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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石狮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9-21 15:40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2月24日至2021年3月15日,市委巡察三组对我中心开展了巡察“回头看”。6月23日,市委巡察三组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4个方面10项共23个问题,移交了检控类信访举报件0件,问题线索0条。已完成整改问题22个,未完成1个。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处理相关人员8人,其中谈话提醒2人,批评教育6人,现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一)全面部署,加强组织领导。针对市委巡察三组反馈的意见,不动产登记中心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以登记中心主任黄振建为组长,支部书记李志雄、副主任邱育苗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二)落实措施,明确整改任务。不动产登记中心对巡察组反馈的23个具体问题,逐一细化,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股室、完成时限、每月报送工作进度和完成情况等,建立了《不动产登记中心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6月30日中心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要求将巡察整改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做到标本兼治。

(三)完善制度,确保整改实效。巡察整改期间,不动产登记中心多次召开业务会、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业务学习会,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从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建设、窗口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修订制度,拟定便民利企措施,确保把巡察成果转变为优化不动产登记的推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落实巡视巡察整改方面

1.关于个别巡察反馈问题重犯、再犯的问题

(1)针对“七届市委巡察原市国土局时指出‘组织生活不够严肃’、‘且部分参会人员没有互相批评’问题,查阅该中心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发现,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上仍有部分参会人员没有互相批评”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7月30日不动产支部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党员应知应会知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②8月5日支部组织党员开展《党员应知应会知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知识测试;③8月24日,不动产支部召开“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专题组织生活会,严格按流程规范,参会人员认真撰写组织生活会发言提纲,逐一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

2.关于个别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点到即止的问题

(1)针对“七届市委巡察原市国土局时指出‘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复杂’问题,该中心仅对“婚姻证明”问题进行整改,未能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截至此次巡察‘回头看’期间,仍未对群众所需提交的材料分类梳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不动产登记中心严格参照《福建省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清单(试行)》执行。②今年来,对各种登记类型的收件材料、证明材料进行梳理,除婚姻证明外,还包括一手房及存量房转移登记时不再收取交易发票,只收完税证明;存量房转移登记时不强调出具网签合同;变更登记,申请人只需提供地址二维码;出国(境)身份证件变更的,只需提供身份注销证明和询问记录;因继承取得的不动产登记,继承人亲属关系公安机关不能完整出具的,通过询问记录,给予受理申请;企业通过招拍挂取得土地使用权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的,已提供经供地机构确认界址的红线图,不再要求申请时提供重新指界的宗地图,直接给予受理。在中心咨询台及窗口设置了告知清单,便于群众办事。


(二)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泉州市委、石狮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今年来,支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党员讲堂、业务课堂活动,通过轮流授课,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自学活动,提升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②7月30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通报市委巡察三组《石狮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对支部党员存在的抄袭网络文章的问题进行通报,要求支部党员端正学习态度,学习中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以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结合工作岗位撰写心得,保证学习活动走实走心走深。

(2)针对“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参照局机关每年至少开展2次专题组织学习,于9月7日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不动产登记意识形态工作,总结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重点。中心已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3)针对“支部未组织党员学习意识形态方面的内容,对党员的意识形态责任制压力传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最后一公里’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9月17日召开全体人员会议组织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部署,对当前中心意识形态工作做了强调;同时中心也以“学习强国APP”、“石狮组工”为载体,纳入支部组织生活会等。

2.关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惠企政策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3月份起,石狮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小微企业免收登记费实行告知承诺,小微企业可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小微企业标准,做出书面承诺,即免收相应的不动产登记费。同时,根据泉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新举措,石狮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于涉企(房地产企业和金融机构除外)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免收登记费。截至目前,受理小微企业免收登记费68宗,减免费用32230元,受理涉企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免收登记费91宗,减免费用50050元。

(2)针对“便民审批服务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开通更多便民办理渠道:①石狮市个人不动产查询及打印功能入驻STM福建政务服务成功上线,这是继2018年11月在建设银行石狮分行设立石狮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便民服务点后又实现的便民服务新延伸,通过和石狮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系统直连,在建设银行STM上实现了石狮市行政区域内个人名下不动产登记、合同备案、抵押物权属情况、抵押查封状态等信息的自助查询。②9月份起,个人查询本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房屋登记信息可通过“i石狮”微信小程序—“掌上证明”查询。③9月10日下午,石狮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邀请中国建设银行等12家市本级商业银行相关负责人及经办人员召开了不动产抵押登记直连系统上线培训会,鼓励推动了更多银行加入中心抵押直联系统,涉及抵押业务均可实现网上申请,进一步提升抵押登记不见面审批办理水平。④加强与兄弟县市沟通,学习他人的经验做法。⑤通过对不动产登记系统升级改造,实现与省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对接,拓展网上申请渠道,实现更多业务可网上申请,当前已完成升级改造项目的招投标,中标单位已进驻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展程序开发工作。按招标方案确定的时间,拟在今年11月15日完成升级改造工作,投入试运行。

3.关于攻坚克难锐气不足的问题

(1)针对“安置房办证‘堵点’尚未打通”的问题。

整改情况:重新修订《石狮市安置房办证工作方案》于9月13日报市政府批准实施,明确了以地换房(安置房)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标准,推动建设用地置换安置房登记工作的开展,目前,奥园上林苑项目业主已可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2)针对“历史遗留问题破解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祥芝水产品批发市场房屋无法办理房屋首次登记是因企业超出允许建设规模进行违法建设,未能办理规划验收和竣工备案等,未达法定登记条件。我中心对其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梳理,祥芝水产市场整体超规模建筑面积2948.15平方米,需先由自然资源、城管、住建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及补办手续。我中心多次与主管局领导进行讨论汇报,明确了业主可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容积率管理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7〕190号)第四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由城市管理局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后由自然资源局按该宗土地原楼面地价的3倍收取超容积率部分建筑面积的土地出让金并给予依规补办规划手续,由住建局按有关规定处置(如对建筑结构安全性、消防进行鉴定备案等)并出具备案意见。我中心已将其办理首次登记需提交的材料及办理事项的先后顺序一次性告知业主,我中心也指派专人协助其办理上述相关环节的手续,业主按上述程序办理完成后,再提交办理首次登记。

(三)聚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实的问题

(1)针对“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加强日常监督与检查,通过干部大会、支部大会、工作微信群、政务网及时通报案例,以案示警。②参加主管局每月的廉政工作会议,召开中秋国庆双节前夕的集体廉政会,以案示警,强调纪律要求;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中心主任对全体股级干部按廉政工作要求开展廉政谈话,营造良好的廉政工作氛围。

(2)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石狮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在决策酝酿环节,由业务股室或分管领导提出议题,会前先与领导沟通,最后开会集体决策。形成决策时,参会成员对决策事项逐个明确表态及说明理由,坚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并形成会议记录。

(3)针对“因私出国(境)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3月10日,由局党组对未按规定办理出国(境)请销假手续的6人进行批评教育,对其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2人进行提醒谈话。②7月30日在支部大会进行通报批评,组织学习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③严格落实因私出国(境)请销假制度,定期与出入境部门核对信息,编外人员出国(境)证件统一管理,每季度对因私出国(境)情况进行自查。

2.关于个别领域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1)针对“个别工作人员家属在关联企业任职的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5月7日开展业务轮岗,对工作人员吕某进行调岗,由受理窗口调至发证窗口,规避风险。同时再次开展自查,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2)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5月份,修订完善《不动产登记中心车辆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公车使用管理台帐和用车审批制度,不定期抽查。

(3)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因中心档案室存放已满,目前借用城建国投集团两套住宅、林业站两间房作为档案临时存放点也已快容纳不下,中心业务量与日俱增,将该3处房屋作为档案临时存放点。②八七路国土综合楼9号梯801室,原使用者欧阳团结于9月14日归返房屋钥匙。

(四)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够严实的问题

(1)针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中心将党建工作提上重要议程,7月30日支部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党务知识学习;②支委会结合五拼攻坚任务、六个专项行动、系统党委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党史学习教育、庆祝建党100周年、不动产登记中心重点工作等方面重新研究制订今年的党建工作计划;③将党建与业务融合,开展今年特色党建工作,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积极开展党员讲堂、业务课堂,抵押直连业务、交房即交证、交地即交证服务等,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针对“对发展党员工作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7月30日,支部委员对发展对象刘某开展谈话谈心,按要求重写入党申请书及思想汇报。②党务干部加强党务知识学习,严格对程序和内容审查发展党员材料。

(3)针对“党建制度上墙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即知即改,现已对上墙材料严格把关予以更新。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的问题

(1)针对“组织生活会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7月30日,组织支部党员认真学习《党员应知应会知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②8月24日,不动产支部召开“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专题组织生活会,严格按流程规范,参会人员逐一查摆问题、支部党员从政治、思想、作风等方面,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针对“‘三会一课’记录存在造假嫌疑”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经核实,2018年6月,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处于搬迁之际,正在休产假的洪某确实有到中心整理搬迁材料及参加支部学习;②求真务实,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党务干部要严格落实出勤制度。

(3)针对“党员‘三诺’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全体党员干部再次核对2021年度党员承诺事项,要求结合业务工作、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开展党员“三诺”工作,党务干部逐一重审党员承诺书内容,对没有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承诺的,一律退还重写。②7月30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强调杜绝学习中存在照搬照抄,网络抄袭的情况。

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1)针对“窗口人员业务不熟”的问题。

整改情况:3月份开始,中心制定了学习计划,开展不动产登记“业务课堂”活动,由各股室(单位)负责人或业务骨干轮流开课的方式,促进股室、单位之间的业务沟通与交流,整体提升系统干部职工业务综合素质。今年来共开展业务课堂7次。

(2)针对“为民服务意识不牢”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5月15日恢复周六延时服务,每周六上午提供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发证、查询业务,满足群众在假日的办事需求。②强化优质窗口建设力度,创建窗口青年文明号、党员先锋岗等,提升窗口人员的服务意识。③修订了《石狮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编外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管理办法》,建立绩效考评标准,对照标准,每月进行考核。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此次巡察,未收到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给予处理相关人员8人,其中提醒谈话2人,批评教育6人。

由主管局党组对支部书记李志雄,担任支部书记期间,没能严格执行《泉州市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出现多名党员未按规定办理出国(境)报备行为的问题,给予提醒谈话;对出入境证照管理员陈丽参,在证照管理期间,没能严格执行《泉州市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出现多起干部职工未按规定办理出国(境)报备行为的问题,给予提醒谈话;对村镇规划服务站科员林志瑜(借用到不动产登记中心),2018年9月13日至9月17日,因私出国(境)香港,违反《泉州市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未按规定办理出国(境)请假报备手续、出入境没有向党组织报备,给予批评教育;对土地储备中心科员洪娜玲(借用到不动产登记中心),2018年12月19日至12月22日,因私出国(境)香港,违反《泉州市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出入境没有向党组织报备,给予批评教育;对不动产登记中心科员曾亭蓉,2018年7月13日至7月19日,因私出国(境)香港,违反《泉州市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未按规定办理出国(境)请假报备手续,给予批评教育;对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邓怡冰,2019年2月7日至2月10日,因私出国(境)香港,违反《泉州市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未按规定办理出国(境)请假报备手续,给予批评教育;对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李婷婷,2019年10月5日,因私出国(境)澳门,违反《泉州市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未按规定办理出国(境)请假报备手续,给予批评教育;对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施雅梅,2019年3月16日至3月17日,因私出国(境)金门,违反《泉州市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未按规定办理出国(境)请假报备手续,给予批评教育。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比例低事项。

存在问题:中心51项登记业务中仅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等4项业务可通过网上申请,占比仅7.8%。

未完成整改原因:当前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正在进行升级改造,预计年底完成。为避免重复建设,增加财政资金负担,不再对现有的登记系统进行改造,拓展网上申请业务类型。

下一步整改措施:在现进行的不动产登记升级改造项目中,要求配置更多不动产登记业务网上申请类型,同时设置“i石狮”小程序与省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的对接渠道,增加群众网上申请不动产登记便利性,进而提升网上申请比例。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不动产登记中心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深刻认识到,仍有一些问题需要继续加大整改工作力度,才能切实解决到位。下一步,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持续扛起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不断深化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扣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推动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推行各种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举措。一是提高认识。根据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不动产登记中心全体人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举一反三,集中力量解决群众在不动产登记中存在的急难愁盼问题;二是务实求真。认真贯彻“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要求,强化党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打造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不动产登记队伍;三是巩固提高。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事项和已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通过以改促学,以改建制,推动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8711008;通信地址:石狮市濠江路139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307室,邮政编码:362700;电子邮箱:ssszrzyj@126.com。

石狮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