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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泉州市纪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12-31 15:27


12月30日,中共泉州市纪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中办、国办《通知》)和中央纪委《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中央纪委《通知》)以及省纪委监委有关文件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确保2022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责任

2022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关键一年,将迎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做好元旦春节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始终牢记“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按照中办、国办《通知》和中央纪委《通知》要求,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把严的思想、严的标准贯穿到纠“四风”树新风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突出“见人见事见效”,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督促各级党组织及其“一把手”扛起抓作风抓纪律的政治责任,发挥“头雁效应”,以“节点”为“考点”,周密细致部署,压紧压实责任,坚决纠治思想懈怠、责任不落实和推进工作走形式、“一刀切”等问题,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见效。

二、突出问题导向,把握监督重点

聚焦易发问题、重点领域,对准焦距、找准穴位、抓住要害,既要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通过谈心谈话、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警示制止,又要紧盯易发多发的“节日病”,下大力气整治中办、国办《通知》所列的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车、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等问题,紧盯享乐奢靡及各类隐形变异行为,紧盯岁末年初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借节日之机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破坏选举等违纪违法行为,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决纠治不作为、乱作为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聚焦“酒店饭店会所、内部接待场所、旅游景点、窗口单位”4类重点场所,统筹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监督检查,积极借助大数据、信息化等科技手段,以创新方式、完善机制破解监督瓶颈的理念,着力缩短问题发生到被发现、查处的间隔期,深入研判分析、精准发现问题、增强监督实效。

三、严格执纪问责,审慎稳妥处置

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对监督检查、明察暗访、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等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梳理分析、督办交办、跟踪反馈;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情节恶劣的,坚决严肃惩治,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且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既追究直接责任、领导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同时,要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政策、精准作出处置,及时通报曝光顶风违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做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注重纠树并举,廉洁文明过节

全面梳理分地域分领域分层级治“四风”树新风专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做法成效,查找薄弱环节,研究深化拓展举措。结合查处数据“一季度一分析”,优化“一县一清单”专项整治方法措施,以严的态度、措施纠治“节日病”。在通报曝光“四风”典型问题的同时,注重挖掘“身边人身边事”正面典型,大力宣传具有泉州特色的党员干部新风正气,营造浓厚氛围。推动宣传文化部门深入挖掘传统节日蕴含的传统文化资源,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涵养家风文化、培育优良家风,带头勤俭文明过节,自觉抵制奢侈浪费、大操大办等不良风气,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让新风正气成为泉州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