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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狮市总工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石狮市总工会党组 发布时间:2023-06-27 10:00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8月31日至9月28日,市委巡察二组对市总工会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3月2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思想认识。市总工会把巡察整改作为对市总工会党组及全体党员干部的党性检验,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自觉把巡察整改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成立市总工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主动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期间始终把认真学习、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摆在突出位置,组织学习中央、省委、泉州市委及石狮市委有关巡视巡察的重要文件精神,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班子成员以上率下,带领部室负责抓整改,全体上下齐心协力,共同努力,不折不扣落实好巡察整改政治任务。

(二)落实主体责任、督促整改到位。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组织协调、亲自抓重难点问题,有力推动了“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一系列问题的整改。巡察集中整改期间,市总工会党组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逐条逐项细化整改措施,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二组<对市总工会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把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3项共45个问题细化分解为136条整改措施,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做到责任明、分工细、时限清,从严从细从实抓好问题整改;同时,4月28日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在会上主动担责,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逐项细化整改落实举措,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着眼常态长效、不断巩固成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市总工会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与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巩固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工会党建各项工作。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既改当下、又立长久”,把解决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着力推动建章立制。整改期间,市总工会共梳理出台了14项具体制度,涉及工会采购和资产管理、工程修缮等多个方面,着力构建自我发现问题、主动整改问题、有效解决问题的常态长效机制,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发生。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 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中共石狮市总工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理论学习计划》,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党组中心组学习活动,党组成员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研究提出市总工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二是在石狮日报推出《以实干担当擦亮狮城“劳动”最美底色》专栏,以图文并茂的方式集中报道10名劳模、名匠(工匠)等先进人物事迹,并在石狮融媒体同步推出每名先进人物的一分钟短视频;“五一”期间在石狮日报通过光荣榜的专版形式集体刊登今年命名表彰的10名石狮名匠、30名石狮工匠以及20名石狮市好师傅,并在市职工活动中心户外围墙设置宣传专栏;在市总工会公众号和视频号连载《匠心铸未来 奋斗显担当》劳模(工匠)等系列先进人物专题宣传推文和短视频,充分展现石狮产业工人在平凡岗位上的劳模(工匠)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三是组建了10名成员的劳模(工匠)宣讲团。5月8日在鸿山热电开展“巾帼心向党 建功新时代”劳模宣讲活动;6月1日在中联品检(福建)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开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劳模宣讲活动;6月27日在图灵乘式空间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劳模工匠宣讲进共享职工之家活动。

(2)针对深化工会改革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今年以来推动建新轮胎、兴迅新材料、传泰服饰等8家百人以上企业,昕润鸿光电、京猫创业、鸿日光学、兰姆达仪器设备等4 家新兴行业企业,骏彩纺织印染等6家50人以上的民营企业依法成立工会。二是组织10对基层工会参与模范职工之家“结对共建”活动,力争每个镇(街道)创建、提升1—2家职工之家。

(3)针对主动融入“党建+”邻里中心建设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全市“党建+”邻里中心进行摸查,工会服务项目已进驻11个“党建+”邻里中心,投入经费183万余元,在电商谷邻里中心设置暖心驿站、职工书屋、枫桥调解中心等服务;鸿山五彩街区邻里中心设有妈妈小屋、有声图书馆及暑托服务;祥芝渔港邻里中心已进驻暖心驿站、海上枫桥、职工书屋、心理调解室等服务;对接高新区邻里中心,待建成后提供法律维权、职工子女暑托班、职工培训、职工书屋等服务。二是在仁里社区、长福社区、锦尚镇政和园设置工会服务窗口,开展医疗互助、法律维权及困难帮扶服务项目,并在各邻里中心举办了“春风行动”招聘会、“金秋助学”活动、女职工健康讲堂、关爱环卫工活动、“爱心义剪”、世界读书日系列活动等。

(4)针对助力做实“五在石狮”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结合“五在石狮”及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积极融入“吃在石狮”各项活动,于2022年协办“宋元海丝宴”暨闽南菜传承创意大赛,2023年5月19日举办市情讲解员技能竞赛。二是加大经费投入力度,紧紧围绕“五在石狮”主题,2023年以来分别组织开展“2023,我在石狮过大年”学宪法答题抽奖活动、“欢度五一·乐购狮城”答题送消费券活动、“粽情户外·乐享端午”答题抽奖兑换游乐园入场券活动、“安全知识知多少”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有奖竞答活动,累计投入18.7万元工会会员日专项经费,带动区域消费30多万元,为会员谋福利,为消费添助力。

2.关于人才服务保障存在短板的问题

(1)针对评价激励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配合市委人才办、人社局等部门,将各级工匠、金牌工人列入高层次人才,将“好师傅”列入新市民积分,在统一的评价标准体系框架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知识技能型人才和复合技能型人才实行差别化技能评价。二是印发《关于开展“石狮名匠、石狮工匠”命名活动的通知》(狮人社规〔2023〕2号),发起“石狮名匠”“石狮工匠”命名活动,共有72人申报,经专家及工会、人社局共同评审,在餐饮、电力、纺织、电子等行业的企业职工中命名10名“石狮名匠”和30名“石狮工匠”,并于2023年4月进行命名表彰。

(2)针对技能人才培育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印发《关于举办石狮市第十三届产业职工技能大赛的通知》,围绕纺织服装等传统支柱产业、税务综合业务等社会事业发展领域、医疗等民生领域、邮政快递等新业态、旅游饭店服务技能等旅游产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15个职业(工种)竞赛,拟与市总医院、文旅局、妇联等部门联合举办市情讲解员、医生、警务、旅游饭店、家政等项目。目前已举办税务综合业务、市情讲解员、纺织服装产业、电力行业、邮政快递行业、城市公交车驾驶员等6场职业技能竞赛。二是向各镇(街道)重点企业摸底符合职工需求的培训内容和计划,收集并整理,了解企业关于技能提升,求学圆梦等需求。

(3)针对服务人才水平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拟于2023年组织开展2场劳模疗休养(读书班)活动,地点定为河北省工人疗养院和陕西省工人疗养院,人数约70人(含带队领导和工作人员),已向市委提交请示报告并同意。二是2月12日在《石狮日报》头版、2月21日在石狮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2月27日在《石狮日报》“工会之窗”专栏分别开展“求学圆梦”学历提升行动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让更多职工了解助学政策。

3.关于缺乏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精神的问题

(1)针对创先争优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今年3、4月份以来积极主动对接泉州市总工会经审办,及时上报经审规范化建设材料,跟踪进度,针对不足补缺补漏,及时与上级沟通,现在考评结果为第五名,比之前提升了五名。

(2)针对维权服务功能弱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工会与仲裁双向派驻与工作协作,主动介入涉及职工劳动关系重大典型案件,及时发出工会声音,体现工会作为。2022年11月受理劳动仲裁庭推介过来的叶洪等116人、涉及金额1658636元的法律援助案件,现已调解结案。二是将打造全域枫桥模式机制作为一项议题提交6月12日召开的2023年市政府与市总工会联席会议研究,推动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做实“枫桥”模式联动机制,接下来将积极与法院、司法、人社等相关部门联系,拟于8月份出台相关实施方案,落实相应联动机制。三是充分发挥工会维权律师专业团队作用,列出普法讲堂课题以供企业选择,通过进企业、进园区为职工无偿提供普法讲堂、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法律援助服务,深化为企业及职工送法律、送政策、送服务活动。今年以来先后走进灵秀服装城共享职工之家、家政工会联合会、富兴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为主题的工会普法讲堂,有效引导和规范企业合法用工,增强了企业职工依法维权意识,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四是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发布《石狮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2份,12351职工维权热线接到职工来电反映劳动争议案件4件,均已办结。

(3)针对经费使用跟踪问效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今年暂不下拨灵秀镇、湖滨街道、鸿山镇总工会2023年度工作经费,已督促3个镇(街道)总工会合理制定2023年资金使用计划,按照经费预算开支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逐步消化沉淀资金,预计到年底灵秀镇总工会资金使用率约70%以上,湖滨街道总工会资金使用率约95%,鸿山镇总工会资金使用率约90%,有效提升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益。二是6月14 日举办工会财务经审人员培训班,组织2023年度各镇(街道)总工会和市直各系统工会新任工会主席、工会财务、经审干部以及部分基层工会财务、经审人员开展财务经审等业务专题培训班,并在培训班上通报基层工会预决算制度执行不严问题,要求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管好用好工会经费,预算之外的项目拒不支出。三是研究制定《石狮市总工会对下补助工会经费管理暂行规定》,对于上级有明确使用用途的专项资金,要求当年度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毕的专项资金,财务结算完后退回市总工会。四是《石狮市总工会对下补助工会经费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将各镇(街道)总工会工作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市总工会规范化建设考核内容之一,市总工会在各镇(街道)规范化建设考核时,对工作经费补助使用结余超20%的镇(街道)工会扣减相应的绩效分。各系统工会工作经费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年末结算时结余超20%的系统工会,下年度工作经费安排将减少。

(4)针对日常工作主动性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了《石狮市总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试行)》,从固定资产管理职责、管理范围、固定资产增加和减少以及固定资产清查等方面进一步加以规范,并进一步明确固定资产处置程序,确保本单位固定资产日常管理的有序开展。二是5月份组织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及时准确掌握本单位固定资产家底,确保固定资产账物相符。三是今后每年组织内部人员进行一次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及时核对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四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增强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意识,扎实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5)针对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下发《关于开展劳模和工匠创新工作室建设提升工作的通知》,对仍保留的10家劳模工作室和4家工匠工作室进行复查,6月25日前由工作室所在单位填写自查表并报送总结报告,经镇(街道)总工会或市直系统工会审核、实地检查后上报市总工会;积极组织新建劳模(工匠)工作室,由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经隶属的镇(街道)总工会或市直系统工会组织检查评审,择优向市总工会推荐申报。同时也对工作室补助资金的使用范围作出明确规定,切实提升对劳模(工匠)工作室的培育选树和监督管理水平。二是6月份市总工会开展历年“妈妈小屋”回头看工作,各基层工会按照“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办法,明确责任人,严格实行使用登记制度,对已经建好的妈妈小屋先行开展自查工作,所属的系统工会或镇(街道)总工会进行评定,确保“妈妈小屋”安全卫生、温馨舒适和功能正常。同时针对已停运的妈妈小屋建立黑名单机制,对未整改的基层工会不再给予“妈妈小屋”相关保障方面的经费补助。三是出台了《石狮市干部职工心理健康中心心理咨询师工作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心理咨询师的日常行为,发挥监督作用,强化责任落实。四是建立活动审批、定期汇报制度,今年以来开展讲座17场,均报市总工会审核,并向宣传部备案;同时每月30日前石狮市干部职工心理健康中心均向市总工会汇报当月总结和下个月工作计划。五是对干部职工心理健康中心常态化开展业务指导,比如协调民政局了解婚姻登记情况,探讨开展“合和之家”婚姻心理服务并实施试行;协调与市公安局建设心理服务基地;传达上级的一份秘密文件内容,注意有隐患的案例要及时上报市总工会;5月份提前告知一年的合同期即将结束,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六是工会工作人员不定期与心理咨询师进行沟通、协调工作,推进工作的顺利开展。2023年5月中旬,分管领导对中心心理咨询师进行谈话,强调工作职责和行为规范,并要求遵循《石狮市干部职工心理健康中心心理咨询师工作监督机制》的规定。

4.关于党管意识形态职能发挥不够的问题

(1)针对“三审三校”制度落实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落实新闻信息发布审批制度,2023年1月份起在石狮日报《工会之窗》栏目刊登25篇宣传报道,参照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填写《新闻信息发布审批表》,经合规审批后才进行刊登。二是开展信息编辑人员的传、帮、带工作,以此促进编辑互帮互学,增强编辑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严格落实《石狮市总工会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规范信息发布行为,做到每篇文章都经过“三审三校”才进行发布。

(2)针对宣传阵地管理缺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工作,建立了《石狮市总工会网络意识形态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中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贴近职工的优势,以传播正能量为己任。二是加强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阵地日常运营维护管理,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各类信息发布必须经过科室负责人把关、分管网络信息工作的领导终审签字。三是督促外聘心理咨询师关闭微信视频号“石狮工会”和抖音号“石狮市总工会职工心理健康中心”,同时制定出台了《石狮市干部职工心理健康中心心理咨询师工作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心理咨询师的日常行为,发挥监督作用,强化责任落实。三是建立活动审批制度,今年以来开展讲座17场,均报市总工会审核,并向宣传部备案。四是建立定期汇报制度,今年以来每月30日前石狮市干部职工心理健康中心均向市总工会汇报当月总结和下个月工作计划。五是对干部职工心理健康中心常态化开展业务指导,比如协调民政局了解婚姻登记情况,探讨开展“合和之家”婚姻心理服务并实施试行;协调与市公安局建设心理服务基地;传达上级的一份秘密文件内容,注意有隐患的案例要及时上报市总工会;5月份提前告知一年的合同期即将结束,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六是市纪委监委驻党群系统纪检监察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3)针对单位网络资产不明晰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今年5月份组织开展本单位网络资产的自查工作,明确网络部负责人为网络资产第一责任人。二是根据相关部门工作要求,立足工作实际,在认真组织自查的基础上补报了“石狮市总工会”服务号,确保本单位网络资产情况保质保量完成上报,不漏一项。三是加强对“石狮市总工会”微信订阅号和“职工之家·温馨石狮”微信服务号等单位网络资产的管理工作,“石狮市总工会”微信订阅号作为工会新媒体主要宣传平台,今年以来累计发布271篇资讯推文;要求“职工之家·温馨石狮”微信服务号在工会会员日活动及时开展消息提醒,今年以来累计开展4次消息提醒。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进一步强化网络资产管理的责任意识,规范落实网络资产报送和管理工作。

5.关于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整改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6月份组织开展对《石狮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等文件进行认真学习,严格落实《石狮市总工会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有关接待规定执行并履行审批手续,原则上1函1餐,确因工作需要安排其他用餐的,按规定程序报批。二是进一步提升巡察整改意识,5月份向机关各部室发出对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的通知,并要求对此次巡察提出的上一轮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务必认真抓好整改,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成效。三是针对七届市委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四是针对“公务接待一函多餐”的问题,已对3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2)针对整改缓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调整部分干部职工岗位分工,对经审人员由财务人员兼任的进行岗位分离,指定1名正式干部专门从事经审工作。

(3)针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市职工活动中心图书馆设立了电子阅读区,增加了电子有声图书,让职工群众利用碎片时间学习文化,更便捷地享受“精神食粮”。二是自今年4月份起,在微信公众号上发起“每月推荐一本好书”活动,先后推荐了《生活在别处》、《贫民窟的百万富翁》等书目。三是重新修订了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在电梯入口等显眼位置公示对外开放时间,并严格按时开放。四是更新工会图书借阅系统,目前正对馆藏的书籍进行登记录入。五是更新图书馆开放时间,加强对图书管理人员在岗在位要求,设置了AB岗及图书馆工作人员去向牌,开放时间和联系方式告知栏。六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到自身岗位工作的不足,督促其抓好整改工作。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 关于“四风”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1)针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不作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本着主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工作态度,委托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工程结算,并经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根据结算情况支付施工方工程尾款56707元。二是委托福建荣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市职工活动中心审计决算,出具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报告,市职工活动中心基建账户于6月13日完成销户,根据竣工决算报告已将“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三是由于历时时间较长、材料缺失,鸿山镇职工活动中心目前正抓紧建筑建设资料收集,并争取一些措施解决产权关系问题。根据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各级总工会及所属事业单位资产产权界定问题的通知》精神,加强与鸿山镇的沟通协调,争取由鸿山镇和鸿山镇总工会按所投入资金比例界定其产权份额,分别作为国有资产和工会资产登记入账。

(2)针对专项资金下拨使用慢作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泉州市第八批职工书屋建设补助经费2万元已于2022年8月划拨到基层工会。二是2023年5月市总工会开展上级专项补助资金自查工作,汇总2019年7月至2022年12月上级资金一览表,责成相关经办部室,及时列支专项经费。目前2022年12月底前收到的上级专项资金已转拨到位。三是6月28日举办集体协商指导员培训班,邀请泉州市总工会权益部二级主任科员李祖龙分别从集体协商的意义、集体合同制度的作用、集体协商的步骤、集体协商及签订集体合同注意事项等方面开展培训,全市50余名来自基层工会的一线干部参加培训。四是市纪委监委驻党群系统纪检监察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3)针对经费审查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积极与泉州市总工会经审办对接,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福建省工会经费审计操作指南》;6月14日组织举办工会财务经审人员业务培训班,并对经审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情况通报,规范工会财务行为,提升各级工会财务经审人员素质。二是开展“五一”、端午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要求基层工会围绕专项整治内容对2021年以来节日慰问品采购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市总工会结合工会经费使用管理“1+X”专项督查、工会内部审计和工会财务督查等形式开展专项检查,每个系统抽查2个基层工会进行审计,目前已报送15个基层工会。三是针对14条尚未整改的审计意见,对9个相关单位进行督促整改,建立审计整改台账,逐一整改销号。目前14条审计意见已全部整改到位(其中市直农业系统工会,市直社会保障系统工会2家已撤销,3条审计意见无法反馈,不再要求整改)。四是2022年12月对各镇(街道)总工会、市直各系统工会2021年度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形成经审工作报告,提交市总工会七届四次经审会和七届三次全委会审议,经审工作报告也作为2023年度各镇(街道)总工会、市直各系统工会工作经费下拨依据。

2. 关于服务职工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职工文化服务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今年5、6月份指导市职工活动中心附属楼影城进行整体门面改造提升和室内局部优化装修,使得影城焕然一新;同时增设了休闲活动区域,街机游戏区域等项目,力争满足青年职工的观影体验和配套需求。二是目前正致力研究市职工活动中心乒乓球室、健身房等整合提升方案。三是通过石狮融媒体、工会微信公众号和视频号对市职工活动中心舞蹈室开办瑜伽、柔力球、形体培训班等活动进行宣传推介。

(2)针对办事窗口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今年5月份组织加强窗口服务人员的思想教育,并对岗位业务进行培训,增强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提升业务办理水平,展示窗口便民、规范、高效的良好形象。二是制定了《窗口服务管理制度》,包括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等各方面服务制度,规范服务流程、服务行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三是重新修订了《石狮市职工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进一步梳理明确了职工服务中心医疗互助、困难帮扶等窗口岗位责任和办事流程,及时更新石狮市职工服务中心监督台,强调窗口服务人员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并接受群众监督。

(3)针对职工医疗互助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分别深入豪沙邦尼、爱登堡、老人城、鸿峰环保等企业举办10场医疗互助入企宣传活动,并通过报纸媒体、工会微信号发布医疗互助宣传报道,进一步提升职工对医疗互助工作的知晓率。6月14日举办石狮市职工医疗互助工作人员网上系统实务操作培训班,深入推进工会医疗互助系统使用,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医疗互助经办人员实务操作。二是出台《石狮市总工会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机制》,主动建立职工医疗互助医保数据查询对接机制,采取主动前往、与专人线上对接等形式进行查询,提升工作效率。三是严格按照泉州医疗互助活动工作制度规定:单位已审核的补助件(除了补助金额在2万以上的、女职工特病一类补助件需报泉州市总工会审批)均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经审核无误,及时转入职工服务卡上,并通过平台告知职工本人。2023年3月以来受理医疗互助补助件472单,涉及金额1317850元,所有符合申请规定且补助金额不高于2万元的均在7个工作日内发放至职工账上。

(4)针对帮扶困难职工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与残联等部门沟通,在助残日期间对提出申请的51名困难残疾职工基本信息和补助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最终补助49名困难残疾职工4.9万元。二是在中央财政职工困难帮扶资金项目建档工作中,与民政部门沟通对接,审核新建7户困难职工档案,录入全总帮扶管理系统。三是主动与市总工会医疗互助中心对接,从申请医疗互助补助金的人员中筛选出12名符合困难职工申请条件的职工进行帮扶。四是执行帮扶送温暖工作集体研究制度,每次集体研究会议后,经办人员按程序办理资金使用签批手续,实施帮扶措施。五是结合2023年石狮市“工会送岗·乐业狮城”毕业生就业暨实习见习专场招聘会活动,加大对金秋助学活动的政策宣传。六是在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宣传金秋助学活动,并通过各镇(街道)总工会、高新区总工会发动,向全市各企业、单位征集一批勤工俭学岗位。

3. 关于关键环节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1)针对物资采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委托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于5月30日上午进行大宗物资商超供应商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各供应商进行技术项和商务项的评价、打分,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通过实施大宗物品集中采购机制,将有效降低采购成本,规范物资采购行为,避免类似不规范行为产生。二是市纪委监委驻党群系统纪检监察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2)针对慰问金发放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0年现金支付6家单位两节慰问帮扶资金5.48万元,后期6家单位均有上交职工实名制签领表。2022年现金慰问抗疫一线职工资金1万元,由锦尚镇健康家园集中医学观察点提供慰问资金使用情况说明,并附有关慰问品购销合同、领取表和发放表。二是严格按照《泉州市工会常态化送温暖工作规范(试行)》等文件精神,规范送温暖资金使用和管理,对相关申报材料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坚持专款专用和实名制原则,帮扶资金均通过转账发放,确保专项资金发放到位、使用到位。三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规范工作行为,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针对采购相对集中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询价比价环节,自觉接受监督。二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注意采购服务项目事项,规范服务项目采购行为,促进干部职工廉洁自律。

4. 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存在白条列支现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今年5月份完成对市总工会机关食堂管理模式的改革,落实食堂承包方经营主体,在食堂经费支出方面由承包方开具相应发票进行食堂费用报销工作,提升规范化运作,杜绝白条列支现象。二是制定了《石狮市总工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和《石狮市总工会机关费用报销办法》,进一步规范经费报销流程,坚决杜绝收款收据报销问题再次出现。三是针对市职工活动中心电梯类检验费用使用缴费通知单报销问题,已及时进行整改,第一期(2022年11月—2023年4月)电梯维保费用已使用福建省财政票据(电子)进行报销。四是针对上述白条列支现象等问题,市纪委监委驻党群系统纪检监察组对财务人员进行处理。

(2)针对财务报销手续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以及采购管理制度及政府采购制度等,进一步加强业务人员水平;同时5月22日至24日参加泉州市总工会举办的全市工会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班,提高乡镇、县级工会财务人员工作能力。二是对2019年以来,支付物资采购、购买服务、修缮等,以及竞赛补助、会员日等部分费用存在问题进行查缺补漏,重新修订了采购和修缮等相关制度,能补齐的相关手续已尽量补齐。三是严格执行财务报支审批制度,健全完善市总工会财务报销流程,报销手续和要素不齐全的,一律退回补充完整。四是市纪委监委驻党群系统纪检监察组对财务人员进行处理,市总工会对经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督促财务、经审工作人员加强自身素质建设,做好财务报销手续审核把关工作。

(3)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0年7月以来,报废空调、笔记本电脑、跑步机等固定资产共计14.18万元,已向泉州市总工会报备。二是加强与上级工会和市财政局沟通协调,参照上级工会固定资产管理方式,重新修订了《石狮市总工会采购内控管理规定》,并研究制定了《石狮市总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试行)》,从固定资产管理职责、管理范围、固定资产增加和减少以及固定资产清查等方面进一步加以规范,并进一步明确固定资产处置程序,确保本单位固定资产日常管理的有序开展。三是督促、指导基层工会对固定资产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整改,今年6月份已将鸿山镇总工会列支29930元购置的办公用具纳入镇总工会固定资产账。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 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扎实的问题

(1)针对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在市总工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上传达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确实增强党组和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党组履职能力和水平。二是重新修订了《2023年中共石狮市总工会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于6月份提交党组会研究通过后执行,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保障主体责任清单有效落实。三是根据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2023年3月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及时传达各级纪委监委通报文件,研究部署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2)针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廉政谈话内容,要求针对廉政风险点开展谈话,杜绝以工作谈话代替廉政谈话。二是根据廉政谈话要求,今年党组书记就班子成员分管领域的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谈话2人次,班子成员分别与分管部室负责人认真开展廉政谈话3人次。三是进一步规范廉政谈话程序,并督促谈话后表态由本人书写并签字。

(3)针对廉政风险排查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廉政风险排查工作,5月份对本单位3个主要部室和财务、经审等重点岗位全面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并针对廉政风险点采取防范举措。二是市总工会综合办公室、组织经保部和保障宣教部3个部室实事求是地认真排查自身的岗位廉政风险点,尤其是保障宣教部根据高中低三个等级进行细致认真的风险等级评定,3个部室排查情况报领导把关、审批。三是建立了《石狮市总工会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明确要求对人员变动或岗位调整进行重新排查,及时跟进重新梳理风险点并制定防范措施。

2. 关于制度执行流于形式的问题。

(1)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重新修订了《中共石狮市总工会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理清规范党组会议参加对象、议事决策范围、决策程序等内容,科学有序地规范议事决策过程。加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对上党组会研究金额下限下调至3万元(含3万)。二是各部室推荐评选评优事宜、医疗互助活动参加和补助标准调整等“三重一大”事项均要求按党组议事规则上会研究。

(2)针对主席办公会议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主席办公会议制度,开展活动经费按规定落实三家比价,3万以下经费开支、3万及以上经费开支分别报送主席办公会和党组会研究,经研究同意后组织开展采购行为。二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明确工作不足,增强责任意识。

(3)针对考核制度形同虚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对工会专干管理,研究出台并严格执行《石狮市工会专干管理办法》;同时制定《石狮市工会专干2022年度考核办法》,按规定程序合法合规开展考核工作。二是已组织对全体工会专干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严肃对待考核工作。

3. 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程序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党员程序,5名支部优秀党员名单经支委会研究通过后,报党组会研究同意,并公示5天后上报系统党委。二是在5月4日支委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基层党务工作实务手册》等相关内容,明确支委会研究事项。三是今后将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支部换届工作,并在换届选举大会上做好工作报告。

(2)针对阵地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及时更新党员权利和义务上墙内容、格式和党员先锋岗,持续规范布置并管好用好党建阵地,打造特色的党员教育、党群活动、宣传展示等党建文化宣传阵地,对上墙内容严格审核把关,让党建工作展示出新面貌和新活力。

(3)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在5月5日支部党员会议上传达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规范性文件,大力提升全体党员参与党内政治生活的积极性和能力。二是按照组织生活会程序要求,2022年组织生活会严格落实会前谈心谈话制度,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充分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三是2022年组织生活会对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了具体要求,会上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求支部党员相互批评有辣味,指出问题和不足,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避免组织生活流于形式。

(4)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在5月4日和6月9日支委会上分别传达学习了《基层党务工作实用手册》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制度条例,督促党务干部提升能力水平,认真学习党务工作手册等,并积极选派党务干部参加党建业务知识培训。二是今后党务工作始终由党员承担,按照要求做好理论学习记录,杜绝会议记录由非党员记录的现象。

(5)针对开展“三诺”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在6月12日支部党员会议上传达学习《中共石狮市委组织部转发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党员“承诺、践诺、评诺”制度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推动全体党员充分认识“三诺”工作重要性,提升践诺水平。二是严格按照党员“三诺”工作的方法步骤要求,已与上级党委沟通并补齐2022年度支部委员党员承诺书,今后将及时将党员承诺书上报上级党委审核。三是对2019年以来的党员践诺情况进行排查梳理,并对有重复现象的该名党员进行批评教育。

4. 关于干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日常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重新修订了《石狮市工会专干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狮工〔2023〕5号),对工会专干职责、招聘、管理和待遇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建立正面激励、反向惩戒机制,实施工会专干初、中、高级逐级晋升;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两年考核基本合格的,进行培训或岗位调整,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二是研究制定了《石狮市工会专干季度绩效考核方案(试行)》,建立与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成效等方面相结合的工会专干平时考核机制,激发工会专干整体队伍的干事创业信心和热情。

(2)针对岗位分工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重新调整岗位分工,经审工作人员专门从事经审工作,不再承担其他业务工作,实现对本单位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的全面审计监督职能。

(3)针对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6月份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石狮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并重新修订了《石狮市总工会工会专干请销假制度》,进一步提升认识、增强执行力。二是严格执行《石狮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暂行规定》,根据请假天数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并办理请假手续。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0人,诫勉谈话0人,通报批评0人,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28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针对深化工会改革不力的问题。

存在问题: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推进不够,未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会议研究处理相关改革重要问题,也未出台具体措施和办法。统筹推动和督促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弱化,我市有16家百人以上非公企业、4家新兴行业企业还未成立工会;开展企业职工之家创建活动持续性不足,只停留在应付完成上级评选任务,2020年以来典型示范点建设不突出。

未完成整改原因:其余百人以上非公企业未确定工会委员人选,2023年职工之家(小家)创建单位需在11-12月进行走访考察。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推动召开石狮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领导小组会议,部署研究我市产改工作;制定我市产改实施工作方案,充分凝聚产改合力,同心推进产改工作。二是继续督促指导其他8家百人以上非公企业成立工会,推动全市职工数50人以上的民营企业依法普遍建会。三是开展2023年石狮市模范职工之家(小家)创建评选及提升活动,对在创建活动中符合石狮市模范职工之家(小家)标准的,予以命名表彰;对已获得各级模范职工之家(小家)荣誉的,按照模范职工之家建设标准加以规范,进一步完善提升职工之家建设水平。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

(二)针对评价激励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

存在问题:未制定有效措施推动企业落实技能水平与待遇标准相挂钩的薪酬制度,保障高技能人才待遇有差距。

未完成整改原因:工会主要是配合职能部门开展,目前人社等部门还未启动该项工作。

下一步整改措施:配合人社等部门,制定有效措施推动企业建立与职工技能等级相挂钩的薪酬制度和晋升制度。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

(三)针对技能人才培育力度不足的问题。

存在问题:职业培训缺乏针对性、创新性,安全技术教育行业礼仪等公共类课程较多,服装纺织、漂染工艺等技术类课程较少;培训覆盖面不够,仅对单个企业职工开展培训,未发动行业职工广泛参与,如: 2021年缝纫工技能提升班只有1家公司员工参加。

未完成整改原因:技能竞赛项目按时间节点完成,企业培训全年常态化开展。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谋划推动泉州海洋职业学院、福建技师学院石狮校区建设石狮市产业工人技能培训基地,并给予一定资金补助,精准对接产业需求,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二是接下去将继续举办货车司机、旅游饭店等9个项目的技能竞赛,并于2023年10月承办泉州市职业装行业技能竞赛。三是结合各镇实际,与行业协会对接,举办漂染纺织、电商技巧等专业技能培训班,广泛组织同行业职工参训,扩大培训覆盖面。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

(四)针对服务人才水平有待提升的问题。

存在问题:未按照《石狮市劳动模范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分期分批开展劳模疗休养和读书班活动,2019年以来仅组织 1次 8名劳模疗休养活动,而我市各级劳模共有240名,疗休养服务对象仅占3.3%。

未完成整改原因:劳模疗休养(读书班)活动、高层次人才疗休养专班拟在7月、10月开展。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下半年将分别组织前往河北省工人疗养院和陕西省工人疗养院开展2场劳模疗休养(读书班)活动。二是拟组织开展高层次人才疗休养专班,主要参加对象为历年来评选的泉州工匠以及2023年新评选的石狮工匠等。三是已续签40家工会联盟商家,后续还将继续与商家对接,探讨“优才卡”可享受的商家折扣和服务内容。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

(五)针对维权服务功能弱化的问题。

存在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主动性不足,未与相关部门建立对接机制,未主动服务对接群众诉求,“坐等”职工上门维权,2019 年7月以来信访窗口受理职工维权业务仅 5 件。

未完成整改原因:“枫桥”机制涉及较多方面,一些措施需经进一步协商。

下一步整改措施:积极与法院、司法、人社等相关部门联系,协调各部门意见,计划结合“园区枫桥”“电商枫桥”“海上枫桥”各自特点,拟于8月份制定实施《石狮市职工法律服务“枫桥”机制建设实施意见》,并建立“园区枫桥”联席会议制度。

整改时限:2023年8月31日。

(六)针对经费使用跟踪问效不够的问题。

存在问题:对每年下拨基层工会经费、专项资金的后续使用情况缺乏监督管理,存在“一拨了之”现象。

未完成整改原因:按照工作进度安排。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7—8月份抽查基层工会,对其2022年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及开展专项资金审计。二是11月对各镇(街道)总工会、高新区总工会2022年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及开展专项资金审计。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

(七)针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存在问题:七届市委巡察指出“图书馆使用率不高”问题,巡察走访发现,市职工活动中心图书馆使用率仍未明显提升。

未完成整改原因:图书馆部分设施老旧,场所整合提升需要一定时间。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对市职工活动中心图书馆进行优化提升,规划职工阅读区、儿童阅读区、活动沙龙空间等不同功能区域,扩充丰富各类阅读资源,满足职工的不同阅读需求。二是继续组织开展“每月推荐一本好书”活动,并筹备8月份职工读书分享沙龙等活动,吸引职工及其子女参与,从而提高使用率。三是争取 12月份完成对全部馆藏书籍的登记录入,重新修订图书借阅制度。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

(八)针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不作为的问题。

存在问题:市总工会、鸿山镇政府分别拨款补助361 万元、630万元建设鸿山镇职工活动中心,其于2015年建成并投入使用,至今产权关系未厘清。

未完成整改原因:由于历时时间较长、材料缺失,资料收集难度大。

下一步整改措施:鸿山镇职工活动中心抓紧建筑建设资料收集,并争取一些措施解决产权关系问题。根据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各级总工会及所属事业单位资产产权界定问题的通知》精神,加强与鸿山镇的沟通协调,争取由鸿山镇和鸿山镇总工会按所投入资金比例界定其产权份额,分别作为国有资产和工会资产登记入账。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

(九)针对职工文化服务存在不足的问题。

存在问题:乒乓球室、健身房设备老旧,未及时增补更新。

未完成整改原因:涉及场所整合提升需要一定时间。

下一步整改措施:对市职工活动中心乒乓球室、健身房等进行整合提升,并及时更新一批运动器材;同时加大整合提升以后场所服务功能的宣传推介,力争满足不同年龄段的职工需求。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

(十)针对帮扶困难职工不深入的问题。

存在问题:对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思考不多、用劲不足,与政府部门沟通协调不够,与社会公益慈善组织联合开展救助活动较少,送温暖专项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用。2019年以来,送温暖资金仅支出209.76万元,截至2022 年8月,结余3053.57万元。

未完成整改原因:金秋助学在每年9月结束。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拟在金秋助学活动中大力倡导爱心团体、爱心人士参与结对帮扶活动。二是拟在7-9月份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时,启动“福建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VPN网络,对帮扶对象情况精准识别,做到精准帮扶。三是结合2023年6月送温暖账户余额20.48万元和年度送温暖工作计划,将于市总工会开展金秋助学期间,从定期存款中解出3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开展送温暖工作。

整改时限:2023年9月30日。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巡察反馈市总工会的大多数问题已经整改完成,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是仍有个别问题尚未得到全面解决,有些举措需长期坚持,建章立制成果亟需巩固。下一步,市总工会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推动巡视、巡察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绷紧巡察整改之弦,对尚在整改的工作,紧盯不放,跟踪督查,加快推进,确保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同时注重抓好建章立制出台制度的落实工作,确保出台的各项制度在机关得到有力落实,不断巩固巡察整改的长效机制。市总工会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论述为统领,把推进整改工作与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深化工会改革创新结合起来,切实激发干部精气神,优化市总工会政治生态,改进作风,鼓足干劲,团结引领广大职工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8717662;通信地址:石狮市宝塘路39号;邮政编码:362700;电子邮箱:ssszgh@163.com。

中共石狮市总工会党组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