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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石狮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发布时间:2021-09-16 15:25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3月23日至4月16日,市委巡察一组对石狮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开展了巡察。并于6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把整改落实工作抓实抓好

(一)落实领导责任

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城联社主任任组长,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市经济系统党委副书记、城联社副主任任副组长;涉及整改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联社综合股。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抓实责任分解

根据巡察“问题清单”,主要领导辨析问题、挑实责任,相关负责人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社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制定了《石狮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一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

积极和正确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有关负责人及具体业务工作人员开展谈话提醒,共约谈5人。召开了落实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坚决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进正风肃纪,确保整改不折不扣、见到实效。

(四)从严督查整改

为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整改期间,整改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对照各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总结报告逐一检查,对涉及问题进行重点分析,提出了整改意见,确保整改工作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五)强化成果运用

城联社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反思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梳理分类,剖析根源,找准症结,积极落实整改。修订完善工作制度,加强财政监督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严明党规党纪,着力建章立制,切实堵塞漏洞,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落实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1、6月29日组织全体人员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议,会议上通报巡察整改反馈会议精神、集中学习市委巡察反馈意见。

2、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张江滨主任为组长、市直经济系统党委龚铭峰副书记、邱建仁副主任为副组长、其他单位人员为小组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3、制定巡察反馈整改了方案。针对此次巡察反馈的4方面问题16个具体问题逐一对照,制定整改措施、分解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

4、是2021年6月份以来召开3次会议和2 次集中专题学习,研究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巡察整改落实工作。

5、2018年7月在轻工业公司支付联合社广告宣传费用914元问题。已对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由联合社基本账户转回914元广告宣传费至轻工业公司,实现事企分离。     

6、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资金范畴,明确规定事企分离。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泉州市委、石狮市委工作要求

1、进一步挖掘工艺美术人才,加强工艺美术人才培养,6月组织我市新兴木雕工艺美术人才邱华拥参加泉州市木雕类工艺美术现场创作,6月组织吴小锦参加我市建党100周年艺术创作大赛,并组织市直党员干部参观;8月组织吴小锦、邱华拥参加泉州传统工艺美术精品展。

2、城联社组织专门人员对原石狮市木器厂水电费进行核查。经核查,至2019年1月木器厂资产移交时应缴未缴水电费合计187262元,经向原租户追缴,截止至2021年9月9日已追回租户水电费97580.33元,剩余金额89681.67元苏明育将继续追缴,并书面承诺于2021年12月底前不足部分将由其个人补齐。

3、存放在木器厂出纳王争鸣木器厂集体资金6.26万元为独立账户,未与王争鸣资金混放。2021年9月9日在个人银行账户的木器厂集体资金6.26万元已转入石狮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基本账户,由我社统一管理,现已无公款私存问题。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1、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制定《石狮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2022年度工作计划,推动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2、6月30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研究会议,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3、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6月30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研究会议,部署班子成员分别对分管股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廉政谈话内容结合岗位,廉政谈话记录本经谈话对象本人核实签名后,统一留存。

4、6月30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研究会议,持续开展党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将2位混岗企业人员纳入到排查中,并签署风险防控表,确保做到无一遗漏,全员覆盖。

5、2019年4月电脑主机拆分报销问题,对财务经办人给予通报批评处理。

6、组织财务人员集中学习政府采购相关知识,按照规定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和程序,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工作,规范采购行为。

7、组织会计人员学习《政府会计制度》文件,今后会计工作严格执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

8、认真落实《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审批报销手续,进一步规范会计凭证。

9、组织会计人员学习《政府会计制度》文件,要求今后会计工作严格按照新的《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会计科目和报表》进行,合理登记记账科目。

10、将2019年1月收回预发调资款840元,列入其他收入问题,会计人员重新调整记账科目,列入应缴财政款。

(四)严格班子领导和干部队伍建设。

1、召开部署业务工作会议,重新分工,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和各岗位职责;

2、单位重新规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宣贯上级相关文件精神,部署相关工作;

3、每半年对原下属改制企业分流人员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对到了退休年龄却没有参保的分流人员,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反馈,为他们申报办理无力参保退休人员老年生活保障金,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4、做好石狮市二轻系统14家国有、集体企业(879名)职工退休社保和医保和379名退休员工养老金等等后续服务工作。确保退休员工养老金按时发放。

5、组织学习有关“三重一大”的相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细化“三重一大”范围,规定了流程,重新出台议事制度并严格落实。

6、针对2018年店面未主动招租问题。我社于2021年6月对外发布招租信息,让有意向的人员报名进行招租,因店面老旧、位置较偏,所以 至今还无人报名参加招租。同时,我社将向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提出报告,将店面收归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统一管理。

7、加强干部队伍建设,2021年8月9日开展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通过理论学习,培养干部敢于主动作为及担当意识,敢于担当,勇于接受监督,提高党性自觉性,强化主动作为意识。

8、领导班子对单位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并要求单位党员积极参与支部活动。

9、经领导班子多次与市自然资源局协调,市自然资源局已口头同意终止托管,并计划将石狮市瓷器厂纳入全市城市改造范围,待正式列入改造计划后正式终止。

10、开展党员常态化学习教育,7月12日全体党员集中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徽党章党旗条例》;2021年8月9日开展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通过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提高个人政治思想觉悟,积极主动参与支部活动和党日活动,2021年以来全体党员积极参加党员大会8次、集中学习8次。今后领导干部示范带动学习,同时带领联社党员参加支部“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建意识。

11、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分组方案已制定,届时将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做到谈心谈话全员覆盖、批评环节逐个进行,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执行到位。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城镇集体企业资产运营监管不力的问题。

存在问题:石狮市木器厂长期存在财务账目不清、水电费收取不到位、管理人员现金收取电费未及时足额缴交等问题未及时发现纠正。

未完成整改原因:木器厂已改制,留守人员年老多病,财务人员责任心不强,同时因历时较久,租户数量多流动性大且部分资料缺失,原租户多数已联系不上,追缴工作存在困难。

下一步整改措施:督促木器厂留守人员尽快追缴,督促苏明育继续追缴剩余资金,确保其兑现承诺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二)关于干部担当作为意识缺乏的问题。

1、存在问题:针对主动作为意识缺乏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因店面老旧、位置较偏,无人招租。

下一步整改措施:向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提出报告,将店面收归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统一管理。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2、存在问题:遗留问题久拖未决。

未完成整改原因:因涉及市中心区规划改造尚未确定,自然资源局与凤里街道就瓷器厂委托管理事项未达成共识,终止托管事宜未能书面明确。

下一步整改措施:进一步主动与自然资源局沟通,争取早日正式终止瓷器厂托管协议。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8872503;通信地址:石狮市金林路兴业银行大厦10楼a座,邮政编码:362700,邮箱:ss88872053@163.com。

石狮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