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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警示案例(一)

来源:石狮组工 发布时间:2021-09-16 16:17

为进一步严明换届纪律,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村级换届环境,现将省内外村(社区)“两委”换届期间违反换届纪律反面典型案例予以转发。请全市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从反面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自觉遵规守纪,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投好手中一票,选好一方未来。

严禁诬告诽谤警示案例

严禁诬告诽谤

案例一

2020年9月,诸暨市浣东街道太和村村民章某因其前妻不符合条件被街道党工委取消“一肩挑”参选资格,迁怒于太和村包村领导。为发泄私愤,章某与同村村民郑某等人经多次商谋,指使他人非法安装GPS定位器跟踪该包村领导,并捏造其收受太和村另一名“一肩挑”参选人现金及礼品的事实,向诸暨市纪委监委、诸暨市村社组织换届办、绍兴市信访局、省信访局等举报反映。

处理结果:经诸暨市纪委监委、诸暨市公安局调查,章某因侵犯个人隐私、诬告陷害他人,被依法行政拘留十二日,郑建国因诬告陷害他人,被依法行政拘留六日。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来源:诸暨发布2020年9月30日)

严禁诬告诽谤

案例二

2020年5月25日,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泽雅镇天长村村民徐某甲、徐某乙在网上恶意制造舆论,诽谤村党组织书记徐某丙、村委会主任徐某丁联手侵吞社保指标名额及村集体资产。6月18日,徐某甲蛊惑多人以“如果反映的事情得不到解决,就不许换届”的无理要求威胁相关单位,并在村内扬言“天长村村干部事情不了结,就不能换届”,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

处理结果:2020年7月23日,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纪委监委为徐某丙、徐某丁澄清正名。7月29日,瓯海区公安分局对徐某乙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决定。8月5日,瓯海区公安分局对徐某甲作出刑事拘留的处罚决定,9月11日对徐某甲执行逮捕。

(来源:温州组工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