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28日,市委巡察三组对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3月2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抓紧抓实巡察整改
(一)强化担当,坚决落实整改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深刻认识政治巡察的重要意义,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意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上来。巡察反馈会后,立即组织印发通报反馈意见、市委巡察办负责同志讲话、局党组书记所作的表态发言,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以巡察组反馈意见为契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履行各项承诺,强化责任担当,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把整改任务抓紧抓实,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紧盯问题,落实落细整改措施。局党组书记李迎河同志切实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党组会,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传达学习市委精神,逐条研究反馈意见,部署巡察整改工作。4月6日,局党组制定印发了《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三组<对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细化成了85条整改措施,做到“五个明确”,即明确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领导、明确整改责任人员、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切实做到了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压力传导到位,确保整改工作整体有序推进。
(三)从严从实,狠抓整改工作实效。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使局党组和全体干部职工深受触动、警醒和教育。局党组成员率先垂范,召开市人社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和相互批评,进一步查找差距、深化整改。各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任务,迅速组织分管股室、下属单位将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党组整改工作要求进行传达贯彻。各股室、单位迅速行动,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表和任务清单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现动态管理、台账推进,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问题整改。同时,着眼长远、举一反三,制定和完善8项制度,推进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促进“产城人”融合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主动深入企业开展宣传、摸底,组织前往锦尚“党建+邻里中心”、后秀服饰、新瑀服饰等电商企业、美容美发协会进行人才政策宣传。二是精准引育产业人才。2022年12月出台《泉州市第六、七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石狮版)文件,将契合我市产业发展的纺织鞋服、机械装备、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电子信息、智能制造、海洋生物、食品药品等行业的人才纳入评定条款,并发动我市“金牌工人”“技术能手”“非遗传承人”“科技创业、创新领军人才”“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八大纺织院校”毕业生等各类人才进行申报,已公示第一、二批泉州市第六、七层次人才48人;2023年落实人才“港湾计划”,对各类人才认定申报进行宣传发动,已评定泉州高层次人才(第一至第五层次)第一批86人,第二批11人。三是大力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2023年4月,开展“石狮名匠”“石狮工匠”评选活动,评选庄敬清、李栋梁等10人为“石狮名匠”,林风喜、丁成雨等30人为“石狮工匠”,涉及我市纺织服装、机械制造、电子商务、餐饮烹饪等行业;6月份,成立石狮市职业能力提升中心(分中心),联合市总工会开展第十三届产业职工技能大赛,今年以来已开展税务综合业务、电力行业、邮政快递行业等3场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开展三期新型学徒制培训班,共106名学员参加培训。
(2)针对人才激励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制作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小微型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自主创业人员社保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政策申报指南,通过微信公众号、办事窗口、企业咨询群等渠道进行宣传,接受政策咨询,在各类招聘活动现场发放就业创业优惠政策资料5000余份。二是整理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名单,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联系156家初步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小微型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等相关政策。已受理5家企业申报小微型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的材料,兑现石狮市小微型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6045.6元。三是加快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补贴兑现工作,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补贴23.65万元已通过惠企平台向各经办银行发放到位。2023年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12.32万元。四是针对未进行安居补助资金申请的用人单位,继续联系用人单位,详细告知惠企奖补平台资金申请流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安居补助已新增发放20.48万元。未发放221.22万元中,企业注销无对公账户无法拨付的资金31.62万元,毕业生离职企业未申请的资金37.4万元,因企业其他原因未向我局申请拨付的补助资金152.2万元。五是提升新市民积分政策的深度广度,修订出台《石狮市新市民积分管理暂行规定》等3个文件,新增“暖新卡”积分服务,为新市民提供“景区景点门票优惠、购物优惠、美食品尝、住宿优惠”等系列优惠,丰富新市民休闲娱乐生活,满足新市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吸引更多新市民参与积分服务,提高积分政策覆盖面。六是开展2023年度积分申报工作,满足新市民子女入学、住房保障、培训提升、创业扶持、休闲娱乐等方面实际需求,共受理667人申请积分入学,其中新市民620人,民办高校人才5人,新闻行业人才5人,电商人才37人;将于6月底开始受理积分入住、培训、创业、挂职、荣誉、暖新卡等项目申请。七是线上线下多渠道加大新市民积分宣传,提高政策的知晓率和受惠面,走进美容美发行业协会宣讲新市民积分政策,走进电商谷开展“政”在直播(电商人才积分政策直播)活动,利用168国际网批中心户外LED屏发布积分宣传广告,制作2023年度新市民积分宣传手册15000份,在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新市民积分系列政策解读。
(3)针对人才培养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积极推动创业创新平台建设,2022年以来走访我市青创城西城、双奇电商城、鼎盛网红城、吉顺网科园、食品城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等,指导基地开展创业培训、创业政策办理、人才服务等,发动基地申报“泉州市创业孵化基地”。“石狮市海峡两岸科技孵化基地”获评“泉州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并获得资金资助30万元。二是实施泉州“涌泉”行动、青年人才“狮城荟萃”工程,落实2023年199名新引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享受相关政策,审核发放“优才卡”126张,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78人共计78万元,审核通过1人求职短期住宿申请、1人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设立3所公益性创业学院,结合12家现有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研究院等平台,为来(留)石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免费创业工位共计332个。三是加大电商行业人才积分宣传力度,吸引电商人才参与积分服务,5月23日走进电商谷开展“政”在直播(电商人才积分政策直播)活动,宣传电商人才积分政策。2023年,共兑现电商人才积分入住购房补助10人61万元,提供电商人才积分入学幼儿园、小学、初中共计47所学校81个学位,提供积分入住购房补贴名额20个。截至目前,已受理电商人才积分入学申请37人,6月底开始受理积分入住申报。
2. 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的要求有短板的问题
(1)针对促进稳岗就业不够积极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抓紧对在日常工作中未能及时归档整理企业缺工情况、富余劳动力转移情况等问题进行整改,制定三份清单。建立缺工企业需求清单,通过采取主动上门、电话联系、集中座谈等方式,掌握企业缺工情况,截至目前收集45家企业,缺工数559人;建立富余人力供给清单,开展本地富余劳动力的摸排登记,汇总富余劳动者求职、失业人员登记等信息。截至目前,收集956名富余劳动力信息;建立用工服务专员清单,建立167人的用工服务专员队伍,包括9名市人社局工作人员、9名镇(街道)工作人员,128个村(社区)工作人员149人。二是搭建用工信息共享平台。依托狮城零工市场,通过线上渠道推动人力资源供需对接,为缺工企业推送适合岗位的劳动者求职信息,同时根据劳动者条件为劳动者推送相应企业,实现双向匹配就业岗位。目前,已建立宝盖、锦尚、灵秀、祥芝4个零工市场,运营以来累计服务1500家(次)企业,征集企业招聘岗位6800多个,为18000人(次)提供有效招工信息,助力2000多人达成初步就业意向,1300多人实现灵活就业;开展培训活动98场,服务近7000人(次)。三是充分发挥社会培训机构在开发劳动者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就业技能和工作能力方面的作用,引导其积极面向社会需求较大的工种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2023年以来,共向石狮市山惠职业培训学校、石狮市质安技术职业培训学校等3家培训机构兑现岗前技能培训、就业技能培训等6个班次的培训补贴,发放金额12.22万元,涉及人数188人。四是加强各项培训补贴政策宣传力度,扩大补贴政策的社会覆盖面,鼓励企业职工通过培训考取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截至6月份,共兑现“见证补贴”申请557人,补贴金额77.485万元,同比增长12.07%、45.27%。今年1-6月份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共282人(其中高级工及以上206人、技师及以上56人),同比增长73.01%。五是首次组织开展三期新型学徒制培训班,通达电器、通达电机、中科光芯、建明酒店四家企业共一百余名学员参加培训。六是推进就业目标责任制工作。截至2023年6月,我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达4887人,对比去年同期增加118.85%。针对新增城镇就业人数对象的特殊性,为多渠道核查城镇新增就业人员数据,拟委托第三方开展我市企业新招用员工就业情况调查,通过入企走访、电话核实等方式,对2023年企业新招用员工的就业信息进行核查;组织失业保险政策系列宣讲活动,到行业协会和各镇、街道宣讲失业保险政策,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让企业进一步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享受政策,鼓励企业应保尽保,提升失业保险参保率。七是组织人力资源招聘活动。今年以来,举办线上招聘会、校园招聘会、异地劳务对接会等各类人力资源招聘活动36场,共967家(次)企业,提供就业岗位3.61万个(次),7120人达成初步就业意向。
(2)针对重点群体就业扶持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通知各镇(街道)开展摸底调查辖区内居民的生活状况、经济来源、居住条件、就业等情况,协调民政、残联等部门提供低保家庭和残疾人员信息,现已征集贫困家庭42户(76人)、低保家庭72户(124人)、未就业残疾人205人,初步形成就业帮扶名单,积极开展零就业家庭认证,共19个社区上报84户家庭认定申请。通过电话联系、现场走访等方式进一步了解重点群体的就业需求情况。建立长效机制,每年联合民政、残联等部门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集中对重点群体进行就业援助,对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通过公益性岗位进行兜底安置;对有培训需求的,根据其自身意愿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服务。二是加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制作自主创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申报指南,通过微信公众号、办事窗口、企业咨询群等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并接受政策咨询;协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近年初创企业名单,形成精准服务名单,通过短信、电话、走访等方式联系指导相关企业申报。三是主动联系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的高校毕业生11人,向其宣传自主创业社保补贴政策,引导其招用高校毕业生并申请补贴。
(3)针对吸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改造提升产业园,建设人力资源市场化服务平台。该工程已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现已组织业主、施工、设计、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由预算编制、审核单位核算增减工程量清单。5月22日进场施工,现地下室表层爆破完成70%,一层已完成办公室区域铝合金中空百叶隔断框架,二层已完成墙体拆除、土渣清运,三层已完成铝合金中空玻璃隔断框架,四层已完成部分隔断拆除。二是加大产业园的招商力度,引进吸纳高质量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22年以来新引进3家人力资源机构和石狮华大数字经济研究院入驻,着力推进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就业招聘、培训教育、政府公共服务等人力资源综合服务产业链建设。2022年以来,12家入驻机构累计产值超1.63亿元,纳税322.53万元,总服务人达20.64万人次。
3.关于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企业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仍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大日常执法监察力度,2023年以来共监察用人单位71家,涉及劳动用工人数3000余人,对11家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企业处以罚款12万元。二是开展专项行动。开展劳务中介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劳动保障监察人员86人次,对2家违法的劳务派遣机构进行行政处罚。联合市住建局,以建筑领域“合同履约评价行动”为抓手,对全市在建项目逐个、逐项制度梳理,强化工作指导和监管,今年以来检查项目工地56次;处置群体纠纷19起,为2000余名外来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2478.01万余元。三是强化法规宣传引导。通过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人社日课”、“职场小贴士”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32条,参加“雷锋精神耀八闽”宣传志愿服务、石狮纺织服装行业“企业用工管理与规范”普法沙龙、本地高校“法治护航毕业季,法律赋能职场新人”劳动法专题知识讲座,发放宣传材料1200余份。四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制定《石狮市劳动保障监察办案规则(试行)》,进一步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办案程序,依法查处劳动保障监察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针对农民工工资保障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联合市住建局,以建筑领域“合同履约评价行动”为抓手,对全市在建项目逐个、逐项制度梳理,强化工作指导和监管,今年以来检查项目工地56次;处置群体纠纷19起,为2000余名外来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2478.01万余元。二是全面梳理2021年至2022年向住建局申办施工许可证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情况,并督促未按规定存储保证金的项目及时存储保证金。经督促,2021年办理的124张施工许可证所涉及的项目,除16个已完工及2个解除合同无需存储外,其余106个项目均已存储保证金;2022年办理的109张施工许可证所涉及的项目,除2个在政策缓交期内竣工验收、2个解除合同和1张施工许可证无效免交保证金,剩余104个项目均已存储保证金;2023年至今办理施工许可证的59个项目,除1个申报期内竣工验收免存储外,其余58个均已存储保证金。三是2023年以来通过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划拨农民工工资专户6878.16万余元。四是制定《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内部管理制度》,通过对局综合股、行政审批窗口、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工作职责细化,进一步提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办理质量。五是根据《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开展企业等级评价工作,公布2022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A级企业14家、B级企业1家、C级企业17家,对相应企业实行分类监管,增强劳动保障监察的针对性和效率,督促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规定。
(3)针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工作执行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等有关规定,2023年第一、二季度通过石狮市人民政府官网行政执法事后公示通报3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二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泉州等平台,主动公示行政处罚案件11起。
4.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1)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认真学习《中共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议事规则》《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进一步理清规范党组会议事决策范围等内容,科学有序地规范议事决策过程。2023年5月,通过党组会研究我局编外人员考核结果。
(2)针对局党组对机关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切实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5月26日,组织召开党组会,听取机关党支部2022年工作汇报。二是6月12日,组织召开党建专题会议,研究制定《2023年石狮市人社局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部署2023年重点工作。
(3)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紧不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研究部署。4月28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通过党组会研究部署。二是加强干部职工警示教育。5月10日,组织干部职工前往法院旁听职务犯罪庭审,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三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个人廉政风险排查,形成《石狮市人社局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
5.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1)针对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认真落实《石狮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制定印发《中共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将网络意识形态纳入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二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学习部署,6月12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及时传达学习全国、全省、全市宣传部长会议及石狮宣传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2年度意识形态工作,研究部署2023年工作计划。
(2)针对“三审三校”制度落实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落实《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要求,加强信息发布“三审三校”,规范信息发布承办人、综合股审查人、主管领导审核意见均须手写签名,杜绝以章代签。
(3)针对阵地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的工作方案》和《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舆情防控处置机制》,严格执行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版面内容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建立工作台账,做好内页资料归档。二是明确局机关、各下属事业单位1名干部,专人负责网络信息评论工作,每月底汇总上报局综合股。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 关于“四风”问题仍有发生的问题
(1)针对存在不作为现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进一步健全干部管理制度体系,制定《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管理制度》《重点工作定期调度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完善会议、效能、聘用人员管理等各项工作制度,督促干部职工依法履职,加强对民生服务领域的定期走访检查,加大监管力度,强化效能追责力度,若发现“不作为、慢作为”,视情节给予责任人员劝勉教育、通报批评、效能告诫等问责。二是对所有已提交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进行全面梳理,并逐一通知保函过期的项目,告知如未竣工验收、拖欠工资、工资未发放完毕的,必须办理保函续保。现保函过期的项目除竣工或完工以外,其他在建保函过期的项目均已完成保函续保,且保函续保工作已常态化。截止至5月31日,按规定应办理续保的56个项目,除恒大悦龙台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红旗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拒绝续保已处罚,其余55个项目均已完成续保。三是建立“岗前”培训机制,在项目开工前及时组织项目经理、劳务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规范建立劳动用工管理“七个台账”。今年以来召开4次工程建设领域新建项目业务培训会,61个在建项目参加培训。四是严格执行《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泉人社文〔2022〕148号)文件要求,加强工资保证金管理。同时结合实际,制定《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续保、退还等工作流程,提升管理效率。
(2)针对存在慢作为现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进一步健全干部管理制度体系,制定《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管理制度》《重点工作定期调度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完善会议、效能、聘用人员管理等各项工作制度,督促干部职工依法履职,加强对民生服务领域的定期走访检查,加大监管力度,强化效能追责力度,若发现“不作为、慢作为”,视情节给予责任人员劝勉教育、通报批评、效能告诫等问责。二是进一步健全信息共享比对机制,在与民政殡葬、公安户籍和司法社区矫正等信息共享机制的基础上,与卫健部门就如何建立死亡人员共享比对机制进行了两次沟通,待协调一致后正式建立比对机制。三是已追回2名(邱金注、邱天来)共0.57万元;已与龚玉秀(涉及金额0.88万元)家属签订分期还款协议,每月还款500元,2023年5月已还500元;已函告晋江市社保中心停发1名重复领人员(邱秀英涉及金额0.79万元)养老金,待其停发金额足额时进行抵扣;已聘请律师起诉追讨1名大金额重复冒领人员(陈而贵涉及金额9.58万元)。四是针对剩余2名死亡冒领人员(许员涉及金额0.82万元,张元福涉及金额0.83万元),按照基金追缴流程,在社保中心多次追讨未追回的情况下,以局名义继续进行追讨,若家属仍不退回冒领养老金,将通过法律手段起诉追讨。五是加强经办机构内部稽核,成立专门稽核股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加强对各项保险业务经办的稽核及冒领基金的追回工作,在尽量避免重复领取、死亡冒领等问题的同时,力求问题早发现早追回。
(3)针对行政执法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定《石狮市劳动保障监察办案规则(试行)》,进一步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办案程序,依法查处劳动保障监察违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二是推行“阳光办案”机制,所有行政执法案件均在监管协同平台、信用泉州平台等公开公示,同时召开案审会集体研究,2023年以来召开8场案件集体讨论会议。三是组织8人次参加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强化依法行政观念,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4)针对物业管理考核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于2023年3月31日追回应扣罚的物业管理费2.48万元,并于5月26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 关于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隐患突出的问题
(1)针对专项补助资金审核把关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与石狮市新苗幼儿园沟通后,已于6月20日退回多发的见习补贴35791元。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对福建省彬鹿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稳岗返还情况进行核实,目前已向福建省彬鹿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石狮市远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追回资金4120元,尚有石狮市艾柏森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共1800元未追回。根据工作人员对未退回的三家公司的实地走访,发现2家已转让,1家已注销。后续将协调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获取企业负责人联系方式,并将联合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开展追缴工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开展经办人员业务培训,严格规范经办业务流程,强化三级审核的经办过程。四是建立失业保险基金调拨领导小组会议制度,从2023年1月起每月集体研究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和调拨计划,审议相关材料,严格把关,保障资金安全。
(2)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截至2022年9月13日,我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个银行账户余额为5275.37万元,该余额包含保证金存储在银行而产生的利息203.39万元;我局提供的台账总余额5071.98万元,该余额不包含保证金产生的利息,故上述两个数额不等,目前已核对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个银行账户的明细账,理清资金差额及每个项目的利息收入,定期开展盘点,建立了相关台账,并启用人社综合业务系统,完善了系统金额标注,确实做到账实相符。二是截止至5月31日,2010—2017年期间存储且当前仍未退还保证金的项目共计69个,我局已于6月13日前逐一进行通知,告知如符合《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泉人社文〔2022〕148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可退还保证金的,应该提交相关材料申请退还。经通知,已有5个项目137.9559万元完成保证金退还,2个项目27.216万元公示已结束,待施工单位补充材料后予以办理退还,剩余62个项目现金775.1128万元、保函80.2905万元,将于6月27日前再次通知。
(3)针对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存在风险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3月28日,修订完善《石狮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并修改用车登记管理台账,增加用车审批人一栏,严格执行用车登记和审批制度。二是公车车身已于3月28日进行喷印,喷印内容为“行政执法”。三是购买并安装北斗卫星导航定位系统,实时掌握车辆情况,加强车辆定位管理。
3. 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内部财务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财务审批流程规范报销手续,对未附具体明细的补助资金及经费支出等坚决不予报支。二是2022年以来,我单位退休人员慰问金已全部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并由其本人签名确认。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 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1)针对党员教育管理不够严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基本程序图》,严格对照《石狮市发展党员工作预审情况表》做好相关材料审核,严把党员发展程序。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重新撰写思想汇报,并加强党性修养学习,目前相关责任人已重新撰写5篇《思想汇报》及《入党申请书》。
(2)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规范主题党日活动,4月份组织召开“青年大讲堂”、5月份组织开展职务犯罪庭审旁听警示教育活动,通过活动加强党员管理。二是严格落实党员“三诺”、党员登记制度,根据2023年度党委重点任务要求,将参与扫黑除恶、优化营商环境、防止水土流失等内容列入党员承诺事项,将“开车不喝酒”列入党员登记要求。三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签订《拒绝酒驾承诺书》。
(3)针对组织生活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6月12日,召开党建专题会议,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提升党员干部参与党内政治生活的积极性和水平。
2. 关于队伍日常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干部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全体干部职工“八小时”内外的监督管理,4月28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观看学习警示教育片《永远吹响冲锋号》。二是制定《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管理制度》,健全干部管理制度体系,从制度上严管干部。三是加强干部职工教育,5月10日,组织干部职工前往法院旁听职务犯罪庭审,以案示警、以案促改,让全体干部对纪律、法律长存敬畏之心。
(2)针对编外人员管理制度缺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制定出台《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外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健全完善编外人员招聘、录用、教育、退出等机制,加强编外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
(3)针对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办理人员登记备案手续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级及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对我局新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及时备案。二是局综合股与人事管理股、工资社保股互通数据,及时掌握新聘任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名单,并按流程进行出入境管理登记备案。2023年以来,新增备案38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4)针对重要材料归档保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要求严格落实《关于印发<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等两个文件的通知》,规范股级干部任免程序,严格按照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和任职等流程执行,进一步加强干部任免资料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做到材料齐全,归档有序。
3. 关于队伍建设不够科学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加强干部交流轮岗,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干部选拔任用要求,2022年11月30日,蔡志峰同志任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原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傅晓阳任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培训股副股长。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情况
1.关于落实巡察整改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及其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未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述职内容的同志已重新撰写相关述责述廉报告。二是2022年6月在我市闽南理工学院、泉州纺织服装学院、泉州海洋学院授牌设立“留石直通车服务中心”。三是2022年以来三所高校开展多场招聘会,我市企业积极参会。四是2022年12月泉州海洋学院开展5场“留石就业创业”政策宣讲,介绍石狮市情、产业情况,引导本校学生留石就业创业,获得补贴1万元。五是鼓励富余劳动力提升职业技能水平。2023年以来,共向石狮市山惠职业培训学校、石狮市质安技术职业培训学校等3家培训机构兑现岗前技能培训、就业技能培训等6个班次的培训补贴,发放金额12.22万,涉及人数188人;兑现“见证补贴”申请557人,补贴金额77.485万元,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共282人,进一步提升了富余劳动力技能水平,增加就业成功率。六是多渠道解决富余劳动力就业问题。推动零工市场建设,结合企业旺淡季用工需求,搭建缺工企业和富余劳动力双向对接平台,通过零工市场推送企业灵活用工信息,吸收有就业需求的本地富余劳动力灵活就业。目前,已建立宝盖、锦尚、灵秀、祥芝4个零工市场,运营以来累计服务1500家(次)企业,征集企业招聘岗位6800多个,为18000人(次)提供有效招工信息,助力2000多人达成初步就业意向,1300多人实现灵活就业;开展培训活动98场,服务近7000人(次)。在宝盖镇龙穴社区、前园村、前坑村等设立招聘集市14个,共征集120多家用工企业,需求人数1800多人,提供服务超6800人次。七是构建富余劳动力就业长效机制。每年将根据需求情况持续开发一批新的公益性岗位,吸纳富余劳动力就业;联合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开展实用型农业技能培训,提高富余劳动力参与市场经济就业活动的技术能力,拓宽就业渠道;组织有创业意愿的富余劳动力参加“马兰花创业培训”,并为其创业项目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扶持。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无移交信访件、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问题及措施
(一)针对养老保险稽核追回不到位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已追回2人冒领养老金共0.57万元,已函告晋江市社保中心停发1名重复领人员养老金,待停发其金额足额时将进行抵扣(涉及金额0.79万元),1人已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并开始还款(涉及金额0.88万元,按照全省口径,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并开始还款即为追回),1名大金额重复冒领人员(涉及金额9.58万元)已聘请律师通过法律手段起诉追讨。剩余2名死亡冒领人员(许员涉及金额0.82万元,张元福涉及金额0.83万元),将按照基金追缴流程进行追讨。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基金追缴流程,加大追讨力度,在社保中心多次追讨未追回的情况下,以局名义继续进行追讨,若9月底前家属仍不退回冒领养老金,将通过法律手段起诉追讨。二是进一步健全信息共享比对机制,在与民政殡葬、公安户籍和司法社区矫正等信息共享机制的基础上,与卫健部门就如何建立死亡人员共享比对机制进行了两次沟通,待协调一致后正式建立比对机制。三是加强经办机构内部稽核,在成立专门稽核股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基础上,加强对各项保险业务经办的稽核及冒领基金的追回工作,在尽量避免重复领取、死亡冒领等问题的同时,力求问题早发现早追回。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27日前并长期坚持。
(二)针对稳岗返还补贴把关不严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对福建省彬鹿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稳岗返还情况进行核实,目前已追回4家企业4120元,剩余3家企业根据工作人员的实地走访,发现2家已转让,1家已注销无法取得联系。
下一步整改措施:将协调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获取3家企业负责人联系方式,并将联合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开展追缴工作。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27日前。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已基本完成问题整改,下一步将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巩固深化整改成效,抓好整改成果运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
1. 提高政治站位,驰而不息抓好整改。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久久为功、驰而不息地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形成常态化推进机制,务求取得实效。
2. 注意建章立制,推动整改常态长效。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治理一个问题、健全一项制度,用机制制度巩固问题整改成果。在完善健全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肃执纪、严肃问责,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3. 深化整改成效,促进人社事业发展。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紧扣省委、省政府“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要求,以“5510”项目奋战年为契机,积极筹划和推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人社工作,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方位大力度培养、引进、用好人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努力在深化巡察成果上见成效,在守纪律、讲规矩上见成效,在推动改革发展上见成效,推进全市人社事业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8712495;通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公务大厦2113室,邮政编码:362700;电子邮箱:sssrsj@163.com。
中共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