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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发布时间:2023-06-25 09:30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2月2日至2023年1月18日,市委巡察一组对中共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3月2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抓紧抓实巡察整改工作

对市委巡察一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市住建局党组高度重视,以坚决的态度、严明的纪律、扎实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切实担负起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3月28日上午市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后,市住建局立即召开了党组扩大会,会议原文传达了市委巡察一组《关于巡察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的反馈意见》,认真分析巡察反馈意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当前第一要务。局党组主动承担整改工作主体责任,迅速成立巡察反馈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佘明涵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日常协调推进,全力推动整改工作顺利开展。

(二)制定整改方案,全面启动整改。通过对市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逐条研究、分类归纳、征求意见、深入讨论,建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逐一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股室、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并对台账实行清单式精细化管理,切实做到了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工作机制到位。4月7日,局党组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一组<对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要求全局上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整改工作重要意义,全面落实整改工作的各项任务,责任领导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分工抓好分管领域各项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统筹协调推进,全程跟踪落实。整改工作推进过程中,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3次,局党组书记定期听取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汇报,全面统筹推进全局整改工作,协调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督促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单位切实担负起整改落实主体责任,真重视、真落实、真整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组织协调,对每项整改任务实行“时间倒排、任务倒逼、责任倒追”,切实推动整改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立行立改,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把反馈意见整改转化为促进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效。全局上下以落实本次巡察问题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全面深入查找和解决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特别是针对市委巡察一组反馈的问题,在坚持立行立改、快整快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建设,修订《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管理制度》《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制定《加强干部职工 “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石狮市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纳管实施细则》等18项制度,着力构建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重要指示及讲话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学用结合不够深入,指导实践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持续开展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危大工程专项整治,排查治理各类隐患问题,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整改工作,切实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累计检查工程项目116个(次),检查建筑起重机械63台,排查安全隐患596处,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16份,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组织复查,督促各参建责任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二是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强化“三张清单” 制度建立、“红橙黄蓝”四色风险分级管控等重点工作落实,切实解决好当前创建质量参差不齐问题,以标准化创建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目前已实施整体风险评估完成项目82个,其中红色0个,橙色0个,黄色0个,蓝色82个。创建精品企业1个,标杆企业14个;派出检查组191人次,发现隐患235条,督促整改隐患235条。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施工安全非法违法行为,通过严格执法、严防死守、严抓严管,推动关键主体、关键环节、关键人员的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拟对两个项目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长期不在岗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四是2022年,我市已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完成省泉州市级下达给我市的28栋房屋安全保险监测试点任务、225栋50年以上一般安全隐患房屋整治、一般安全隐患钢结构房屋整治、经营性自建房的系统录入工作和房屋安全绿码关联工作等。五是由分管领导对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举一反三,指导督促各镇(街道)按时完成我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各项工作。

(2)针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保交楼、稳民生”讲话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紧盯恒大悦龙台项目进度,积极对接省厅、泉州市级协调解决土地查封、住宅抵押等问题。5月18日、21日召开市政府“保交楼”会议推进各部门协调配合形成保交楼合力。二是约谈全市在售开发商,并对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进行讲解和违规警示。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用以规范完善监管账户名称、性质标注及相关执行流程,同时在合同备案时候工作人员对预售资金进账情况进行审核。四是下发《关于开展石狮市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资金及销售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于5月16日、17日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在售楼盘进行专项检查,共检查房地产企业5家。并将销售与预售资金监管纳入双随机检查内容。五是督促房地产企业加强预售资金账号等信息公开公示,并在专项检查过程中现场下发《商品房销售风险提示》52份。六是由分管领导对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进一步提高工作站位,增强责任意识。

2.关于助力“强产兴城”双轮驱动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针对工程招投标“低水平监管”问题较突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3月28日以来,加大招标文件审核力度,根据省住建厅范本编制内容,对申报备案的招标文件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对其中可能存在的倾向性条款、资质设置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发出整改意见,并根据情况进行信用分扣除处理,共计审查招标文件备案事项15件,共发出招标文件整改意见书8份,执行信用扣分1件。二是持续开展建筑工程领域招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今年已在系统随机抽查两次共18个项目,均已检查处理完毕。三是针对工程招投标“低水平监管”问题较突出问题,由分管领导对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举一反三,认真做好招标文件的各项审查工作。

3.关于履行房屋建筑行业监管职责不够尽职的问题

(1)针对监管监理和施工单位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强化双随机动态考评工作。严格对照双随机动态考评细则开展执法检查,对现场存在的违规事实进行严格记分管理,确保双随机检查质量。2023年以来累计对违规单位及责任人动态记分4624.56分。二是压实压紧监理主体责任。重点检查项目总监到岗履职情况、监理单位人员资格及到位情况、重点部位关键工序旁站监理执行情况、监理日志、旁站记录以及整改通知单签发和整改结果复查等资料情况。截至目前监理专项检查23个在建工程项目,针对存在的问题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3份。三是加强业务学习,提升执法水平。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培训活动,切实提高监管效能。3月31日,组织全站监督员线上参与泉州市质安站开展的线上全市监督人员脚手架技术交流学习讲座,4月27日、28日,组织6名监督员参与泉州市质安站开展的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及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培训班。6月12日,组织全站监督人员参与泉州市住建局举办的安全监管执法业务培训。四是针对本级检查所记分值与泉州相差悬殊问题,由分管领导对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督促相关检查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提升监管水平,确保双随机检查质量。五是市质安站建立内部监督巡查工作机制,成立监督巡查小组,由站领导轮流带队,根据双随机工作计划和阶段性专项工作要求组织对已评价的项目进行不定期抽查,重点抽查双随机检查人员履职情况。累计抽查4个项目,检查人员履职情况较好。六是4月14日,组织监督人员对1个已评价的工程项目进行回顾和总结,开展自评活动。

(2)针对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管控针对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目前中梁国宾壹号院、中骏悦景府、凤凰城小区等地下室渗水投诉件均已完成整改,暂未收到相关新投诉。二是加大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宣传力度。在4月28日工程质量安全季度分析会上,对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进行宣传,督促参建单位加强工程质量常见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做好质量常见问题的防治。三是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针对质量常见问题发出责令整改通知单36份,督促整改质量隐患96条,着力提升工程质量水平。四是加大工程质量创优力度,推进工程质量行为规范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程序化,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各类工程质量创优活动,推动工程品质提升。

(3)针对限额以下小散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缺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石狮市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纳管实施细则》已经2023年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并于2023年4月4日印发。二是我局于2023年4月12日组织各镇(街道)分管领导和相关经办人进行政策解读和宣贯。

4.关于行政执法不严不实的问题

(1)针对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3年5月12日印发《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全市建设领域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二是4月25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将6起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公示。

(2)针对落实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于2023年2月份由我局一名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制定了住建领域常见案例分析与探讨的PPT交流课件,在市委党校组织各镇(街道)分管领导和相关执法人员进行授课交流。二是与灵秀、鸿山、宝盖等镇(街道)就未办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的行政处罚等案件进行指导和沟通交流。

5.关于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不及时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成2021年度20户保障对象审核复核,目前审核通过对象为17户,剩余3户保障对象因家庭人员及收入、资产等情况发生变化退出保障,本次实际应发放金额10.8万元。现已根据凤里街道、永宁镇报送请款报告,按程序发放租赁补贴资金。二是由分管领导对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方式,要求切实做好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审核发放工作。

6.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仍有偏差的问题

(1)针对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4月11日,立足住建行业职责,结合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求,制定了《2023年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二是邀请市委宣传部黄松榆主任在5月25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会,切实提升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水平.三是5月6日、22日已完成8个重点内容补充学习。

(2)针对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4月11日印发《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二是2023年以来已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次,并规范记录;同时,邀请市委宣传部黄松榆主任在5月25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会,切实提升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水平。三是党组成员严格依照市委《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度全市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撰写2022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并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报告,于2023年2月14日召开党组会,听取党组成员2022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并组织进行评议。

(3)针对阵地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3年1月30日印发《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4月18日制定了《规范各类讲座和论坛等活动管理制度》。二是2023年1月29日印发《关于加强物业服务区域公共宣传载体管理的通知》,2月份更新汇总物业服务区域公共宣传载体情况统计表,电子显示屏55个,宣传栏122个,电梯广告机225个,楼宇电视322个。截至目前,通过结合日常监督、专项检查等方式共检查107个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发现物业服务区域内公共宣传载体问题0处。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为民服务宗旨意识淡化的问题

(1)针对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主动作为不足,进度滞后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目前滞后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已经完工。二是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经验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形成总结报告,提升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认识意义。三是由分管领导对经办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对今后工作提出要求,更好地发挥作用。

(2)针对预防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用力不足,成效不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合同履约评价”检查,通过信用评分倒逼施工单位规范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今年二季度以来累计对70个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进行考勤抽查,同时对受监项目进行合同履约评价,发出整改通知书10份,督促4个项目现场实际状态与省劳务实名制管理平台不符的项目进行整改。二是于2月23日联合人社局印发《石狮市建筑领域在建项目农民工工作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联合人社局加大对在建项目的执法检查。三是目前我市在建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基本已落实实名制管理、工资专户管理和工资保证金等相关制度。

2. 关于监管物业管理工作浮于表面的问题

(1)针对监管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能力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登录福建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信息管理系统注册填报企业信息,并将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录入系统,截至目前已录入89个住宅小区。二是5月份印发《关于推进住宅小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审计工作的通知》,督促全市物业管理住宅小区于6月底前做好第三方审计工作。三是督促玉浦花苑物业企业完成泵房卫生环境较差、未配备消防器材、泵房未安装监控、水箱无双人双锁、设备维护巡查记录不完善、未安装挡鼠板、制度不完善、未上墙等7个问题。

(2)针对考评物业服务企业针对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拟定《石狮市物业服务质量考评方案》,将小区车辆停放规范、物业公开公示等考核内容列为考评条款,切实加强物业服务管理。二是对于考评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意见书,建立台账,督促物业企业落实整改,并通过邀请行业专家或者组织工作人员对考评问题整改进行复核,做到问题整改销号。三是5月份对2022年考评进行复查,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完成整改。

3. 关于施工项目扬尘疏于监管的问题

(1)针对监管存在“灯下黑”现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健全完善管控清单。进一步梳理建筑工地扬尘管控项目清单,并及时反馈至市环委办。二是加大监管力度。于2021年12月10日对大长江(润丰)汽车商城项目施工单位福建省乐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共处罚金1万元。三是针对监管存在“灯下黑”现象,对原大长江汽车商贸城项目监管人员开展批评教育,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确保监管质量。

(2)针对监管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落实问题整改。要求鹏山学校7#教师公寓、世茂钞坑项目坚持问题导向,对施工现场未进行绿化或硬化的裸露场地,适时采用密目式防尘网覆盖,进出口设置洗车台,且应配备足够压力和出水量的高压水枪,施工现场配备专人负责车辆、进出道路的冲洗、清扫和保洁工作,含有泥浆的污水必须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方可排出。二是开展施工扬尘专项整治。督促各在建项目落实喷淋、降尘等控制扬尘措施,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渣土运输专项整治,强化扬尘治理巡查力度,特别是针对裸露土方不处理、施工主道路不硬化、喷淋系统未配备、洗车设施不完善、渣土运输管理不到位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累计检查在建房屋建筑项目122个(次),出动检查人员586人(次),责令整改违规行为28起,发出《责令改正通知单》28份。三是根据2022年6月25日《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通告》要求,我局关于在建项目扬尘措施处罚权限已下放至各镇办,针对鹏山学校7#教师公寓已于8月22日函告灵秀镇政府进行处罚。四是针对监管力度不够问题,由分管领导卢章钦对鹏山学校7#教师公寓项目、世茂钞坑项目联络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确保项目监管成效。

4. 关于“四风”问题仍有发生的问题

(1)针对存在形式主义现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3月21日召开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会议上对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作进行部署,结合专项、日常检查等检查方式,督促物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二是2月份收齐54份《自主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承诺书》,今后工作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资料收集。三是针对存在形式主义问题,由分管领导对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提高工作力度,加强工作效率,切实提高物业企业监管水平,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行动落到实处。

(2)针对存在慢作为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农村石结构房屋零星改造项目资金已完成拨付,仑后村文化创意园项目相关拨付材料已于2月15日报市财政局,永宁镇沙堤村红塔湾旅游路安置房项目相关拨付材料已于5月11日报市财政局,祥芝镇后湖村项目相关申请材料已于6月16日报市财政局。二是对于石结构改造专项资金剩余456.63万元和“两高”及城乡重要通道专项资金53万元,已对接财政局进行资金统筹调配。三是由分管领导对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加强审核力度,严格按照实际审核情况申请上级资金,确保国有资金用到实处。

(3)针对存在不作为现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下发《关于开展石狮市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资金及销售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于5月16日、17日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在售楼盘进行专项检查,共检查房地产企业5家。并将销售与预售资金监管纳入双随机检查内容。二是督促房地产企业加强预售资金账号等信息公开公示,并在专项检查过程中现场下发《商品房销售风险提示》52份。三是约谈全市在售开发商,并对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进行讲解和违规警示。四是针对存在不作为现象,由分管领导对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加强行业监管,切实提高对房地产企业监管力度。五是已针对购房人投诉反映的世茂、金辉城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违规预售的问题予以立案调查,目前正在履行执法程序中。

5. 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费用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经自查,2019年以来质安站人员继续教育费用均由个人自行承担,无新增违规行为。二是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纠正已归档的13份材料日期及签章不完整、验收报告不齐全等报销附件不规范行为。

(2)针对报销审核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在原有基础上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二是经核对,不合理税点多支付3564元已与泉州市华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达成共识,并于4月25日将3564元转入石狮市国库支付中心。剩余5715元,由于施工过程中涉及工程变更,混凝土路面增加5公分厚度而产生造价增加11860元,因此并未多支付。三是由分管领导对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规范报账审核工作,杜绝不合理费用支出。

(3)针对部分固定资产长期闲置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23年5月22日发送《关于下属单位划转旧公务车辆的请示》至市政府办公室,待市政府划转方式确定后,按程序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 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够扎实的问题

(1)针对党组对党建工作抓得不紧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科学制定2023年度党支部工作计划,党建工作者和业务科室党员共同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建立健全党员下沉一线工作机制,推进重点工程全面提速,深入基层做好社区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二是重新学习《中共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议事规则》,明确党组议事范围及议事形式,“三重一大”事项一律党组会讨论,2023年以来已召开党组会5次,均按要求落实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党组成员逐一表态。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关于认真开好2022年度全市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会前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同时梳理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发督导组征求意见并修改,于2023年2月14日召开领导班子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严肃开展互相批评并表态发言。二是根据《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组织生活会,会上各党员逐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5月24日,召开“牢记为民宗旨意识增强服务群众本领”党组书记讲党课活动。

(3)针对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党务工作者重新学习党员发展程序,梳理本支部发展党员名单,注意发展时间节点并及时整理相关党员发展材料。二是在支委会上重点强调发展党员相关会议制度,培养联系人需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不折不扣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4)针对指导帮带兼合式党组织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制定《2023年度石狮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兼合式支部活动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活动。5月份物业协会已召开一场党员座谈会。

2. 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站位不够高的问题

(1)针对党组把方向不够清晰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两位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提高担当意识,加强攻坚克难的勇气,探索源头性治理机制办法。二是2月23日召开房地产企业座谈会,加强经济调度运行和法律法规宣传。三是严格实施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在日常工作中严格资金审批,并进行动态监测,对预售资金开展专项检查。四是5月31日联合相关单位印发《石狮市物业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2)针对党组管大局作用不够突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完善《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管理制度》,明确党组会和局务会界限,并严格落实。二是5月24日召开2023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总结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分析研判当前形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3.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3年1月11日向市委报告2022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二是5月24日召开2023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总结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分析研判当前形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三是重审《防范整治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行为八条措施》,2023年以来在重要时间节点前累计发布提醒5次,并在1月17日组织全局干部签订《杜绝酒驾承诺书》;四是2023年5月9日对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要求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分管领域干部管理。

(2)针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3年以来,累计开展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谈话6次,分管领导与各股室负责人谈话11次,均按要求记录,确保班子成员都有廉政谈话记录本,被谈话人均有表态发言。二是出台《加强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干部“八小时外”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

(3)针对未开展案后整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针对两个案件,分别于2022年12月,2023年1月制定相应“一案一整改”工作方案,通过警示教育大会、开展自查自纠、制定长效机制等措施,及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切实做深做实查处案件“后半篇文章”。二是出台《加强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干部“八小时外”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

(4)针对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23年4月25日,要求各股室、下属单位人员,根据职能职责,围绕遵守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准确查找岗位和个人廉政风险点,重新梳理廉政风险点防控清单。

(5)针对落实党纪责任追究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履行党纪责任追究主体责任,因分管领域干部出现重复酒驾问题,2023年5月9日对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要求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分管领域干部管理。

4. 关于个别领域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1)针对“三方比价”制度落实不到位,虚假询价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重新学习“三方比价”相关制度规定,对照本单位情况,逐项检查已完成的“三方比价”的过程性材料、会议记录、项目合同、经费支出凭证等,查找是否有问题纰漏。目前未有正在进行“三方比价”的项目,今后将严格落实“三方比价”制度,切实做到提前发布招标公告,每次比价至少安排两名在编干部到场互相监督,进一步规范落实比价程序,杜绝与虚假报价的公司合作。二是针对虚假询价问题,由分管领导对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进一步强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站位,规范工作行为。

5. 关于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1)针对班子带头作用不够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发挥领导干部引领示范作用,班子成员带头参加行政执法证资格申领考试,根据司法局安排,5月5日上报拟参加行政执法考试人员名单,合计16人。

(2)针对干部日常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学习,4月14日,质安站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重新学习《出勤、请销假制度》,明确请销假批准权限及程序,坚持制度管人、流程管事。二是对自批出差审批表、落实考勤制度不力的干部进行提醒谈话,明确惩戒制度,使考勤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是2023年至今,累计在工作群通报4次全局干部考勤情况,进一步严肃机关纪律。

(3)针对因私出国(境)管理失管漏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级及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进行自查,并重新梳理干部持有因私出国(境)护照、来往港澳台通行证情况,及时登记备案、收缴证件、建立台账。二是安排专人负责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工作,并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进一步规范出入境档案管理。三是重申出国(境)请假审批程序,2023年以来3名干部因私事出国(境),均按要求提前请假报备,及时归还护照、通行证。四是针对存在超期改期现象的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明确相关制度要求、请销假程序,切实规范因私出国(境)请假审批程序。

(4)针对干部队伍建设通盘考虑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3年3月27日已完成市城建档案馆及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股级干部轮岗交流。二是对落实考勤制度不力的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明确惩戒制度,使考勤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是2023年至今,累计在工作群通报4次全局干部考勤情况,进一步严肃机关纪律。四是4月份选派蔡雄雄参加市海岸带指挥部集中办公,6月份选派孙文增参加市治违办开展联合办公,切实发挥“老同志”作用。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接收移交的信访反映1件,已办结1件。截至目前,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和信访反映,共对22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给予批评教育5人,提醒谈话19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问题及措施

(一)针对助力“强产兴城”双轮驱动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牵头管理的10个“住在石狮”项目未完成当年进度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一是廉租补贴对象审核启用新系统,造成年度复核联审工作进度滞后。二是灵秀镇公园配套停车场及灵秀山绿色生态开发保护项目土地报批手续推进缓慢。三是横一路、蚶江观海平台两个项目征迁无法推进。四是《泉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星级评定管理办法》暂未正式出台。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加快住房保障联审工作,尽快完成补贴发放。二是针对灵秀镇公园配套停车场及灵秀山绿色生态开发保护项目,提请市领导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加快推进土地报批手续,推进项目建设。三是持续跟踪横一路、印象蚶江观海平台项目,后续将结合项目实际再进行推进。四是待《泉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星级评定管理办法》出台后积极开展评定。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28日。

(二)针对行政执法不严不实,4户违规装修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业主对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存在危害性认识还不够,配合力度不高。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督促濠江时代广场聘请检测单位进行检测。二是其余两宗将联合湖滨街道加大入户宣传力度,督促指导业主抓紧落实整改。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28日。

(三)针对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4个项目的公维金未催缴到位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一是个别建设主体已解散。二是业委会没有按照要求向个别业主追缴并起诉。三是个别建设开发商已倒闭,现无主体缴纳。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推动个别未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尽快成立,并进行催缴。二是将在石狮日报“物业管理专栏”进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宣传。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28日。

(四)针对为民服务宗旨意识淡化,安置小区欠缴公维金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一是部分安置小区公维金账目混乱、缴交账户不一。二是部分镇(街道)没有专人负责且人员多次调动。

下一步整改措施:督促剩余镇(街道)抓紧整治,尽量在年底前完成。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28日。

(五)针对监管物业管理工作浮于表面,信德隆公租房物业管理形同虚设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因信德隆公租房项目整改问题,涉及项目管理单位、承租单位及鸿山镇政府、消防部门等多个部门,需进行协调和配合。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公租房小区充电桩已进场施工,预计于7月30日完成。二是外墙破损及消防整改6月30日前确定施工方案,预计12月30日前完成。三是我局将实时跟踪整改进度,加大力度督促项目管理单位、承租单位,协调联系鸿山镇政府、消防等部门,针对未完成问题逐一落实,抓好整改工作。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28日。

(六)针对个别领域存在廉政风险,2名住户公租房租金欠缴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目前2起案件的诉状已递交石狮法院进行立案审查。同时,民事庭的承办法官也介入调解。因公租房具有公益属性,法院建议先行通过调解处理。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对当事人开展租金催缴工作。二是加强与石狮法院进一步协调诉讼相关事宜,持续追踪案件的进展。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28日。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然还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市委巡察成果,以整改为契机推进住建领域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全局领导干部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持之以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筑牢理想信念的根基,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上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行为、强有力的措施,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

二是抓好后续,确保整改实效。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三是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时刻用党纪政纪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已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全面建设现代化商贸之都贡献住建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8762186;通信地址:石狮市湖滨街道长福路31号,邮政编码:362700;电子邮箱:ssszjj2018@163.com。

中共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