇心得体会。

(2)针对“践行缺乏举措、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注重发挥史志部门自身优势。2020年9月上旬设立了“史志文化讲堂”,至今已开讲3期,面向全室干部职工,采取互动式宣讲交流,主讲人宣讲后当即组织开展讨论交流,形成浓厚的学习研讨氛围。二是积极开展口述史采编工作。重点抓好改革开放新时期的专题编辑、研究,目前已完成征编《泉州改革开放口述史(第一辑)》初稿,并印发通知,启动了第二辑的征编工作。三是打造具有泉州特色的“红色之旅”。2020年7月下旬,联合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等部门,以全市重要革命遗址为基础,经过认真调研、勘察,遴选出50处最具代表性的红色遗址,结合可游可赏、可学可教的实际,推出10条红色文化和廉洁家风经典旅游线路,为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提供爱国主义教育场所,让红色基因世代相传,让红色精神发扬光大。四是深入基层开展主题宣讲。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以红色资源开发利用调研、纪念“惠安暴动”90周年、组织开展“乡村记忆文化”项目建设验收等为契机,先后到泉港、惠安、安溪、德化等县(区)和基层单位开展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宣讲活动。

2.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3)针对“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担当作为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国史的重要论述精神。结合史志成果“八进”,七一、国庆节前开展党史、新中国史赠书活动,先后为市直单位、惠安和泉港的基层部门和干部群众,送去《中共泉州地方史大事记》《中共福建省泉州市历史第二卷(1949—1978)》《泉州市志》《泉州市红色文化廉洁家风经典旅游线路》等各类史志书刊40余种,共计2万多册。二是丰富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党史教育实践载体。以纪念“惠安暴动”90周年为契机,研究确定并授予陈平山故居、蓝飞鹤革命烈士陵园等13处革命遗址为第二批“泉州市党史教育基地”。三是主动作为,着力打造精品年鉴。坚持高标准、多评议、进度与质量并行的原则,完成编纂《泉州年鉴(2020)》及其《泉州日记》分册并交付出版,同时督促、指导、推动市县两级提升编纂水平,积极参与全省年鉴精品工程。2020年12月30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通报表扬第七届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由市委史志研究室选送推报的《德化年鉴》《南安年鉴》《晋江年鉴》,分获全国一、二、三等奖,《泉州年鉴(2020)》被列入福建省精品工程项目。

(4)针对“修史修志主责主业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指导推动南安、惠安党史“二卷”编撰出版。2020年6-7月,在去年反馈审阅意见与建议的基础上,组织业务骨干对《中国共产党南安市历史第二卷》(征求意见稿)再进一步推敲、考订,提出再审意见,使之更臻完善。4-9月,室领导多次带队到惠安调研,认真指导《中国共产党惠安县历史第二卷》的编写工作,严把质量关。二是全面征集整理有关史料,正在组织编纂《中共泉州历史百年大事记》,在此基础上启动《中国共产党泉州百年百事》编纂工作。三是倒排时序,全力以赴攻坚“二轮志”。汇聚调动全市史志编修力量,调整《泉州市志》总纂和分管领导,并在原有人员基础上,再聘请4名专家,其中1名负责整书统稿,3名负责部类修订、统稿,科学统筹、攻坚克难。2020年12月,《泉州市志(1991-2010)》通过省委党史方志办的审查验收,并提交方志出版社。与此同时,加强对县(市、区)及部门修志工作的指导服务,截至目前,11个县(市、区)志7部已出版,4部提交出版社,全市顺利如期完成“两全”目标。

(5)针对“文史宣教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升新媒体宣教服务水平。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以“泉州史志”公微号为平台,坚持每日更新,精选内容,严格审核,讲好泉州故事,扩大史志影响力。二是积极开展“四史”学习教育。结合史志成果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军营、进企业“六进”活动,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讲好党的故事、英烈的故事和改革开放的故事。三是做好史志图书数字化工作。近年来从原方志委“方志书库”、市政协文史委、文史专家、旧书店和社会人士处征集到地情书籍500余册,并加工形成电子版累计2.8亿字;2020年7月从泉州晚报社以9.38万元采购《泉州晚报》图文数据库(1985.4—2009.1),进一步丰富数据资源。四是做好推广应用服务工作。2019年11月制定了“史志文献资源查询服务办法”,并通过“泉州史志”公微号向社会公布,提高了群众知晓率,充分地向社会各界无偿提供地方史志文献资源查询服务。五是持续加强与市直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快推进市方志馆(党史馆)筹建步伐。根据市委领导指示,联合市文旅局在府文庙设立“刺桐风物——泉州市情展”,已于2020年春节前试开馆。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扎实”的问题

(6)针对“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欠账较多”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意识形态专题学习。2020年5月20日,邀请市委“大宣讲”活动宣讲团成员作“切实落实好意识形态责任制”专题讲座,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坚定不移将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二是把红色文化教育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弘扬当中。会同市纪委、市委宣传部等部门联合印发《泉州市红色旅游经典线路、廉洁家风旅游经典线路方案》,与泉州市闽浙赣边区革命史研究会合作编辑出版《铭记——泉州革命英烈画传选编》,向基层赠送《泉州家训》《泉州乡规民约》等史志文化书刊,推广宣传好家规好家训和乡规民约,传播弘扬向上向善的正能量,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作用。三是根据《规范化任务清单》和《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责任分工方案》,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并组织实施。2020年先后3次召开室务会专题会议,就当前史志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形势态势和风险点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等进行分析研判,并及时向市委宣传部报告。四是专题研究、协调落实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意见、方案及“福建党史方志网”(泉州子网)内容保障、纪念“惠安暴动”90周年活动方案、第二批党史教育基地名单等,并形成综合分析报告报送市委。五是认真配合做好建党100周年宣传纪念筹备工作,组织开展以“十个一”(一个红色文化展、一个报刊宣传专栏、一场党史知识竞赛、一批党史教育基地、一批红色旅游经典线路、一个史志文化“八进”基层专项行动、一部电视连续剧、一个电视专题系列、一本书、一个网站专栏)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主题教育活动。

(7)针对“推进工作措施较少”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积极开展史志文化“八进”活动。

2020年1月以来,共向市直机关、镇村(社区)捐赠史志书籍500多册,帮助市纪委监委、石狮祥芝镇万祥图书馆、安溪魁斗镇大岭村等设立“史志书柜”,拓展了史志文化传播利用渠道,促进形成读史读志、用史用志和传史传志风尚。二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签订《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印发《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的意见》《学习宣传贯彻〈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工作方案》。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文明创建、干部考核和绩效考评内容,纳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整改内容。三是严格审核把关史实内容。从2020年5月份开始,对南安党史“二卷”(征求意见稿)、惠安和泉港为纪念“惠安暴动”90周年编印的《红色惠安》《陈平山传略》《陈平山与惠安暴动》《惠安暴动》《红色记忆——泉港革命史通览》,以及泉州市情展、泉州市党史教育基地、泉州中心县委(南安岭兜)纪念馆陈展、红色旅游景点解说词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史实准确、表述严谨。

(8)针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网络安全意识。将原由我室主办的泉州地情网并入福建省党史方志网站群,主动配合省委党史方志办做好“福建党史方志网”上线运行和信息推送,印发《关于落实“福建党史方志网”泉州子网内容保障任务的通知》,并对上网信息认真审核把关。二是健全完善网络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福建党史方志网”泉州子网、“泉州史志”公微号信息报送实行主办科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主办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三级审查工作机制,并建立规范的网络信息稿审稿台账,确保网上发布信息的安全、准确。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4.关于“‘两个责任’落实虚化弱化”的问题

(9)针对“从严治党意识淡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推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中共泉州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关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深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的通知》精神,2020年7月10日修订印发了《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泉委史志〔2020〕22号),进一步明确室务会及其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二是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9月28日召开室务会会议,安排部署2020年度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讨论研究本单位及各科室岗位廉政风险点,并制定防控措施。三是做实做好廉政风险点排查及整改工作。从2020年9月中旬开始,室务会议成员就分管科室摸排出的廉政风险点,分别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提出意见建议10多条,并建立整改台账,逐一抓好落实。

(10)针对“廉政教育欠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常绷廉政之弦。在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前及时召开干部大会并运用史志微信群,学习传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有关通知精神和系列典型案例通报,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二是结合“主题党日+”开展廉政教育。2020年6月28日,机关党支部组织全室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叩问初心》,随后到鲤城区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开展现场警示教育,以案为鉴,警醒和教育党员干部深刻认识贪腐问题的严重危害性,增强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和抵御风险能力。三是打好“预防针”。将廉政教育作为任前履职的“第一课”“硬指标”,室领导对2020年以来新提拔、晋升职务或职级的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3批、个别廉政谈话16人次。

(11)针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学习内容,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全面从严治党“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破除“清水衙门”错误意识,不断夯实全室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基础意识。二是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从2020年9月中旬开始,围绕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外部环境等方面开展廉政风险点自查,共摸排出高风险点13个、中风险点15个、低风险点13个,并针对风险点制定41条预防措施。三是做好内部财务自查工作。2020年8月,成立了财务自查自纠工作专班,结合巡察反馈财务问题,对2013年以来内部财务工作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按照泉人社〔2018〕69号文件精神,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稿费等违款限时进行一一清退。截至目前,违款18.9018万元已全部完成清退,并及时上缴市级国库。

(12)针对“以案整改未落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以案为戒。违规发放奖金、补贴问题当年被发现后,立即完成整改。结合此次巡察整改,室务会要求加强对财经法规和财经纪律的学习,就类似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并对原方志委2名处级干部和原综合科负责人进行约谈并批评教育。二是强化学习。在室务会领导指导下,综合科牵头开展了一次财务管理制度专题学习,组织各科负责人学习熟悉本单位各项财务制度,加深财经纪律的思想意识教育,加强内部防控管理,防患于未然。

(13)针对“监督责任弱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机构改革后,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支持和配合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主动报告有关工作,凡是研究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按要求邀请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参加或列席室务会会议。二是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严格执行《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在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会前,认真审阅相关材料,派人参加会议,有效开展监督。三是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及时函询或谈话提醒,防微杜渐。

5.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时有发生”的问题

(14)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肃财经纪律。室领导督促指导综合科,对《关于重申严肃规范津贴补贴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泉人社〔2017〕317号)和《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自查工作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泉人社〔2018〕69号)等政策规定,进行了再学习、再部署,要求综合科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加强学习和监督,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二是分类分批据实完成清退。经查实,2013年7月以来,共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22.5351万元,其中属于泉人社〔2018〕69号文件中规定的“5类人员”可不做清退金额3.6333万元,实退金额18.9018万元,具体如下:①原方志委于2016年8月以机关工会名义,实物购买30份万应茶共5760元,其中6份(涉及金额1152元)留存单位作为办公用茶,实发24份(涉及金额4608元),该费用本应从机关工会经费支出,因财务人员工作失误,将其从行政经费中列支。经咨询相关主管部门,已将错支的4608元作调账处理。②原方志委、党史室违规发放临时聘用人员绩效奖金10人共149814元,其中2人已于2016年离职,现无法取得联系,涉及金额16039元。截至目前,实退金额133775元已上缴市级国库。③原党史室违规发放稿费29人共44855元,其中7名违规领取稿费人员属于“5类人员”,涉及金额11394元可不做清退,实退金额33461元已上缴市级国库。④原党史室违规发放临时及返聘人员公务交通补贴2人共21000元,其中1名临时人员为外省人,已于2017年离职并返回老家,无法取得联系,涉及金额5000元;另外1名返聘人员涉及金额16000元,已清退完毕。⑤原党史室伪造出差补贴发放公车驾驶员“安全奖”2人共6300元,其中1名临时聘用驾驶员已于2016年初辞职,无法取得联系,涉及金额3900元;1名在编驾驶员涉及金额2400元,已于2020年8月7日前清退完毕。同时,室主要领导先后约谈了2名处级干部、3个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约谈了4名经办责任人,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15)针对“移风易俗和规范婚丧喜庆事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再次传达学习《泉州市关于规范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试行)》,由综合科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制度并进行追查。二是组织全室工作人员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做到“喜事新办、丧事简办、神(佛)事不办”。

(16)针对“个别领导干部存在违规收受丧事礼金,涉嫌改变公务行程公款旅游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室务会再次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泉州市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泉州市关于规范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试行)》等文件精神,清醒认识从严治党新常态,不断加强理论武装和自我教育。二是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在2019年巡察期间,1名处级领导干部因于2013年8月违规收受丧事礼金被巡察组约谈后当即改正错误,第一时间将礼金据实逐一退还个人,并对其违规行为作出检讨和说明。该同志于2020年8月5日向室务会通报了有关情况,并主动检讨错误,深刻反思自身问题与不足。

6.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不彻底”的问题

(17)针对“工作部署落实浮在面上”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认真对标对表。通过下基层调研、座谈了解、干部群众提意见等方式,广泛征求在工作、作风、生活上存在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并把相关意见建议、自身查摆和整治情况纳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明确了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二是班子成员坚持“四下基层”的优良作风,使“集中开会”转变为“下访指导”。自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以来,2020年先后开展了纪念“惠安暴动”90周年、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志鉴编纂利用、“中央红军村”史料征编等10多次专题调研活动。三是处级干部带头下乡入户。2020年2-4月,室主要领导带队,5名处级干部到泉港驻村参与疫情防控,除配合当地做好防疫工作外,分别深入困难群众家中进行慰问,慰问对象包括低保户、大学生、因病卧床的村民、年逾八旬的困难党员、超过百岁的老寿星等,为他们送去慰问金和生活用品。此外,室领导先后于3月6日、9月18日、12月25日分头到南安市康美镇挂钩帮扶村,走访慰问11户困难家庭,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四是持续加强对县级“二轮志”的督促指导。班子成员下基层调研,特别是鲤城区、泉港区,多次面对面提醒,并组织安排对《鲤城区志》《泉港区志》的审查验收,监督审改意见落实。

(18)针对“部分工作编造应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深刻认识形式主义的危害,杜绝“编造应付”等现象再次发生。二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及相关资料由学习秘书专人记录、整理、保存,并按年度单独成册归档,保证其真实、完整。三是健全采购管理制度,修订完善《采购管理暂行规定》,达到规定金额的项目采购一律由采购领导小组负责到底。

7.关于“违规采购管理问题较突出”的问题

(19)针对“违规采购管理问题较突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自查自纠。违规采购管理问题是原方志委班子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不健全,对印刷出版地情丛书等“三重一大”问题的决策程序缺失造成的。室主要领导分别约谈了原方志委地情信息科负责人、原分管领导,并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参照市财政局有关文件规定,于2020年7月对市委史志室制定的原《采购管理暂行规定》进行修订,加强对本室内部采购活动的管控,防范规避采购违规风险,从源头上堵塞漏洞。三是加强采购政策法规学习。2020年9月中旬,组织开展了一次采购应知应会专题学习,强化经办科室及其负责人、分管领导对采购管理的自律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四是成立采购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综合科的副主任任组长,综合科科长为副组长,其他科室负责人和1名机关财务人员、1名机关工会委员共9人组成。2020年以来,严格落实采购制度,完成《泉州晚报》图文数据库(金额93800元)的采购计划,《泉州年鉴2020》《泉州日记》出版印刷也按程序进行。

8.关于“执行财务管理规定不严格”的问题

(20)针对“报销差旅补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机关财务管理。2020年7月,修订出台《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出差审批及差旅费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各项经费开支,经费报销一律做到单据完整清晰、手续完备,报销人或经办人、证明人(保管人)、审核人、签批人签字、附件要素齐全。二是开展专项自查。经核查,原党史室和原方志委违规多报相关费用共3182元,其中出差伙食补贴2390元、市内交通补贴240元、打车费552元,目前已全部清退到位。三是开展约谈提醒。室领导分别对13名相关责任人和2名财务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并督促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业务能力,进一步规范财务工作。

(21)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健全公务接待制度。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要求,修订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明确公务接待对象和标准,进一步规范报销行为,确保公务接待事前有预算,事后有决算,杜绝一客多陪、同一对象接待多餐等现象发生。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2013年以来的公务接待进行自查自纠。室分管领导约谈原人秘科负责人,对其在公务接待上审核把关不严问题提出批评教育。同时,查实1名原党史室职工违规报销加班费200元,已于2020年8月7日前清退到位,室分管领导对其进行谈话提醒并提出批评。

(22)针对“内控管理制度缺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结合单位实际,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2020年6月19日,调整充实本室内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综合科的副主任任组长,贯彻落实内控管理有关规定,规范并检查各项业务管理流程。7月1日,修订完善包括《史志书库管理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执行,规范各类党史、志书、年鉴、地情书籍、史志期刊等的出入库管理和审批手续。8月中旬,刻制了“市委史志研究室藏书”和“市委史志研究室赠书”专用章,书库管理员对新购买或赠阅的书籍等进行标识和编目造册。

(23)针对“工会账目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以市级机构改革成立新的机关工会为契机,聘请了1名兼职会计,并多次咨询市总工会财务部,严格按会计制度要求建账,如实填制记账凭证,做到记录真实、内容完整、填制及时。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9.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24)针对“‘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2020年以来共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要求以开展创建“党员先锋岗”活动为抓手,做实“党建+队伍”、做好“党建+业务”,激发全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二是机关党支部结合史志工作特色,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在“史志文化讲堂”交流学习心得、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打造具有史志特色的主题党日活动。

(25)针对“对党建工作的谋划总结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把责任分解到位。2020年5月印发了《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对机关党建目标任务进行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具体人,切实推动党建工作落到实处。二是从7月开始,以培树“党员先锋岗”为抓手,在全室开展“亮身份、晒业绩、作表率”行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带头学习提高,带头参加创城创卫、垃圾分类、志愿服务、移风易俗等活动。

10.关于“领导班子建设弱化”的问题

(26)针对“班子引领作用乏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以机构改革成立室务会为契机,对班子成员和处级干部进行合理分工,加强团结协作,形成班子合力。二是班子成员发挥“头雁效应”,主动担当作为,以上率下,在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上模范带头,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斗争中彰显担当,选派包括5名处级干部在内的13名党员干部,组成疫情防控驻村工作队,在泉港抗疫一线坚守岗位、超常付出,与基层干部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处,打下了亮丽的史志战“疫”底色,圆满完成驻村工作任务。三是按规定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逐条逐项对照检查,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处级干部之间推心置腹,不回避、不绕弯,动真碰硬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指出不足,交流思想,互相帮助,虚心接受,收到了红脸出汗、增进团结的效果。

(27)针对“机关内部不团结不和谐现象严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落实好关怀慰问制度。2020年以来,共对生病住院(含直系亲属)、家庭困难的7名干部职工开展走访慰问,把单位的关心关怀送到每位同志的心坎上。二是增进团结与友谊。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为抓手,推动原党史室和原方志委两个单位全面整合融合,不断增进党员干部之间的相互交流,从中切实了解和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针对性地做好思想问题的解决和情感沟通工作,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28)针对“‘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机构改革后,2019年5月制定出台了《室务会议议事规则》,建立健全议事决策程序,推进决策制度化、民主化、科学化。二是严格执行《室务会议议事规则》,实行议题申报制度,按照议题提出、会前酝酿、提前通知、议题汇报等程序进行。自2020年1月以来,职务职级晋升套改、《泉州晚报》数据库采购、史志内部资料合刊、志鉴印刷出版等“三重一大”事项,均按既定程序召开室务会会议并经集体研究议定。

11.关于“干部队伍管理问题突出”的问题

(29)针对“精气神不足,‘慵懒散’现象较为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制定出台《机关规章制度汇编(试行)》,坚决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促进机关规范运行,促进机关作风转变和效能提升。二是以机关内部二级绩效考核和公务员平时考核为手段,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三是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依事择人、人岗相适,着力盘活用好编制资源。2020年1月以来,共提任3名科级领导干部,14人次晋升职级,进一步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

(30)针对“党员教育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根据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的审批和管理,制定印发《因私出国(境)审批以及证件管理制度》。二是召开集体约谈会,室主要领导对未按规定履行因私出入国(边)境报告手续的5位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三是室务会提出要求,由综合科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因私出国(境)书面审批及廉政情况审查制度。四是加强党员学习教育,每名党员通读研读《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在福建》等系列采访实录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并撰写2篇心得体会,由机关党支部支部书记、副书记负责审阅把关,杜绝照搬网文和敷衍应付行为。五是每月抽查并通报“学习强国”学习情况,对个别后进者提出批评和提醒。截至目前,本室党员在市委办系统学习标兵总积分排行榜前10名中占据5席,在2020年度学习标兵积分排行榜中占有9人,日均学习积分长期保持45分以上,排名最后的5名学员也奋力追赶,总积分均超13000分,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

(31)针对“理论中心组学习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推动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一是强化组织实施。2020年4月上旬,制定印发《2020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指定负责宣传思想工作的室务会议成员作为中心组学习直责任人,配备2名学习秘书,由综合科、宣教科负责同志担任,共同做好学习服务工作。二是落实学习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采取以集体学习研讨为主,个人自学和专题调研等形式为辅的方式,2020年共开展集中学习18次,其中第四季度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在福建》采访实录,开展了6次专题学习研讨,按时保质完成学习任务。

12.关于“支部建设规范化有差距”的问题

(32)针对“‘三会一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根据市级机构改革有关精神,新的机关党支部成立后,着力健全完善党组织生活,严格教育管理党员,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2020年以来,共召开6次支部党员大会,11次支部委员会,每个党小组会各6次(其间2-4月,13名党员干部被抽调参与协助驻村抗疫,无法正常召开支委会和党小组会),处级干部带头讲党课4人次,并认真据实做好相关记录。

(33)针对“党内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19年7月,原党史室支部与原方志委支部合并,成立了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机关党支部,并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分布情况,划分了3个党小组。新支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分别于2019年12月、2021年1月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市管处级干部自觉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切实让组织生活“严”起来、“实”起来。

(34)针对“党费收缴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按时足额上缴党费。机关党支部按照党章及《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指定专人规范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并于2020年8月根据工资变化调整了党费基数。二是做好党务公开。将支委会议定事项、活动开展情况、党费收缴情况、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情况、党员民主评议等内容要作为党务公开上墙的重要内容,于2020年9月下旬公示了中央、省、市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

(35)针对“支部换届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法规精神,2019年7月已按照有关程序规范完成室机关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配齐配强7名支委成员(1名书记、1名副书记,5名委员),并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

(36)针对“党员‘三诺’工作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把开展党员“三诺”作为支部建设的重要任务,纳入支部书记落实党建工作的责任范畴,指定组织委员认真审核并建立规范台账,其中7名支委成员的“三诺”经市委办系统党委审核后上墙公示,其他党员的“三诺”经支部书记审核后公示。二是围绕创建“党员先锋岗”,机关支部26名党员立足各自岗位承诺、践诺,每季度结合公务员平时考核进行评诺。

13.关于“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37)针对“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带头学习好。室务会于2020年7月31日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围绕其中新增、删减、调整内容,边学边议,加深理解、全面把握规定要求,增强公道正派选人用人的本领。二是严格执行好。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干部选拔程序和要求推荐选拔干部,2019年12月以来选送1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安溪县魁斗镇挂职锻炼,2名正科级领导职务交流轮岗,2名正科级领导干部晋升一级主任科员,1名副科级领导职务晋升正科级领导职务,2名一级科员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2名三级主任科员晋升二级主任科员,2名四级主任科员晋升三级主任科员,6名一级科员晋升四级主任科员等均在会前进行充分酝酿,会中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从一年来的实际情况看,所提任和晋升的干部均表现良好,从一个侧面体现2020年度室务会在选任用人上的导向正确。

(38)针对“执行干部选任有关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举一反三,对2019年以来新提任晋升的党员干部进行“凡提四必”补课,指派3名党员共同查阅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对19名科级干部(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建立了“廉政档案”,全面落实任前廉政对照检查制度、考察对象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审查制度、全程纪实制度、任前谈话制度、任期试用期制度、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和社团兼职审批备案制度。经查,未发现有不符合任职条件的问题。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4.关于“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39)针对“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结合此次巡察整改,举一反三,列出问题清单,制定套改工作台账,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

15.关于“整改有效监督虚化”的问题

(40)针对“整改有效监督虚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进一步提高日常监督的有效性,及时跟进,督促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做好此次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每周跟踪掌握室务会整改进度、整改情况,督促室务会不折不扣、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并制定落实长效机制。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反映,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对16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给予批评教育10人,提醒谈话6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关于市方志馆(党史馆)筹建事项

存在问题:史志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我市经济发展不相匹配,市级史志馆建设搁浅至今。

未完成整改原因:按照省、市、县三级方志馆于2020年前全面建成且市级馆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5000平方米的指导意见,若重新择址新建,涉及规划、土地、资金等大量问题,无法按时完成任务。

下一步整改措施:根据市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和黄良等10位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将泉州市图书馆旧馆改造成市方志馆的建议》,我室已协调市文旅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三家单位均赞同并支持方志馆建设。其中,市文旅局保留在旧馆设立市区分馆的意见。我们将持续加强与市直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快推进市方志馆(党史馆)筹建步伐,力争此项工作近期有新突破。

整改时限:2021年底。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经过为期3个月的集中整改,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室务会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要求,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也清醒认识到,整改工作尚未全面完成,个别“硬、重、难”整改项目需要继续推进,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需要标本兼治、持续整改。下一步,我们将牢牢把握巡察整改与史志事业发展的结合点,以巡察整改推动工作思路提升、以巡察整改推动作风改良,以巡察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实现巡察整改成果的最大化。  

(一)狠抓理论学习,强化“四个意识”。发挥室务会的领导作用,坚持“一突出、两跟进”,认真学习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三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经典著作和《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在福建》系列采访实录,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和查漏补缺上来,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确保清零见底。 

(二)深化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效机制。坚决突出问题导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重点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整改。对一些比较复杂、深层次、涉及制度方面的问题,加大相关工作力度,推动问题解决。同时,坚持举一反三,不断深入自查自纠,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真正使巡察问题整改转化成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   

(三)巩固整改成效,狠抓督查确保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重点跟踪督查,确保问题整改按照既定目标持续推进,成功落地。对已经整改的问题,重点实行“回头看”督查,对整改效果不彻底的问题进行“再整改”,对已初见成效的做到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2286050;通信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主楼6304室,邮政编码:362000;电子邮箱:qzt0595@163.com。

中共泉州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2021年1 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