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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石狮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2021-09-22 15:45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4月16日,市委巡察三组对石狮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开展了巡察“回头看”。6月21日,市委巡察三组向石狮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自觉抓整改。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大队领导高度重视,7月1日召开巡察反馈会和整改专题会,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成立由大队长陈晓围同志任组长,吴世纯、陈增雄、林江波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抓好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材料汇总、整改情况落实。大队长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抓落实。大队领导班子、各股室中队负责人主动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对照各自责任,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二)制定工作方案,压实责任抓整改。大队紧紧围绕市委巡察三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制定《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三组对石狮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人员和工作要求。大队长结合队务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问题,紧盯问题整改不放松,步步推进抓落实。

(三)着眼常态长效,推动工作抓整改。针对反馈意见涉及的问题,在立行立改的同时,建立和完善制度2项。把整改成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大队制度建设、农业执法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明确职责,理清思路,完善措施,推动全市农业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落实巡视巡察整改方面

1.关于个别巡察反馈问题重犯、再犯的问题

(1)针对七届市委巡察原市海洋与渔业局时指出的“组织生活质量不高”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7月13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书记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党内法规,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二是7月28日,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邀请市农业农村局挂钩领导参加。支部书记在会前对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具体要求,全体党员同志会上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诚布公指出对方的问题,不得以表扬、提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会后支部书记进行讲评。

(2)针对七届市委巡察原市海洋与渔业局时指出的“下属单位公务接待审批不规范”问题仍有发生。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8月17日,召开会议组织学习《石狮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严格按上级文件规定公务接待。二是大队领导及财务人员认真核对过往的公务接待审批单,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开展自查自纠。三是局分管领导对接待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二)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泉州市委、石狮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不够有力。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2021年石狮市渔业船员培训方案》,对经考试、考核后取得渔业船员证书的普通船员,给予300元/人的财政补助。巡察以来共组织普通船员培训55期,培训2233人;职务船员培训40期,培训720人。二是以查促训,加大海上执法力度,加强渔港渔船登临检查,严厉查处雇用不符合从业条件人员出海从事捕捞作业行为。巡察以来共查处船员持证不齐案件3起,处罚2.9万元。三是8月4日,制定《海洋渔业捕捞生产安全操作》 《渔船安全设备配备要求》 《渔船安全检查指南》,通过“石狮三农”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开展渔业安全生产知识科普活动。

(2)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习近平在厦门》等系列采访实录时,仅简单传达,未开展专题讨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巡察以来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先后开展专题学习研讨3次。二是制定2021年支部理论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和计划安排。三是督促支部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理论,7月份组织党史学习教育心得体会展评。

2.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仍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履行普法责任有所欠缺。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结合船员培训和船东船长警示教育会,组织渔民群众通过观看视频、课堂授课等形式,讲解《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野生水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渔业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高渔民群众守法意识、自律意识。二是通过石狮日报专题报道保护级别提级的水生野生动物(如鲎、黄唇鱼、锦绣龙虾等),提高市民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制作宣传手册800份。五一节期间,深入辖区30余家海鲜排档、酒店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宣传。6月24日,联合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赴石狮黄金海岸海洋世界联合开展水生野生动物双随机执法检查。三是加强以案释法,7月2日、7月21日以市渔业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公开曝光4起伏季休渔违法典型案例。在“石狮三农”公众号连载6期以案说法。闽狮渔06185渔船故意拆卸安全救助终端设备逃避监管案入选国务院安委办2021年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

(2)针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农业执法案件公示操作流程图,明确工作人员责任和分工。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制度。三是巡察后严格按照规范的格式、规定的内容、规定的时限对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公示。巡察反馈以来共公示6批7起案件。

(3)针对渔船民管控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巡察以来组织沿海各镇召开船东船长警示教育会议22场,参会船东、船员2975人次,发放渔业安全生产和渔船管控政策法规宣传材料9011份。8月开渔前,联合沿海镇举办渔业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会暨渔业安全生产现场咨询活动,要求出海后严格落实渔船防碰撞、防中毒、防越界等“七防”措施。二是严格落实和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对海上作业渔船船位实时监控,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防范渔业涉台事件的发生。3月23日巡察以来发出劝离函442份,劝离1277艘。三是今年查处不服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安全指挥案3起,结案3起,罚款5.6万元,查处擅自拆卸安全救助终端设备案27起,结案14起,罚款40万元。四是加强典型案例宣传,闽狮渔06185渔船故意拆卸安全救助终端设备逃避监管案入选国务院安委办2021年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

3.关于涉农领域履职不充分的方面

(1)针对畜禽养殖监管存在盲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奈清水库周边畜禽养殖巡查2次,出动执法人员5人次。7月5日,将发现的问题发函给蚶江镇人民政府进行组织协调处理;7月29日,再次组织人员对奈清水库周边进行畜禽巡查,督促蚶江镇进行整改。蚶江镇反馈将于9月底前组织进行清理。二是今后将加强对水库周边、溪流等重点区域的日常畜禽养殖巡查,增加巡查频率,防止畜禽养殖行为回潮。

针对农村宅基地执法空白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与第三方技术单位签订涉及宅基地违法查处专项整治摸排的工作技术服务合同。二是7月21日,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有关宅基地执法事项的请示。8月份组织大队32名执法人员换发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资格证,可履行宅基地执法等农业农村局法定职责。三是今年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宅基地检查,出动10人次,巡查沿海五镇,实地核实资料,督促沿海镇做好宅基地审批材料整理。

(3)针对农村集体“三资”执法缺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农村(社区)集体“三资”执法工作制度》,每年联合市农村经济服务中心至少开展2次联合检查。二是根据《关于2021年上半年农村(社区)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情况的通报》,8月31日联合市农村经济服务中心对鸿山镇、锦尚镇开展“回头看”检查。

(三)聚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严实的问题

(1)针对廉政风险点排查走形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石狮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关于重新摸排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的通知》,在队务会上重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组织队员重新排查廉政风险。共排查岗位28个,排查风险点80个,制定防控措施107条,排查部门7个,排查风险点26个,制定防控措施39条。二是局分管领导对6名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表内容完全相同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船员伙食补助期间,该大队累计发放渔政船员伙食补助费18万余元,均直接转账至同一个人账户,存在冒领风险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1年4月至2021年8月,将船员伙食补助发至每一位渔政船员个人账户。二是2021年9月,制定《石狮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编外聘用人员工资结构及绩效考核方案》,对渔政船员工资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取消船员伙食补助,提高绩效奖励金,形成工资激励机制。

2.关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1)针对报销凭证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8月17日,组织学习《石狮市财政局关于严格执行公务机票购买规定的通知》《关于调整石狮市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严格按上级文件规定报销差旅费。二是局分管领导对报销凭证不合规的三人进行提醒谈话。三是今后将严格按上级文件规定报销差旅费,严格审核差旅费支出,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针对采购先买后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局分管领导对采购先买后批的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今后严格按规定采购渔政船柴油,严格按照先审批后采购流程支出,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9月2日,渔政船加油事项报局党组三重一大会议研究通过。

针对往来款清理缓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8月17日,召开会议研究大队往来款清理事项,邀请局法律顾问黄文卫律师参会。会上梳理大队往来款事项情况,分析原因汇报现状。鉴于涉及9笔水产养殖周转金最早借款时间距今29年,最晚借款时间距今22年,已超二十年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且涉及借取企业扶持周转金的企业已全部倒闭,部分企业负责人已死亡,追讨企业扶持周转金成功率不大,通过诉讼主张权利难以获得法院支持,法律顾问建议查询上述9家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再通过发律师函形式催还。二是会后,执法大队立即派员前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上述9家养殖企业信息,只能查询到石狮市蚶江镇新育水产养殖场(已注销)、石狮市蚶江镇金屿养殖场(已注销)、锦丰水产养殖开发有限公司(已吊销)3家企业的登记地址。8月31日,向这3家企业的登记地址发送律师函催还水产养殖周转金。

3.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严的问题

(1)针对公车制度落实不紧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印发《石狮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关于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的通知》,对公车管理要求再作强调。二是在保留执法执勤车辆内张贴“用车必审批”警示标语,提醒驾驶员做好用车申请。三是定期梳理公车用车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消除隐患。

(2)针对公车违章仍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7月23日,召开石狮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驾驶员业务培训和警示教育会会议,组织驾驶员学习交通法规,签订文明驾驶承诺书,引导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文明驾驶。二是局分管领导对三名违章驾驶员提醒谈话。

(四)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不实的问题

(1)针对选举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6月份,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安排,认真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二是巡察以来共召开支委会5次,党员大会4次,专题党课3次,认真做好会议通知、签到、记录、拍照、资料整理等工作。6月25日,召开支委会对支部副书记进行补选,并按照程序上报系统党委审批。

(2)针对支部学习交流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7月以来,先后组织学习研讨3次,专题党课3次,支部党员学习交流气氛活跃,准备充分,发言积极,质量较高。二是强化检查力度,8月份开展党建工作自查和参加党委系统互查,检查有关工作、会议及活动记录,确保真实、全面、规范。

(3)针对党员进社区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落实党员在石狮组工微党公众号上的社区报到工作。二是结合工作特性组织党员开展社区服务活动。巡察以来组织党员到沿海镇村开展伏季休渔宣传、“服务三农、助推乡村振兴”宣传服务、“农资打假保春耕”等服务活动,组织到泉州海洋学院开展防震减灾日宣传服务活动,组织党员志愿者到长福社区和宝源社区开展“学史明理、清理家园”服务活动。9月份以来,共组织党员28人次参与社区和镇村疫情防控工作。

(4)针对制度上墙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7月份,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对党支部工作制度的学习和把握,准确掌握其实质内容和规定要求。二是7月底,完成更新支部工作制度的宣传板块5块。同时对其他宣传板块进行了检查,确保内容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

(1)针对担当意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6月2日,调整大队领导班子和队员工作分工,明确股室、中队负责人。大队领导班子对分管股室(中队)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共谈话8次,强化压力传导,要求履职尽责,主动谋划推进农业执法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进一步强化股室(中队)负责人履职担当作为的责任意识,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二是深入开展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创建活动,6月4日,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荣获第三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提升了集体荣誉感。三是在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和评优评先方面向一线人员倾斜,2020年度考核中优秀名额共8名,其中一线队员占5名。

(2)针对专业领域知识有所欠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大队年度学习培训计划方案》,积极通过引进来和走出去、线上培训等形式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培训和业务学习。4月23日,组织2名队员参加泉州市农机执法专项培训班;5月18日,组织2名队员参加农业农村部农业综合执法人员网络培训班;5月28日,组织全体队员参加《行政处罚法》专题线上培训;6月29日,组织参加泉州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法》专题讲座;5至9月,分两期组织3名队员参加农业综合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7月至11月,分三期组织7名队员参加农业综合执法能力提升暨新法宣贯培训班;9月8日,参加新《安全生产法》专场线上宣讲;9月15日,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动物防疫法等农业法律法规业务培训。8月20日原计划组织30名队员参加2021年全省农业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后因疫情关系延期。二是积极组织参加农业行政执法大练兵活动,林清其入选泉州市农业综合执法骨干和办案指导小组。9月9日,组织参加泉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技能比武竞赛,获团体三等奖,宋玉辰获个人三等奖。

(3)针对执法水平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9月15日,召开农业执法文书和农业法律法规业务培训,组织学习《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二是制定《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7月29日,召开石狮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会,案件评查员对行政处罚案件开展交叉评查,进一步提升案卷制作水平、完善执法程序。三是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司法局、驻农业系统纪检监察组案件监督检查。6月16日,驻农业系统纪检组调阅我大队2021年所有执法案件。6月24日,石狮市司法局通报我大队5份农业执法案件评查结果,评查均满分。6月25日,报送2份案件参加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案件评审。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此次巡察,巡察组未向我大队反馈问题线索,但我大队对巡察反馈问题涉及的13名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14次,具体情况如下:

给予谈话提醒14人次。对于刚关于公务接待存在先接待后审批的问题给予谈话提醒;对刘传洲、宋玉辰、蔡超然、林培钦、苏伟江、邓俊斌等6人存在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表内容完全相同问题给予谈话提醒;对陈伟林、王欣琪、林清其等3人存在报销凭证不合规问题给予谈话提醒;对梁伟斌存在采购先买后批问题给予谈话提醒;对黄其成、陈伟林、吴根发等3人存在公车违章问题给予谈话提醒。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往来款清理缓慢”的整改事项。进一步整改措施:8月31日,我大队发出律师函催还水产养殖周转金。9月28日,经多方动员并做好思想工作,当事人前来与我大队对接偿还事宜。下一步,我大队将与当事人进一步确定水产养殖周转金偿还方案,报局党组会研究确定。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0日前。

此次巡察整改工作,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把讲政治贯穿农业执法工作的始终,把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和要求转化为改进作风、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强大动力。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大队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我大队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抓好巩固,强化引领,全面转化整改成果,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农业执法工作持续健康发展,达到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8702651;通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福辉路农业执法大楼四楼,邮政编码:362700;电子邮箱:382346929@qq.com。

石狮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