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中共泉州市委泉州清源山风景名胜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泉州市委泉州清源山风景名胜区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11-13 17:25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4月1日至4月30日,市委巡察一组对清源山风景名胜区党工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1月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自觉。强化政治担当,把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清源山党工委对反馈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立即整改,迅速贯彻落实,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明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巡察整改的政治站位,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抓好整改工作,确保巡察反馈的意见真正落地、落实。

(二)切实扛起主责,以上率下推进。成立由清源山景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清源山管委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整改工作的督查督导、整改措施的确定,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重大问题。针对巡察反馈意见逐条梳理分析、逐项细化措施,明确每项整改任务的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党工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认领、强化担当,集中整改期间先后主持召开党工委会议18次,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审定党工委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工作方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研究整改落实办法措施;党工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带头整改,扎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

(三)坚持治管并举,推动长效常态。坚持“当下改”“长久立”有机结合,既坚持立行立改并抓好巩固提高,又注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长效整改。把抓好巡察整改与破解历史遗留问题、全面从严治党、班子和队伍建设等结合起来,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进一步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提升工作效能,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不到位,推动构建“环清源山旅游经济圈”、发挥“龙头”带动作用不明显的问题。

(1)针对政治站位不够高,学用结合不紧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1年党工委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政治理论学习纳入党中心组学习,纳入“三会一课”的内容,纳入“创模范、当先锋、XIN服务、优环境”的学习内容,纳入“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的内容。通过个人自学、集体学习等多种形式,截止2021年10月,党工委中心组学习11次;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成立清源山管委会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等,坚持领导带头,强化理论武装,突出实践引领,确保落实落细;二是结合省、市委关于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围绕把握申遗历史性机遇,加快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景区整体竞争优势;加快补强基础短板,提升清源山景区建设品质;加强资源保护力度,推进景区生态文明建设;激励干部勇担当善作为,提振精气神等4个专题开展专题调研,主动深入查找差距,认真分析发展的短板和问题,明确发展目标,推动清源山景区高质量发展;三是积极协助并做好“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系列遗产的各项申报工作(景区内共有“老君岩造像”“伊斯兰教圣墓”“九日山祈风石刻”3个申遗点),并于2021年7月申遗成功;四是管委会已将持有的“老君岩”、“清源山”等系列商标共计97件,移交给福建清源山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使其充分发挥经济效益。截止目前,清源山旅投公司结合景区文化内涵,已开发了12个文创产品,并在老君岩造像附近设置文创产品售卖店。五是指导清源山旅投公司建设完成清源山风景名胜区智能化综合工程(智慧景区),实现旅游服务、旅游管理、旅游营销智能化的目标,现工程已投入使用。

(2)针对“龙头”带动效应不突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1年,党工委结合景区实际,研究制定管委会“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方案,进一步推进景区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快花博园主入口区的详细规划,将规划建设为景区大型旅游集散中心,配套建设游客中心、服务设施、停车场等旅游配套,目前设计单位已完成初步方案,清源山总体规划批复后将按程序报省林业局审核后转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同时,市政府在实施新华路北拓片区规划中,已将花博园范围纳入该片区,并同步规划、同步设计;三是加大对清源山景区基础设施及智能化建设资金投入,已建设完成信息导视系统提升项目(总投资174万)、清源山风景名胜区智能化综合工程一、二期(总投资1912万)、清源山风景名胜区污水处理工程(总投资为8121万元)、公厕新改建工程(总投资490万)等;启动清源山上山第二通道工程(总投资2亿)、势至路(双拥路)路面及景观改造提升工程(总投资550万);四是管委会牵头旅投公司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纪念活动,如元旦期间举办“穿越清源秘境·遇见2020登山寻宝大挑战”、“ 梨园戏沉浸式演出”、“发现清源山之美摄影大赛”、“国风相约,助力非遗”、“歌唱祖国,相约清源山国庆”等活动共13场,进一步提高清源山的知名度。

(3)针对推进景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总规修编工作于2003年7月正式启动,由于受到景区范围调整难以达成共识,福厦高速铁路、泉三惠南支线、城东至北峰快速通道及刺桐路北拓工程项目的选线切入景区、与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衔接等问题的影响,2016年9月上报国务院待审批,2017年 10月31日通过住建部组织的部际联席会议审查;由于国务院机构调整,相关工作由住建部移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我委又按照国家林草局的意见进行补充完善并上报省林业局。2019年10月,福建省林业局将修改完善后的清源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上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12月,因专家论证对新增的刺桐路北拓工程穿越清源山景区段选址方案意见没明确选定方案,要求进一步补充完善;我委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亲自带队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沟通清源山总规修编报批情况。2021年1月,再次完善论证报告,上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审查;9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要求补充材料,现已上报;10月,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再次带队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沟通,争取尽快获批。

(4)针对落实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改,5A复核暗访整改问题目前已整改完成136条,剩余3条问题未完全整改。其中涉及伊斯兰教圣墓和九日山两个申遗点及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现已按规定程序向相关部门进行报批,待批复后将抓紧整改;二是2020年来,陆续完成游客中心改造、导视系统提升、大山门入口景观提升、南台观景平台、智能化综合工程(一、二期)、老君岩木栈道改造、公厕新改建项目等,景区基础设施和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得到不断提升和完善。

2.关于党工委统筹领导作用弱化的问题。

(1)针对推动机构改革工作进展缓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17年7月以来,我委先后与市组织部、编办、人社局及省公务员局沟通,于2018年12月完成9名公务员过渡,2019年5月完成机构改革,人员调整到位。2019年7月下属事业单位资源保护中心、执法大队改革完成,人员及时调整到位。尤其根据景区经营权与管理权的分离,进一步明确职能分工,制定出台《清源山风景名胜区日常管理项目考评规定》,督促旅投公司加强对景区的管理,提升景区精细化管理水平。同时,不断强化对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文物及遗产保护以及“两违”监管整治水平的提升,进一步加强对景区的保护利用。

(2)针对破解难题的责任担当意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为解决景区停车难问题,我委经多方协调,并向市政府申请将旧殡仪馆地块改造成为景区停车场。该工程现已完工,投入使用,缓解停车难问题;二是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组织学习市委关于《激励干部提升干部创业精气神的八条措施》、市委组织部《贯彻落实关于激励干部提升干事创业精气神的八条措施工作要点》及管委会《关于关心关爱基层干部七条措施》《关于进一步落实干部培养主体责任的意见》,进一步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同时,注重干部的教育、考察和培养,提拔任用4名副科级干部,2名正科级干部(其中:1名为委领导),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年轻化。

(3)针对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党工委中心组认真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再次认真学习《中共泉州清源山风景名胜区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泉州清源山风景名胜区工作委员会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清源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制度》等文件精神,班子成员带头严格执行相关议事制度;二是各项决策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执行,坚持“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召开党工委会议,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集体讨论决定。三是严格按照要求和会议研究的内容,认真做好党工委会议记录、主任办公会等会议记录;2021年党工委会议记录、主任办公会均充分体现议事讨论研究过程;截止2021年10月,党工委会议召开41次。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明确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意识形态领域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处理,带队检查意识形态相关工作,部署落实相关巡察整改中意识形态存在问题。二是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通报2020年景区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调整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协调及对下级党组织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三是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进一步制定完善《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泉州清源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案》《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案》;四是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进一步研究制定《泉州清源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舆情会商机制》《泉州清源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新闻发言人制度》;五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0年度党建工作责任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年度述职报告、基层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重要内容;同时,纳入干部考察、纳入年度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六是对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的1名责任人,责令其在机关支部党员大会上检讨。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存在预借工程款现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0年12月,收回齐云路综合管理站工程100万预借款。二是其余335万预借款属于久拖未决项目借款,已按程序上报市政府。目前齐云路改造工程已完成审计工作,审计结果已报市政府同意,正报送市财政局进行审核;创5A项目已将审计结果报送至市政府,待批复后,将报送财政局进行审核,结清工程预借款。今后,将坚决杜绝发生同类情况。三是健全完善管委会内控管理相关制度,重新修订了内控制度,对各单位往来款项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的集中清理,查清各种往来款的性质、类型及形成的原因,并针对不同情况,分清责任,强化措施,依法清收,依法处理相关账务。四是经核实,上述工程因分项多、完成时间跨度大,根据市财政局规定,工程结算审核需整个工程结算完成并通过中介审核后,才能进行结算审核。由于工程未能及时结算审核,施工单位为在年底发放农民工工资向管委会申请预借工程款。管委会综合考虑项目工程量进度实际已达到拨付工程款条件,但因手续不完整无法完成拨付的情况下,以预借形式向施工单位提前拨付工程款,并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补办相关手续。五是经党工委研究,对预借工程款后未能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补齐相关拨款手续的2名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

(2)针对工程项目决算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经核实,共有12个项目已完工未决算,另有1个因征地工作未完成项目实际未实施。其中,9个项目因应急建设未按程序履行概算、预算审核审批;1个项目为已批复概算、但因应急建设未批复预算;2个因投建时间较久,缺失相关材料。目前,因未完成征地的项目实际未实施,现前期发生费用已完成财务结算。12个项目中:已完成赐恩岩供水工程及齐云路绿道工程的财务决算;游客中心展馆改造提升工程、齐云路改造工程、2013年5A暗访整改、泉州伊斯兰教圣墓环境整治工程等四个项目审计结果已报市政府同意,正报送市财政局进行审核;2010年基础设施维修维护、创5A景区整改项目、老君自来水改造、5A景观提升、旅游公路等5个项目福建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完成审计初稿,正核对成果。二是要求施工单位按时完成工程结算,完善工程项目登记制度,严格设置工程保修期到期时间提醒功能,及时完成项目结算。对部分施工单位未能按时报送竣工结算资料的,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期限,如未能按期报送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结算。

(3)针对零星工程项目无询价、无预留保修金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泉州清源山风景名胜区小额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认真做好前期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在旅游公厕新建改建工程、外围监控工程、文保点电气线路套管工程,第一、第二季度办公室零星修缮工程等中均明确保修期,按照规定要求预留保修金。二是根据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调整,景区内工程建设、维修维护等工作现由资源保护中心负责,管委会规保科做好监督管理工作。三是经党工委研究,对存在零星工程项目无询价、无预留保修金的1名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

2.关于国有资产监管缺失的问题。

(1)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①天湖邮局(青牛宫)与泉山铭经营点2处已移交旅投公司管理;②天湖园务房现已收回作为执法大队森防器材存放;③十二生肖馆合同已提前终止;④关于原配电房问题,市政府已协调解决,管委会与协会解除合同,将资产移交给旅投公司使用。⑤天湖配电房系与九华山进行友好景区战略合作互设联络点(管委会在九华山也设一联络点),管委会将督促旅投公司加强管理;二是道商协会不存在转租,是内部人员使用,仅收取管理费及卫生费,聘请相关人员进行保洁等工作。经核实,实际使用时间1年,已于2018年1月终止。三是关于清源书画院修缮费问题,2016年11月经同意,拟利用清源山天湖边闲置的建设物(面积200平方米)重新装修并作为文化交流、书法交流等宣传推介活动的场所,装修费用拟由清源山管委会维修、维护经费和结余资金调剂使用;2017年2月委办公会确定关于清源书画社的建设问题,同意按照控制价降点10%进行邀请招投标(不包括装修的家具);为进一步宣传推介清源山,扩大景区的知名度与美誉度,会议同意以“清源书画社”为平台与藏曾艺庐(北京)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进行文化合作;2017年3月管委会和藏曾艺庐(北京)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签订“清源书画院文化合作协议”。管委会充分利用清源书画院作为文化交流、书法交流等宣传推介活动的场所,开展2场宣传活动(如:读懂民法典,约绘清源山),在书画院放置《清源山山志》、《道德经》、《清源山特种邮票》、等宣传纪念品,进一步扩大景区影响力和知名度;四是管委会已收回道商协会2012.12-2017.08水电费3879.91元;2017年9月及以后的水电费收缴工作,由清源山旅投公司负责,截至2021年3月,清源山旅投公司已收到道商协会2017.9-2020.10月水电费4470.71元;书画院2017.11-2020.10电费6553.8元。五是经党工委研究,对参与管委会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将7处固定资产以合作方式出借给第三方使用的6名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

(2)针对国有资产出租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再次组织人员认真排查,梳理出11处未公开招投标项目,具体情况如下:4处因纳入景区片区改造,随时可能拆除,临时出租;南台基站租赁实为电信根据5A景区创建要求,增设基站电费缴交合同;景区温馨提示牌广告为制作标识牌(5A景区创建时,由于资金短缺,采用冠名办法减轻财政负担);4处为2010年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行为的意见》(泉政文〔2010〕267号)前出租;二是为提高管理水平,保证资产管理合法合规,组织财务人员、资产管理专员等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政策制度;组织参加2021年2月5日市财政局组织的国有资产报告工作宣讲会。三是严格按照《清源山风景名胜区日常管理项目考评规定》的相关要求,督促旅投公司规范国有资产出租。四是经党工委研究,对参与管委会办公会议集体研究代替公开招投标的5名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

(3)针对国有资产长期闲置未盘活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清源书画院原为南台休闲庄经营点,后因创5A环境整治需要,该经营点迁出,考虑到天湖、南台卫生保洁需要,该处房屋改为景区卫生工用房(卫生工居住、存放工具)。2016年11月,将该处改造为清源书画院,2017年3月中旬开始装修,2017年5月竣工。二是结合历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对国有资产开展不定期清查、盘点。根据市政府会议纪要精神,在经营性资产已经移交的基础上,管委会已将剩余资产的产权一并移交给旅投公司,现正报财政局审批中。

(4)针对租金收缴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处租金未收取的是天湖宣传长廊、天湖宣传长廊一块广告牌使用权费用;因与业主多次协调未果,已向丰泽区法院起诉。目前,天湖宣传长廊租金问题,法院已判决管委会胜诉,法院正在执行中;天湖宣传长廊一块广告牌使用权费用问题,6月15日法院判决驳回管委会诉讼请求,我委已于7月13日继续上诉,9月7日市中级法院也已开庭,目前正等待法院判决。二是管委会将继续督促旅投公司规范租赁程序,遵循权属清晰、安全完整、控制风险、注重绩效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合理确定租金,并及时清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三是经党工委研究,对2处资产租金收缴不及时的3名时任管委会领导给予批评教育。

(5)针对固定资产未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因管委会已按市政府关于景区经营权与管理权分离要求,将包括弘一售票房、富源茶叶公司、天湖茶馆3处资产在内的部分经营性资产一并移交给清源山旅投公司,我委已督促旅投公司聘请专业公司对该部分资产进行估值,确认该部分资产价值。二是为加强对我委资产清查工作的领导,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旅游发展与计财科,具体负责资产清查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填报等工作。同时,制定《泉州清源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资产全面清查,基本情况梳理、财务盘点、财产清查、损溢认定、资产核实、产权界定,现已完成自查工作,汇总形成部门资产清查报表及报告,上报市财政局。

3.关于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捐赠收入未专款专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相关人员已退回差旅费合计13108元,中华道商(泉州)协会已退回车辆购置费及报牌费26338元;二是因道观复建委员会是个临时账户(2014年1月9日销户),已要求中华道商(泉州)协会退还原捐款人,已全部退还。三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管委会内控管理相关制度,严格专项支出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单独设帐、专门核算,及时监督资金支出、结算等情况。四是经党工委研究,对存在捐款收入未专款专用的1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谈话提醒。

(2)针对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财务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思想政治、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专题学习活动,积极组织财务人员参加各类教育、培训,如:参加税务局举办的个税代扣代缴培训;参加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最新会计准则、制度解读培训会等;参加部门决算编制培训会;参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宣讲会;参加财政局举办的预算绩效培训会;参加财政局举办的财务报告培训会;组织收看《财务知识专场宣讲》等。二是要求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内控管理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加强收入管理,各项收入中规定有专门用途的资金,要专款专用。严格专项支出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单独设帐、专门核算,及时监督资金支出、结算等情况。2020年共收到补助款7笔,均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要求及时确认收入,并确保各专项资金均专款专用。三是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由纪工委牵头组织管委会及下属两个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对收支情况、账务处理等情况进行交叉检查,未发现同类问题。

(3)针对利息收入未按规定上缴国库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13-2019年利息收入合计111682.4元。上述资金已转入我委年终结转结余,并列入下年度年初部门预算。二是对当年产生的银行利息进行统一清算,管委会已将2020年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合计90586.69元一并上缴国库;下属单位行政执法大队和资源保护中心也已按要求将2020年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悉数上缴国库;三是组织我委及下属单位财务人员召开专题会,再次强调今后应按规定将利息收入悉数上缴。

(4)针对采购大宗物资或服务未询价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按照市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2021年3月已制定完善《清源山管委会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同时,切实履行《中共泉州清源山风景名胜区工作委员会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等要求,规范大宗物资采购流程;二是2021年2月进行的办公OA系统采购,均严格按照市财政局、管委会等文件要求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三是经党工委研究,对存在采购大宗物资或服务未询价的1名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

(5)针对无合同发放薪酬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经核实,该人员原为管委会投资公司筹备组成员,2012年公司成立初期,因公司仅有4名人员,均为兼职人员,急需一名有从事旅游工作经验的人负责公司的日常对外工作,因此,经管委会提议,董事会研究聘任其为经理。聘任之初,并没领取公司工资,后因公司业务开展需要,经管委会提议,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付给其一定的工资,考虑到公司初创资金困难,业务开展条件差(公司没有其它专职人员,也没配备公车,车辆费用及通讯费用均自行负责),2013年3月起,每月发给其5000元工资,2015年1月解聘。二是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无偿划转福建清源山旅游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给泉州市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批复》(泉政函〔2016〕211 号),2017年已将旅投公司移交文旅集团管理。三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用工制度,同时,制定《泉州清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合同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四是经党工委研究,对存在无合同发放薪酬的2名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

(6)针对财务审批手续不完整,违反岗位不相容制度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为复建老君道观,成立老君岩道观复建委员会,因该账户为临时户,已销户,账户余额225.38元,已上缴国库;二是进一步完善管委会内控管理相关制度,组织全体财务人员对新修订的《内控管理制度》进行学习、讨论,排查各个岗位的廉政风险,严格执行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制度;要求财务人员进行定期轮岗,组织财务人员“回头看”,不定期对已完成工作开展自查。三是已对管委会及下属单位的收支情况、账务处理等情况进行交叉检查,未发现同类问题。

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止的问题。

(1)针对违规借用与其有利益往来单位车辆并报销费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一部车辆已于2017年7月移交福建清源山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因达到报废年限,要求旅投公司进行报废处理;其余车辆均已归还;二是2019年8月,管委会公务用车改革完成,管委会已无公务车。为加强和规范公务车辆使用,管理降低行政办公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管委会制定了《公车派遣制度》,规范公务出行,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2)针对违规领取兼职补贴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根据党工委自查整改要求,2018年1月起,7名在编人员不再在中华道商(泉州)协会兼职。二是2018年4月根据党工委自查整改要求,兼职补贴已全部退还。

5.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查找问题,深挖根源,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制定相关绩效管理方案,完善问责制度和激励关怀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政务处分法》,增强依法依规履职的能力;三是结合干部年度考核、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和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文明员工的评选等,树立典型,用身边典型教育激励身边干部,让干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四是未整改到位五处图斑,丰泽区3处,南安市2处。2021年1月20日我委发函丰泽区、南安市政府督促其将图斑整改情况报送至我委,丰泽区治违办反馈其9/10/13号图斑均已完成整改;南安市人民政府反馈3号图斑已完成整改,1号图斑启动规划功能调整和用地报批手续,整改责任单位为南安市政府。下一步,我委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南安市图斑整改的督促力度。五是对未及时调整医保基数导致利益受损问题的3名责任人给予效能问责处分。

(三)聚焦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管党治党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结合景区实际,党工委书记主持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总结2020年工作情况,部署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党工委制定印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将任务细化分解下达,切实加强党工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同时,下发《中共泉州清源山风景名胜区工作委员会2021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三是党工委书记带队对下属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监督检查,并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到位。四是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反映,共对15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给予效能问责3人,批评教育10人,责令检讨2人。

(2)针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党工委制定印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将任务细化分解下达,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对党工委管委会各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负集体责任,党工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内的廉政风险防控负责;二是2021年1月开展领导班子述责述廉,将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作为管委会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列入年终述职考评当中;三是开展谈心谈话,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职工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同时,加强对下属单位失信被执行人教育管理,开展谈话提醒,并配合法院协助冻结其个人工资收入。

(3)针对廉政风险防控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再次梳理廉政风险点。纪工委于2021年2月25日根据“三定”方案明确职责范围和责任清单,采取部门集体自查、个人岗位自查等方式,再次开展廉政风险点自检自查。重点查找在干部选拔任用、职称评聘、物资及服务采购、财务管理、专项经费使用、项目建设、行政执法等领域的廉政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经过深入排查,共排查出风险点320个,其中,一级风险点38个,二级风险点104个,三级风险点178个。近年来信访举报、群众反映问题集中的“关键少数”和行政执法等方面的风险等级核定均为一级。二是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从教育、分权、制度、科技等四个方面对廉政风险点逐一制定防控措施,共制定防控措施289条。同时,纪工委还通过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巡察审计、网络舆情等渠道,进一步加强对廉政风险点的监测和预警。纪工委对执法大队发出监督工作提醒函,指出其在议事制度、内控管理、落实党工委工作部署、队伍培训等方面存在的问题4个,整改建议4个,要求执法大队限期整改。2021年3月,纪工委联合管委会分管领导和规保科对2019年-2021年“两违整治管理平台”涉清源山管委会案件的处置情况进行复核。三是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责任。2021年3月,党工委制定印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同时将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强化制度执行等情况纳入干部考核内容,作为干部选用和考评的重要依据。

2.关于纪工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持续深化“三转”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高认识。2021年2月7日,党工委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共泉州市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2021年2月18日,党工委中心组组织班子成员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再次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深刻领会从严管党治党的极端重要性,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内涵和要求,切实增强管党治党意识。二是明确分工。2021年3月24日,清源山党工委会议研究调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纪工委书记工作职责为协助党工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及纪检监察工作,并印发《关于调整清源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三是厘清职责。2021年3月,纪工委重新梳理修订监督责任清单,进一步完善了纪工委对党工委及其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机制。同时印发《2021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提出2021年纪检监察12项重点工作,把监督责任转化为具体工作,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四是强化监督。持续在节假日期间通过随机抽查、全面检查、交叉互检、实地察看等方式,对值班值守、食堂管理、公车使用、津补贴发放等“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领域开展监督检查,2020年累计开展监督15次,其中明察暗访15次。纪工委抽调各单位财务及各支部纪检委员,对管委会机关、执法大队和资源保护中心三个单位的经费开支、公务接待、公车使用情况,开展交叉检查。配合市财政局专项检查小组对执法大队和资源保护中心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和隐形变异问题开展检查。五是提升履职能力。纪工委书记参加市组组织的《泉州市年轻干部政治能力提升专题研讨班》;参加市纪委监委组织部组织的《泉州市县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能力建设专题研讨班》。纪工委全员参加市纪委监委组织的各类专题业务学习和集中测试,较好的提升了履职履责水平。

(2)针对推动监督落实主体责任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增强责任意识。2021年2月18日,党工委中心组组织班子成员再次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深刻领会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内涵和要求,切实增强管委会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强化监督,推动问题整改。纪工委与清源山党总支协同协作,对下属两个事业单位2019年机构改革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9个,立即反馈并要求限期整改;9个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完毕。三是有效推动,切实整改到位。为推动落实《监察建议书》的整改,纪工委结合日常监督以及“两违”建筑复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请党工委召开专题会议,并印发《中共泉州市委泉州清源山风景名胜区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景区内“两违”管控的工作意见》,提出7点整改意见,要求执法大队等相关职能部门限期整改;同时,纪工委对执法大队发出监督工作提醒函,指出其在议事制度、内控管理、落实党工委工作部署、队伍培训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尽快整改;党工委正式向市监委报告《监察建议书》整改落实情况。整改期间,对景区核心区范围内的97宗“两违”建设完成登记造册,提出分类处置措施,依法依规分批次完成违建体的拆除,拆除面积997m2;督促执法大队制定出台《泉州清源山景区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关于规范新增“两违”防控处置工作的通知》、《清源山景区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执勤所日常巡查管理制度》及《清源山景区居民个人危房翻建选址审核管理办法(暂行)》等内控制度,进一步遏制新增“两违”的出现;结合信访件核实情况,对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执法不够彻底问题进行谈话提醒。四是定期约谈,“咬耳扯袖”常态化。2021年1月18日,纪工委约谈景区行政执法大队、资源保护中心主要负责人,就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和单位的主要廉政风险点进行剖析,要求一要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扛起责任;二要带头履职尽责,积极部署推动;三要强化自查自纠,落实问题整改。

(3)针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升履职能力。加强对纪工委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切实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能力不足、作风不硬等问题。二是聚焦主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结合管委会的职责定位,盯紧管人、财、物的岗位和干部,深入一线排查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2020年累计开展监督15次,其中明察暗访15次。三是抓早抓小,充分运用“四种形态”。依法依规办理上级部门转来的信访件。对因执法大队在日常执法过程中的不文明不彻底问题,导致信访举报多发、群众反映强烈,对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同时,要求执法大队支部书记履行好管党治党职责,对支部内一名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党员多次进行提醒谈话,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3.关于机关党建抓而不实的问题。

(1)针对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1年3月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研究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研究部署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二是2021年2月,根据省委、市委的部署,结合管委会实际,党工委牵头制定印发《泉州清源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方案》,认真开展学习、调研,推进景区高质量发展;三是2021年3月3日,结合管委会实际,党工委牵头制定印发《清源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创模范、当先锋、XIN服务、优环境”行动方案》,深化“机关党的建设走在前”行动;四是深化党建工作与业务的结合。强化党建引领,深化党建工作与主景区自来水供水管道、污水处理工程、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做法全省推广)、文明创建(2020年连续三届获批“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景区综合整治、景区申遗工作结合,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景区各项工作的落细落实。

(2)针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1年2月,各党支部认真组织支委及党小组长重新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手册》《基层党务工作实用手册》等,提高对发展党员工作的认识和党务工作水平。二是在发展党员过程中,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修订完善发展党员工作测评制、公示制、预审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确保档案填写规范确保环节、程序、档案方面符合规范完整。同时,注重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发展党员,培养发展入党积极分子2名,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发展。三是2021年3月,各支部认真对近三年发展党员材料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补充完善相关档案资料。

(3)针对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依托“三会一课”、主题教育等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做到日常教育与专题教育相结合,持续强化党员意识和政治觉悟。各党支部分别组织党员到泉州市机关党建体验馆(泉州台商投资区)、九日山遗产点、晋江党建展馆、“大国重器、保国利民”爱国主义教育国防兵器展、中共福建省委旧址、围头战地公园等开展主题教育;组织拍摄“百年心向党 启航新征程”建党100周年微视频;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艺演出等;二是按照上级部署和安排,制定学习方案,认真抓好“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和党史学习教育,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三是各党支部支委会严格审查全体党员的心得体会内容,各支委之间互相审查,确保做到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撰写,做到学深悟透。党工委牵头对党员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心得体会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要求整改。四是对心得体会摘抄网络的1名责任人,责令其在机关支部党员大会上检讨。

4.关于党建规范化水平不高的问题。

(1)针对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1年2月,各党支部认真组织支委及党小组长重新学习《基层党务工作实用手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相关党务知识。二是党总支、机关支部、执法大队支部严格依照规定和程序开展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的委员,并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等工作。

(2)针对党费未核算、缴交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各党支部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管理,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按月足额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同时,根据党员工资变化,及时变更党费缴交标准,并严格按照“进位取整”方法按时收缴党费,并做好登记造册,完善内业资料。2021年度1-11月共收缴党费15605元。

(3)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1年2月,各党支部认真组织支委及党小组长重新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提高党务工作者和党小组长的党建业务知识水平;二是进一步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常态化,确保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1次,支委会每月1次,党小组会议每月1次,党课每年1-2次,认真组织开展学习交流,并规范做好会议记录,切实做到理论学习有收获;三是2021年第一季度,党总支牵头对各党支部进行“三会一课”记录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四是各党支部抓好每年“支部书记带头上党课”工作。党工委书记上《学好党史强信念 勇担使命促发展》专题党课;资源保护中心支部召开《疫情防控彰显中国制度优势》专题党课;执法大队支部召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专题党课;机关支部召开《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专题党课。

5.关于执行干部管理有关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落实干部培养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1年2月8日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励干部提升干事创业精气神;二是结合2020年度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考核工作、民主评议优秀党员、文明员工、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等评选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三是资源保护中心已招聘4名技术人员(森林资源类、土建、旅游管理、财务管理),充实干部队伍;四是加强干部轮岗锻炼,从管委会轮岗锻炼的干部中提拔1名作为景区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五是大力开展年轻干部的推荐培养、选拔任用工作,提拔35岁以下年轻干部1名,科级干部平均年龄从47岁下降到44岁,实现35岁以下科级干部零突破。

(2)针对干部选拔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0年来,累计提拔任用干部12人次,其中推荐1人报市委同意任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3人任党工委、管委会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6人次晋升职级,2人任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实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集体研究、查阅档案、征求纪检监察意见、公开公示等程序和要求,严格做好民主推荐表、民主测评表、谈话调研推荐表等考察材料的审核把关,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关,推动干部队伍健康有序发展。二是管委会已按规范健全领导集体的议事和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三是2021年党工委会议记录表,已将人事议题与非人事议题分开记录。四是结合市委组织部转发关于深入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通知,组织相关人员对干部考察档案进行再次“回头看”,针对查出来的问题进行补缺补漏,加强干部考察档案规范化工作。

(3)针对落实从严管理干部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出入境证照管理,并建立完整的证照台账审批手续,共67本;二是加强对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严格干部因私出国(境)办理请假手续,保留党籍手续规范化管理。2021年3月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登记备案81人。三是加强干部管理,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落实社团兼职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制度。四是经党工委研究,对存在请假报告不规范的2名责任人给予谈话提醒。

6.关于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党工委对整改落实重视不足,缺乏一抓到底的“钉钉子”精神,纪工委推动督促整改的办法不多,问题整改不够彻底,有的整而未改,甚至边改边犯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3名参加原主管局市规划建设局集资建房,单位出资部分190461.04元因无列支依据,已补交到位;二是关于原配电房问题,市政府已协调解决,管委会与协会解除合同,将资产移交给文旅集团使用,已整改。三是关于天湖宣传长廊的租金,法院已判决管委会胜诉,法院正在执行中;关于天湖宣传长廊一块广告牌使用权费用问题,6月15日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我委已于7月13日继续上诉,9月7日市中级法院也已开庭,目前正等待法院判决。四是目前,12个项目中已完成赐恩岩供水工程及齐云路绿道工程的财务决算;4个项目已报市政府同意,正报送市财政局进行审核;5个项目正在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推进中。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反映,共对15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给予效能问责3人,批评教育10人,责令检讨2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推进景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不到位问题。

存在问题:旧版总体规划于1998年到期,2003年启动新版

编修,至巡察时仍未完成,制约区域详规等后续工作,导致景区

保护开发工作长时间处于被动状态。

未完成整改原因:2021年9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要求补充材料,现已上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审查。

下一步整改措施:及时与省林业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对接沟通,跟踪清源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报国务院审批情况,并积极向市政府汇报进展情况。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

(二)关于落实整改不到位问题。

存在问题:2019年8-10月,省市先后对景区进行3次暗访,共指出整改问题139条,至巡察时仍有39项未整改到位,有的问题存在“书面整改”,甚至边改边犯,如景区日常服务管理、旅游安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在历年暗访中反复发现

未完成整改原因:向相关部门报批中

下一步整改措施:待相关部门报批后实施整改

整改时限:2022年6月30日

(三)关于存在预借工程款现象的问题

存在问题:截至巡察时有435万元已完工项目工程预借款未收回,比如2016年5月、2017年1月两次预借给福建百合建设公司工程款合计300 万元。

未完成整改原因:齐云路改造工程、创5A项目属于是久拖未决项目。

下一步整改措施:根据2020年9月27日市府办下发的《关于做好久拖未决(结)是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处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完善报送资料,报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审批,尽快完成工程结算批复,及时还清工程预借款,以后杜绝发生同类情况。

整改时限:2022年6月30日

(四)关于工程项目决算不及时的问题

存在问题:至巡察时有12个项目已完工未决算,有的时间跨度长达20年。

未完成整改原因:属于是久拖未决项目

下一步整改措施:根据2020年9月27日市府办下发的《关于做好久拖未决(结)是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处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完善报送资料,报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审批,尽快完成工程结算批复。

整改时限:2022年6月30日

(五)关于针对租金收缴不及时的问题

存在问题:至巡察时仍有2处资产应于2015年收取的租金未收取,共计18.72万元。

未完成整改原因:待法院判决

下一步整改措施:持续跟进案件进展,并根据法院判决结果执行。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

(六)关于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存在问题:至巡察时,审计发现的7个问题有3个未整改到位。

未完成整改原因:1个未整改到位属于是久拖未决项目;1个待法院判决

下一步整改措施:根据2020年9月27日市府办下发的《关于做好久拖未决(结)是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处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完善报送资料,报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审批,尽快完成工程结算批复

整改时限:2022年6月30日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以贯之地抓好长效整改,做深做细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实现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确保巡察整改见真章、见实效。一是清源山党工委将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强化后续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落实整改任务,确保问题清零;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举一反三,切实用好巡察成果,建立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持续抓好监督检查,促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打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国家5A级旅游景区定位,围绕突出生态建设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问题和矛盾焦点,推进清源山景区高质量跨越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2771928;通信地址:丰泽区花园路160-2号,邮政编码:362000;电子邮箱:22771928@163.com。

 

中共泉州市委泉州清源山风景名胜区工作委员会

2021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