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2月24日至3月15日,市委巡察二组对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巡察“回头看”。6月23日,市委巡察二组向市卫生监督所反馈巡察意见,指出了4个方面13项共35个问题,提出了4条整改意见。市卫生监督所针对反馈的35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16条,已全部完成整改问题35个,新建立制度5项,修订原有制度6项。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处理相关人员16人,其中,给予提醒谈话处理15人,批评教育处理3人。现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巡察整改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巡察反馈意见收悉后,我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所务会,通报巡察反馈情况,对整改任务全面进行责任分解,并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成员担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的联络协调工作,次日召开全所会议向全体干部职工通报传达巡察反馈情况,要求领导班子和各股室切实担起整改责任,以上率下,全员参与整改。
(二)问题逐条分解,压实整改责任
对于巡察反馈意见,我所照单全收,并根据反馈意见,多次召开所务会逐条进行任务分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具体内容、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股室以及完成时限,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逐项对账销号。整改期间实行“每周一报”制度,认真对照巡察整改任务要求,定期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办,逐项对账销号,全面推进整改落实。
(三)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制度约束
针对反馈意见,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将巡察整改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严格队伍管理,进一步推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推动干事创业激情,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真正把巡察整改工作的成果运用到推动卫生健康监督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上。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落实巡视巡察整改方面
1.关于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8月9日,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整改重要论述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提高政治站位。二是重新梳理省委巡视、泉州巡察、石狮市委巡察卫生健康局存在共性、个性问题,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梳理出10个共性问题,对泉州巡察反馈问题梳理出7个共性问题,对石狮市委巡察卫生健康局反馈问题梳理出15个共性问题,5个个性问题,对以上梳理出的共性、个性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股室、责任人、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与本次巡察整改同时推进,认真逐一进行整改,至9月17日均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召开所务会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分解整改任务,责任到人,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四是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担当,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2.关于个性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1)针对组织生活会开展仍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有关规定,提高对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性的认识。二是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交流学习体会,查找差距不足,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三是今后将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组织开展高质量的组织生活会,引导党员干部深入查摆剖析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2)针对支部换届选举仍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严格规范换届选举工作程序,认真做好今后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目前支部已调出1名副书记,现仅有1名副书记,以后将严格按照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开展选举工作并规范支委配备,待换届时将配备5名支委,其中副书记1名。
(3)针对行政处罚不规范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石狮市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第一版),细化裁量幅度。二是加强卫生监督员业务学习,依托国家卫生健康监督培训平台开展学习,截至9月10日,全所10名卫生监督员均已完成40学时的年度任务,组织开展所内业务培训,组织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所内业务培训5场次。三是加强案件核审工作,积极与主管局沟通联系,采取所里执法稽查股与主管局政策法规股双重审核的模式对每一起案件进行严格审核。四是召开案例分析会议。7月14日,对5起未没收药械及3起未没收违法所得的案例进行案例分析会,找出原因,举一反三,并提出今后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如针对一案两罚的案件,要求在案件终结调查报告、合议记录中,写明两罚的具体情况,写明另案处理的内容;对于在案件一览表中录入错误的,立即改正;对于确实无法查明药品器械或者违法所得的,在合议记录中,要集体讨论未查实的原因。五是开展工作提醒谈话。8月18日,对五名片区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六是建立行政处罚指导性案件模板。结合上级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共建立《无证公共场所和或无健康证案件模板》等四大类共7种类型的指导性案件模板,规范执法行为。
3.关于共性问题整改不重视的问题
(1)针对专项经费被挤占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财经知识学习,8月20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学习包括规范经费支出管理等的财务知识。二是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以财务人员为主的人员学习上级关于财务的相关规定,强调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遵守财务规定,特别是所领导和财务人员要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挤占专项经费。三是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费支出审核,规范支出流程等。
(2)针对内控机制违背上级规定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学习上级相关津补贴规定。8月20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学习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补贴相关规定。二是对单位内控机制进行全面梳理排查,经排查并参照上级有关规定修订完善请销假等制度共6个,并对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
署以及省委、泉州市委、石狮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有力的问题
(1)针对落实上级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上级会议精神,7月13日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学习市委七届五次会议精神,并立足职能提出具体贯彻意见。二是加强与教育部门在学校卫生工作上的信息沟通与协调配合,2020年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达标率达到卫生计生“十三五”规划100%的要求。
(2)针对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参观红色教育基地。7月16日组织卫生监督员参观我市红色教育基地-李子芳纪念馆,重温入党誓词,教育引导卫生监督员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履职尽责意识。二是列入绩效考核指标。下发《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考核方案(试行)》,将非法行医、美容整形举报件处理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中,以股室岗位职责履行情况为主要依据,建立有效的内部激励机制。三是召开案件分析会议。7月23日召开“非法行医、美容整形投诉举报案件查摆、分析”专题业务会,查摆、分析近几年在非法行医、美容整形举报案件存在的难点、不足之处。四是建立岗位工作职责。制定了《卫生监督执法制度》、《日常卫生监督检查制度》等,进一步梳理监督员权责范围、履职要求,定期抽查履职尽责情况,将评优评先情况与履职情况挂钩,对于履行职责不到位的监督员、协管人员,视情取消考核评先资格或解聘。五是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制定《2021年石狮市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石狮市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六是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加强市场监督、公安部门等部门沟通交流,依托无证无照抄告平台,互通信息。主动协调主管局,建立与公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席共商会议制度,定期商讨,积极主动协同奔赴一线做好调查取证工作,提高查处、移送效率。
(3)针对新职能履职推进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构建监管网格体系。各镇(办)均明确指定2名以上的职业卫生监督协管员,进一步健全职业卫生监督网格化管理体系。二是积极沟通配合。加强与卫健局审批股、疾控中心、各镇(办)沟通协作,及时共享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信息,及时更新职业卫生用人单位花名册。三是7月21日,邀请泉州市职业卫生专家对全所监督人员举办涉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法律法规综合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员职业卫生监管水平。四是举办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牵头各镇(办)开展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共四场,提高用人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的职业健康意识。五是开展职业健康专项监督检查,加大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开展放射诊疗项目的医疗机构、对建材、尘毒、制鞋、金属表面处理(电镀)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为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医疗机构放射防护等,对2020年上级检查发现问题的2家用人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分别给予责令限期整改、行政处罚,2021年5月以来共开具卫生监督意见书8份,立案1起。六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统筹协调力度不够的问题
(1)针对工作主动谋划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各业务股室监督员参与各镇(办)乡村医生工作例会共9场次,深入了解监督工作热点、难点。二是制定2021年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要点。今后将主动谋划,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及工作实际制度年度工作计划。三是修订事务会议制度,并每月召开全所会议研究部署当前卫生监督工作,扎实推进工作。
(2)针对长效监管机制缺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督促各医疗机构落实好《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将依法执业自查工作情况作为医疗机构校验重要依据和参考。二是推进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督促各医疗机构实行依法执业公开承诺制,在医疗机构入口处、门诊大厅等醒目位置醒目位置公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制定《石狮市医疗机构驻点监督工作方案》,选派数名卫生监督员于8月底至9月上旬对我市妇幼保健院开展驻点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依法执业行为。四是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医保局、生态环境局对我市医疗机构联合抽检工作。五是制定《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进一步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创新监管手段、加强社会监督等多元化监管举措,构建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医疗服务多元化的长效监管体系。六是对“回头看”存在问题的两家监管对象回访监督,3月13日联合公安、市场监督对博某某有限公司开展联合检查,现场给予取缔,现该公司已倒闭,现场已清空;3月中旬对某族美容会所监督检查,该美容机构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许可项目:美容场所,6名从业人员均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4张2021年3月8日至2022年3月7日,2张2021年3月10日至2022年3月9日),现场给予开具卫生监督意见书,今后将加强主动巡查,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的及时抄告。七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针对监管合力未形成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积极与主管局、公安、市场监管局沟通配合协助,充分利用查处无证无照平台,自2021年8月份以来共抄告无照单位4家,并通过主管局抄告公函 3份,联合开展执法行动2次。二是建立与住建、水务部门联合检查制度,每季度定期对我市10家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加强与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员联系,7、8月份收到问题线索1条,已及时处理。
3.关于主责主业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思想存在畏难惰性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游泳场所监管分析会议。7月20日对近两年游泳场所查处情况剖析原因,其中对某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游泳场所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因该公司于2020年6月份取得第三方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均符合标准,7月份因监督抽检不合格被立案,因办案人员对相关法律及自由裁量的理解较为片面,考虑法律适用问题及两份报告时间相距较短,所以做出的行政处罚相比2019年轻。二是于7月9日开展全市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培训会,并签订卫生责任状;三是督促游泳场所做好日常管理。每年场所开放前需提交水质检测报告,开放时做好余氯、PH、温度等自行检测工作,并每月将检测结果报送卫生监督所;四是开展监督抽检。今年监督抽检水质29家,合格26家,合格率达89.66%,对监督抽检不合格的3家及被投诉两次的1家游泳场所负责人进行约谈,告知其如若再犯将加重处罚,同时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整改到位。五是今后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及时向上级卫生监督机构请教,借鉴其他卫生监督案件,规范对游泳场所水质监督抽检不合格的处理行为。
(2)针对日常监管松懈乏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7月28日举办全所卫生监督员职业道德与执法行为规范培训,加强对监督员的思想教育,强化工作纪律。二是落实闭环管理,对本次未反馈整改的18份二次供水卫生监督意见书重新梳理,组织“回头看”监督,督促各二次供水单位提交整改报告及相应佐证材料,如供管水人员的健康证、水质检测报告等,现已全部提交整改报告,并经“回头看”核实均已整改到位。三是加强部门沟通配合,对日常监督中发现存在问题的4家二次供水单位,发函至住建、城管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四是建立《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调查询问室使用管理规定》、《卫生监督执法制度》、《日常卫生监督检查制度》等执法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攻坚克难劲头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结合日常监督工作,在公共场所向从业人员发放健康证知识宣传册。二是组建微信群,不定期在微信群提醒从业人员及时办理健康证。三是强化事后监管,2021年6月份至今,政务公开公共场所聘用无健康合格证从业人员案件12起,形成警示教育作用。四是召开座谈会,8月20日,召开公共场所负责人座谈会,深入查摆分析原因,并与主管局行政审批窗口沟通联系,在窗口张贴办理健康证的温馨提示。
(4)针对监督对象底数不清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每周与主管局行政审批窗口沟通,重新梳理我市公共场所、放射诊疗等监管名单。二是建立医疗机构、公共场所、放射诊疗等监督对象花名册,摸清监督对象底数,实行动态管理。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压紧压实不够的问题
(1)针对管党治党重视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1年来召开两次党风廉政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8月13日开展2021年上半年廉政约谈,由所长对分管领导及各股室负责人分别就各自岗位职责进行约谈。三是制定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2)针对警示教育形式较单一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元旦、春节、“五一”等节假日均开展节前廉政教育会,并分别于2月7日、8月5日组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8月11日组织干部职工到永宁镇黄克缵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廉政教育,8月30日开展防范酒驾醉驾行为警示教育会。二是制定2021年度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计划。三是全面开展苗头预警及重要廉政谈话工作,7月份对6月份迟到次数较多的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在全所通报,形成警示作用。今后将把对迟到次数多等苗头性问题进行提醒谈话、定期在节假日期间召开廉政教育会等做为常态工作,长期执行。
(3)针对干部日常管理偏松偏软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请销假制度,严格干部日常管理,重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二是7月份对6月份迟到次数较多的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在全所通报,并将请销假情况纳入年度评优评先考核依据。
2.关于廉政风险隐患突出的问题
(1)针对同等案情差别对待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重新梳理廉政风险点,并根据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二是严格执行《石狮市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第一版),细化裁量幅度。三是加强案件核审工作,积极与主管局沟通联系,采用所执法稽查股与主管局政策法规股双重审核的模式对每一起案件进行严格审核。四是开展案件复盘分析。在7月20日,对巡察组反馈的2019年9月8日立案的8起案件进行复盘,详细分析同等案情差别对待的原因。公共场所监督抽检不合格案件,其中5起罚款2000元,3起罚款1000元,经分析,虽然罚款额度均在自由裁量标准以内,因经营规模、卫生安全危害程度等未写入裁量依据的,导致出现处罚幅度不同,在案件合议记录中未完整叙述。针对办理使用不符合消毒卫生标准医疗服务器用具案,有9家医疗机构被行政处罚2000元,而6家医疗机构仅行政处罚1000元,其中被罚款2000元的,均是口腔科医疗机构,考虑口腔科器械危险系数更高,在自由裁量标准内予以更大幅度罚款,但在合议记录中未描述,要求今后在案件讨论中应具体详细写明自由裁量标准的依据,及采用较高或较低标准的原因分析。五是建立行政处罚指导性案件模板,共建立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等四大类共7种类型的指导性案件模板,规范执法行为。六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执法行为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结合机构改革,经与市委编办沟通,单位编制由15名增至26名,同时对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责任片区进行调整,充实一线监督人员。二是4月16日,组织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严格执行行政处罚程序。三是开展梳理排查。对2019年来立案处罚320起案件进行梳理,排查是否存在办人情案,有案不查、选择性执法的风险。经过排查,未发现上述问题。对执法视频不全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主要对《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规范》中的“执法文书是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基本形式,音像记录是执法文书制作和电子数据采集的有效补充”理解存在偏差,导致承办人员重视执法文书的制作与保存,忽视了执法视频录制与保存,今后将按照行政
执法全过程记录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四是制定执法相关措施,规范以后的执法行为,杜绝人情案、有案不查、选择性执法。制定《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调查询问室使用管理规定》、《卫生监督执法制度》等,严格规范执法记录仪的使用与管理,加强行政处罚案件或处理举报投诉件的执法环节追溯,执法视频由执法稽查股负责统一保存;修订完善《日常卫生监督检查制度》及《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考核方案(试行)》,将执法记录仪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纳入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考核指标中,做到每月监督检查;加强案件核审工作,积极与主管局沟通联系,采用所执法稽查股与主管局政策法规股双重审核的模式对每一起案件进行严格审核,杜绝办人情案,有案不查、选择性执法的风险。
(3)针对涉案物品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根据《石狮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通知》(狮财预〔2021〕7)号等文件精神,于2021年4月30日对2017年7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没收的药品器械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集中销毁。二是制定《石狮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涉案财物管理办法的通知》,加强涉案财物的管理与处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清理涉案物品仓库,将《行政处罚涉案财物管理办法》制作广告牌上墙,涉案物品分年分类存放。四是7月26日,对责任人仓库管理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对责任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给予提醒谈话。
3.关于“四风”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1)针对案件查处不作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业务培训,现已组织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所内业务培训5场次,并于7与21日邀请泉州市职业卫生专家来我所培训职业卫生知识。二是加强交流学习,分别与其他县(市)卫生监督、市场监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等部门沟通交流,学习先进的办案方式,提升办案深度。三是开展监督回访,查阅蔡某妇科诊所门诊日志、处方,并经咨询妇科专业医生了解吸引器功能(可用于妇科治疗),给予开具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不得超范围执业,于8月5日召开案件评析,分析查处案件浮于表面的原因,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四是对该起案件的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日常工作慢作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在所务会上重申监督信息报告时限,要求各片区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国家卫生监督信息平台填报。二是将信息报告质量纳入股室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考核指标(试行)中,每月进行考核,督促提升信息报告质量。三是对存在信息报告迟报的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监督检查乱作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2020年双随机任务进行重新摸排,分析原因。经查询,2020年共关闭任务20家,其中公共场所15家,消毒产品2家,医疗卫生1家,传染病防治1家,放射卫生1家。经过摸排,共有5家现仍在营业,均为公共场所。经分析,主要两方面原因:一是2020年因新冠肺炎疫情,双随机检查期间部分游泳场馆或者足浴店未营业,之后重新开始营业;二是联合疾控部门对公共场所进行抽检时,遇上该监管对象未营业,监督人员直接给予关闭。二是统筹协调推进。按照《2021年石狮市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加强与疾控部门沟通协作,每周召开碰头会,确保按进度完成今年抽检任务。三是强化内部稽查。是针对双随机任务关闭的监管对象,加强内部稽查工作,由稽查人员现场走访,今年关闭14家,均核实到位。四是于6月25日、6月29日对某典美容美发会所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给予抄告市场监督部门。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的问题
(1)针对“五险一金”缴交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二是重新核算协管员“五险一金”,于3月份开始按实际应缴金额扣缴,并对2019年来个人少缴交部分予以追缴,共追缴113438元。
(2)针对巧立名目发放工资补贴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协管员工资结构,并于发放2021年7月份工资时开始执行。二是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规范协管员工资补贴的发放,已将违规报销的接待费、讲课费、搬运费等5450元全部退缴至财政专户。三是完善请销假制度,严格请销假手续及登记统计工作。四是修改绩效考核制度为“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考核方案”,并修改考核指标。五是对违规报销的相关人员及负责统计加班、请假天数的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议事决策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制度建设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健全完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并明确包括提交卫生健康局党组会研究事项在内的“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及程序,做到事权明确,边界清晰。
(2)针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事务会议制度,明确所务会研究事项,增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意识。二是在需表态的所务会、支委会上均执行班子成员逐一表态,主要领导、党支部书记“末位表态”制度。
2.关于党建示范引领作用不强的问题
(1)针对党建基层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在办公走廊设立党建宣传阵地,营造党建宣传氛围。二是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着力将综合素质高的干部职工吸收到党组织中。
(2)针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共石狮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规范党支部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提高对支部制度建设的认识,结合本职工作已开展年度承诺及一、二季度践诺工作。二是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加强党性教育。2021年已开展集中理论学习10次,观看红色电影1次,参观红色教育基地1次。三是通过支部微信群督促提醒党员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开展学习,支部1名党员获宣传系统2021年第二季度“学习强国”学习之星。四是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活动,组织开展6场学习研讨,2场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组织党员参加“万水千山只等闲”党史学习教育集中宣讲,收看“泉民开讲”党史学习教育专场主题党日活动。
(3)针对党课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2名领导干部分别上“永葆初心本色,传承红色基因”专题党课和“加强党性修养,筑牢廉政思想根基”廉政党课。二是邀请市委党校老师讲“学史明理筑忠诚 砥砺前行强根基”专题党课。
3.关于队伍建设薄弱的问题
(1)针对干事创业激情消退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积极向主管部门推荐优秀干部,将绩效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评先评优考核依据,激励干部职工干事活力。二是在所务会上组织片区负责人学习相关信息平台文件精神,明确工作任务要求,严格落实时限要求。三是指定专人负责将行政处罚案件录入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四是严格落实“行政处罚后7天内将行政处罚信息推送至“泉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要求,将执行情况纳入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考核指标(试行)中。
(2)针对监督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未取得执法资格证人员报考全省组织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保证正常执法工作开展。二是经与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沟通,市卫生监督所编制由15名增至26名,同时对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责任片区进行调整,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3)针对执法业务素质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积极组织监督员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级各类培训班,今年以来共参加4场次。二是邀请泉州市职业卫生专家来我所授课,提升办案质量。三是采取双重审核模式对每一起案件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卷宗坚决退回补充。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未收到巡察移交的信访件、问题线索。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截至目前,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给予批评教育3人,提醒谈话15人。
给予批评教育3人。对邱某涉案物品管理混乱问题给予批评教育处理。对张某、周某行政处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给予提醒谈话处理15人。对颜某、张某、魏某、周某、王某行政处罚不规范问题分别给予提醒谈话。对陈某内控机制违背上级规定问题给予提醒谈话。对张某涉案物品管理混乱问题给予提醒谈话。对王某、洪某、蔡某、邱某、卢某对信息报告迟报问题分别给予提醒谈话。对张某、周某新职能履职推进不力问题分别给予提醒谈话。对周某、黄某未落实监督整改的问题分别给予提醒谈话。对颜某、张某、魏某、周某、王某同等案情差别对待问题分别给予提醒谈话。对张某案件查处不力问题给予提醒谈话。对颜某、张某、魏某、周某监督检查乱作为问题分别给予提醒谈话。对王某、颜某、张某、魏某、周某、王某、陈某违规报销问题分别给予提醒谈话。对陈某请假、加班统计混乱问题给予提醒谈话。对颜某、魏某、戴某6月份迟到次数较多问题分别进行提醒谈话。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仍需有效的制度落实、有效的长效机制长期坚持来巩固整改成果,下一步,卫生监督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持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推动管党治党落到实处,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二是加强政治建设,夯实党建基础。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紧紧围绕党的政治路线来部署推进工作,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以党史学习教育为依托,加强年轻干部理想信念宗旨教育,突出党性教育,强化党的创新理论、革命历史、优良传统学习,切实坚定对党的政治忠诚;三是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将此次巡察整改完善的执法相关制度落实到位,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执行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执法全过程记录,加强案件核审工作,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四是以制度管人,打造清正廉洁高效的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牛鼻子,及时完善并严格执行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考核方案、请销假制度、事务会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并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善于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坚持用制度管人,并形成常态化,以清正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使石狮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踏上新的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8763362;通信地址:石狮市九二东路212号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10室,邮政编码:362700;电子邮箱:sswsjds@yeah.net。
石狮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