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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狮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石狮市教育局党组 发布时间:2024-06-30 11:22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0日至11月20日,市委巡察一组对市教育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3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3月29日,市委巡察一组巡察反馈会后,教育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组织学习。针对反馈的问题,班子成员、各股室主动认领,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做到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全力落实、行动上积极主动,全力以赴落实整改责任和任务。局党组书记亲自研究整改方案,亲自部署整改任务,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集中整改期间,党组书记主持召开2场专题会议,听取整改推进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各分管领导不定期研究部署分管领域问题整改。

(二)紧盯问题整改,层层压紧压实。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职责,统筹抓好巡察整改相关工作。针对反馈意见提出的54个具体问题,逐条逐项细化整改任务,形成整改台账,分解形成156条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员、完成时限,坚决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确保完成问题整改 。

(三)突出建章立制,扩大整改成果。市教育局党组坚持把此次巡察整改作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契机和抓手,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把整改问题与治标治本、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抓好个性问题立即整改的同时,推动共性问题建章立制,切实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泉州市委、石狮市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1)针对运用新理论指导实践的自觉性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4年4月10日制定印发《中共石狮市教育局党组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要求、学习重点,4月30日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会上各党组成员对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展开讨论,积极建言献策。二是4月15日在党组会议上组织学习各级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提出贯彻意见,与会人员就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发表意见。三是认真对照组织部干部学习要求组织机关干部按时开展网上学习,制定机关干部学习计划、培训方案,以招投标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局党委办、综合股、德育股、工会、团工委等干部开展培训。四是局班子成员及各股室负责人再次对分管领域涉及的“十四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目标任务进行梳理,与创建“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目标相结合,深入一线学校查找短板,制定《石狮市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实施方案》,明确具体落实措施。

(2)针对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用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4年6月11日,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学校思政课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6月3日,联合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开展“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进校园,构建大中小学思政教育一体化体系”石狮市思 政课教师系列培训班,邀请全国思政教育学科带头人、华中师范大学教授杜时忠作题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教育实践探索》专题讲座。二是局班子领导下校对“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是教育的根本问题”进行专题调研,领导班子带头赴学校上党课,各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带头走进课堂,带头推动思政课建设,带头联系思政课教师。三是加大中小学思政课在编教师招聘力度,2024年共招聘26名思政课新任教师,其中研究生13名、优秀师范毕业生2名、省招考11名。四是严格执行教研员准入制度,按照《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教基〔2020〕46号文)公开遴选思政课教研员,形成初步遴选方案,计划7月组织开展教研员遴选。五是组织开展思政课统编教材教法培训,6月3、4日在市政府大楼属楼三楼举办2场思政课培训,905人次思政教师参训;7月9、10日举办4场思政课培训,1165人次参加。六是2024年3月开展教师任课情况排查,核对教师资格持证及任课情况,确保思政课专职教师不挪作他用。

(3)针对统筹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编制《石狮市教育布局专项规划(2022—2035)》,根据石狮教育发展实际,精准测算入学需求数据,预留教育建设用地。对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紧缺的城东片区加快学校规划建设,五小二校区、七小二校区、石光中学初中部等教育建设项目列为2023—2026年市重点项目,由产投教育集团承建重点推进,市分管领导每周召开项目调度会,统筹协调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2025年秋季部分项目建成投入使用,有效化解“大班额”、“大校额”现象。二是推进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5月份组织对三小复光校区、实小蚶江校区、东店小学等7所小学开展县级评估,并向泉州市推荐申报参评,按照上级评选要求,将于今年下半年组织验收。深化“名优校+”办学模式,5月27日,召开石光中学集团化办学工作推进会暨石光中学教育集团、三中校区、实中校区揭牌仪式;同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设立厦门外国语学校石狮分校鹏山校区。加快实施“5G+”专递课堂,今年拟投入150.8万元用于建设26间“5G+”专递课堂,目前该项目招标已经定稿,近期将提交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后实施。三是出台2024年中小学招生意见,优化中心城区以“多校划片、按序入学”为主的初中招生办法,逐步递减小学超2000人以上学校一年级招生计划,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起始年级班生规模严格控制在50人以下,小学51—55人班额占比只减不增,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校额”“大班额”问题。四是会同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结合当前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情况,修订全市教职工调配意见,进一步规范市内教师调动与调配工作。启动2024—2025年城区教师农村学校支教工作,鼓励城区学校骨干教师积极参加支教工作。

2.关于党组领导作用有待加强的问题

(1)针对党组谋大局不够坚定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6月11日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教育规划,认真分析生源现状,科学制定2024年度招生意见。二是多次专题听取《石狮市教育布局专项规划(2022—2035)》汇报,对布局专项规划再次完善形成评审稿,2024年1月31日向各镇办及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对反馈意见总结分析的基础上,完成定稿待审批。同时加快推进城东片区学校规划建设,五小二校区、七小二校区、石光中学初中部等教育建设项目列为2023—2026年市重点项目,由产投教育集团承建重点推进,市分管领导每周召开调度会,协调推进建设,确保2025年秋季部分建成投入使用。三是科学评估实验中学、华侨中学的招生实际,细化制定两校招生政策,落实两校按计划完成招生任务。在2024年为民办实事学校修缮改造项目中一中、石光、侨中分别计划安排资金144万元、65万元、90万元用于学校的校舍修缮和零星设备采购添置,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四是出台《石狮市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实施方案》,明确全市各相关部门、单位职责,协同推进全市学校优质均衡发展。

(2)针对党组把方向不够准确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与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对接,深化工作协调。3月28日至29日中国教科院专家来我市召开石狮市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推进会,进一步明确项目合作要求,修订完善合作项目(增值评价项目、区域教科研训能力建设项目、高中提质带动项目、初中提质提升项目、家校社协同育人项目)。5月17日,教科院理论研究所所长姜朝晖为全市中小学校长作《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政策与理论前沿》讲座。5月30日,陈晓东副局长、李秉源正科级干部前往中国教科院参加工作对接会,同时选派10教师和5名校长到重庆、杭州等实验区挂职学习。6月3日,中国教科院专家王晓燕、王楚来石参加我市“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进校园,构建大中小学思政教育一体化体系”启动仪式。9月份,教科院将选派2名博士驻我局对实验区进行针对性指导。二是巡察期间联合市财政局、人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类考试劳务费执行标准的通知》,规范劳务费发放。三是2023年11月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完中校和鹏山工贸学校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规范考试劳务费发放标准。四是对全市学校进行自查,清理前期违规发放项目,杜绝违规发放劳务费现象。

(3)针对党组保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巡察整改期间,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带队深入石光中学、厦外石狮分校调研集团化办学有关工作。制定《厦门外国语学校石狮分校“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2022—2025年发展规划》和《石光中学教育发展共同体2023—2027年发展规划》。二是向市政府呈报请示,撤并梅林小学、陶青小学、前坑小学、林边小学4所小学学校代码,保留石狮市永宁中心小学梅林校区、石狮市永宁中心小学陶青校区、石狮市第七实验小学前坑校区、石狮市第二实验小学琼林校区。5月27日,召开石光中学集团化办学工作推进会暨石光中学教育集团、三中校区、实中校区揭牌仪式;同日市政府研究同意设立厦门外国语学校石狮分校鹏山校区。三是2024年6月对市教育局、人社局、编办2015年联合印发的《关于石狮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校际交流工作实施意见》进行修订。主要对交流形式、组织管理做了修订,针对集团化办学、教育发展共同体因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需要,增加了两镇两办校区调配至沿海五镇校区及两镇两办校区间、沿海五镇校区调配交流;针对各镇办中心校撤销后及近年来学校布局调整,对义务教育初中、小学阶段的交流片区进行重新划分;针对交流对象交流期间、期满后的工资、人事关系进行修订。为进一步推动校区之间的教师流动,各办学集团、教育发展共同体可结合实际,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及福利待遇等方面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加强学科教研员联系“集团化”办学教研力度,2023年11月27日制定《石狮市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定点联系学校工作制度(试行)》(狮进综〔2023〕2号),各学科教研员挂钩联系“集团化”办学相关学校,深入学校开展教学视导、指导集体备课等各项教研活动。四是加强党建业务指导。2023年12月23日举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专题培训会,邀请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原副处长,厦门理工学院党委常委、副书记陈洪尧作《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专题培训。分别于2023年11月21日、2023年12月6日、2024年1月12日、2024年1月25日多次召开推进会、座谈会,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制定“两项议事规则”参考模板,分2次召开专题会议,指导相关学校制定两项议事规则,并逐一把关,已完成领导体制调整的42所中小学校全部建立两项议事规则,参照执行的6所幼儿园也均建立两项议事规则。制定《“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清单》,及时了解、推进相关工作,督促指导学校修订章程。目前有53所学校通过学校教代会完成章程的修订。

3.关于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仍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校园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部署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问题摸排整治工作,及时将隐患问题通报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开展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作专项检查,对部分商铺经营者的卫生、用电安全、占道经营等问题当面进行沟通教育,现场劝退流动经营摊点4处。二是蚶江中学、第一中学已制定人车分流工作方案,推动落实,完成整改。三是联合市检察院、公安局于3 月 28 日举办“青春成长法护航——预防校园欺凌”法治专题教育培训班,面向全市中小学校长、永宁中学教师、学生及家长分别开展法治教育讲座、团体心理辅导、家庭教育指导活动。4月上旬,局领导带领业务股室人员对全市学校欺凌防范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5月27日,下发《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十项要求”》,指导中小学校落实暴力与欺凌防范各项举措。

(2)针对落实“双减”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明确要求局机关45周岁以下工作人员需全员报考行政执法证考试,45周岁以上人员鼓励报名,23名机关干部报考,其中学前教育和民办教育发展中心8名工作人员均报名参加考试,17人通过考试。二是制定校外培训检查督查规章制度,建立周末、节假日常态化校外培训整治机制,5月2日—5日,开展五一校外培训专项督查,督查机构20家,共出动52人次,开具整改通知书3份,并督促按时整改,退还学费11858元。依托校外培训机构整治专班,加大巡查和执法监督力度,4月份以来,联合14个单位开展检查11次,检查机构159家,出动816人次,开具整改通知书11份,均整改到位,退还学费22638元。依托全市675个单元网格1396个责任网格,将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工作纳入基层区镇街的综治网格化管理体系,“五一”期间组织两镇两办网格员全面开展辖区内培训机构排查,对督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市校外整治办,校外整治办针对发现问题组织联合检查组深入督查。三是启动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集中整治,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培训研修活动,3月20日—4月28日以线上学习形式、5月1日—6月25日以校本研修形式开展。组织全体教师签写师德师风承诺书,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四是经与财政局协商,课后服务费结余资金优先进行消化结余资金,目前结余资金从原先的2604.9万元减少为348.52万元左右,剩余资金按照支出范围经教育局计财股审核后进行发放。

(3)针对学校食堂委托管理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5月13日召开学校食堂委托经营方案征求意见会,邀请13个学校(含中小学)就食堂委托管理综合评分标准进行充分讨论,在征求学校的对评分标准意见基础上,联合驻教育局纪检组共同推进对评分标准的修订,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修订食堂委托管理相关评分标准。主要针对学校办学规模分类、降低部分主观分分值、增加学校基本要求项以及允许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要求来满足多样化需求等方面进行修订完善。二是制定退出机制,清查全市学校供餐合同,未明确退出机制的须签订补充合同,明确退出条款,5月份已完成全部补签工作。落实学校食堂“零租赁”政策,学校“一校一案”通过降低餐费、“一元菜”等方式,将减免租金回馈给学生。目前自助式食堂学校“一元菜”“二元菜”品类约30%。三是抽调相关单位人员组成专班,建立食品安全会商制度。完成第三轮食安副校长配设,强制推动学校每天组织检查,严格落实学校行政、教师和家长陪餐工作。严格招标全过程管理,教育系统党委、计财股、校安办、资源配置中心组织成立食堂委托经营管理开标监督小组,抽调教育系统纪检人员、相关业务股室人员和学校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对学校食堂开标进行全程监督。实行“末位管控”动态管理。对用餐满意率低于75%、用餐投诉较多的学校进行“末位管控”,每月对管控对象进行综合评价,不达标的扣押餐费。首批确定鹏山实验学校、二小嘉禄校区、二小琼林校区、后垵学校等4所学校为管控对象。5月份全市学校用餐满意度均超过75%。组织开展自主经营学生食堂财务收支管理专项审计,至6月底抽检18所中小学、幼儿园,对于存在食堂内部控制不严格、财务报销材料不齐全、会计核算不够规范等问题,全部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4.关于师资队伍培养管理缺乏系统性严肃性的问题

(1)针对培优选任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骨干教师考核。组织对石狮市级及以上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进行周期性考核。其中通过考核的泉州级及以上的各类骨干教师385名,石狮市级各类骨干教师217名。二是加大名师培育力度。实施“鸿·雁”强师赋能行动计划,提升名优教师的培养高度。1名教师入选福建省新时代基础教育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2名教师获评正高级职称,4名中学教师入选泉州市“教育领航团队”项目培养工程、7名中小学校长入选泉州市“名校长”培养工程,新增中小学(幼儿园)泉州市级教学名师、骨干教师培养对象9名、118名。三是制定《石狮市关于开展2024年石狮市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评选名额原则上各校学科教学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总人数分学段按照1:100的师生比推荐上报,从总体上提高乡村教师的入选人数。在评选条件方面,对乡村教师参加课题研究适度降低要求,学科教学带头人参评对象不要求为核心成员只需要参与过县级及以上课题研究,骨干教师参评对象课题研究方面则不作硬性要求。四是名师评选中,在评价内容指标上增加家长、师生满意度测评,学校民主测评中同意推荐的人数须占全体教职工总数的2/3以上。参评对象须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无异议后,方可向市教育局申报。

(2)针对教师“传帮带”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对石狮市级及以上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进行周期性考核。其中通过考核的泉州级及以上的各类骨干教师385名,石狮市级各类骨干教师217名。二是组织名优教师送教,组织各级各类名优教师(含培养对象)开展195场的“送教送培”活动,活动内容包括中小学思政、心理健康、语文、英语、科学及劳动等多个学科。三是制订《石狮市教育局关于加强青年教师培养的实施意见》,编制《石狮市新任教师成长手册》,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管理。各学校做好新老教师“传帮带”工作,按要求组织对新入职教师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方予以转正。

(3)针对职称聘后管理工作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各学校对《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的意见》再次学习。二是已完成对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人员的聘后考核结果台账的完善。

5.关于议事决策机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制度,明确要求需提呈党组会研究的议题,需经分管领导审阅报局长同意后,填写报备表,征求纪检组意见后再上会研究。二是将党组会议议题研究流程补充写入议事规则,所有上会议题需提呈分管领导审阅报局长同意后,征求纪检组意见,原则上上会材料至少提前1天完成所有上会流程方予上会研究,不再接受临时提呈的议题。三是自巡察结束后,加强对大额资金使用的财务审批,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把控好支出关。

(2)针对党组会议决策落实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党组会议研究事项、市领导批示等重要工作实行任务分解,定期跟踪办理进展情况。涉及学校事项由责任督学协同跟踪督导,形成工作闭环。二是通报赖某核查情况及蔡某移居香港有关事宜组织人事部门意见情况。三是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对蚶江中学林某某违规处分事宜,决定对其作出降低岗位等级至十三级、其违法期间多领取的薪资38万元,分期追缴退回。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2024年4月19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列为重点学习内容。二是加强形势分析和研究工作制度。4月份出台《石狮市教育系统网络意识形态和舆情风险防控工作方案》,4月15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工作重点,并印发各学校。4月30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党组成员交流学习心得。6月24日召开党组会议对石狮市教育系统2024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专题研究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三是调整充实教育局机关以及各学校宣传舆情队伍,根据学校日常信息报送情况,对信息报送质量不佳的进行调整,把信息质量高的舆情信息员充实到舆情宣传队伍中,为舆情信息工作提供了队伍支撑。四是开展网络舆情风险研判,组织16名干部参加各级网络舆情培训。计划暑期举办一起网络舆情应对工作培训。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提出强调要求。二是组织各学校开展自查,依托党建检查对各学校支部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三是对教育系统在网络错敏词监测系统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整改,对祥芝中心小学、宽仁小学学校领导提醒谈话。

(3)针对阵地管理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教育公众微信号管理,优化专栏设置,及时做好信息更新。组建宣传工作专班,定期发布教育系统新闻资讯,切实加强信息宣传工作。二是下发通知规范学校微信号管理,按照泉州市教育主管部门相关工作规定,第八中学已经规范微信号运营管理、立即停止微信号编辑的外包服务,组织本校老师自行编辑,继续按照“三审三校”要求规范信息发布。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4月25日召开教育系统2024年党的建设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将根据上级部署印发《中共石狮市教育局党组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二是加大压力传导,将学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纳入5月中旬开展的学校党建重点工作考评的检查内容,形成问题清单,限期整改。联合市纪委监委驻教育系统纪检监察组开展教育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专项检查。三是4月25—26日举办全市学校党组织纪检委员专题培训会,提高纪检委员履职能力。

(2)针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照《市教育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工作实施方案》,班子成员规范开展廉政提醒。二是5月6日向班子成员发出《谈话注意事项》,6月7日前班子成员按要求开展2024年廉政谈话。

(3)针对廉政风险点排查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5月6日—10日组织开展2024年局领导班子成员、内设部门、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局领导班子成员排查出廉政风险点39个,制定风险防控措施39条;内设股室排查出廉政风险点75个,制定风险防控措施75条。二是举一反三,部署各学校开展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学校处室、关键岗位人员廉政风险点排查。各学校均已于6月完成排查工作。

(4)针对开展警示教育针对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工作,4月17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传达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4月25日召开市教育系统党纪学习部署会议,并邀请泉州市纪检监察信息技术中心副主任人佘子艺作《<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专题讲座。二是4月25日召开2024年教育系统警示教育大会,通过播放涉及教育行业的《教育局局长的“双面人生”》《沦丧》《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等廉政教育警示片,以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和教师。2024年1月至今,已转发上级纪委监委通报的典型案例3份6起,督促各学校开展警示教育。三是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关键节假日,下发2份纠“四风”树新风相关的纪律教育通知,抓早抓小,常态长效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5)针对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党组会议议题会前均先征求纪检监察组意见,经审核把关后方可上会研究,未充分征求纪检监察组意见的议题不研究。二是主动配合、全力支持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除“三重一大”事项及时征求意见外,巡察整改期间主动向纪检监察组通报单位重大情况4项,抄送重要文件12份,邀请纪检组参与学校食堂安全管理专题会议6场。三是高度重视纪检建议书答复,局党组书记亲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建议书答复,按时按质完成答复并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2.关于“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的问题

(1)针对存在不作为现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立足教育系统干部实际,以市级层面出台《石狮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从实施范围和职级设置、职级资格条件及聘任管理、职级待遇、职级校长管理等方面强化对全市校级干部管理。二是完成《关于推进石狮市中小学教师岗位聘任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初稿,目前正征求意见。

(2)针对存在形式主义现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统筹机关各股室,对收发文件、召开会议、督查检查等做出明确规定,实行总量控制。对三类文件严格把控,今年上半年未印发三类文件,减少各类检查5场,把期初检查与安全检查、校园督导、党建检查等整改工作合并开展。二是下发工作要求,属于上级所发指导性的工作,直接转发不另行文;一般事项、通报工作情况或者务虚性的会议一般不制发纪要;各股室平时举办的活动(比赛)列入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的活动可用事务通知,制发不编文号公文;不重复下发以往已制发的公文,一些制度或政策公文可以延续使用的不再编文。三是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印发《整治社会事务加重中小学师生负担问题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的工作方案》和《石狮市教育局关于公布石狮市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清单的通知》,明确整治内容,通过清理精简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建立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统筹规划社会事务进校园、杜绝强制摊派无关事务、规范教育移动选用管理等工作举措减轻中小学师生负担。今年除常态化工作融入教育教学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事项外,确定3项进校园白名单。四是制定年度教学教研计划,非教学教研活动不列入年度计划,减少非教学教研活动60场次。

(3)针对存在作风不实现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干部会议强调工作作风,由责任领导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明确责任和任务,确保工作有章可循。二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4月26日举办市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实务培训会,5月11日举办市教育系统党务干部专项业务培训会,强化业务技能,强化应知应会知识的掌握,不断提高工作能力,确保工作前后一致性、真实性。三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开展警示教育。4月25日召开2024年教育系统警示教育大会,以身边人身边事做好教育。四是加强学校资金管控,逐个核实备用金卡及学校资金管理情况。将整个教育系统备用金上缴学校账户,完成备用金上缴工作,已与财政协商备用金回收后小额零星现金支付的报账手续。五是对4名机关及学校干部提醒谈话,2名学校干部批评教育。

3.关于担当作为、为民服务意识有待加强的问题

(1)针对应对教育类项目建设滞后、涉诉等问题办法不多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永宁中学改扩建项目由于涉及永宁镇征地未能及时完成、学校礼堂经鉴定为D级危房的问题,经报市政府同意重新调整项目进度,其中2023年计划第四季度完工的为礼堂改造部分,2024年第四季度的进度安排为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同时需对该项目是否拆除重建或加固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论证。二是多次主动对接法院、仲裁机构、财政部门、施工单位,加大推动项目工程结算、财务决算力度,及时结清涉诉案件;其中,三小复光校区已聘请第三方中介厘清财务内容,完成相关项目的单独财务决算初稿;厦外石狮分校主体项目自诉讼后已再支付施工单位3800万元,目前由于游泳池质量问题我局已提出反诉;第一中学2#教学楼及1#、2#实验楼工程和教学楼及看台等2个项目案件已结案;石光中学室外工程II标段、园林绿化工程及室外工程I标段等3个项目已结案,学生公寓(A标段)学校正进行单独财务决算;华侨中学综合楼案件已协调为庭外和解,项目已完成财务决算并向市财政申报最后一笔工程尾款。三是厦外石狮分校游泳馆因施工问题导致游泳池底板承受不住地下水压力而漏水,巡察整改期间再次督促施工单位抓紧整改并将该问题诉诸法律,同时将该整改结果作为结清工程尾款的条件之一,敦促施工单位尽快解决泳池漏水问题。目前已开庭一次,尚未判决,施工单位还未维修解决泳池漏水问题。

(2)针对退还考试报名费未跟踪落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巡察期间接到巡察组反馈后,立即要求三所学校组织相关人员,整理所有未退还费用明细清单,安排原年段长和班主任对学考报名费进行退还,巡察期间已整改完毕。二是组织学校开展自查,要求各校引以为戒,严格执行相关纪律。

(3)针对研学平台公益性低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石狮市中小学研学实践管理平台已设置“学校需求发布”模块,可以由学校自行选择研学线路,定制个性化研学方式。二是督促学校做好研学实践相关的实地考察工作并及时进行报备。2024年以来报备出行的学校135所,路线412条,已通过并出行398条、未出行2条,未通过已修改并重新报备12条。三是研学平台相关人员在对服务方上传的线路审核过程中进行严格把控,严禁搭载非研学项目的收费。四是平台已设置“研学后评价”功能,及时收集学校及家长的评价,并及时将相关评价材料反馈给服务方。五是引导学校、服务方组织和开展更多普惠性、公益性且具有地方特色的研学实践活动。截至2024年6月,研学平台已上架8条特惠线路,58条“0”元路线,同时引导学校在选择研学出行时更多关注我市及泉州范围内的相关海丝、世遗的研学路线。2024年6月13日,市教育局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工作座谈会,沟通了解各学校在研学实践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及需求。

(4)针对落实教师减负工作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印发《整治社会事务加重中小学师生负担问题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的工作方案》和《石狮市教育局关于公布石狮市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清单的通知》,明确整治内容,通过清理精简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建立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统筹规划社会事务进校园、杜绝强制摊派无关事务、规范教育移动选用管理等工作举措减轻中小学师生负担。二是5月10日教育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社会事务进校园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5月17日召开全市工作会,进一步进行部署。组织开展社会事务加重中小学师生负担问题日常监督检查,规范中午、晚上课后服务相关规定,减少教师工作负担,检查落实上级惠民教育政策。教育局机关各股室、各学校两个层面全面开展自查,对2023年以来入校园清单及督查检查评比事项逐一摸排比对,对每个项目的教育目的、教育对象、教育内容、教育方式以及教育时间等做好梳理归类。明确除常态化工作及上级要求事项外,2024年进校园事项3项。

4.关于关键领域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1)针对变相低价出租国有资产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下发整改通知并责令鹏山工贸学校于合同到期后收回所出租资产,按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狮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通知(狮政办〔2017〕144号)要求,做好资产管理工作。目前鹏山工贸学校已完成自查自纠及填写整改说明。二是开展学校国有资产出租情况自查,学校均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公开招租,未发现类似问题。

(2)针对未严格落实岗位不相容原则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针对未严格落实岗位不相容原则的问题,独立做账学校已完成自查自纠并完成出纳及会计分岗设立。

5.关于内审职能弱化的问题

(1)针对资产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目前逐步扩充内审组后备人员4人,整改期间开展民办幼儿园财务管理专项审计,公办幼儿园及小学自主经营食堂财务管理审计,后续将对课后服务及工作业务进行审计。二是下发通知要求开展全系统缴费通道的开设工作,目前三中、蚶江中学缴费通道试运行已完成,预计7月份完成开通工作。三是针对固定资产不符问题突出,已协调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及软件公司,完成全系统的资产清查。106.71万元的设备、无形资产已作固定资产核算,66座建筑物因工程未结算或未验收等原因,无法转为固定资产管理,目前正逐项梳理推进。四是对机关计财股1名相关人员批评教育。

(2)针对财务规范化水平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4月25日开展财务人员集中培训,对各公办学校分管财务的副校(园)长及各公办学校财务人员就财务审查方面进行培训指导。2024年秋将再举办一期全体财务人员及资产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二是将资产管理及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纳入内审工作计划,以审促改。第一中学2021年8月将78.24万元固定资产“一批”入册问题已通过盘点及重新录入资产卡片的方式完成整改;6月底将第三中学工会经费纳入总工会经审对象,进一步梳理发现问题完成整改。三是对全市各学校资产进行盘点,已完成自查并对按批入账的资产进行细化整改。

(3)针对合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目前尚有鹏山工贸学校水电费未追回,已走法律途径进行追缴,其余款项均已追回并上缴国库。二是组织各学校开展自查自纠,未发现其他学校存在类似问题。三是第一中学违规减免租金3万元已完成追回并上缴国库。四是开展学校零租赁食堂履约情况检查,督促各学校根据学校食堂经营模式及校情实际,“一校一策”研究制定落实措施,收集返利学生方案,保障“零租赁”节省费用真正惠及学生。

6.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1)针对重复发放补贴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责令第三中学和鹏山工贸学校,完成对涉及重复领取劳务费退还工作。2024年4月已将所有重复发放补贴退还国库。二是对第三中学和鹏山工贸学校相关经办人员谈话提醒。三是要求相关学校认真自查,举一反三,若有相似情况立即组织清退,未发现其他学校存在类似问题。三是下发通知严格要求各学校按教育局、财政、人社联合发文,规范劳务费发放标准及范围。

(2)针对违规报销教师个人论文版面服务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完成违规支付教师个人论文版面服务费追缴工作,追回5.11万元并上缴国库。二是开展自查自纠,梳理学校经费支出,是否存在用学校经费违规支付个人业务的现象,对已发生的违规支出进行清退追回。三是对华侨中学经办人员批评教育。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1.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3月27日召开局机关支部会议,研究局机关党支部2024年党建工作事项。二是5月7日将2023年度局机关支部党建工作总结与2024年度工作计划,提交党组作专题工作汇报。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执行党建工作制度,认真制定2024年度局支部党建工作计划,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三诺”等制度。二是结合5月份学校党建积分考评,对各党组织工作计划、“三会一课”、党员“三诺”情况等党建工作材料进行重点检查,针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督促整改,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2.关于抓基层党建不紧不实的问题

(1)针对督促指导党支部换届不规范、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任期届满的党组织换届工作提醒制度,严格要求局机关、教师进修学校、华侨中学、蚶江中学等党支部今后规范支委会选举流程。二是制定换届工作导图,对到期换届的3个党组织进行工作提醒。按换届工作要求,对3个党组织的班子配备、班子结构、支部委员分工进行指导;对支委候选人预备人选征求意见、选举办法、主持词等进行指导,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台账。三是3个学校党支部均已完成换届工作。

(2)针对个别学校党组织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梳理全市各学校党组织领导班子配备情况,已全部配备党组织书记。根据中共石狮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工作方案》(石委教发〔2023〕1号)的通知,学校行政班子副职中的党员一般应进入党组织班子,在4月30日前对中共石狮市第七中学支部委员会等8个党组织的班子成员进行调整,未出现空缺党组织书记及班子成员的情况。二是加强学校党组织班子的管理,健全党组织岗位设置,各基层党组织及时更新《石狮市市直机关党组织基本信息汇总表》,确保党组织机构健全。

(3)针对对党务干部业务重视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印发《石狮市教育系统2024年度党员集中轮训方案》(狮直教党〔2024〕4号),组织开展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党员(包括预备党员)、纪检委员、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发展对象进行培训,组织开展3场培训,共计604人。二是依托教育系统党委党校,加强对党建业务、工作方法、纪律要求等方面的培训,4月25日至26日,组织开展2024年学校党组织纪检委员专题培训,强化培训工作,提升业务水平。

(4)针对党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二是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的梳理和排查工作,建立工作台账,7名已离职或变更岗位的党员教师中,已全部完成党组织关系转接;实验中学王某某,组织关系已转接到其所居住地的社区党支部;华侨中学刘某某于2024年1月份放弃党员登记,3月份教育系统党委会通过刘某某停止党籍的有关事宜。二是加强党员党籍管理工作,建立教育系统党员离岗、失联报送制度,对相关党员进行跟踪管理,对2024年度退休教师进行摸排,核查党员教师信息,对离开教育岗位、失联等原因需要进行党籍变动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三是截至2024年6月,13名退休党员教师党组织关系均已转到所居地党支部,未出现离职、变更岗位或失联党员组织关系未转接情况。

(5)针对党建档案缺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结合2023年度党建积分考评检查,对各党组织的党建工作档案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督促进行整改。二是各党组织发展党员记录本、支部换届材料、年度党费收款收据等材料建立档案专盒,实行专人保管。三是加强党建档案管理工作,将党建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党建积分考评,2024年5月,结合党建积分考评工作,对各党组织对党建工作档案进行全面摸排,查缺补漏,完善档案材料。

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

(1)针对干部干事精气神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提升机关干部作风实施方案,开展机关党员主题教育,分批开展干部培训,激发干部干事激情。二是制定每周股室工作安排,班子成员每周一上午召开班前会,根据工作计划,商讨部署工作落实情况。实施局班子联系挂钩学校制度,开展工作调研。三是自3月份起优化办理申办出入境流程,申办出入境证件函减少扫码环节,减轻教师负担。实行干部请假网上审批制度,实现教师请假线上办理。

(2)针对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实行重大事项回避制度,自巡察整改期间起未出现涉及重大事项未回避现象。二是按照市委编办干部职数标准,修订《教育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办法》,已完成初稿,规范学校干部任用程序,逐步消化超职数配备的校级领导,巡察整改期间消化2名超职数配备干部。三是严格学校中层岗位设置审核,在干部职数范围内,因学校管理需要调整内设处室名称的报教育局备案。四是加强干部培训,委托专业机构计划在暑期期间对学校中层干部、党务工作者、团干开展专项培训。

(3)针对干部队伍建设规划不够合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形成机关股室人员调整初步意见,将利用暑期教育工作相对空档期,完成对机关股室责任人调整,按要求规范配备所有股级干部。二是调整班子分工,制定各股室工作职责树状图,对涉及股室职能重叠交叉工作做好调整。

4.关于干部日常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考勤、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机关干部学习《石狮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暂行规定》;下发通知,再次对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规范强调。二是规范机关干部请假流程管理,及时录入考勤数据,定期公示考勤情况。三是对机关1名长期未打卡的干部批评教育。

(2)针对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干部因私出国(境)台账,每季度定期更新有关数据。二是严格出国(境)审批,机关干部及下属高级职称人员证照全部由教育局集中管理,并建好台账。规范借出证件流程,按照规定做好分级审批审核。三是结合5月份党建工作检查,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检查。做好股室内部协调,确保保留党籍台账、出入境实际情况相一致。四是对4名因私出国(境)超期改期、更改目的地、未注明具体目的地的干部提醒谈话(另4名干部已退休)。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采购设定特定条件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6月28日邀请市财政局采购管理中心主任宣讲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流程等,提高教育系统人员对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力。二是开展采购专项检查,3月14日计财股、资源配置中心、综合股及党委办组成检查小组,对二小、七小、鹏山工贸学校、后垵学校进行采购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要求学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关于违规设置内部股室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撤下教育局机关基建办、教育改革办公室牌子,按三定方案将基建办职能归入计财股、教育改革办公室职能归入综合股。

3.关于社团兼职管理不到位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名干部已不再兼任公募基金会领导职务;超龄兼职的1名退休干部已按照要求启动组织换届工作,其相应工作职责先由其他同志承担。

4.关于审计指出“合同约定执行不到位”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落实履约保证金制度。2023年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所有采购项目均按照合同约定转入履约保证金或者提交保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作业簿货物类采购项目,部分作业本未按照约定配送,处以义务教育阶段作业簿货物类采购中标供应商4000元的违约金,同时约谈相关企业负责人,目前违约金已经打入教育局账户。二是加强合同执行和日常管理。要求签订的合同尽量使用标准合同文本,重点关注工期、工程内容、约定支付方式等方面内定,强化合同执行全过程监督检查,重点关注各阶段合同管理及执行情况,防范合同履约风险。同时将合同发给教育局法务,咨询法务意见,尽量完善合同,确保合同执行到位、规范。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反映,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对16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批评教育5人,提醒谈话11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针对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用力不足,小学思政课专职教师配备比例仅 6.9%,距离“十四五”目标70%差距大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因2012年起国家控编政策,我市在较长一段时间教师缺编严重,虽在2021年起我市统筹1800余个教师编制用于缓解缺编问题,但为解决历史欠账,教师招聘优先满足考试类学科为主,难以大量招聘思政课专任教师。当前泉州市对思政教师编制重点优先满足市直学校专职教师,短时间内思政教师补充范围难以一下全面普及。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对思政课教师招聘力度。二是扩大思政教师补充渠道,加大对兼任教师业务培训,采取培训转岗、多校走教等方式提高思政课专职教师配备比例。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2027年12月底。

(二)针对义务教育资源城乡、区域、校际差距较大,市区“大班额”“大校额”现象未得到有效化解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由于近年来我市城市化发展,中心城区扩容加速,外来人口大规模来石,加之本市人口大量向中心城区聚集,市区招生压力巨大,同时为尽量方便孩子就近入学,招生实际过程中尽量减少中心城区学生分流到沿海,市区“大班额”“大校额”现象较长时间还将存在。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持续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支持沿海学校发展,缩小成小差距。二是加强教育布局规划,科学拟定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三是充分开展调研,优化中小学招生方案。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2029年12月底。

(三)针对资产管理混乱涉及10所学校有66座建筑物未作固定资产核算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10所学校66座建筑物因工程未结算或未验收等历史遗留问题,无法进行财务决算并转为固定资产管理。

下一步整改措施:逐栋建筑物梳理堵点,协调财政部门及国资管理部门,逐步完成财务决算并转为固定资产核算。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需长期坚持,巩固整改实效。下阶段,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为新的起点,举一反三,深化整改,健全机制,持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一)强化政治责任。坚持把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作为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具体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增强“四个意识”体现在具体行动中。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班子成员带头示范,带领教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决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泉州、石狮市委工作要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强化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统筹协调、日常调度,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继续推动落实的事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坚决抓好整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坚持把整改工作融入教育改革发展大局,一以贯之持续推进。

(三)强化建章立制。坚持标本兼治,围绕巡察指出的问题,紧紧抓住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在整改的同时倒查制度短板,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在落实好“当下改”举措的同时,形成“长久立”的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8886003;通信地址:石狮市湖滨街道嘉禄路568号,石狮市教育局,邮政编码:362700;电子邮箱:jyjzhg301@163.com。

中共石狮市教育局党组

202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