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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党组 发布时间:2023-06-27 09:00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2月2日至2023年1月13日,市委巡察二组对中共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3月2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我局党组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党组书记负总责,其他局班子成员按分工具体负责,局属有关单位和股室为整改责任主体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形成全力攻坚的整改工作格局。认真研究制定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整改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和时限要求,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人,立行立改,对共性问题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召开整改动员部署会1次、推进调度会3次,一体推进整改工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在2023年2月1日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组织学习《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二是2023年2月1日制定《2023年交通港口行业年度计划》,不定期召开工作汇报会跟踪落实情况。三是2022年12月22日配合商务局出台《支持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若干措施(2022年下半年)》(涉密件),2023年3月17日出台《泉州石湖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运营发展的若干措施》(涉密件),支持非石湖港现有外贸航线直达国家和地区的通过外贸内支线进出口,带动外贸内支线运营发展。四是配合市商务局(口岸办)推进锦尚作业区口岸开放验收工作,现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海关总署、交通部、国家移民管理局已回复意见,下一步将推动正式启动国家级验收,待锦尚作业区口岸开放通过国家级验收后将开通华锦至厦门港外贸内支线。

(2)针对破解交通发展瓶颈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石湖作业区5、6号泊位已于今年2月份竣工投产,石湖港由此迈入年吞吐能力超300万标箱的大型港口行列,开启“大船大港”新时代。二是石湖作业区7-9号泊位项目可研报告修编工作已完成,项目合资合同经泉州港务集团与石狮港口公司多轮磋商后已完成合同审核流程,目前正在征求财政、发改、产投等部门意见,近期将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待过会后泉州港务集团与石狮港口公司将正式签订合资合同。

(3)针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深不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企业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公开办理流程、办理材料;对于较易“跑多趟”的事项,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等,制作申请材料模板,并细化审查要点,让企业和群众知道“如何办理业务、提交什么材料、注意什么问题”;二是推行审批前现场指导服务,可依申请安排窗口人员到现场进行审批业务指导;三是进一步改进审批流程,下放审批权限,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变更法人代表、名称、地址等”“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终止经营”审批权限由窗口负责人下放至窗口人员,办理环节精简为窗口人员受理并办结;四是于交通港口窗口群众休息区配备办事服务电脑,提供材料模板拷贝、材料修改、文件扫描打印、电子表单填报、信息查询等功能,方便企业群众办理业务,减少企业和群众跑动次数。

(4)针对重点项目推进滞后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石狮市红塔湾旅游公路工程(二标),石狮市锦江外线(水头至石湖段)道路工程,石狮市锦尚外线部队段下穿通道工程,石狮市锦蚶路公路工程,石狮市共富路(石锦路至石狮大道)道路工程,石狮市共富路(石狮大道至沿海大通道)拓宽改造工程目前均已竣工验收。二是永祥路(石永二路至鸿山路段)项目,目前已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正在待集团出文批复,后续将督促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红塔湾旅游公路和峡谷旅游路等未按要求办理交工验收备案手续,目前已完成交工验收备案手续,问题已整改完毕;超期未竣工项目分别为石湖作业区5、6号泊位和石湖港区停车场,其中石湖作业区5、6号泊位已于今年2月份竣工投产,石湖港区停车场已于今年4月基本完工。三是超期未开工项目为港区停车场周边道路工程,2022年下半年市产投集团请示市领导后已暂缓建设,未列入2023年重点项目。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5)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印发《2023年中共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将专题研究、讲座论坛报备作为重要内容,于3月17日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研究。三是6月26日,局长给全体干部职工上意识形态专题党课,切实增强大家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四是6月26日,分管领导陈文晖副局长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培训,要求局各股室、下属单位组织论坛、讲座要及时报备。五是根据机关实际,修订局《“三审三校”制度》并组织学习。六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2. 关于“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目前兴泉铁路已修建至黄塘,黄塘至秀涂铁路支线已列入《福建省立体交通网规划》。为争取将该铁路支线延长至石湖港,我局已委托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完成石湖港铁路支线项目建议书初稿。经我局多次前往省厅、泉州市局协调申请,目前此项目已由省发改委向国家发改委申请纳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二是已出台我市外贸航线扶持政策(2023—2025年),“一线一策”精准扶持引进航线。三是已于3月份赴苏州太仓港、上海洋山港和宁波舟山港等地开展实地考察调研,并形成专题考察调研报告。四是已于2月份成功开通泉州至新加坡、马来西亚2条RCEP外贸航线,进一步拓展“丝路”航线,开辟国际贸易“直进直出”通道。

(2)针对“聚城畅通”工程推进乏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督促外西环路高铁连接线工程、泉州二重环湾快速路匝道工程(狮城大道至晋江)倒排工作计划,制定月进度表。二是外西环路高铁连接线工程2022年3月1日开工,目前完成总工程量62%;二重环湾匝道工程2021年11月开工,受土地手续及疫情影响,停工至2022年11月复工,目前完成总工程量80%。

(3)针对“五在石狮”文章抓得不紧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永宁外线(梅宁路至西岑段)道路工程A段目前完成总工程量15%,正在进行路基处理与雨污管道、挡墙施工,完成投资4010万元;永宁外线(梅宁路至西岑段)道路工程B段正在进行工可评审及前期办理、C段正在进行预算审核和招标准备;福建高速公路改扩建新增石狮彭田出入口及连接线工程目前已完成初步设计审查,深化各专业施工图设计,用地预审报批材料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完成项目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单位、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单位的选择方案。二是已出台我市外贸航线扶持政策(2023—2025年),“一线一策”精准扶持引进航线。三是已于2月份成功开通泉州至新加坡、马来西亚2条RCEP外贸航线,进一步拓展“丝路”航线,开辟国际贸易“直进直出”通道。四是已联合市商务局出台《泉州石湖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运营发展的若干措施》(涉密件)、《支持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若干措施(2023年第一阶段)》(涉密件),支持非石湖港现有外贸航线直达国家和地区的通过外贸内支线进出口,今年来外贸内支线保持常态化运营。

(4)针对推动寄递业务发展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推动圆通速递福建总部暨石狮智创园项目落地。该项目于2022年5月17日开工,当前项目进展顺利,施工完成量符合计划要求,累计完成投资1.9亿元,项目建设进度38%。预计将于2024年6月前建成并投入使用。二是引入中国邮政泉州智慧物流园项目。项目于1月28日正式签约。目前,中国邮政智慧物流园项目可研方案已完成编制,待集团公司审批。4月11日,项目用地已过市用地联席会,市自然资源局正加快部分用地报批。

(5)针对港后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分别于今年2月份、3月份赴厦门国际航运中心、宁波环球航运广场考察参观两地航运中心的布局设计和招商运营情况。二是石狮航运中心(一期)工程已基本完工,并于今年4月27日进行项目竣工仪式;石湖港区停车场已于今年4月基本完工。三是已形成航运中心招商布局方案(征求意见稿),初步研拟布局规划、财政支持措施等内容,下一步将提交市领导专题研究。四是已形成港区停车场招商运营方案(征求意见稿),初步研拟布局规划、财政支持措施等内容,下一步将提交市领导专题研究。

3.关于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精神欠缺的问题

(1)针对交通运营单位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督促公交公司完成聘用机制改革,修订驾驶员聘用制度,在入职体检中加入心理测试、背景审查、适应性检测等针对性举措。二是定期开展在岗驾驶员日常心理疏导工作,2023年3月以来共开展4次心理疏导,覆盖人数203人。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2)针对交通战备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积极配合市国动委、市武装部开展数据采集工作,组织民兵参加培训。二是成立工程抢修抢建民兵排,做好军民通用装备预征预储工作。三是配合各级部队到石狮的交通保障工作及协调对接码头等现场引导工作。

(3)针对历史遗留问题亟待解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积极入户协调,争取各住户同意,启动水改程序。已向供水公司报送供水改造相关材料,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供水公司已完成改造工程线路设计。目前供水公司正进行工程预算审核。水改完成后,及时收取之前产生的水费。

(4)针对非法营运打击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重点区域、重点地段加强执法巡查,严厉打击非法营运“黑车”,今年以来开展路面“黑车”整治执法93次,同比去年增加4%,查处“黑车”案件3起。二是疏堵结合,在加强监管力度的同时,结合日常执法检查进行打击“黑车”执法宣传。在客运站设置“拒乘黑车”语音播报,引导乘客乘坐合规车辆,压缩黑车生存空间。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5)针对落实保密工作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按要求配置涉密计算机,2023年2月1日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组织学习《保密法》,对保密纪律进行再强调,并要求局各股室、下属单位对股室(单位)内部是否存在非涉密电脑处理涉密文件开展自查。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4.关于交通运输综合监管缺位的问题

(1)针对日常监督乏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今年以来我局共约谈货运企业14家次,均已完成整改闭环。二是对涉及的14家运输企业开展动态监控专项检查。三是今年来,立案查处车辆动态案件3起,对于一年内违反两次及以上的,严格按裁量权标准加重处罚。

(2)针对督促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根据风险防控四色管理制定风险辨识图,并在相关区域进行醒目张贴。二是已制定《石狮市交通运输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实施方案》,并深入开展关于我市水路运输行业的专项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倒逼水路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三是已制定海上运输船舶搁浅(触礁)、碰撞应急预案,确保在应急处置中人员的安全。

(3)针对道路运输监管浮于面上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今年以来及时传达4份上级各部门各种典型事故案例至各企业,督促企业及时传达至各个从业人员尤其是驾驶员,做到警钟长鸣。结合日常下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二是督促企业加强源头管理。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合理安排班次,避免疲劳驾驶;督促企业落实车辆安全检查,从严落实车辆动态实时监控,及时发现、提醒、警示和制止疲劳驾驶、超速等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计出动人员670人次,检查交通运输企业253家次,提出检查意见600条。三是检查发现隐患问题150个,截至目前已整改隐患问题125个,正在整改25个;四是将频发事故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单,责令停业开展全员安全教育,一年内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的安全生产检查。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4)针对机动车驾驶培训监管仍需加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4月12日组织全市驾培机构召开管理工作会议,通报投诉等问题,并健全投诉责任处理机制,对于没有引导学员通过驾校处理、拒绝退费、教学态度恶劣的教练视情况给予暂停教学2周及以上,并通报全市驾培行业;对于过错在于驾培机构的投诉,每年达到3起,约谈企业负责人,达到5起,暂停业务办理并通报。二是结合日常检查,抽查培训合同签订是否规范,截至目前检查25家次,因投诉退费问题停训教练2人次。

5.关于落实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力度不足的问题

(1)针对整改责任意识淡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根据《石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石狮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狮财国资〔2022〕4号)规定,已申请将这些闲置资产委托市属国有企业管理。二是交通大楼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交通大楼固定资产核算问题已报国资中心帮忙协调处理。三是执法大队办公楼已于5月15日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号:闽(2023)石狮市不动产权第0011901号。

(2)针对问题整改消极应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联系项目施工单位公司,告知项目未结算情况。二是在前期向施工单位公司邮寄告知函的基础上,再次向公司电子邮箱发送告知函。三是联系施工单位公司所在地住建局并发函,请求协助督促施工单位尽快对接项目结算事宜。四是向市住建局咨询9个项目施工单位在我市目前是否承接其他建设项目,经核对,这9个项目施工单位在我市无在建项目备案。五是联系石狮市沿海公路厝上段、省道201线石狮祥芝外线工程两个项目的相关人员并约谈,推动项目结算,通过沟通,石狮市沿海公路厝上段项目承诺放弃结算;六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3)针对问题屡查屡犯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6月26日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培训会,由综合股、财务室人员讲解报销、公务接待、请销假等制度,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4)针对问题长期未整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3年4月1日重新摸排廉政风险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二是修订完善《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财务管理制度》和《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学习,严格抓落实。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关于“四风”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1)针对检查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对“双随机”检查全过程完整记录,对于现场发现问题并能够当场整改的,在记录单的整改情况记录“已现场整改”,对于现场未能及时整改的,做好情况说明记录,并注明移交辖区中队负责后续复查。二是加强法律业务学习,每月例会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规范执法行为,养成良好的执法习惯,真实记录检查情况。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深入推进执法检查规范化建设。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2)针对为民服务宗旨意识淡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增强投诉受理工作的有效性和时效性。认真受理投诉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处理投诉问题,与投诉人积极沟通,强化跟踪,及时了解处置措施的落实情况。二是2023年以来,客运共接收处理投诉13起,驾培共接收投诉18起,均已按时反馈并联系诉求者跟踪后续情况;三是组织全市驾培机构召开管理工作会议,通报投诉等问题,强调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水平;四是督促客运站加强一线工作人员教育培训,端正服务态度,提升职业素养。

(3)针对工作方案照搬照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各级文件学习,将各种文件精神认真领会。二是立足行业实际,提升发文质量。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局制定的文件收发制度,从拟文、核稿、会稿、发文等流程强化方案把关,提高方案针对性。三是加强日常档案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4)针对制度落实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责任意识,认真领会文件精神。二是研究确定公交公司应退金额,督促公交公司退还相应补助资金。

2.关于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风险点的问题

(1)针对国有资产管理缺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重新认真学习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加强资产的日常管理及监督检查。二是蚶江交管站、稽征所宿舍等资产已办理不动产登记;永宁交管站已办证;祥芝交管站已确定相关界址范围,拟请示市国资中心,与鸿山镇政府、莲厝村协商一致后收回管理;执法大队在用车辆闽C755KM将评估作价登记固定资产;步行街改造安置2间店面已办证入账。三是今后要举一反三,避免再出现此类问题,同时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登记,定期排查,责任到人。四是原晋江祥芝交管站资产拟继续查寻相关资料进一步确定相关处理方式。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2)针对购买服务存在虚假比价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内部控制制度》,明确采购要求,并组织学习,严格执行。二是2023年春运服务岗宣传布置及宣传品制作、春运服务岗站点配套设施均由三家行业公司进行规范比价,比价过程公开透明,确定由踢特广告公司及耀世保安公司承接,相关费用按照流程经由党组会过会,并提交财政审批,专项经费已拨付。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3)针对专项补助资金疏于监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追回多计多付购建船舶贷款贴息2.15万元(其中,福建省石狮市恒信船务有限公司退回2796.10元;石狮德盈船务有限公司退回18710.91元)。针对船舶贷款贴息,将通过惠企平台随机抽取第三方审计机构对企业提供的原始材料及计息金额进行审计并提出符合惠企文件精神的补助金额。收到审计报告后,我单位对第三方审计报告进行把关,如出现类似多计息情况及时向第三方审计机构提出意见,避免出现多付贴息金额情况。二是已建立“补助车辆限制办理相关业务时间表”与审批窗口信息共享,共同做好补助车辆跟踪监管工作,避免相关车辆迁出或者变更使用范围。三是已追回2021年3月阜康集装箱储运公司迁出石狮的闽C07676车辆补助款2.0085万元。四是针对水路运输行业,与泉州市水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协调并形成有效的沟通机制,确保已领取补助资金的船舶符合条件后方可办理迁出手续,同时做好船舶动态排查工作,避免船舶随意迁出。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4)针对聘请中介机构审计高度集中、审计数据失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追回多计多付购建船舶贷款贴息4.14万元。二是水运相关惠企政策补助已通过“石狮政策必兑管理平台”随机抽取第三方审计机构对补助情况进行审计。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3.关于执法办案存在短板的问题

(1)针对日常监管执法缺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结合公交质量信誉考核,加强公交公司日常监督管理检查,查看是否依据公司规定对违规驾驶员开展批评教育及处理,是否建立台账,以及公司车辆调度情况。针对上级通报的已办理营运证但长期离线的车辆开展排查,及时掌握车辆动态并监督恢复整改到位。

(2)针对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全体人员学习《石狮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集体讨论制度的通知》,特别是对符合适用集体讨论的三种情形进行强调学习。二是严格落实集体讨论制度,对适用集体讨论三种情形的重大案件按要求开展集体讨论。

(3)针对执法闭环管控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与交警部门会商确立超限卸载移交程序。二是由执法人员监督超限运输车辆卸(分)载货物,现场制作卸(分)载磅单。驾驶员凭卸(分)载磅单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4.关于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项目直接委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结合廉政谈话向交建股、交通质监站全体人员重申工程建设领域按规章办事的重要性,提高全体人员廉政意识、规矩意识。二是5月份组织交建股、交通质监站全体人员对《必须招标的工程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项目管理的若干措施》(狮委办发〔2022〕2号)等相关规定进行再学习。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2)针对工程未及时竣工验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竣工验收。通过自查,我局作为业主的2022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公交候车亭)于10月份完工,并于11月组织竣工验收,无其他未及时竣工验收项目。

(3)针对已结算工程未按时办理财务决算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龙石路(石狮段)增设开口工程、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公交候车亭及站台改造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完毕,已获批复。

5.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固定资产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内部控制制度》,对固定资产报废进行明确,并组织学习。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2)针对多计多付费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内部控制制度》,对修缮管理进行明确,并组织学习,严格执行。二是追回多支付税费及不合理费用10笔共计2.8万元,并上缴财政。其他为实际产生的难以明确计算的材料,或为已倒闭、失联企业。下一步我局将加强财务审核把关,杜绝再犯此类错误。

(3)针对个人医保未代扣缴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我局已收回编外人员个人部分医保未代扣缴15867.48元,于6月15日上缴市财政。二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学习,杜绝再犯此类错误。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4)针对以拨代支虚增支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补助资金结余的5个村(社区),其中3个已完成整改。二是走访补助资金结余的2个村(社区)会商结余的补助资金解决方案,已基本达成一致。三是对今年以来向上级申请补助资金的4个村进行现场踏勘。四是2023年6月26日党组会通过《石狮市农村公路建设补助管理办法(试行)》修订。

(5)针对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认真梳理所有往来款项,报财政局同意后销账。二是针对“5万元事故押金”,已找交警大队调取事故案卷,通过律师发函件给当事人催缴未果后,通过诉讼途径进行追缴,2023年7月20日,晋江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我局诉求已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不予支持,驳回我局诉讼请求。

(6)针对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公务出差、公务接待等报销标准和流程,严格落实“先审批、后接待”要求,严格执行报销审核制度。二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审核把关能力。三是已收回多报支差旅费、公务接待费1205元,于4月10日上缴财政局。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

1.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严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6月26日严格按照要求召开上半年党风廉政分析会,要求相关责任人必须围绕交通港口实际,撰写党风廉政建设总结材料,不得照搬照抄。相关材料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把关。

(2)针对述责述廉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23年1月19日,在纪检组的指导下,我局规范召开2022年述责述廉工作会,要求材料撰写人所有材料必须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并经主要领导审核把关。

(3)针对责任追究偏轻偏软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干部职工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二是一旦发现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按规定进行处理,不分职务高低,不搞特殊。三是对于2021年市委专项巡察发现的存在多种违纪违规行为的卢某某,责令作书面检查,并开展警示教育。

(4)针对风险点摸排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重新摸排廉政风险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二是于6月26日召开上半年党风廉政分析会,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等主要负责人汇报半年来股室单位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并明确下一步廉政工作计划,有效控制各领域廉政风险。

2.关于制度不健全、执行流于形式的问题

(1)针对制度制定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印发《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内部控制制度》,修订《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关于印发“三重一大”制度的通知》,并组织学习,严格执行;二是已对执法大队组织机构工作制度进行更新并重新发文。

(2)针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重大项目决策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制定印发《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内部控制制度》,修订《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关于印发“三重一大”制度的通知》和《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党组会议制度》,强调“与会人员就其内容充分发表意见。主持会议的领导应当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在参会人员未充分发表意见之前,不发表倾向性意见”,重申重大项目决策必须由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

3.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4月份机关支部支委会召开巡察整改专项会议,各小组长列席会议,会上通报了巡察提出的支部问题并要求相关人员要严格按照时序组织开展好“三会一课”并做好会议记录。二是提升领导干部上党课水平,丰富党课活动形式,探索与党校、高校等机构合作等形式,将高质量的党课引入支部书记党课课堂,同时结合交通和港口业务,生成与业务相结合的党课内容。

(2)针对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对2021年度两名预备党员的民主评议评定等次进行重新审核、修改,严格按照要求评定为“不定等次”,并将结果同步报送上级党委及组织部门备案。二是3月份召开支委会对2022年度党员民主评议结果进行讨论决议,确定了15名年度评议优秀党员名单。

(3)针对党建工作总结敷衍应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4月份机关支部支委会召开巡察整改专项会议,各小组长列席会议,会上通报了巡察提出的支部问题,要求相关人员严谨撰写党建总结,提升工作水平。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4.关于干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6月26日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培训会,重申工作纪律,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二是今年以来,分管领导2次对干部是否按时到岗、有无脱岗、空岗等现象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局长每个月主持召开工作汇报会,各股室负责人汇报阶段性工作情况,局各股室、下属单位不定期召开会议,股室人员汇报近期开展的工作,对于工作完成度低的干部职工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四是全体干部职工在工作群里实时汇报开展的工作,领导进行点评表扬,鼓励担当作为。

(2)针对队伍结构不够优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配合市人社局和组织部门,招录参公干部4名、事业干部1名,充实干部队伍。二是今年来组织干部到上海、宁波、苏州、厦门等地学习,开拓工作思路,提升业务能力。

(3)针对日常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6月26日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培训会,重申工作纪律,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二是6月26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会,通报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4)针对档案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重新修订《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局综合股对局机关各类档案统一进行整理、编纂、归档,局各股室及下属单位具体负责本职工作业务档案的整理归档,局综合股负责指导、督促各股室保管好自存档案,不定期进行检查和指导。强调人员岗位调整,需做好档案交接工作。

(5)针对选人用人把握不够严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增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确保干部任免工作合规有序进行。二是加强干部任免相关程序的业务学习,学懂学透学熟选人用人制度。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共接收移交的信访反映1件。截至目前,针对巡察反馈意见、移交的信访反映,共对19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责令检查1人,批评教育4人,提醒谈话14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问题及措施

(一)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的问题。华锦至厦门港外贸内支线至巡察结束时尚未开通。

未完成整改原因:华锦至厦门外贸内支线需待锦尚作业区口岸开放通过国家级验收,实现对外开放后方能开通。

下一步整改措施:配合市商务局(口岸办)推进锦尚作业区口岸开放验收工作,争取早日启动并通过国家级验收;与有关航运公司沟通对接将石湖港的外贸内支线延伸至华锦码头,待锦尚作业区口岸开放通过国家级验收后尽快开通华锦至厦门港外贸内支线。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0日。

(二)针对破解交通发展瓶颈不够有力的问题。省“十四五”交通专项规划重点项目石湖作业区7-9号泊位仍停留在合作开发框架协议阶段。

未完成整改原因:项目合资合同需协调财政、发改、产投等部门统一意见后方能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下一步整改措施:协调财政、发改、产投等部门,推进石湖作业区7-9号泊位项目合资合同早日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争取第三季度签订项目合资合同,并成立合资开发公司加快项目实施进程。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0日。

(三)针对“聚城畅通”工程推进乏力的问题。原定于2022年9月完工的外西环路高铁连接线工程、2022年12月完工的泉州二重环湾快速路匝道工程(狮城大道至晋江),均无法按时完工。

未完成整改原因:一是外西环路高铁连接线工程用地手续未报批。二是泉州二重环湾快速路匝道工程(狮城大道至晋江)晋江段约500平方米土地手续尚未批复。

下一步整改措施:持续推进项目进度,定期与业主单位会商项目存在的卡点、堵点,及时帮助协调解决项目遇到的问题。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0日。

(四)针对“五在石狮”文章抓得不紧的问题。永宁外线(梅林路至西岑段)道路工程、福建高速公路改扩建新增石狮彭田出入口及连接线工程,均未能按计划于2022年第四季度进场施工。

未完成整改原因:一是永宁外线(梅宁路至西岑段)道路工程A段土地手续尚未批复,征迁工作尚未完成。二是永宁外线(梅宁路至西岑段)道路工程B段历史围填海图斑尚未解决,道路途经并局部占用梅林一级渔港工程已批的填海和港池区域,占用渔港方案尚未获批复。三是永宁外线(梅宁路至西岑段)道路工程C段用地手续报批尚未完成。四是福厦高速公路晋江至石狮支线(彭田连接线)用地预审报批未完成。

下一步整改措施:持续推进项目进度,定期与业主单位会商项目存在的卡点、堵点,及时帮助协调解决项目遇到的问题。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0日。

(五)针对港后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善的问题。航运中心、港区停车场等项目至今未建成,海关、边检、海事等口岸部门分散办公,集装箱拖车没有专门停车场,无序停放现象突出,配套设施滞后成为制约港口经济发展的短板。

未完成整改原因:石狮航运中心(一期)、石湖港区停车场等项目招商运营方案处于研拟阶段,且第三方机构正在对相关租金标准进行评估,尚未出具评估报告。

下一步整改措施:对接市商务局、财政局、产投集团等制定石狮航运中心招商布局方案,争取第三季度启动航运中心招商运营工作,培育发展港口航运现代服务业;配合市商务局(口岸办)对接各口岸部门入驻石狮航运中心安排,争取早日启动口岸部门入驻前二次装修工作;对接市财政局、产投集团等制定石湖港区停车场招商运营方案及完善配套设施,推动2023年年底前投入使用。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0日。

(六)针对历史遗留问题亟待解决的问题。历年来,自来水线路改造问题久拖不决,市交港局每月为市交通大楼C梯26户房改家属楼以及A、B梯部分外借宿舍支付大额水费,对交通大楼畸高的水费未引起重视,2018年6月以来,未向房改家属户及外借单位人员收取任何水费。

未完成整改原因:水改程序较为复杂,需要较长时间。

下一步整改措施:积极对接供水公司,推动水改工程尽早完成,11月底完成改造项目并接入户,12月底完成各住户之前水费收缴工作。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0日。

(七)针对问题整改消极应付的问题。2016年市委巡察指出“竣工项目未结算”问题,市交港局主动对接不够,除发函外无其他措施,截至巡察结束,仍有9个项目无实质性进展。

未完成整改原因:2016年以来多次沟通联系并发函督促项目施工单位报送验收资料及结算资料,但部分项目不予沟通反馈,工作停滞;部分项目结算资料不齐全,但仍不愿发函放弃结算,无法进一步开展工作.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联系项目施工单位公司,告知项目未结算情况。二是进一步联系施工单位公司所在地住建局,请求协助督促施工单位尽快对接项目结算事宜。三是进一步联系项目相关人员并约谈,推动项目结算相关事项。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0日。

(八)针对制度落实有偏差的问题。2020年4月,未严格执行公交运营补助资金有关规定,在车辆实际购置单价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支付市公共交通运输公司购置补助费825万元。

未完成整改原因:退款金额存在较大争议。

下一步整改措施:待退款金额明确后,立即要求公交公司退回。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0日。

(九)针对国有资产管理缺位的问题。永宁交管站现状等均与台账登记不相符;有账无物,原晋江祥芝交管站建筑物已拆除,账上仍有登记

未完成整改原因:历史遗留问题,相关材料收集难度较大。

下一步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大材料搜集力度,加强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0日。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我局班子、队伍、作风、制度、党风廉政建设等取得了较好成效,下一步,我局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以拼的姿态、抢的劲头、实的作风,充分发挥交通在全面建设现代化商贸之都的开路先锋作用。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倒查制度缺失,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科学完善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中共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党组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