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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石狮市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时间:2023-12-14 14:25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3月8日至4月12日,市委巡察三组对市残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9月2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站位。通过召开理事会、支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会议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整改工作要求,深刻认识做好巡察整改的重要性;认真研究分析市委巡察三组反馈的问题,制定出台《石狮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三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条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以高标准、高质量的态度,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巡察整改的部署要求,杜绝只喊口号不落实、只表态不担当等问题。

(二)狠抓工作落实,强化责任担当。主要领导自觉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巡察意见反馈后,迅速组织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业务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主要领导亲力亲为抓部署、抓督导、抓落实,对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一抓到底,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认真抓好自身问题和分管领域问题的整改,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一体整改的工作机制。2023年9月22日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10月9日召开整改方案讨论会,对照巡察提出的各类问题逐条研究整改措施。10月20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剖析问题症结,做到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不定期召开推进会,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对下一步工作计划措施进行深入研究。

(三)坚持标本兼治,强化建章立制。坚持将巡察整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在整改过程中,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效的契机,一方面针对反馈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另一方面,坚持举一反三、对照自查,从形成巩固整改成果的长效机制出发,建章立制,形成若干配套衔接、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重业务轻学习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10月8日理事长会议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狮市残疾预防补短板工作方案(2021-2025)><石狮市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的通知》,10月26日理事长会议组织学习《做好残疾人工作,习近平总书记这样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传达学习《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残疾人事业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有关通知》《程凯全国残疾人事业法治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加强残疾人司法保护的意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司法部关于印发<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的通知》。

二是制定《石狮市残疾人联合会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理论学习计划》,把上级明确要求的学习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11月24日,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下)》《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石狮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专题的学习研讨。

(2)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残疾人事业一定要继续推动”要求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3年11月28日发布《石狮市残工委办关于落实<泉州市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具体措施>的情况通报》(狮政残工委办〔2023〕1号),总结石狮市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的中期落实情况,2023年2-3月联合人社局举办残疾人线上线下2场新春招聘会,期间共有8家企业提供170余个岗位,1名往届毕业大学生与麦当劳达成意向并入职,5月组织了3家企业及9位残疾人参加泉州市2023年残疾人就业帮扶暨市属国有企业专场招聘会,2023年石狮市应届毕业大学生4人,建立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服务“一对一”帮扶服务和未就业不脱钩的逐一销号机制,其中3人就业,1人继续深造攻读博士学位,2023年实现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99人;根据2023年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共有11位残疾人有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需求,后续将与这11位残疾人沟通,根据残疾人的需求及实际情况推介工作,确定培训方向;协助市人社局制定并实施《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一技在手 就业不愁”2023年石狮市就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狮人社〔2023〕39号),将残疾人列为服务对象。

二是同人社局沟通,整理出包含18家职业培训学校的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名单,分别于2023年5月25日、2023年7月3日、2023年11月17日、2023年11月24日、2023年12月9日走访石狮市宸汐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福建技师学院(石狮蚶江校区)、石狮市树森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石狮市思源电子商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石狮市阳光职业培训学校,了解职业学校的培训方向、探索提升残疾人培训质量并带动就业的思路和措施;2023年2月14日和6月28日开展两期的残疾人就业创业培训,共培训60名残疾人,6月组织各街镇联络员走访摸底残疾人有意向的培训项目,8月24日-25日和10月11日分别开展残疾人西式烘焙线下职业培训和线上家用电器维修培训,共培训75名;开展2024年残疾人职业培训前期工作,以电商直播、抖音图文短视频等为主要培训方向,与各培训机构沟通联系,研究制定培训方案,确保按时完成2024年度的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

三是针对全市零就业残疾人家庭进行逐一排查,统计零就业残疾人家庭258户,截至2023年11月共有34户家庭人员新增就业,现零就业家庭计224户,其中无就业能力家庭193户,在就业年龄段且具有就业能力家庭成员的零就业家庭共31户,7户就业年龄段且具有就业能力家庭成员为在读学生,符合就业情况家庭24户;会同税务部门走访3家企业,新增开发出适合残疾人家庭就业的工作岗位1个,走访按比例安置和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10家,了解企业安置意向;2023年12月联系对接24户残疾人或家庭成员具备就业能力的零就业残疾人家庭,发放就业招聘服务表,均反馈无就业意向;2023年2-3月联合人社局举办残疾人新春招聘会,线上线下各一场,共有8家企业提供170余个岗位,为零就业残疾人家庭实现就业提供对接平台。

四是按照《福建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闽政〔2018〕18号)、《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我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补助政策的通知》(闽残联康复〔2020〕70号)、《福建省残联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理工作暂行规定》(闽残联康复〔2023〕40号)和《泉州市残联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标准的通知》(泉残〔2022〕62号)的规范要求,2023年截至12月8日共审核通过313名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2023年7月初核销第一批儿童康复补助票据,补助250名残疾儿童,发放补助资金183.950234万元,2023年10月核销第二批儿童康复补助票据,补助243名残疾儿童,发放补助资金108.700136万元,2023年12月第三批康复补助票据正在核销中;调整2021年出台的《石狮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康复补助工作的通知》的部分内容,预计2023年12月底理事长会议研究修订; 2023年11月印制残疾人康复政策宣传单,借助市残联服务大厅、“石狮残联”微信公众号、各镇(街道)残联及有资质的康复医疗机构等阵地,宣传残疾人的康复补助政策。

2.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彻底的问题

(1)针对部分项目未落地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3年5月10日在仁爱学校挂牌成立日间照料托养中心,现有日间照料中心娱乐活动室、康复训练室、食堂、宿舍等,有专人负责日常照料并开展相关的课程和活动;二是2023年5月份成立石狮市仁爱学校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基地,安置残疾人5人,基地现在有烹饪室、洗车房等技能培训室等,后续将继续加强辅助性就业机构的阵地建设,开展创建业务指导,加强规范化管理,扶持就业基地发展,早日享受辅助性就业机构相关项目补贴。

(2)针对推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3年4-6月已完成入户摸底工作, 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系统改造前申请,8月完成系统审批验收,并于2023年8月底进行100%入户抽查工作,做到申报材料要素完整、签名确认齐全;二是指定专人负责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信息系统管理工作;三是2023年11月23日对改造项目和申请不符,仍通过验收的四名视力残疾人进行走访,因申请对象均为视力残疾人,申请表由别人代为填写,申请项目填写错误,实际改造项目是符合申请条件,2023年12月4日重新制定《石狮市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3)针对开展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根据泉州市残联统招分签的部署安排,及时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签订投保合同,于2023年6月7日签订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投保款项,确保按时间节点投保生效;二是配合泉州市残联变更投保方式,2023年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采用“无记名”包干方式投保,即办证即自动投保,简化投保手续,缩短办理周期,让残疾人特别是新办证残疾人保期内及时享受保险权益,截至目前已报险38人,理赔金额95185.34元。

(4)针对残疾人情况动态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于2023年10月27日完成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动态掌握全市持证残疾人包括残疾状态在内的基本情况;二是完成2023年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对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系统内的5990名残疾人进行调查,其中入户调查5951人,电话调查8人,入户率99.87%。其中查无此人0人,已搬迁3人,空挂户1人,外出6人,注销21人,迁移0人。

3.关于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针对领导班子“领头雁”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3年10月20日领导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直面凝聚力不强的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至少召开1次集中学习,统一领导班子成员干事创业的思想认识;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17次,激发市残联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是3名分管领导就如何扮好参谋助手角色撰写书面材料,并在12月8日理事长会议做表态发言;12月8日,理事长与办公室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尽责履行分管办公室的相关工作,分管领导表示今后会尽职履行职责,做好参谋助手角色,并对工作进行建言献策,组织对办公室部分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提高办公室的综合协调功能和工作效率,加大微信公众号“石狮残联”的信息审核和推送力度,同时策划了携手社会爱心人士开展“冬日暖阳·礼遇残障”村(社区)走访慰问、“聚爱狮城行·赛菲奴之约”暨石狮残障人士联谊两项活动,提交了《关于石狮市残疾人联合会宣传工作要点  》《石狮市福乐家园启动运营方案》《石狮市残疾人服务呼叫响应系统 (又名:残疾人幸福通) 》《关于组织走进残疾人服务机构开展参访、指导、研学活动的通知》《石狮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石狮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联合开展<福禧圆满·礼遇残障 大爱石狮·平安喜乐—关爱残疾困难家庭活动的通知>》等五个建议方案;12月8日与办公室及各业务岗位负责人集体谈话,要求增强请示汇报意识,遇事多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建议;12月8日与分管领导进行集体谈话,要求分管领导平时主动开展分管业务,遇重大疑难复杂的事项时,多向主要负责人请示汇报工作。

(2)针对廉政风险排查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3年6月19日,新任职及轮岗人员结合现岗位实际进行廉政风险排查,并扩大到全体工作人员在原排查到的廉政风险的基础上进一步排查廉政风险点;二是11月30日对新到任理事长及时开展廉政风险排查。

(3)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3年4月26日组织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2023年11月24日重新修订《石狮市残联互联网网站、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制度》《石狮市残联关于加强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工作的补充通知》,形成便于执行的审核工作规范,并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掌握。

二是2023年11月24日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三审三校”的相关制度及要求,提升信息发布的规矩意识及业务技能;《石狮市残联关于加强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工作的补充通知》中明确“三审三校”的职责分工,严格抓好制度落实,并在“石狮残联”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原创信息中标注三审人员。

4.关于“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宗旨树立不牢的问题

(1)针对服务联系残疾人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3年5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分组入户开展助残日慰问;2023年12月8日建立石狮市残联干部职工联系基层工作制度,确定每位干部职工联系2名残疾人;明确2024年度联系残疾人名单,以春节、助残日等节日为契机,结合日常工作及志愿服务,开展慰问帮扶活动;谋划生成多个礼遇关爱残疾人项目,让干部职工“手上有礼物,话中有温暖,帮扶能落地”。

二是2023年5月12日建立市残联执行理事会与专门协会联席会议制度;2023年5月23日召开石狮市残联执行理事会和市肢残人协会联席会议、石狮市残联执行理事会和市盲人协会联席会议,6月6日召开石狮市残联执行理事会和市智力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联席会议,6月21日召开石狮市残联执行理事会和市聋人协会联席会议,就工作计划、职能发挥、协会建设等方面进行协商;2023年9月25日石狮市残联联合市肢残人协会开展“我们的节日·中秋”慰问活动,走访慰问5户困难残疾人家庭,为每个残疾人朋友送上300元慰问金及月饼一份;2023年6月29日组织市肢残人协会、市盲人协会参加“庆七一·颂党恩”比赛,其中李琼荣获三等奖;12月8日至11日,组织市盲人协会副会长蔡祥永参加2023年度福建省盲协“三级联创”活动。

(2)针对残疾人事业宣传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石狮市残联关于加强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工作的补充通知》中指定专人负责抓好“石狮残联”微信公众号的维护管理;每月至少更新2次“石狮残联”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内容,2023年以来累计更新387条“石狮残联”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22条与发展残疾人事业有关的惠残政策。

二是2023年10月31日—11月1日走访石狮市余南推拿店等5家盲人按摩店,宣传相关补助政策,指导做好补助申请的相关事项;2023年5月23日石狮市残联执行理事会和市盲人协会联席会议,会上开展就业补助政策解读活动,协助盲人按摩店申请补助,2023年协助两家盲人按摩店申请泉州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项目的补助,共补助1万元;指定一名人员专门负责盲人按摩店的补助申请工作,对于符合条件的对象,由工作人员主动协助申请补助。

(3)针对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尚未建成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和提升原有的托养服务体系,通过参与泉州市残疾人托养中心服务质量测评,开展我市残疾人服务机构质量提升行动等方式,力求为残疾人提供优质的托养服务,现入托泉州市残疾人托养中心5人,入托石狮市托养机构32人;二是实施居家托养项目,通过摸底调查残疾人居家托养的需求,确定60名残疾人为居家托养服务对象,以政府购买的形式,向泉州市智慧养老服务中心购买为期12个月的居家托养服务,并于2023年3月27日签订服务合同;三是2023年7月份以村(社区)为管理主体,依托各村(社区)的“长者食堂”,建立“爱心助残驿站”,为残疾人提供日托服务,目前已建立蚶江莲塘村、永宁金埭村、鸿山莲厝村等3个“爱心助残驿站”,为19名残疾人提供助残服务;四是2023年5月份建立仁爱学校“日间照料中心”,为2名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满足残疾人托养需求;五是于2023年11月对残疾人托养需求开展摸底调查,有需求的共194人,实现托养的194人,其中居家服务167人,日间照料1人,寄宿托养26人。

5.关于落实巡视巡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等反馈问题的整改不力的问题

(1)针对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3年9月13日-15日,完成残疾人联络员培训,培训费用50080.5元,2024年将提前做好部署规划,科学合理、用足用好联络员培训经费。

二是对照泉州市残联要求,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于2023年12月4日制定《石狮市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细则》;严格落实泉州市残联提出的不低于20%的比例现已提高到20%,并于2023年8月底100%入户抽查2023年家庭无障碍改造情况;对2023年家庭无障碍改造前、改造后按一户一策原则归档整理;由分管领导对项目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

(2)针对整改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3年12月8日召开绩效考评工作专题分析研讨会,逐一分析研判2022年绩效考评结果的项目得分情况,重点查找低分项目的失分原因;谋划生成多个礼遇关爱残疾人项目,争取提高分数。

二是2023年10月20日完成核对2019年以来所有残疾人托养补助对象姓名与身份证信息,对身份证信息录入表格有误的四名残疾人,已全部订正完毕;在今后的补助名单中建立二次审核制度,指定残联工作人员许森森作为初审责任人,残联工作人员李婷婷作为校审责任人;2023年11月28日,由分管领导对业务经办人、业务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

三是按照《福建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闽政〔2018〕18号)、《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我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补助政策的通知》(闽残联康复〔2020〕70号)、《福建省残联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理工作暂行规定》(闽残联康复〔2023〕40号)和《泉州市残联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标准的通知》(泉残〔2022〕62号)的规范要求,2023年截至12月8日共审核通过313名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严格时间节点加快审批速度,三天内完成残疾儿童康复申请审批,提高核销残疾儿童康复票据效率。2023年7月初核销第一批儿童康复补助票据,补助250名残疾儿童,8月发放补助资金183.950234万元;2023年10月核销第二批儿童康复补助票据,补助243名残疾儿童,12月初发放补助资金108.700136万元;2023年12月核销第三批儿童康复补助票据,补助228名残疾儿童,12月发放补助75.902953万元;2023年11月印制残疾人康复政策宣传单、残疾儿童康复补助申请流程和提交材料告知书,并借助市残联一楼服务大厅、各镇(街道)残联及有资质的康复医疗机构等阵地,宣传残疾人的康复补助政策。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四风”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1)针对存在“等靠要”思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3年3月10日已完成摸底调查,掌握残疾人居家照料的服务需求,确定居家照料的相关服务项目;二是于2023年2月24日通过公开询价方式确定服务承接机构,并于2023年3月27日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三是举一反三,根据残疾人的需求和工作实际,主动谋划残疾人维权、康复、就业、教育、宣传等工作,先后推进“爱心助残驿站”、残疾人服务机构呼吸道传染病防治、西式烘焙线下职业培训和线上家用电器维修培训、仁爱学校福乐家园分校、媒体宣传工作方案、对接人社局开发适合残疾人的公益性岗位等工作,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2)针对存在“纸面整改”现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3年4月26日开展石狮市残联关于开展残疾人服务机构规范社会捐赠接收和使用工作“回头看”,对照机构整改清单,督促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印发《石狮市残联关于规范残疾人服务机构接收捐赠款物有关事项的通知》,为机构提供残疾人服务机构社会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的规范性要求,并拟定《机构(单位)接收捐赠款物公开公示表》供残疾人服务机构参考,做好捐赠工作;三是结合2023年4-7月份开展的对残疾人服务机构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服务提升行动、消防应急演练、抗台风防御工作等检查,加强对残疾人服务机构的动态跟踪管理;四是将机构落实整改情况及市残联日常巡查结果运用到机构年审、等级评审、协议资格等鉴定意见中;五是由分管领导对业务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3)针对存在“机关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暖心行动”,组建专项服务队伍,根据残疾人的需求特点,有针对性地提供医疗、教育、就业、便民、应急、消防等方面的帮扶服务;二是实施市领导和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挂钩帮扶残疾人项目,有针对性地挂钩帮扶128户,2023年6月29日已支出工作资金25.6万元;三是2023年7月13日申请创建福建省“爱心助残驿站”,10月19日揭牌三家“爱心助残驿站”,并于10月26日下拨2.1万元扶持资金,每家7000元。2023年5月10日创建石狮市仁爱学校“残疾人辅助就业基地”“日间照料中心”。运用爱心助残驿站、日间照料机构、辅助性就业机构、辅具租借服务点等载体,为残疾人提供政策宣传、就餐、康复、辅具租借维修、就业、文化、体育、娱乐等服务;四是2023年9月22日完成62户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呼应残疾人生活无障碍需求;五是2023年3月27日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实施残疾人居家照料项目,为60名残疾人提供医疗、心理、护理、购物、生活环境整治等方面的定期上门服务。

2.关于财务和资产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工会收支未进行会计核算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工会财务人员学习《工会会计制度》,提升财务处理的业务技能。二是对2019-2022年工会收支进行账务处理;三是11月27日由工会主席对财务人员开展提醒谈话。

(2)针对费用列支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3年10月,已重新梳理全市所有在托的托养对象名单,并与全国残疾人信息登记系统逐一比对,确保信息准确相符,并每月现场检查或者视频检查机构至少2次,确认服务对象是否真实入托,并做好相关记录;二是在托养补助名单确认前,增加信息比对审核关,新增人员由初审人和校审人信息比对,指定专人审核并签名确认,在今后发放补贴时,明确所有补助对象均须经过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数据进行比对,确认补助对象符合补助条件,且与登记信息相符;三是2023年7月13日泉州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已退回2021年10月—2022年9月托养费用4583.33元;四是2023年11月28日,由分管领导对业务经办人、业务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

(3)针对公务用车派车报销手续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3年11月24日修订《市残联公务用车派车制度》;二是已对2021年9月份报销的未附派车记录的5单公务用车使用情况逐一核对梳理,整理派车单另行存档;三是对于今后报销时无需再附的《福建省公务用车信息综合平台派车单》及《公务用车审批单》统一存档备查。

(4)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3年12月8日修订《石狮市残疾人联合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二是完成固定资产盘点,对年限长久已损坏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报废,上缴国库资产残值1100元。

3.关于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1)针对对托养服务机构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通过跟医保局进行数据对比,对2020年以来到泉州泰和医院康复的石狮市自强自立服务中心托养对象请假情况进行“回头看”,逐一进行比对核实,对于查实超出假期补助的资金,予以追回。2023年11月29日,自强自立中心代退回超出假期的托养补助服务费用160元;二是2023年4月18日、4月19日,约谈各托养服务承接机构的负责人,督促托养服务承接机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抓好服务管理,防范工作漏洞;三是对托养服务承接机构的残疾人在托情况加强监管,推行不定期巡查制度,每月至少两次抽查托养服务承接机构,并另行统一保存抽查记录,作为发放补助资金的佐证资料;四是增设实际托养天数校核比对医保报销记录的环节,在每季度发放补助资金前,商请泉州医保局石狮分局查询托养补助对象住院医保报销记录,再与托养服务承接机构报备的残疾人请假数据进行比对,以确认实际托养天数;五是开展残疾人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活动以及残疾人服务机构规范化服务管理提升行动,加强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督;六是2023年11月28日,由分管领导对业务经办人、业务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

(2)针对列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3年11月17日学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管理规定,掌握拨付资金的相关文件依据及支出范围,增强财务规范意识;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第六条: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应当积极促进和开展残疾人教育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实施残疾人教育,为残疾人接受教育提供支持和帮助,第四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依法征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各种残疾人职业教育,拨付仁爱学校24万元;三是12月6日联合市教育局对拨付给市仁爱学校资金进行专项检查,拨付的24万元已支出14万元用于学校日常教育工作,改善教学条件,剩余的10万元预计在2024年1月份支出。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1)针对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10月26日对2019-2022年度党建工作整改清单进行回头看;二是5月24日召开党员大会研究确定2023年度党建工作“三张清单”;三是10月20日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上,原支部书记陈伟祥对党建工作清单不规范问题进行自我批评,并提出整改措施;四是11月27日分管领导对党务工作者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10月组织1名党务工作人员参加全市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组织全体党员参加系统党委党员轮训,进一步提高党员的党建工作水平;二是指定1名党员专门负责党内各类会议的记录工作,进一步做好规范化的记录工作;三是组织对2019年以来特别是巡察反馈存在问题进行自查,分管领导对党务工作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提醒谈话,提出今后工作中要引以为戒;四是原支部书记陈伟祥在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3)针对党建工作不实不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党建各项制度,特别是组织生活会制度,严格按照支部组织生活会要求,会前严格开展党员谈心谈话,了解工作上和思想上的情况,便于及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二是2023年以后将按照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要求,会前组织专题学习研讨、开展谈心谈话、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会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将会前梳理问题和谈心谈话、会上相互批评意见,制定完善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认真抓好问题整改;三是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在国庆节前开展一次以廉政提醒教育为主题的主题党日活动;四是9月27日召开党员大会,根据巡察整改的反馈意见,将“开车不喝酒”纳入党员登记表,并重新组织全体党员填写登记表。

2.关于议事决策不够规范,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3年11月17日组织学习《市残联理事长会议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机关办公会议制度》;二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强调经提交会议研究的事项,领导班子成员要逐一表态;三是2023年9月28开展会议记录质量“回头看”,对2019年以来特别是巡察反馈存在问题的会议记录进行自查,针对自查发现会议记录存在要素不完整,记录有缺漏问题,进一步严格执行会议记录的规范和要求,增加会后记录核对环节,确保如实、准确、完整地记录每一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表态发言。

3.关于干部队伍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领导干部配备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3年11月17日组织学习残联改革文件;二是10月20日民主生活会上,原理事长陈伟祥对未按照残联改革要求推动及时配备领导干部的问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三是今后将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及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推进单位班子建设及干部配备工作。

(2)针对办理领导干部选举组织程序滞后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3年11月17日组织学习《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今后对新任的领导干部按章程要求及时开展选举工作;二是10月20日民主生活会上,原理事长陈伟祥对办理领导干部选举组织程序滞后的问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3)针对股级干部队伍建设规划不够合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23年12月8日召开理事长动议提任股级干部事宜,后续将按干部选拔任用流程开展民主推荐及考察工作。

4.关于干部选任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研究讨论个别干部人事议题,班子成员未逐一表态,“一把手”未坚持末位表态制度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3年11月17日组织学习《市残联理事长会议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机关办公会议制度》;二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上会的议题班子成员都要逐一表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三是2023年9月28日开展会议记录质量“回头看”,针对“回头看”发现会议记录存在要素不完整,记录有缺漏问题,进一步严格执行会议记录的规范和要求,增加会后记录核对环节,确保如实、准确、完整地记录每一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表态发言。

(2)针对个别干部人事议题未按规定执行回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11月24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中有关回避工作规定;二是2023年9月28日开展会议记录质量“回头看”,对2019年以来特别是巡察反馈存在问题的会议记录进行自查;三是2023年10月20日,原理事长陈伟祥对个别干部人事议题未按规定执行回避的问题,在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3)针对个别干部人事调整事宜未经理事长会议进行研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3年11月17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落实重大人事任免等事项必须经理事长会议研究;二是原理事长陈伟祥对个别干部人事调整事宜未经理事长会议进行研究的问题,在10月20日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未收到巡察移交的信访件、问题线索,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共对6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给予批评教育1人,提醒谈话5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针对股级干部队伍建设规划不够合理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19年7月至今,办公室、业务部2个股室未配备股级干部。

未完成整改原因:按照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的工作流程,需对拟任用人员进行一段时期的考察,无法在短时间内配备。

下一步整改进展情况:本月内将开展股级干部人选民主推荐,并对确定人选进行为期不少于1个月的考察,待形成考察材料后,按流程开展后续系列工作,预计在2024年6月底前完成股级干部配备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和措施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巡察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市残联将以本次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工作要求,持续推进整改工作。一是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对还未整改完成的问题,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巩固整改成效,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加强已建立制度的执行力度,并持续性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以点带面推动残疾人工作实现新提升。三是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促进提质增效,激发干部担当作为,提升党员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精气神。以务实、科学的工作举措,让更多残疾人共享社会主义建设成果,推动我市残疾人事业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8700620;通信地址:石狮市子芳路529号,邮政编码:362700;电子邮箱:qz-ss@1203.org。

石狮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