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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泉州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泉州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2-07-30 16:55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1216日至2022118日,市委巡察三组对市统计局党组开展巡察并于20222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巡察整改工作抓实抓好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持续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对巡察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以实际行动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局党组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反思、认真总结,班子成员坚决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了政治觉悟,增强了贯彻落实巡察整改要求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按期完成并取得实效,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组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专门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整改工作。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落实负总责;党组成员及处级干部坚持从自身改起,以上率下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切实抓好职责分工范围内的整改任务落实;各责任科室(单位)主动认领整改任务,上下联动,形成层层抓整改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责任分工。局党组本着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的原则,聚焦巡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每项措施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时限,切实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

(四)突出迅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局党组明确要求在工作安排上“一切服从整改”,做到思想重视、态度端正、行动迅速,集中精力不折不扣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整改阶段,局党组召开6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对整改工作进行专项督办。局党组书记反复在局党组会、全局大会上强调要以严的态度强化责任落实,以实的作风逐项抓好整改,以铁的纪律强化跟踪督办,以高的标准健全完善制度,坚决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严实深细的问题

(1)针对政治引领作用不够突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有效发挥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把加强理论学习作为指导实践、破解难题的“金钥匙”,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优良学风,加强中心组阵地建设,制定中心组2022年度学习计划,确定了“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等学习专题21个,并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考勤、个人自学、集体研讨、学习交流、专题研究等各项制度,推动中心组学习机制规范化。上半年,中心组共开展集体(扩大)学习6次,有力推动党员领导干部以上率下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潮,带头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统计工作水平提升的强大精神动力。二是着力增强领导班子“四个意识”。局党组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统计工作的长期行动指南,进一步强化班子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旗帜鲜明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省委、市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以学促干,以干践学。如:召开党组会议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经济思想,发挥统计工作职能,部署做好2022年经济运行趋势的分析研判,服务市领导科学决策;先后2次召开中心组集体(扩大)学习会,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传达上级工作指示,研究我市统计部门具体贯彻措施,确保局中层以上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最新决策部署上来。三是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要求。提高思想认识方面,组织党员干部进一步学习国家《“十四五”时期统计现代化改革规划》以及省局《实施方案》,鼓足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精气神;优化统计分析方面,围绕各级党政领导关注重点和社会热点加强统计分析研究,不断增强针对性和实用性。如:加强对工业高质量发展、景气状况调查,以及能源统计等方面的深入调研,形成《2021年泉州市生态环境满意度和得分双创新高》等统计分析报告9篇,切实提高统计分析信息的参考应用价值;推进统计改革方面,积极推动工业“大个体”纳统工作,推进“法产并重”改革,健全“三新”统计监测,并组织开展全市企业研发和创新统计年报工作制度培训班、医院科研活动统计年报制度培训班、2022年新增一套表单位统计人员业务培训等,帮助基层统计人员尽快掌握相关变化,确保各项改革顺利衔接。四是始终把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贯穿于统计调查全过程。把贯彻落实《福建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精神有机结合起来,严格实施《泉州市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拧紧从领导干部到工作人员的责任链条。积极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全市落实防惩责任制情况,及时传达学习国家统计局今年上半年13起重大统计违法案件和省统计局关于近年来我省部分统计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提高以案明纪震慑力度,推动形成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良好生态。

(2)针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重视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建设。研究修订《泉州市统计局政治理论学习制度》,进一步规范集体学习研讨要求,确保局党员干部特别是处级干部高度重视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参加专题学习研讨并提前做好发言准备,于会后提交研讨发言材料或发言提纲存档备查。如:局党组严实深细推进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工作,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先后组织全体市管干部参加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网络专题培训班等,严格落实聆听专题报告、开展分组讨论、撰写心得体会等学习要求。二是持续深入推进理论武装。把加强理论武装作为党建基础性工作抓常抓长,纳入2022年度局机关党建工作要点,组织党员干部学好用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原著原文和《习近平在福建》系列采访实录等特色教材,增强理论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今年来,局党组中心组和支部“三会一课”先后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切实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三是持续深化主题教育成效。以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重要抓手,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线上调查、民意征集、咨询投诉邮箱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方式,找准查实群众对统计工作的需求和期盼,把“指导帮助基层一线企业统计人员提高一套表联网直报业务水平”作为我局“党建+”邻里中心建设特色项目扎实开展,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务实举措,检验局主题教育成效。

(3)针对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全市统计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5月份,部署在全市统计系统开展为期3个月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活动,学习重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国家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等重要文件,以及《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通过深读细读精读、开展专题研讨、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促进全市统计干部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自觉提升贯彻执行力度。为确保学习贯彻取得实效,先后抽取丰泽、洛江、惠安等3个县(市、区)统计局开展学习贯彻情况专项督促检查。经查,所抽中单位能严格按照我局工作部署,认真完成学习任务,精心开展研讨交流,有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全市统计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二是落实常态化学习要求。坚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局党组和中心组必学内容,常态化纳入每个年度的党组议事日程和中心组学习计划、局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重点,上半年累计开展相关学习5场次。

2.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存在差距的问题

(1)针对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存在温差落差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和《监督意见》。局全体班子成员对此前未及时组织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及时修订完善《泉州市统计局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明确政治理论学习由局党组统一领导和统筹管理,力戒类似现象再次发生。上半年,局党组围绕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和《监督意见》等党内法规开展了2次集中学习。4月份,局主要领导在市政府党组会议上传达学习了《监督意见》主要精神,并提出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严肃统计执法监督”“实施统计量化评估”“开展综合绩效评价”“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主动融入监督体系”等6条贯彻落实建议。二是推动全市学习贯彻中央《监督意见》精神。局党组及时提请市委、市政府分别于今年2月24日、3月2日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党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研究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我局也于4月29日组织召开全市统计系统专题工作会议,及时将市委常委会学习贯彻意见传达至各县(市、区)统计局,着手研究制定我市统计部门的具体贯彻落实举措。为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提升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分管领导统计法治意识和“管行业必须管统计”工作理念,我局经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多次协商,于6月28—29日共同举办统计知识培训班,专门订购教材《领导干部统计知识读本》110册,并邀请省、市统计领域专家学者莅临授课,向各县(市、区)分管统计工作领导、市直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和重点乡镇分管领导讲授统计专业知识和解读《统计法》及相关文件精神。三是坚决扛起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政治责任。局党组切实扛起政治责任,牵头开展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层层传导压力狠抓落实,如: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制定《泉州市统计局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等4项制度,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处罚行为;组织召开全市统计单位(项目)入库退库专项检查专题会议,要求各县(市、区)统计局强化责任意识,认真把好出入库“关口”,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2)针对主动当好市委、市政府参谋助手意识还需加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着力强化对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的统计监测分析。局全体处级干部认真学习市委刘建洋书记在全市“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研究制定《泉州市统计局实施“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方案》,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在“提”上想办法、动真格、出实招,在“效”上看高低、见担当、显精神。如:坚持报表期“日监测”制度,强化对联网直报平台数据的统计监测,加强与部门先行指标的匹配分析;做好对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和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地区的专题分析,按时发布全市主要统计指标完成情况和数据解读,形成《一季度泉州经济承压前行力保平稳》等分析报告,及时反映“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落地见效进展情况。二是充分发挥统计参谋助手作用。高质量做好《泉州统计年鉴》《泉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月报》等统计数据资料编印工作,为市委、市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每季度及时提供分县(市、区)主要经济指标和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分析,为市委市政府召开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提供优质高效的统计服务。疫情期间,迅速开展两轮企业快速调查,合计调查企业10319家次,形成《泉州市当前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快速调查报告》等两份专题分析报告,被市委改革办《咨政参阅》简报和省统计局采用,该做法还在全省统计系统进行推广。同时,抽调党员业务骨干组建先锋工作队,积极运用统计学科优势,开展流行病统计分析研究,先后针对疫情风险隐患快速排查、大规模核酸筛查“应检尽检”、疫情后期科学有序解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管理以及优化大规模核酸检测流程等工作,组织开展多项统计调查和专题应用分析,相关研究成果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专门批示,为市委、市政府科学研判疫情形势、及早发现风险隐患、精准实施防控决策贡献统计力量。三是提升统计调研分析水平。围绕我市“十四五”规划和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研究制定《泉州市统计局关于加强统计分析研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确定2022年重点监测指标和重点调研课题,督促各业务科室(单位)关注“三新”经济、民营经济、新发展格局、先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乡村振兴、人口发展、城市比较等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积极参与优秀统计分析报告评选活动,在调研深度和“精品”数量上力求突破,切实增强统计服务科学决策能力。4月份,下发《关于撰写“喜迎二十大”系列分析报告的通知》,组织各县(市、区)统计局、我局相关科室撰写“喜迎二十大”系列统计分析报告,系统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泉州经济社会领域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的伟大历史性成就。四是加强网络销售情况统计工作。针对限下、未登记在册的网络销售情况底数不清问题,2月份组织局贸农科与市商务局电商科、市电子商务中心等单位就我市网络销售发展现状及相关规范引导政策措施进行多次磋商,同时深入石狮、晋江、丰泽等县(市、区),抽取具有代表性的30多家商业企业开展实地调研,形成《加强和完善我市网络销售统计的报告》,提出“由政府牵头完善电子商务统计制度”“加强部门协作及时更新维护电子商务平台名录库”等5条措施建议。目前,我局与市商务局、市发改委相关科室保持密切沟通联系,积极探索掌握电商经营者变动情况的有效途径,并通过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加强对电商企业统计人员业务指导等方式,不断提升网络销售统计工作水平,为经济普查奠定基础。

(3)针对统计数据质量把关水平还需提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执行国家统计制度方法。督促各专业科室全面对接国家统计制度方法改革、核算方案变更,确保严格落实国家统计政令、统计规则,强化联网直报数据审核与监测分析,规范执行市对县“四下”抽样数据评估办法,持续推进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完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多管齐下抓好对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的审核把关。二是加强对入库纳统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部门信息共享制度,抓好“四上”潜力企业指导培育和摸排工作,加强入库审核指导和实地核查。与市发改委建立工作协作机制,密切跟踪关注全市重点项目投资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全面、准确反映市委、市政府“项目攻坚2022”工作成效。组织开展新增入库企业培训,重点指导新增入库单位统计人员通过联网直报平台规范上报统计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5月份,下发《关于开展统计单位(项目)入库退库专项检查的通知》,全面开展“四上”单位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退库及报送数据真实性进行检查,坚决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三是强化统计数据质量控制管理。加大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控制管理办法执行力度,强化统计全流程质量管控,推动加强各专业数据质量分析研判,规范统计资料管理和公布,同时督促基层和企业健全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全面提升基层统计数据质量。四是加强部门协调协作,提升大数据运用效率和水平。从4月份起,由市、县统计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并实施对全市“四上”单位上报数据开展定期现场核查常态化机制。如:5—6月份,由局分管领导带领投资科业务骨干深入鲤城、泉港、晋江、石狮、南安、惠安等地,开展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质量核查,通过查看工程现场、组织座谈等方式核查项目建安工程进度与统计数据是否匹配,了解企业疫情后复工复产存在的困难、问题和经营状况;5月份,由局分管领导带领工业科业务骨干对安溪、德化等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现场数据核查,切实把好统计数据“入口关”。

(4)针对统计执法监督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4月份,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统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今年全市统计监督检查单位由2021年的511家增加至616家,增幅为20.5%,涵盖规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限上批发零售业、限上住宿餐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规上服务业、能源、劳动工资、企业研发等各个领域。5月份,对上轮统计执法检查发现的违反《统计法》规定的企业依法立案查处,目前已向其发出统计行政处罚告知书;对其他涉嫌违反《统计法》规定的企业,及时移交其所在县(市、区)统计局进行立案调查,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二是持续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3月份,下发《关于持续开展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的通知》,按照“谁发布谁纠正”的原则,督促市直各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及乡(镇、街道)对可能侵犯、影响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职权,引发统计数据失实的有关文件和做法进行清理整改。

(5)针对统计执法案件行政处罚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局统计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完善重大案件审理议事规则,办理案件过程中严格执行“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统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统计违法案件审理程序。今年来,我局依法对2家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企业进行了依法立案查处,持续净化和完善统计法治环境。二是严格行使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认真落实《福建省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完善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从严审核把关统计执法、案件降档处罚事项,对于立案查处的案件按规定在泉州统计信息网、泉州市行政执法处罚平台等进行公示。对无正当理由私自进行越级升降档处罚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机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6)针对攻坚克难推动完善统计制度机制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快我市统计法治建设步伐。5月份,围绕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完善统计违法举报工作制度的规定(试行)的通知》,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制定《泉州市统计局统计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制度》《泉州市统计局违法举报工作制度》《泉州市统计局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监督检查制度》《泉州市统计局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等4项制度。二是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统计监测评价。与市委巡察办协同配合,把党中央《监督意见》所提及的统计监测评价重点问题、关键环节、重要事项等纳入我市对经济发达镇开展常规巡察的内容。结合经济发达镇的功能特点,提出相关统计监测指标体系,量化评价社会经济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招商引资情况、财政收支情况、产业发展状况以及人口城镇化率和居民收入水平等五方面工作推进情况和实绩,提升统计监督效能,服务高质量发展。

3.关于党组领导作用不够凸显的问题

(1)针对局党组决策职能作用未充分发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发挥局党组议事决策职能。修订完善《中共泉州市统计局党组工作规则》,健全局党组议事决策机制,提升科学决策能力。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党组研究制度,进一步明晰“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将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制度修订等纳入党组会研究内容。上半年,局党组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召开了6次党组会议,研究了新修订的《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2022年度工作计划、中央财政预算经费安排、2022年度图文采编设计服务采购、局机关工会申请2022年度行政经费拨补、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考核优秀人选等一系列“三重一大”事项,均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领导列席,确保全面发挥党组议事决策职能。二是强化预算经费管理。研究出台《泉州市统计局预算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专项统计调查和年度其他经费预算管理,明确专项经费及年度经费预算经局党组研究后,方可报送市财政局审批。

(2)针对局党组议事决策存在越位错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纪条规进行再学习、再贯彻、再提高。于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召开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重新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等制度,通过再学习、再贯彻、再提高,使党员领导干部加深对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范围及规则的认识,增强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能力。二是严格执行“三定”方案调整事前报批程序。针对此前未经市委编委审批,将服务业统计职能由综合核算科调整至社会与科技统计科的问题,已及时纠正,并以此为鉴,进一步增强编制事项事前报批意识。三是进一步明晰党组职责。修订完善《中共泉州市统计局党组工作规则》《泉州市统计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切实厘清两者之间的分工区别,明确议事内容、议事范围,避免职责重叠和程序失当,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流程,完善民主集中制,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上半年,共召开局党组会议6次,召开局长办公会7次,均严格按照各自既定职责进行议事决策。

(3)针对局党组落实下级统计部门负责人双重管理规定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局全体班子成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下级统计部门负责人双重管理规定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以及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的重要抓手,于4月份向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发送《中共泉州市统计局党组关于重申落实县级统计局主要负责人调整有关工作要求的函》,强调县级统计局主要负责人调整须提前征求我局党组意见,切实落实好局党组审核把关责任,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4.关于落实巡察、审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等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巡察整改“当下改”与“长久立”未有机结合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巡察整改“回头看”长效机制。局党组全面梳理上轮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认真”“以党组会代替行政会研究行政事务”“统计分析研究能力还不足”“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等问题梳理专门清单,进行重点“回头看”,实行挂图作战和对账销号,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经认真开展“回头看”,上述问题已在此次巡察整改期间整改落实到位。如: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认真”问题,认真开好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按照“逐个谈、众人帮”的方式,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实事求是、直击问题,达到“红脸出汗”的良好效果;针对“以党组会代替行政会研究行政事务”问题,及时修订《中共泉州市统计局党组工作规则》和《泉州市统计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厘清两者之间研究事项范围的区别,并规范执行。二是举一反三加强配套制度建设。针对上轮市委巡察和往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反馈问题,结合局机关实际,先后出台局机关《关于做好2022年主要统计信息发布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统计分析研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和局党支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加大督促落实力度,确保整改落实工作取得长久实效。

(2)针对落实审计整改质效欠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审计问题整改责任制度。局党组及时出台审计整改落实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局审计问题整改落实责任机制,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加强问题整改督促,规范资金经费来源,坚决杜绝用“新”问题解决“老”问题。如: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严格列明财政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按季度开展项目监控,每年底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明确审计问题整改责任人。明确由局主要领导牵头落实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责成局办公室具体抓落实。目前相关问题已整改到位,如:今年我局规范使用财政预算经费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缴纳养老保险金。三是严格执行变更专项资金用途报批手续。加强财经工作纪律教育,组织局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会计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强调今后如需调整专项资金用途,必须事先报请市财政局审批。

(3)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肃认真开好支部组织生活会。局支委会及时修订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对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提出明确细化要求,规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以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为契机,进一步严明组织生活会工作纪律,督促参会党员逐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今后严肃认真过好党内政治生活。二是积极与编制管理部门协调解决“混编混岗问题突出”问题。一方面继续向市委组织部申请符合条件的事业编制科级干部调任局行政科室科级领导岗位,不断优化局机关队伍结构,逐步解决事业干部顶岗问题,另一方面开展全市统计队伍情况专项调研,彻底摸清我市统计队伍现状,以及与其他设区市统计局横向对比情况,形成《泉州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全市统计队伍现状分析和对策建议》,及时汇报沟通当前我市统计队伍力量与统计工作任务严重不匹配的突出矛盾,恳请协调市委编制部门增加局机关行政编制。三是开展主体责任检查反馈问题“回头看”。针对2019年以来市委主体责任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回头看”,对“廉政谈话制度落实不够严格”等一些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制定专门台帐,实行动态更新和销号管理,确保逐一整改落实到位。目前,相关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决杜绝“重统计业务、轻思想工作”倾向,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与统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5月份,召开局党组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自觉性坚定性。对照今年2月出台的《泉州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中共泉州市统计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围绕统计阵地建设管理、深化统计新闻宣传等重点任务,细化具体贯彻措施,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5月份,举办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讲座,邀请市委网信办负责同志莅临讲授如何把好方向导向、守好阵地关口,协力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推动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三是加大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力度。鉴于当前复杂多变的国内国际形势,明确每半年对意识形态问题进行一次分析研判,及时调整工作思路,研究制订工作对策。如:今年初,我市2021年度经济数据发布期间,提前做好分析研判,制定舆情应对预案,经与市委网信办等部门通力配合,有效避免舆情发生;5月初,召开党组会议研判下阶段意识形态工作,强调加强线上线下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事前审批流程,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2)针对宣传阵地建设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宣传阵地建设管理。建好、管好、用好统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宣传思想阵地,紧扣国家、省、市大政方针、重要决策部署和重大主题主线,加大正面宣传引导力度,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如:精心打造泉州统计信息网党建专网“学习新思想”栏目,不定期更新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在泉州统计信息网“工作动态”专栏及时报道我局实施“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进展情况等。二是筑牢意识形态阵地安全屏障。研究出台《泉州市统计局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按照“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确保信息发布安全、准确、高效。据统计,上半年,我局共发布政务信息140余篇(次)、经济信息150余篇(次),均严格按照“三审制”进行审批,审批表均报局办公室存档备案。及时制定《泉州市统计局微信工作群管理办法》,建立建群审批和备案制度,明确群管理责任人和信息发布纪律,全天候加强群内信息监督管控;进一步规范统计门户网站的常态化维护和管理,健全“每日读网”制度,由当天值班人员负责检测网页内容是否存在违规内容,切实提升网络安全防护水平,确保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安全。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党组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落实主体责任缺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有关制度。2021年底,局党组已按规定向市委、市纪委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今年初,通过召开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推动局全体班子成员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认真制定本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表,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二是完善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修订出台《中共泉州市统计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梳理明确局党组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等,健全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具体抓的责任体系,完善压力传导机制。

(2)针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对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今年初,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2021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2022年工作进行部署,并结合我局实际,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两方面,为全局干部上了一堂深刻的廉政党课。二是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推动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责任层层分解。6月初,针对2021年底由各科室排查并报派驻纪检监察组备案的23个廉政风险点,组织局分管领导听取分管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及防范廉政风险点情况汇报,及时堵塞漏洞、筑牢防线。三是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明确每年局党组书记要与班子其他成员、班子成员要与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并规范填写谈话记录表报局办公室存档备查。2021年12月底前,该年度廉政谈话工作已严格按规定开展,相关记录表已由局办公室统一收集归档。

(3)针对形式主义仍有存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网上调查活动。根据工作需要灵活组织开展网上调查,加强对网上调查项目及其调查结果发布的审核把关,及时撤下泉州统计信息网上与我局业务工作联系不够紧密的2项问卷调查,杜绝发布与统计工作无关的网上调查项目。二是举一反三,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制定下发《泉州市统计局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围绕严格党的政治纪律、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严肃会议会场纪律、严格出差审批和派车管理、严格办公环境和干部形象要求、严格规范日常行为、严格工作效能要求、严格保持政令畅通等八个方面,对党员、干部提出明确纪律要求,通过从严管理干部队伍,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树立统计干部良好形象,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2.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1)针对未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政治监督。统筹开展监督工作,把建立健全统计监督各项协同机制列入2022年政治监督重点项目清单,深度接触干部,动态掌握情况,开展政治监督谈话1次,查找政治偏差,提高发现问题和推动解决问题的能力。2022年3月印发《建立政治监督“两档案”制度(试行)》,建立科级干部及市统计局的职责档案和廉政档案,摸清市统计局干部底数,排查廉政风险点,不断提升政治监督质效。围绕“强产业、兴城市”开展专项政治监督,梳理项目攻坚任务2项、城市建设任务1项、园区建设任务1项,跟踪落实任务完成情况。二是强化“三重一大”事项全程化、常态化监督。督促市统计局严格执行《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关于进一步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按照“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强化对市统计局“三重一大”事项事前、事中、事后的严格监督管理,规范决策程序,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坚持关口前移、过程管控,切实开展“三重一大”事项全程化、常态化监督。2022年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领导列席市统计局所有党组会议,共计5场次。2022年5月派员监督泉州市人口普查年鉴印刷品公开采购项目。

(2)针对开展警示教育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召开市统计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市纪委监委《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和《关于2022年“五一”、端午两节期间严明纪律的通知》,推动局中层以上干部知敬畏、守底线,校准思想航标,营造崇廉良好氛围。二是做好警示教育“后半篇文章”。督促市统计局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传达学习贯彻《2022年市直纪委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安排组内干部(市纪委监委刺桐清风宣讲团成员)于2022年7月向市统计局全体干部讲授《打通基层纠“四风”树新风的最后一公里》专题课程,届时将组织全体干部撰写心得体会,做好警示教育“后半篇文章”。

3.关于执行财经管理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1)针对采购管理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健全采购工作领导机构。及时制定《泉州市统计局采购管理制度》,明确局主要领导为局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任成员。日常工作中,由局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采购事项的组织实施、过程监管、采购验收等工作。二是严明采购工作纪律。明确政府采购方式及流程,强调采购工作纪律,健全采购监督机制,规范招投标管理,严格控制经费开支。三是规范采购程序。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我局采购管理制度,及时向市财政局报送我局2022年度采购计划和预算,坚决防止采购项目未编制预算现象再次发生。同时,依法依规做好采购公示工作。5月份通过“泉州统计信息网”先后公示泉州市人口普查年鉴公开采购公告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

(2)针对未严格执行预算资金管理规定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刚性约束。2021年以来,我局认真执行预算资金管理规定,严格使用行政事业运行经费发放相关奖金,并明确今后需要调整资金用途的预算项目,须事先报经市财政局批复同意后方可执行。5月份,研究制定《泉州市统计局预算经费管理办法》,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公开等环节提出具体细化要求,切实强化制度刚性约束。二是提高资金下拨效率。局党组对各科室提出明确工作要求,确保资金下拨及时、高效,如:5月上旬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2022年度中央财政预算经费安排事宜,决定对部分县级统计局安排本年度综合统计业务经费,相关款项已于5月12日下拨到位。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1)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明民主生活会纪律要求。以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和巡察整改2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切实加强对民主生活会全过程的把控,组织局全体党员领导干部会前认真学习党章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纪条规,会上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根据查摆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各项“规定动作”。二是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局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进行逐一审核把关,确保做到“红脸出汗”“有辣味”;同时局党组对2019年以来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加强跟踪督促,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经认真开展“回头看”,局党组2019、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如针对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的“党性教育有待提升”问题,2021年以来,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组织党员干部认真通读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4本指定书目和“四史”读本,并组织前往中共泉州特别支部旧址、龙岭社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泉州市烈士陵园、泉州华侨革命历史博物馆和叶飞故居等地开展主题活动,深化红色教育、传承红色基因、厚植爱党情怀。

(2)针对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纪条规。以党小组会形式,先后2次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纪条规,增强党员干部过好党内组织生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请假报批程序,强调非特殊原因不得请假。5月份,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会议按照“一人谈、众人帮、逐人进行”的方式开展。自我批评时,每名党员坚持用事实说话,亮出了自身问题,听取了意见,剖析了问题根源;批评他人时,直奔问题,点到具体人具体事,客观公正,不护短,不遮掩,坦诚相见,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使党员同志们接受了一次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取得了预期成效。

2.关于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制度落实不够严格的问题

(1)针对正向激励提升干事创业氛围还需加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推进科级事业干部调配优化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有关规定,局领导积极沟通协调开展科级事业干部调配优化,以不断优化局机关队伍结构。二是推动形成干事创业浓厚氛围。修订完善《泉州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提高统计业务水平的暂行规定》,优化考评指标,简化考评办法,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强化结果应用与评先评优等相结合,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推动形成干事创业浓厚氛围。据统计,上半年全局干部职工共撰写政务信息140余篇(次)、经济信息及统计分析150余篇(次),其中,被国家局网站、《中国信息报》等平台采用8篇(次),被省统计局经济社会信息采用6篇(次),被市级报刊、广播电视台等媒体采用27篇(次),被《泉州要讯》采用18篇(次)。三是有针对性地加强能源统计工作。今年来,围绕全市规模以上工业能源生产和消费情况,每月撰写统计分析报告,及时反映全市能源现状。2月下旬,组织召开全市能源统计制度培训班,向全市能源统计业务骨干讲解能源统计基层报表审核要点和注意事项,布置2022年全市能源统计工作。四是落实绩效奖金差异化发放。按照市人社局统一部署,于今年1月根据每位干部的岗位级别,分别重新测算基础性绩效,并于2月份完成报批,实行差异化发放。

(2)针对直属事业单位“空壳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机构编制工作法规学习。4月份,召开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组织局处级领导和人事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学深悟透有关政策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好机构编制工作各项规定。二是及时沟通上报编制工作情况。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按时向市委编委上报局党组关于2021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的报告。主动与市委编办沟通联系,具体说明产生直属事业单位“空壳化”问题的客观原因,并提出问题整改建议。

(3)针对统筹谋划全市统计系统执法队伍建设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壮大统计执法队伍。目前,全市持有统计执法检查证人员共计43人。6月下旬,为加强我市统计执法力量,充实全市统计执法人才库,我局根据国家局《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和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要求,研究制定《泉州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家统计执法资格培训考试预报名工作的通知》(泉统〔2022〕75号),要求各县(市、区)统计局和市局各科室积极组织50周岁以下且参加工作满3年的行政、参公统计干部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目前,市、县两级已完成符合条件人员摸底及预报名工作。二是加强统计执法业务培训。在今年来举办的企业研发和创新统计年报工作制度培训班、医院科研活动统计年报制度培训班、2022年新增一套表单位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全市领导干部统计知识专题培训班等统计业务培训活动中,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作为培训重点,进一步提高受训人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

3.关于党支部职能虚化、弱化的问题

(1)针对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支委会职责履行。组织相关支委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纪条规,明确每年1月份完成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呈报局党组,同时按照职责要求和局党组工作部署,精心制定“三会一课”计划和党纪党规专题教育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如:今年初经支委会研究,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推荐我市参加党的二十大代表候选人等。二是举一反三,组织开展各种创先争优活动。根据市委市直机关工委部署,持续深入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同时积极创建第十四轮“先进‘五好’党支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创先争优意识,激发党员队伍活力,共同提高支部建设水平。如:5月份,以《智慧战“疫”科学防控 大数据发挥大作用》为题,参与市直机关体制机制创新优秀创新案例评选。

(2)针对领导班子换届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支部换届工作专题学习。组织局党支部全体支委就《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纪条规进行再学习、再贯彻,切实增强全体支委对换届工作流程的全面了解,强化制度执行力,严肃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二是举一反三,规范执行党内各项制度。督促局支委会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发展党员、党费收缴、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各项制度。今年来,除3月份受疫情影响外,其余月份均严格按上级部署和相关规定开展党内组织生活。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未收到巡察移交的信访件、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针对直属事业单位“空壳化”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由于我局行政力量较为薄弱,暂时统筹使用行政、事业干部,以确保统计工作职能的正常有效发挥。

下一步整改措施:针对局机关相关科室与直属事业单位职能相近、业务联系紧密的特点,重新对局直属事业单位干部进行定人定岗定责,梳理形成《泉州市统计局事业干部设岗定责情况一览表》。根据我局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事业干部应承担职责,将其与行政人员科学统筹、合署办公,确保事业干部在认真履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职责的同时,保质保量完成混岗到机关科室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避免直属事业单位出现“空转停摆”现象。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二)针对统筹谋划全市统计系统执法队伍建设力度不够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属于长期系统性工程,由于体制机制等客观因素,较难在短时间内一步整改到位。

下一步整改措施:我局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继续与市委编办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尽快单独设立统计执法监督科,配套增加行政编制。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但仍有很多工作需要长期坚持。下阶段,我局将以此次落实巡察整改作为局党组改进工作、提高能力和水平的重要契机和新的起点,以“钉钉子”的精神和一抓到底的韧劲,继续推动整改举措落实、落细、落地,并始终坚持立足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把巡察整改和构建长效机制结合起来,转化好、运用好、拓展好巡察成果。 

1.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政治理论素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巩固和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成效,切实把巡察整改和推动统计队伍建设、推进统计改革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全局各项工作实现新提升、迈上新台阶。

2.紧盯整改任务,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进一步推进、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持续推进,一抓到底,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一整改落实到位;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3.落实主体责任,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着力正风肃纪,盯紧重要节点,抓牢具体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坚决遏制“四风”反弹。继续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整改问题解决到位、落实到位,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实的工作举措,把落实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有机结合起来,真正把巡察工作的成果运用到全面从严治党、提高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上来,全力发挥好统计“晴雨表”作用,为我市海丝名城、智造强市、品质泉州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统计服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8385557;通信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437室,邮政编码:362000;电子邮箱:qztj_xxgk@163.com。

 

中共泉州市统计局党组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