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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狮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石狮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6-28 09:25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28日,市委巡察二组对市委编办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3月2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我办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格对照市委巡察二组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担当、压实责任,标本兼治、全面整改,扎实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一)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3月28日巡察反馈会后,我办立即召开室务会和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等专题会议,对巡察反馈意见全面认领,对号入座,认真学习研究,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深刻反省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泉州市委、石狮市委工作要求、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逐条逐项研究解决措施。明确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全体领导干部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和最有力的举措把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为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我办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改落实的筹划部署、协调推进、督促检查等工作,由办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股室(登记中心)负责人组成,在全办形成责任明确、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局面,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办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要环节直接协调。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照整改方案任务分工,抓好督促整改,确保将整改工作逐条逐项落到实处。

(三)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发力。我办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下发《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二组<关于巡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巡察指出的所有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确定3个方面10项共29个问题整改任务、68条整改措施。实行目标化管理、项目化运作,建立完善整改台账,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股室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方案、事事有人抓,反馈意见全覆盖、零遗漏。坚持严字当头,一严到底,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工作全程跟踪督办,做到问题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整改工作不留死角,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为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先后召开2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会议、1次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1次巡察整改工作汇报会,持续不断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着力在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不断破除制度藩篱,推动整改和建章立制相结合,近期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重点针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强化制度设计,有针对性地在作风建设、财务制度、工作规则、工作流程等方面制定修订、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办法,从源头上堵塞漏洞,严防问题反弹,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机构编制事业发展进步的长效机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3年3月上旬,走访调研各镇(街道),通过听取汇报、交流访谈等方式,全面梳理掌握镇(街道)执法力量与承担的执法事项匹配情况、市镇执法协作配合运行情况。二是针对镇(街道)执法力量与执法事项不相匹配的问题,2023年3月31日发文核增各镇(街道)综合执法队事业编制各3名,调整后,核定各镇(街道)综合执法队事业编制7名。三是结合我市实际,配合市司法局建立健全镇(街道)与市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协调协同机制,2023年6月8日出台《关于建立健全镇(街道)与市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协调协同机制的意见》。

(2)针对落实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入调研,全面梳理掌握市城市管理局内设机构、事业单位职能配置以及实际运转情况,详细分析实际运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2022年以来,研究提出市城市管理局内设机构和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调整方案,经编委领导同意后印发狮委编办〔2022〕25号文件组织实施,推动理顺城管领域体制机制。2023年6月,组织到市城市管理局实地核查,了解职能运转情况,督促按照“三定”规定及有关机构编制文件履行职责。二是常态化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工作,跟踪各单位履职运转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2022年以来,我市完成农业农村局、民政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等单位的编制使用效益评估,2023年计划对市发展和改革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开展编制使用效益评估。

(3)针对服务中心大局主动性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入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吃在石狮”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等单位调研,了解掌握当前“吃在石狮”产业发展的堵点和难点。2022年11月,在市文体旅游发展中心加挂市美食产业发展中心牌子,明确相关职责。二是加强“五在石狮”中心工作机构编制保障力度,做好相关事业单位用编支持。2023年,同意市投资服务中心招考4名、市文体旅游发展中心(市美食产业发展中心)招考2名、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招考2名、市商贸服务中心招考2名工作人员。三是紧扣市委“5510”项目奋战年活动和构建“两区三城”工作部署,找准工作着力点,提升机构编制和体制机制保障水平。根据我市实际,2022年12月,完成海洋经济相关职责调整工作,2023年3月,完成国防动员体制改革相关机构编制调整工作。

(4)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023年6月,对办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增加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职责。二是2022年8月巡察以来,在室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专题学习研讨。三是2023年5月,根据《2023年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制定室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专题学习和专题研讨。

2. 关于统筹编制资源保障人才发展不够充分的问题

(1)针对教育系统人才补充缺乏前瞻性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入调研,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使用情况评估和精准测算。根据上级部署,2022年,我市已完成依标足额核定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工作。二是结合我市实际,创新重点领域机构编制管理新方式,加强统筹调剂和创新挖潜,积极保障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需求。2022年11月,我办联合教育、财政等部门深入全市中专、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教育核编调研工作,根据学校教职工调研摸底结果,核定全市学校教职工规模控制数7840名。三是结合我市实际,主动配合市教育局做好2023年度教师招聘工作,全年计划招聘补充教师650名,截至2023年6月25日,通过面试和体检的考生有547名,预计7月底前完成招录手续,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建设。

(2)针对单位人才补充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入调研,组织开展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求摸底工作,积极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2023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全年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8名。二是结合实际需求,创新建立经济发达镇专项编制周转保障制度,2022年12月,出台经济发达镇专项编制周转保障办法,统筹5名行政编制和10名事业编制用于保障经济发达镇用人需求。

(3)针对编制周转保障制度成效一般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2年12月,编委会研究通过《石狮市事业单位编制周转保障工作方案》,建立全市事业单位编制周转保障制度,保障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岗位用编需要。二是2023年3月,统筹23名事业编制用于周转保障人才需求。三是加大编制周转保障力度,对近三年有退休等自然减员的满编单位,因工作需要急需进人的,可在自然减员总量内核定并使用周转编制。2023年3月,周转保障市广电出版发展中心事业编制2名。

3.关于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的问题

(1)针对机构设置职责边界没有完全厘清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深入市发展和改革局、农业农村局调研,详细梳理上级及其他县(市、区)职责划分情况,研究提出我市海洋经济相关职责调整及有关机构编制事项建议。2022年12月,经研究同意后组织实施,完成海洋经济相关职责调整工作:在农业农村局增设海洋经济股,明确相关职责;核增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事业编制2名,用于服务海洋经济工作。

(2)针对抓问题整改落实落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督促相关主管部门消化超配股级干部。2023年5月,发文督促市委办公室、市卫生健康局、城市管理局、公安局消化超配股级干部。目前,市委办公室、市公安局、卫生健康局、城市管理局已完成消化任务,市融媒体中心改革后内设机构领导未重新调整任命问题未完成整改。二是完善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整改结果信息公开披露机制,适时开展问题整改工作回头看,推动形成问题整改长效机制。2022年11月,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抽查,将发现的3个问题通过现场指出、向主管部门书面反馈等形式督促指导整改,抽查情况及整改结果在福建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录入。2023年6月,结合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回头看行动,检查事业单位55家,现场推动问题整改3条。

(3)针对编制资源配置有待优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与市委宣传部沟通衔接,推动市电影发展中心改革进度,研究提出改革建议,2022年12月,经研究同意后组织实施,发文撤销市电影发展中心,职责并入市广电出版发展中心,人员予以分流。二是推进公立医院人员总量控制备案管理办法,核定市总医院人员规模控制数2431名。盘活事业编制885名,统筹用于周转保障中小学用编需求。

(4)针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不够严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宣传力度,提升单位依法登记意识,定期督促尚未办理登记的事业单位及时依法登记。截至2023年5月,市纪检监察信息技术中心、市数字城管指挥中心等2家已完成设立登记手续。二是严格落实业务监督指导责任,督促指导尚未完成法人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的单位完成相关登记。截至2022年12月,市重点项目服务中心等8家事业单位已全部完成变更登记。截至2023年6月,完成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等5家事业单位注销登记,因市体育中心与市属国企移交涉及土地、房产、资金等多项工作,移交手续比较繁琐,故未完成注销登记手续。2023年5月,对1名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对1名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4. 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整改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设置提醒谈话、批评教育专用记录本,明确实施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的对象范围、谈话内容和目的。2023年5月,对5名本单位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1名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按要求规范做好记录。二是2023年5月,对2名本单位在职人员进行批评教育。2023年6月5日,召开办干部职工大会,组织专题学习公务接待等经费支出和报账最新文件管理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出差、公务接待等相关规定,提升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

(2)针对整改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配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全市编外人员的备案工作,摸清编外人员底数。2023年2月,配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全市编外人员的备案工作,确定全市各部门编外人员控制数。二是根据《关于规范编外人员管理的通知》,按照“严控增量、优化存量、动态管理”的原则,严格审批各部门新进编外人员,截至2023年6月21日共审批部门新进编外人员128人次。

(3)针对整改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专项工作,2023年5月,发文部署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各机关事业单位开展自查和问题整改工作。2023年6月,根据自查情况针对性地开展实地核查工作,发现新增问题2个,未整改到位问题2个,发函要求4个部门按要求整改。市城市管理局仍自设“党建股”内设机构等问题已整改到位。二是2023年5月,对1名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1)针对监督检查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围绕全市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自行设置股级领导职务名称、实名制管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双随机”抽查、人员在编在岗等情况,组织开展2023年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专项工作。2023年5月,发文部署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各机关事业单位开展自查和问题整改工作。2023年6月,根据自查情况针对性地开展实地核查工作,发现新增问题2个,未整改到位问题2个,发函要求4个部门按要求整改。市城市管理局等单位挂牌不规范问题均已完成整改。二是强化跟踪管理监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清单,实行问题整改销号管理,推动整改落地落实。

(2)针对工作部署落实缓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经与部门沟通协调,修改形成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三定”方案最终稿并已印发。二是组织开展权责清单修订调整工作,并按程序提交研究和组织落实。截至2022年12月,完成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等4个市直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调整权责事项52项。

2. 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财务报账手续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财务报账业务学习,2023年6月5日召开办干部职工大会,组织专题学习经费支出和报账最新文件管理规定。二是加强内部财务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财务审批流程规范报销手续,对支出凭证和相关材料手续不完整的不予以报销,对相关报账手续进行补齐。三是2023年5月,对1名财务审核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对1名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做好报销手续。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扎实的问题

(1)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贯彻执行《中共石狮市委编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23年2月及时向市委书面报告2022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二是坚持每年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自查工作,2023年5月梳理查摆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修订完善《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着力加强全办廉政风险防控管理。

(2)针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坚持谈纪律、谈思想与谈工作相结合,经常性开展廉政谈话,主要领导带头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对所有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班子成员与相关股室负责人及人员开展廉政谈话,2022年开展廉政谈话18人次,2023年开展廉政谈话18人次。

(3)针对廉政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警示、早制止、早教育。2022年以来,主要领导带头落实廉政谈话制度,为全办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集体谈话,领导班子先后开展廉政谈话36人次。对财务工作人员、新提任综合股股长补充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并做好记录。二是规范做好廉政谈话记录,谈话对象按要求进行表态并签署时间、意见。2023年5月,对1名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4)针对廉政教育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运用好室务会学习、“三会一课”、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经常性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二是坚持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点节日发送节前廉洁自律提醒短信,组织党员干部集体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八小时之外》以及“福建省党风廉政警示教育馆”导览视频,开展因私出国(境)纪律教育,主题党日到华山村家风家训馆、卢厝村红色革命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撰写廉政警示教育心得体会,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营造廉洁奉公的良好氛围。

2.关于议事决策机制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班子成员带头对室务会议事规则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进行深刻反省,严格执行室务会议事规则,明确班子成员均要发表意见,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规范做好会议记录。二是班子成员经常性进行沟通交流,重大事项充分沟通协调,统一意见。

(2)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3年6月5日,召开办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学习会议记录规范要求等相关文件规定。二是严格落实室务会(扩大)会议、支部大会、干部职工大会等会议规则,分别规范做好会议记录,完整记录会议讨论事项内容和过程,并做好归档。

3.关于落实党建工作尚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基础工作不严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规范支部党建工作。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党内会议记录及发展党员相关表格填写范例》要求,会议记录详实、程序完整。三是2023年2月17日,结合民主测评投票结果,经支委会研究讨论,确定党支部2022年度优秀党员名单。2023年5月,对1名相关党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针对“三诺”工作开展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3年6月5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扎实开展“三诺”工作,2023年第一季度组织党员签订承诺书,把促营商环境优化、“五在石狮”、“5510”项目奋战年活动、“两区三城”等中心任务纳入承诺内容,并及时提交支委会成员党员承诺书至党综系统党委审核。

(3)针对谈心谈话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坚持严格按照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的要求,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确保谈心谈话记录完整、要素齐全。2023年2月17日组织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会前扎实开展谈心谈话,记录完整详实,并经谈话人、被谈话人签名确认。二是2023年6月5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4)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3年6月5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组织生活会规范有序。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2023年2月17日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均对其他所有党员提出批评意见,并在接受批评后表态。

4.关于干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落实干部培养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持续开展机构编制业务大讲堂和全岗位业务练兵活动,2022年10月以来举办了3次业务大讲堂活动,安排近两年新考录公务员参与机构职能调整、机构编制使用效益评估、机构编制核查等机构编制主要业务,帮助快速成长为机构编制业务能手、多面手,推动形成合理的干部队伍梯次结构。

(2)针对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加强因私出国(境)有关管理规定业务学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主体责任。2022年11月10日,召开办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学习因私出国(境)管理有关规定。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未收到巡察移交的信访件、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针对事业单位机构调整后市融媒体中心内设机构领导未重新调整任命、市体育中心未完成注销登记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1)市融媒体中心由石狮日报社、石狮市广播电视台、中国石狮网三家单位融合组建,融合初期,三家媒体单位处于互相磨合、互相适应阶段,为保持整个新闻宣传队伍的稳定,市融媒体中心经市委宣传部同意,对10个内设机构管理人员的选定采用临时负责人的形式进行配置。(2)因市体育中心与市属国企移交涉及土地、房产、资金等多项工作,移交手续比较繁琐,截至2023年5月31日,土地、房产已完成移交,但财务账目还未全部移交完成,需继续使用石狮市体育中心法人证书、印章、银行账户等。

下一步整改措施:(1)目前已函告市融媒体中心按要求进行整改,将督促市融媒体中心就内设机构领导配备方案加强与市委宣传部沟通协调,尽快配备到位。(2)市体育中心目前注销前收尾工作正在全力推进,预计2023年7月底前完成,待收尾工作完成后,我办将立即督促指导其办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

在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二组的有力指导下,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我办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办将不断提高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整改成果,加力、加劲、持续攻坚,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进我办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领导班子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强化领导部署、组织实施、分工负责、监督检查,逐级逐层传导压力,着力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办的责任落到实处。切实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的各项工作中去,切实聚焦主责主业,积极谋划和推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各方面工作,紧盯党政机构改革、镇(街道)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等关键环节,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二是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以严实的作风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力度不减,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总结,吸取教训,把巩固整改落实成果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结合,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不断加大“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力度,坚决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加强公务接待、资金管理、干部任用等监督管理,加强整改工作的总结和整改成果的运用,把巡察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贯彻到日常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为我市全面建设现代化商贸之都,加快建设“两区三城”提供坚强的机构编制和体制机制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8721783;通信地址:福建省石狮市湖滨街道八七路公务大厦21楼2103室,邮政编码:362700;电子邮箱:fjsssbb@163.com。

中共石狮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