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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泉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泉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党组 发布时间:2021-11-26 18:30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市委巡察二组对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党组开展巡察,并于2021年1月6日向市城联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全面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提高站位,狠抓整改落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狠抓巡察整改工作。1月6日召开巡察整改反馈会,1月7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部署整改工作,1月11日召开市属城镇集体企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整改任务分解方案和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不定期召开会议,统筹推进整改任务落实。

(二)建章立制,强化标本兼治。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坚持深挖细查问题根源,从源头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举一反三,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党组立即制定、完善修订关于党建、业务管理、集体企业工资补贴、意识形态等相关工作规章制度20项,切实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相结合,把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相结合,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形成长效机制。

(三)以上率下,提高整改成效。在巡察整改中,“一把手”坚持问题导向,不躲不绕不推,严把整改质量关,充分发挥了领头雁作用。党组成员自觉落实“一岗双责”,对自己分管范围内的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亲自抓、带头干、亲督导、重问效。各责任科室和基层支部也分别对照问题,层层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同时,坚持以落实整改、促进工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自觉把抓好巡察整改与推动业务工作、平时工作融为一体,有力促进系统上下作风转变,切实将整改效果体现到推进市城联社事业高质量跨越发展上来。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问题。

(1)针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工作实际结合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大学习力度,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巡察以来开展5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单位中心工作和分管业务,撰写学习心得并提出贯彻意见,将学习感悟转化为推动工艺制品产业转型升级和城镇集体经济稳定发展工作新措施。二是每年年初、年中各召开1次党组会议听取工艺制品产业、城镇集体经济发展工作情况汇报,2020年4月巡察结束以来,14次研究工艺美术保护传承与振兴发展、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制定《关于鼓励发展民间艺术馆的扶持措施》《泉州市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认定规定》《泉州市传统工艺美术振兴目录认定规定》《市城联社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城镇集体企业房产租赁行为的实施意见》《泉州市城镇集体企业投资合作指导意见》等规章制度。开展“献礼建党百年-泉州市优秀传统工艺精品展”活动、2021年度市级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评审、县(市)工艺美术现场创作大赛经费补助、民间艺术馆补助、工艺美术品牌宣传、市属集体企业资产清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等重点工作。三是重新调整《市城联社挂钩联系工作制度》,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1次到下属党支部开展宣讲活动,经常性到挂钩联系党支部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截至2021年10月底,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到下属挂钩党支部开展宣讲活动共3次。

2.关于“履行职责不到位”问题。

(2)针对“推动集体企业改革创新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近年来,市城联社积极推动集体企业改革创新,一是指导市二轻联社采取经营权招商合作方式引进第三方投入资金进行龙宫市场合作升级改造,通过市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择优招选,签订《龙宫农贸市场合作改造升级协议》,有效提升企业经济效益。二是探索试行市属城镇集体企业资产委托管理,市皮件三厂、市皮件服装厂分别与市二轻联社签订《企业委托管理协议》,将资产委托市二轻联社管理,资产所有权和职工隶属关系等不变。三是指导市豆制品厂发挥“豆杆社”老字号品牌效益,通过采取拓宽营销渠道、研发创新产品、引入新鲜血液等措施,进行品牌重塑和产品创新升级,做大做强“豆杆社”这一老字号品牌。

巡察反馈意见后,市城联社积极谋划推进壮大集体经济。一是深入市属城镇集体企业调研,形成《发扬改革创新精神 深化城镇集体企业改革调研报告》,提出企业改革创新对策建议,对企业进行分类指导服务。二是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规范企业用人制度和工资补贴制度。三是拓展企业发展新思路,指导市木器厂(新门市场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对外投资,参与原泉州机器厂开发及配套项目合作,并于2021年2月8日签订《原泉州机器厂开发及配套项目合作协议》;指导市木器厂(新门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对新门市场进行升级改造,提升市场经营管理水平。四是指导市工艺美术工业公司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积极拓展国际国内市场,提升产品销量;探索引入合作对象,拟将泉州市工艺美术工业公司旧大院改造成泉州市工艺美术中心。五是主动与属地政府对接,将市二轻工艺厂等土地和建筑面积较大、厂房老旧的企业列入当地招商引资项目。六是参与古城提升项目,指导位于古城范围内的企业主动对接、积极参与古城保护提升项目,拟将市二轻联社位于伍堡街的厂房改造成停车场。七是拓宽增收渠道,指导市棉塑厂等闲置资金较多的企业以对外投资、金融投资等方式增加收益,提高资金利用率。

针对“推进全市工艺制品产业转型升级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切实履行好牵头指导工作职能,认真落实《泉州市工艺制品产业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纳入《泉州市八大千亿产业集群改造提升实施方案》),全力推动工艺制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超越。二是跟踪跟进整改任务清单反馈6个重点招商项目的推进情况,台商投资区雕艺展览城、惠安商贸城、新华文化城等3个项目,由于规划调整,项目不再实施;泉州陶瓷文化古镇、安溪家居工艺文化产业园、海西工艺文化运营中心已列入“十四五”招商项目,将继续跟踪跟进,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建设,培育成新经济增长点。

(4)针对“落实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经自查,市城联社按照2013年市政府出台的《泉州市抢救保护传统工艺美术濒危品种技艺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安排专项资金,加大扶持力度,用三年时间于2016年完成了永春漆篮、竹藤编技艺、脱胎漆器、改良竹编、锡雕、金苍刺绣、彩扎技艺、剧装道具、佛妆服饰、大摇摆人、十音铜乐、江加走木偶头雕刻、李尧宝刻纸花灯、通草花画、纸织画、蓝印花布、妆糕人等17项濒危品种技艺的抢救保护工作。近年来,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新增濒危小艺种省大师11名、市大师29名,全部纳入高层次人才享受优惠政策,并通过命名大师工作室,设立实习实践基地,组织大师进校园授课,引导中小学生提高对传统工艺美术技艺品种认知,共推动新增103名技艺人员学习传承濒危小艺种。根据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市城联社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一是按照《泉州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规定》的要求,2020年制定出台《泉州市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认定规定》和《泉州市传统工艺美术振兴目录认定规定》,今后每三年组织认定一批传统工艺美术品种技艺和振兴目录,安排专项资金予以重点扶持。二是2020年认定了第一批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28项、第一批传统工艺美术振兴目录13项,其中,金苍绣、彩扎、安溪竹藤编、泉州传统竹编、通草工艺等被认定为第一批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木偶头、花灯、竹藤编、锡雕、漆篮、纸织画等被认定为第一批传统工艺美术振兴目录,2020年度从115万元市级工艺美术保护发展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55万元(占总额的47.83%),支持传统工艺美术技艺品种保护传承与振兴发展工作。三是在2020年度、2021年度工作室命名中,对金苍绣(命名2个)、藤铁工艺(命名4个)、木偶头(2个)、锡雕(1个)等予以倾斜,彩扎类的全部命名。四是2021年组织开展第四届泉州市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活动,以分艺种提出建议名单的做法对濒危小艺种给予倾斜,同时拟对未评上市大师的小艺种从业人员,颁发“泉州市传统手工艺名人”荣誉证书,激励更多新人加入到濒危小艺种的保护传承工作。五是把抓好濒危小艺种的保护传承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在安排专项资金、评选各级大师、组织展评交流、举办学习培训、加强校企合作等方面继续予以倾斜扶持。

3.关于“防范化解风险能力较弱”问题。

(5)针对“对下属集体企业房屋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市属城镇集体企业房屋安全监管,严格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组织专人对27家有房产的市属集体企业开展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督促整改存在问题。三是督促企业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性鉴定,共有52宗房屋进行安全性鉴定,鉴定结果为:A级1宗,B级26宗,C级21宗,D级4宗。四是对市皮件三厂、市玻璃厂和市二轻联社等3处存在租户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房产进行房屋安全性鉴定,市皮件三厂和市二轻联社中山南路338号房产鉴定结果为D级,市玻璃厂舞厅楼鉴定结果为C级,这3处房产的租户已按规定搬离,且房屋已关闭封房。五是推进房屋安全隐患处置工作,其中:市二轻联社伍堡街厂房已按规定拆除、市皮件服装厂等11宗房屋已关闭封房,新门市场等4宗房屋已完成加固工作,市玻璃厂等6宗房屋已安装工程监测预警系统,其他房屋将督促企业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六是修订完善《泉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救援体系,保障企业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七是指导市二轻联社制定《龙宫市场化解经营风险应急预案》,提高企业防范化解风险能力。

针对“投资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集体资产监管力度。组织开展市属城镇集体企业资产清查工作,完善市属城镇集体企业资产台账并报送市财政局,共清查出所属集体企业:现有土地面积9万多平方米,房屋面积14.6万多平方米,摸清家底为下一步的监管打好基础。督导企业做好企业资产的年度清查盘点工作,逐步实现企业资产管理数据的动态更新;进一步规范市属城镇集体企业房产租赁行为,修订完善《市城联社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城镇集体企业房产租赁行为的实施意见》,要求所属企业房产进入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开竞租,指导企业加强协议履约管理工作,定期对企业签订的协议进行履约情况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协议的正常履行;进一步规范企业投资合作行为,2021年3月29日制定《泉州市城镇集体企业投资合作指导意见》,市城联社根据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企业在投资合作完成后,应当编制投资合作完成情况报告,并报送市城联社。二是督促市棉塑厂足额收取租金和按合同约定递增租金,截至2020年11月20日,已全额追回承租方拖欠的租金和延缓交纳递增部分的租金。市城联社党组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党纪立案,领导班子向市城联社党组作出检查。三是督促市木器厂收取被拖欠租金,承租户已将拖欠租金全数转入市木器厂账户。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

针对“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研究制定《市城联社党组加强城联社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八个纳入”要求,巡察后召开2次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二是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报告,5名党员领导干部均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发言的重要内容,单位“一把手”对各班子成员的发言、总结材料进行审核把关。三是加强阵地建设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我市城镇集体经济稳定发展和工艺美术产业转型升级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进一步打造“中国工艺美术之都-泉州”品牌。目前已在东南早报报道16篇、泉州电视台报道9次、泉州晚报报道5次、其他媒体报道7次,累计37篇次。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8)针对“党组主体责任缺失”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压实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和组织领导;二是2021年 1月28日,印发《市城联社党组廉政谈话工作制度》《市城联社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制度》,2021年 2月8日印发《市城联社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制度》,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三是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工作制度,履行“一岗双责”,由党组书记、主任对党组成员及市管四级调研员进行谈话、党组成员对分管科室(市属集体企业)负责人进行谈话,科室负责人对科室工作人员进行谈话,2020年共开展廉政谈话40余人次,真正做到了全覆盖,无死角,提升了市城联社干部职工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自觉做到依纪依法办事。四是市城联社党组于2021年4月1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总结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作为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点。

(9)针对“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健全完善“一岗双责”工作制度和工作举措,印发《市城联社党组廉政谈话工作制度》《市城联社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制度》,就日常廉政谈话、任职廉政谈话、谈话提醒等主要内容、纪律要求进行了规范,明确党组书记与市管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党组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分别听取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工作报告,有效提高谈话的针对性。同时,注重履行“一岗双责”工作情况的记录、报告,2020年市城联社党组书记带头与班子成员和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共8人次。二是进一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党组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照主体责任清单逐条落实、抓好执行、作出表率,推动、检查、督促分管科室和所属企事业单位,紧盯工作重点,党组对“一岗双责”不落实或落实不力出现违纪违法事件,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进行责任倒查,对分管领导进行责任追究。三是根据《中共泉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责任”三个责任主体的责任,切实厘清责任边界,有效促进领导班子成员对照清单,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领导、检查、督促好分管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并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2020年度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坚持强化党性修养、扎实推进干部作风转变等整改措施并切实贯彻,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拼搏竞进的良好氛围。

针对“日常监督检查缺失”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对所属企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工作日常监督检查,做到每半年一次党风廉政检查。细化检查内容,注重对党务政务公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重一大”等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开展检查,对集体企业的党风廉政落实情况进行逐个分析,推动集体企业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督促发现问题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限期整改,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党组落实主体责任进行查处,并请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协助。二是制定党务厂务公开模板给集体企业参考,推进集体企业党务厂务公开及时规范透明。规范“三重一大”事项请示报告及反馈制度。三是城联社各科室有关人员组成工作组,于2021年3月、10月对市属城镇集体企业(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8项,截止目前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完毕,市城联社将督促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单位加大力度整改,确保按期全部整改到位。

6.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11)针对“大额资金使用存在‘应议未议’和‘事后补议’现象”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重新修订《市城联社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党组会、主任办公会和专题会等议事制度。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民主决策制度,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会前充分酝酿、提前将议题报班子成员思考研究,会中集体讨论,严格执行集体讨论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三是规范党组会议记录,详细记录党组成员讨论发言内容,真实反映与会人员意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有发生”问题。

(12)针对“落实工作浮在表面”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在落实上级文件和有关要求时,结合市属集体企业实际,制定《市城联社2021年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市城联社202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和《市城联社开展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方案》等工作方案,要求新门市场和其他市属集体企业做好创城创卫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市城联社2021年以来深入现场督查500多人次,督促新门市场对占道经营、车辆停放、卫生保洁等问题进行整改,提升新门市场环境卫生水平。二是为解决新门市场设施老化、配套设施不完善、功能分区不合理等问题,市城联社指导新门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对新门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将新门市场改造成一个环境整洁、功能齐全、管理规范的新型农贸市场。目前已完成《泉州市新门市场标准化改造方案设计》,市城联社将督促新门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加快推进新门市场升级改造工作。

(13)针对“调查研究不深入”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把深入基层加强调研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不定期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多渠道、全方位了解工艺美术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存在困难问题,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制定产业发展措施提供依据。2019年成立课题调研组,开展全市工艺美术发展现状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加快振兴发展泉州传统工艺的研究》,并在省委政研室《调研文稿》和市委政研室《泉州调研》上发表。2020年度,深入县(市、区)工艺美术企业、大师工作室开展调研113人次,深入了解企业运行情况和存在困难问题,具体指导复工复产、石雕环保整治、工作室创建、传统技艺保护、产业人才发展、现场创作大赛、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为修订产业路线图和制定《泉州市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认定规定》《泉州市传统工艺美术振兴目录认定规定》《泉州市工艺制品产业改造提升实施方案》《泉州市人才产业发展指南》等奠定基础。2021年度继续不定期深入基层调研为制定政策措施提供依据,至6月底开展调研87人次,并结合省委关于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的要求,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与个别访谈等形式,完成全市民间艺术馆发展现状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加快民间博物馆(艺术馆)建设发展的建议》,制定《关于鼓励发展民间艺术馆的扶持措施》,提出支持民间艺术馆的建议。2021年,经过申报、评审、公示等程序,拟对4家民间艺术馆进行补助,每家5万元。

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存在”问题。

(14)针对“主要领导未带头遵守廉洁纪律”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原城联社党组书记、主任离任审计反馈问题后,市城联社于2016年7月立即纠正违规占用车辆问题。2016年8月,二轻联社2辆公务用车按评估价进入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开竞标拍卖。2016年10月,市城联社将所有公务用车全部上交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统一管理。市城联社于2017年5月11日召开党组会宣布市纪委文件(泉纪〔2017〕34号)。2017年5月,市城联社印发《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泉城联〔2017〕45号),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巡察过后,市城联社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带头规范使用“泉州市公务用车平台”进行公务派车,严格用车审批,杜绝违规使用公车现象。2017年以后,市城联社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未再发生占用直属单位车辆、公车私用问题。

(15)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巡察组指出存在问题后,市城联社立即组织干部职工统一思想认识,相关人员分别于2018年10月、2021年1月26日将所有实物按原价折现退款共计9267元。市城联社今后将举一反三,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通过实地走访调查、查阅资料、约谈访谈,完成市棉塑厂以工会慰问形式向退休职工发放慰问金问题的核实工作。鉴于市棉塑厂违反工会有关规定,市城联社党组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党纪立案,领导班子向市城联社党组作出检查。今后将严格督促市属集体企业严格按照工会有关规定开展活动。

(16)针对“违规报销费用”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开展差旅费报销凭证全面自查;二是相关人员于2021年2月2日全额清退违规报销经费2980元;三是严格执行《泉州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四是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相关财经法规,提高纪律意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五是对9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对相关人员不熟悉差旅费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要求财务科组织机关干部加强有关规定学习,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7)针对“违规摊派费用”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市城联社办理手续不规范,未转开接待介绍信给二轻联社,今后将加强学习规范办理有关手续。二是市城联社对财经纪律认识不够到位,退还慰问费给市二轻联社,领导班子将在2021年民主生活会上做自我批评,对当时驻泉港区叶厝村的干部进行谈话提醒,今后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杜绝类似现象发生。

3.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问题。

(18)针对“工资制度不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根据市属城镇集体企业实际情况,起草《关于规范市属城镇集体企业工资补贴的指导意见》(正在征求意见),印发《关于规范市属城镇集体企业人员廉洁从业行为的通知》,规范市属城镇集体企业人员工资补贴。二是责令市木器厂、新门市场管理服务中心依据有关规定规范发放企业人员工资和补贴。市木器厂(新门市场)工作人员于2020年8月开始归一处领取工资补贴,目前已制定《新门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工资管理制度》(初稿)。三是因市丝钉厂情况复杂、历史遗留问题多,至2020年初改制遗留问题基本处理完毕,2020年4月保留1名留守人员负责做好改制善后工作,其余3名留守人员予以清退。

针对“存在公款私存现象”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责令企业开展全面自查工作并即时整改,自查出的资金已全部转入企业账户。二是委托中正恒瑞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对新门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开展早市收费资金专项检查和资产清查工作,针对审计及清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将严肃追责。三是及时下发了《市城联社关于加强市属城镇集体企业资金管理的通知》《关于做好市属城镇集体企业季度会计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和《市城联社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城镇集体企业房产租赁行为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强调了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要求,加强对下属企业财务数据信息的收集和房产租赁行为的规范督导。

(20)针对“列支项目经费不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机关业务费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预算资金使用管理,准确核算机关运行经费,全面反映行政成本;二是及时调整机关原来从业务费结余中调剂用于人员经费自筹奖金部分的开支渠道,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争取财政纳入预算,今后将加强预算管理,按照预算编排的列支项目进行列支,避免从业务费经费中列支发放;三是严格把关,重新梳理人员经费列支发放审核流程,通过相关人员填写资金审批单的方式,加强对人员经费列支发放的审核审批;四是组织机关人员学习《预算法》,通过学习让有关业务人员,进一步了解和明确本机关的工美行业管理经费和行业管理业务费是基本业务经费,经费主要用途是用于履行自身职能的正常运转、维修维护、委托业务等常年性支出;通过对业务费等各类预算经费概念、用途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业务人员的业务能力。

(三)聚焦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履行党建责任不到位”问题。

(21)针对“党组检查、推动基层党建工作的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健全党组抓党建工作制度。强化党组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党组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汇报,每半年一次党建、党风廉政检查,每年召开会议部署研究基层党建工作,帮助基层企业提升党建工作水平。1月21日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听取2020年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二是加强督促检查。2021年2月25日召开市城联社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会议。2021年3月、10月对市属城镇集体企业党支部的党建工作进行专项检查。三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2021年3月25日召开市城联社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议,并切实抓好组织实施,组织各支部书记学习习近平来闽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廉政警示教育、观看《永远的丰碑》系列短片。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22)针对“班子成员未将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强化班子成员主责主业意识,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融入中心工作,坚持分类指导,2020年以来,班子成员分别到所挂钩联系支部开展党课宣讲活动6次。同时,切实做好列席挂钩支部换届工作,落实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制度。

(23)针对“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走过场”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城联社党组高度认识民主生活会重要意义,认真制定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方案,班子成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撰写个人发言提纲,严肃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个别2016-2019年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内容雷同领导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逐项说清楚、谈透彻,并提出整改措施。

(24)针对“组织生活会缺失”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议,召集所属16个党支部的负责人参会,传达巡察整改反馈意见,会上对未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的15个党支部书记提出批评教育。同时结合反馈意见召开党建工作培训会议,对组织生活会的重要意义及程序和步骤进行强调。二是根据市城联社挂钩联系工作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指导直属16个支部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

(25)针对“民主评议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市城联社召集下属16个党支部书记召开工作会议,传达了巡察组有关党建工作的反馈意见。会上,对未开展民主测评的五金机械厂等11个党支部书记提出批评教育。同时,在党建工作培训会上强调按标准开展党员民主测评。2020年,市城联社直属16个党支部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在组织生活会上通过发放测评表的方式进行民主测评,支部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及民主测评结果确定等次。

(26)针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市城联社召集下属16个党支部书记召开党建工作培训会,强调了落实党的基本制度的重要性,并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建活动工作流程、记录及档案整理等方面提出了要求。二是“三会一课”作为支部书记年度述职和党建检查的重点内容,今后将加强检查指导。三是机关党委会每季度根据市直机关工委要求制定理论学习计划下发给直属各支部。

3.关于“基层组织建设不扎实”问题。

(27)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有关规定,准确核算每名党员党费;二是立即规范基层党费收缴工作,从2021年1月份起下属基层15个党支部均按月上缴党费。机关党支部纠正采取“四舍五入”的方式核定党费,精确到角。三是印发《市城联社机关党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泉城联党委〔2021〕3号),进一步规范市城联社系统党费收缴工作。

(28)针对“党员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印发《市城联社机关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泉城联党委〔2021〕7号),要求直属各支部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和服务中。

4.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管理不严格”问题。

(29)针对“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党组成员、人事教育科干部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严格执行上级相关规定,促进干部选任工作程序化、规范化。二是规范干部考核工作程序,严格纠正以党组扩大会代替党组会研究科级干部职务任免的问题,确保程序规范。三是重新修订《市城联社党组工作规则》,更好保证党组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今后讨论决定环节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组会党组成员逐个发言、党组书记末位表态等制度。

(30)针对“未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做到干部档案“凡提必审”,纪检监察机关有关廉政情况的意见“凡提必听”。二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按要求重新对2017年、2019年考察对象的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受审查对象不存在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真正做到程序不少、要求不变、标准不降,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三是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人事干部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度,提高业务能力。

(31)针对“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干部档案规范管理,针对存在干部档案材料缺失、归档不及时、制作不规范、信息不准确等问题进行重新梳理,做好整改;二是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人事干部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严格执行上级相关规定,规范提任干部民主测评票制定、考察材料撰写等;三是对个别干部参加工作时间认定错误的问题进行更改。

(32)针对“个别干部在企业、社团违规兼职”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违规兼职问题立即整改,2020年4月28日已责成市二轻联社辞退兼职人员。二是迅速开展排查自查,对市城联社下属集体企业及有关联的社团组织进行排查,未发现干部在下属集体企业及有关联的社团兼职的现象;同时对市城联社在职干部开展违规在其他企业、社团兼职情况自查,未发现存在违规兼职的情况。今后,市城联社将加强干部教育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5.关于“监督执纪问责不够有力”问题。

(33)针对“监督执纪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大监督力度。强化对市城联社党员干部落实主体责任及部门监管责任方面的监督,督促城联社加快对所属集体企业的清产核资,共清查出所属集体企业土地面积9万多平方米,房屋面积14.6万多平方米,督促加强“三资监管”,落实巡察整改清退违规款项1.2247万元,追回集体企业租金欠款263.05万元;二是推动信访化解。对“多年、多层、多头”信访件进行再次排查梳理,结合巡察反馈的问题线索,推动城联社按照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依规依法依程序提出更加有力的措施;三是强化责任追究。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一方面,督促党组对下属集体企业党员、职工违纪违法问题进行查处;另一方面对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失职失责行为予以严肃追究。四是抓好标本兼治。督促城联社认真研究部署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组织对集体企业的监督检查、清产核资,督促城联社初步摸排了集体企业账面资产情况、房产情况,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排查机关廉政风险点,完善市城联社《市城联社党组廉政谈话工作制度》《市城联社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制度》《市城联社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制度》《市城联社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城镇集体企业房产租赁行为的实施意见》等多项制度。

(34)针对“信访矛盾排查化解不力”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调整完善《市城联社信访接访轮值工作制度》,加强城联社信访工作办理和服务,推行网上信访和“阳光信访”工作机制,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二是通过福建省网上信访服务平台和“12345”平台做好政策解答和诉求转办引导,按程序及时做好信访办理、转办和咨询服务。三是通过加强源头预防、解决合理诉求、思想工作劝导、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措施,已由“群访”转为“个访”,目前没有群体性上访的情况。

(35)针对“廉政教育形式单一”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创新廉政教育方式,注重对发生在身边的违纪案件进行警示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廉政教育学习,2020年以来观看警示视频7次、通报典型案例9次、现场警示教育2次。并在做好经常性教育的同时,在春节、中秋等重要节点运用微信、短信等新方式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提醒,2020年以来累计推送廉政短信1000余条。

(四)落实巡视、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力”问题。

(36)针对“列支项目经费、直属企业管理和慰问费清退”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安排,认真依据项目预算批复安排进行项目列支;二是组织机关财务人员学习财经制度和《预算法》。三是清退慰问费。审计指出存在问题后,市城联社机关干部按原价折现清退2014年、2015年产生的关工委慰问费用3381.6元。巡察组指出存在问题后,市城联社立即组织干部职工统一思想认识,并在2021年1月26日按原价折现清退其他年度的关工委慰问费5885.4元。市城联社在自查中未举一反三,整改不够全面,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下一步,市城联社将进一步规范各项活动经费管理,杜绝此类情况发生。四是市城联社印发《泉州市二轻集体工业联社及全资企业整合重组主要职能内设机构和人员配置方案》,对二轻联社、联益物业公司、同荣公司、联益房地产公司进行整合重组,将四家企业人员整合成一个团队,进一步理顺职能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率。经过整合,二轻联社已逐步转型为规范的集体企业,企业经济效益显著提高。

2.关于“巡视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整改不全面”问题。

(37)针对“部分省委巡视反馈共性问题整改不到位,对市委巡察中发现的机关党建工作共性问题的整改不够重视”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研究制定《市城联社党组加强城联社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八个纳入”要求,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压紧压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二是强化党建主责主业、层层传导党建压力,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市城联社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会议,2021年3月、10月开展党建工作检查,重点督查“三会一课”落实情况;三是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市城联社“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实施意见》,重新修订《市城联社党组工作规则》,规范执行议事规则;四是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于2021年2月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城联社领导切实把自己摆进去,进行剖析检查,带头认领、带头整改,落实责任科室,细化整改措施,在机关和全系统形成了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局面。

3.关于“主体责任检查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38)针对“2016-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发现的部分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及时调整市城联社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市城联社党组廉政谈话工作制度》《市城联社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制度》《市城联社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制度》;二是针对不同的谈话对象制定不同谈话提纲,做到因人制宜,因事制宜,提高廉政谈话提醒的质量;三是规范记录形式,及时收集归档,确保廉政谈话提醒的效果。

4.关于“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不明显”问题。

(39)针对“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查摆问题的整改重视不够,效果不明显”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市城联社党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巩固工作方案》。二是将解决市属集体企业困难、解决信访反映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健全完善《市城联社挂钩联系工作制度》,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领导班子成员经常性到基层企业帮助解决遗留问题和信访问题;三是关心关爱困难党员、困难职工,协助企业职工办理退休手续、下岗证明、档案查询等,2021年以来已办理60多件;分类补助市属困难集体企业的困难职工参加医疗保险,2021年度共补助17人次3.51万元。慰问困难党员、困难职工16人次1.64万元。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反映,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对11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党纪立案待处理1人,谈话提醒处理10人。

市城联社通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需长期坚持,巩固整改实效。下一步,城联社党组将坚决克服“鸣金收兵”的思想,坚持以严格的标准、务实的作风继续推进和落实巡察整改后续各项工作,确保“见底清零”;着眼长远建章立制,提升整改实效,适时开展“回头看”,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回潮反弹。同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立足“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推进我市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努力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我市城镇集体经济和工艺美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进一步提振系统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敢于担当、勇于创业,为“海丝名城、智造强市、品质泉州”建设作出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8060028;通信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A幢420室,邮政编码:362000;电子邮箱:28060059@163.com。

中共泉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党组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