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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发布时间:2024-06-30 15:13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0日至11月20日,市委巡察三组对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含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3月2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一)高度重视整改,迅速组织部署。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立即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研究部署。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和事务性工作。

(二)明确主体责任,层层传导落实。局党组严格履行整改落实工作主体责任,将整改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下去。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进行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亲自落实;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指导、督促;股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具体整改工作。

(三)制定整改方案,实行“销号制落实”。先后于4月1日、4月7日、4月10日、6月21日召开专题会商、局党组会对巡察组反馈的39个问题,逐个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等,形成整改方案,并向巡察组报送《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三组对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狮自然资党组〔2024〕7号)。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切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四)健全规章制度,构建长效机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形态、政府采购、执法监管等相关规定和业务学习,梳理廉政风险点并制定防控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共出台10项制度,通过制度建设进行规范约束,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力度不足的问题

(1)针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2024年5月4日印发实施《中共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制定实施《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计划》,进一步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于2024年6月6日、6月14日、6月21日分3批对“习近平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等6个重点专题进行补学。二是2024年5月20日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4月30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听取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情况汇报时的讲话,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截至6月25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系统本领域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19次。

(2)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中。一是针对专项资金被收回问题,我局正抓紧拟定2024年矿山生态恢复治理项目委托合同,以向财政申请下拨未使用的2019-2021年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专项资金。二是蚶江镇莲塘村、溪前村废弃石窟治理点因涉及跨村界,前期工作受到村民阻挠,导致未能如期开展。我局已会同蚶江镇政府召集蚶江镇莲塘村、溪前村村主任,协调做好群众工作,并部署下一步治理工作。三是在编制治理方案时,督促属地镇办做好废弃石窟治理事项公示,及时掌握治理中可能出现的阻工问题,及时将矛盾化解在项目施工前。四是推进落实2024年度上级下达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的各项治理任务,2024年度计划治理历史遗留废弃石窟图斑44个,面积1381.41亩。已完成转型利用方式修复的有9处(面积502.75亩),正在实施转型利用方式修复的8处(面积393.11亩),正在实施人工辅助方式修复的有13处(面积88.19亩),正在组织编制治理方案的14处(面积397.34亩)。

(3)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制定《2024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计划》,于2024年4月组织意识形态专题学习研讨,强调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要求相关人员及时予以纠正。二是组织全体人员参与保密教育线上培训,增强网络与信息安全防范和保密意识。及时维护设备、更新软件,于2024年4月组织对不动产登记中心、地理信息中心自建系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密码设置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按规范化要求进行系统密码设置。于2024年3月4日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应急演练,进一步规范工作秩序,提高网络与信息工作安全性。三是5月30日对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责任人员予以提醒谈话。

2. 关于为高质量发展提供要素保障不够充分的问题

(1)针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滞后制约要素保障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我局积极跟进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审查进度,石狮国土空间规划于6月5日获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复。二是反馈的16宗土地规划均已完成控规调整。三是全市村庄规划已全部完成,应编尽编,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的村庄规划已全部纳入省自然资源厅规划库。针对个别村庄因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村庄规划无法纳入省自然资源厅规划库的问题,已于6月份函告各镇,要求各镇指导此类村庄编制建设方案以保障宅基地等村级项目建设。

(2)针对土地利用效率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中。一是已将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任务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分解到各镇办,明确各镇办年度处置任务,要求各镇办每月上报拟处置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计划;从6月起每月对各镇办的处置情况进行通报。二是针对2020年审计提出的闲置土地问题中,尚有豪港储运公司用地因被司法查封未能处置,我局将加强跟踪司法处置情况,待司法处置后及时提出处置方案。针对石狮九牧卫浴有限公司项目地块闲置情况,市分管领导已于6月2日带队到锦尚镇召开会议,要求镇政府牵头联合相关部门督促该用地加快建设。三是5月30日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提醒谈话。

3. 关于落实资源保护不够坚决的问题

(1)针对问题整改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中。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3宗,尚有10宗未整改完成,整改率23.08%。一是分类处置。对10宗涉及耕地未整改到位的图斑逐一梳理,分类拟定处置意见,于6月7日函告属地镇办具体负责。二是定时通报。每周在专项工作群内通报各镇办进展情况,督促整改进度。三是专项调度。每季度,由分管市领导召开调度会,研究推动整改工作。3月20日,市委书记蔡永生主持召开自然资源执法监管问题整改调度会,针对历年督察反馈问题、卫片图斑整改等进行研究部署。四是强化考核。积极向市效能办申报将卫片工作纳入镇办年度绩效指标,提高重视程度。五是现场调研。6月,市分管领导蔡俊龙带队到各镇办调研,并就卫片未整改到位问题与镇办党政主要领导探讨,并要求各镇办落实属地责任、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铁三角”工作机制,以啃硬骨头的态势推动卫片整改工作。

(2)针对基础工作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中。结合最新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我市需对2017年设立的7座镇级永久基本农田标志牌内容进行更新,并增设108根永久基本农田界桩,我局于6月份通知各镇办依据已上报的基本农田成果先行设立永久基本农田界桩。

(3)针对督促属地落实耕地保护责任手段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我局于5月13日-24日联合农业农村局对各镇(街道)耕地保护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23宗占用耕地未整改违法图斑要求尽快整改落实。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 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

(1)针对廉政谈话提醒制度落实浮于表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2024年4月17日党组会传达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局党组印发的《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强调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工作要求。二是上半年班子成员组织对谈话对象规范开展廉政谈话提醒,专人抽查记录本,杜绝出现以业务工作安排、问题整改等内容代替谈话提醒。三是4月份组织对提拔的6名股级干部开展廉政谈话。

(2)针对廉政风险排查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2024年2月组织召开2023年度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听取班子成员、各股室(单位)负责人专题工作汇报,分析党风廉政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工作措施。二是于4月1日要求局领导、各股室人员结合工作岗位职责,重新认真梳理分析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报分管领导严格审核把关,并建立台账,共排查廉政及履职风险点57条,制定防控措施75条。三是6月12日对林某富开展提醒谈话。

(3)针对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缺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今年来共开展廉政课堂6次,发送廉政短信,强调纪律,以案示警。局党组会传达学习党纪学习教育会议精神,部署我局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制定党纪学习教育计划,局党组、各支部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专题学习与研讨,交流学习心得体会;6月26日开展警示教育会、党组书记上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组织到石狮市看守所开展警示教育。二是利用春节、五一、清明等节假日,开展纠“四风”树新风廉政明察暗访共3次。结合巡察发现的问题,对13名相关责任人开展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其中一名干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半年班子成员组织对谈话对象规范开展廉政谈话提醒。三是2024年2月组织召开2023年度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听取班子成员、各股室(单位)负责人专题工作汇报,分析党风廉政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工作措施。

(4)针对加强干部八小时外管理成效不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召开每月廉政课堂,今年以来共召开6次;落实每周推送廉政短信,提醒干部职工加强干部自身八小时之外自我管理;利用春节、五一、清明等节假日,开展纠“四风”树新风廉政明察暗访共3次;6月26日开展警示会议、党组书记上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组织到石狮市看守所开展警示教育。二是制定2024年局机关平时考核工作制度,规范平时考核流程,强调平时考核的严肃性。三是局党组于5月30日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提醒谈话。

2. 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的问题

(1)针对工作推诿,担当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中。一是正在梳理机制砂行业管理机制,下一步针对梳理的职责征求相关部门,进一步制定我市机制砂管理规定。二是印发《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的通知》,按职责推进“项目创优”、“深化全域城市化”、“绿色生态城市建设”等专项工作,要求全体干部勇于担当,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增强争优、争先、争效的意识。三是局党组于5月30日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提醒谈话。

(2)针对文风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经核查2021年-2023年林长制考核情况。每年均依据上级要求,制定考核方案,并组织实地核查工作,相关结果形成年度工作总结上报泉州市林长办。2021年组织开展考核,形成相关绩效结果和排名报送效能办。2022年、2023年形成考核结果进行全市通报,并就各镇、街道存在的实际问题,有针对性点明。二是于2024年4月召开全体人员会议,进一步强调文风要求。三是6月12日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提醒谈话。

(3)针对单位支付本应由个人支付费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巡察入驻期间,执法大队主动梳理移动执法手机费用情况,自查比对2018年和2022年租机合同的手机号码,发现6部手机号码未在2022年租机合同清单里,但仍由执法大队账户付费,我局立即联系电信公司停止对6部手机号码付费,电信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予以销号停止付费,同时启动追缴6部手机号码的超期费用,总计1.24万元。现均已追缴到位,其中追缴电信公司6455.72元汇入执法大队的话费账号用于冲抵话费,其余追缴个人费用5984元已于2024年3月12日上缴国库。二是制定《石狮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专用移动终端使用管理制度》,于2024年4月3日执行。同时,对目前在用的执法手机进行梳理排查,收回2018年配备的16部移动执法手机。三是局党组于5月30日对时任大队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对2名相关人员予以提醒谈话。

3. 关于政务服务仍需提质增速的问题

(1)针对行政服务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经征得市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同意后,我局于2023年10月20日联合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印发《关于优化工业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的操作细则的通知》(狮自然资〔2023〕273号),并立即启动实施此类项目的审批服务,指派专人跟踪做好政策解读和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二是我局于2024年5月发函给政务服务中心,商请增加不动产登记档案存放场所。

(2)针对受理行政申请不够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6月份开展“业务课堂”,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提升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局党组于5月30日对相关工作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安排法规股对确权股就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进行指导。

(3)针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视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今年上半年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对“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制度再次进行强调要求,提升业务人员服务意识和业务技能。二是进一步梳理各类登记办理流程和受理材料,以“五级十五同”统一的申请材料和流程为基础,结合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制定的一次性告知书标准格式,制作高频业务的一次性告知书,在咨询台和窗口统一分发。三是在不动产登记领域开展“依法登记 保护产权”学习讨论活动,严格落实不动产登记“六不准”,深化认识、凝聚共识,不断提升登记质量。四是5月30日对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责任人员予以提醒谈话。

4. 关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1)针对执行政府采购流程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于2024年4月22日党组会组织学习《石狮市财政局转发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等政府采购文件,进一步提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相关要求,防范廉政风险。二是于2024年4月24日举行业务课堂,组织全体人员对政府采购流程进行学习,要求进一步规范执行政府采购流程。三是局党组于5月30日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提醒谈话。

(2)针对履行合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已向厦门均和房地产公司追回6965元并上缴财政。二是2024年4月督促监理单位对2021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项目的实际情况再次核实,并已依实际补充编制2021年度监理报告。三是进一步规范合同审批流程,要求合同签订时,经办人员需提交经股室(单位)负责人、综合股、分管领导、局长审阅的合同审批表,再予以签订合同。

(3)针对费用缴纳审核不细致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于4月修订《石狮市自然资源局机关编外聘用人员(含雇员)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自2024年3月起,失业险个人缴纳0.5%,单位缴纳0.5%。二是追回2020年8月-2024年2月期间应由聘用人员个人承担的失业保险3983元,并于2024年4月9日转入国库。三是补收2018年以来漏缴的工会费889.5元,于2024年5月缴入机关工会账户;补收2018-2023不动产工会会员会费169.43元,于2024年4月缴入不动产工会账户。四是局党组于5月30日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提醒谈话。

5. 关于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工作存有短板的问题

(1)针对执法队伍力量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根据《中共石狮市委办公室 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狮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相关执法职责整合划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已撤并整合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后续划转交接时我局将提醒该单位按要求配备人员。二是已梳理全局有执法证的人员名单,根据执法大队工作需要全局调剂具备执法资格人员参与夜间执法、日常巡查,充实执法力量。三是2024以来,政策法规股依法对执法大队提交的4宗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4月30日,我局组织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学习《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新修订)。

(2)针对打击突出违法问题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加大动态巡查。2024年1至6月份,围绕非法破坏耕地,毁坏林地、林木等违法行为,我局开展日常巡查82次,出动人数246人次。尤其是加强对祥芝镇、鸿山镇、锦尚镇等镇的巡查执法力度,其中,鸿山镇未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另有系统2022年12月16日下发编号T35058120222178091号图斑,位于鸿山镇伍堡村,面积1.07亩,土地现状为乔木林地,下发时现状为推填土。由于现状为空地,并无建设行为,我局于2023年2月7日按其他—实地未变化上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于2023年2月24日审核退回,根据《石狮市2023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我局于2023年2月27日将图斑下发给鸿山镇要求核实整改,2023年3月7日系统上报违法,2023年4月5日鸿山镇整改复耕后上报系统销号,因系统填报时只有填建议转立案查处,才跳转到查处整改界面,查处整改界面有两种方式(立案或非立案),该宗图斑自行整改到位,故按非立案已整改到位上报,目前泉州市已审核通过。2024年以来多次前往现场查看,现场并无存在违法用地行为)。发现祥芝镇莲坂村疑似洗沙场,经核查,该场所拥有合法用地手续(狮地祥国用(2013)第00006号),不存在违法占地行为,也暂无发现非法采矿和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发现锦尚镇浪潮工业区存在非法洗沙场问题,我局分别于2023年11月28日和2024年4月3日函告锦尚镇人民政府根据《石狮市违法用地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狮政办〔2016〕180号)牵头予以取缔;同时我局于2024年4月12日对违法当事人侯远培非法占地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2024年5月2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目前违法当事人已缴纳罚款,退还土地等,目前已结案;6月18日又发现回潮,我局联合锦尚镇及时予以取缔,并将问题线索报送市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专班。二是以市委办市府办名义制定出台《石狮市进一步健全完善打击非法采矿长效机制》《石狮市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责任制》(狮委办发〔2024〕2号)。三是6月6日对时任大队负责人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3)针对执法关键环节存有廉政风险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4月8日制定《卫片执法图斑工作监督制度》;二是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分别于4月30日组织执法大队参加《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视频培训会、5月15日选派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同时通过业务会组织学习相关执法业务文件。三是省自然资源厅已启用新的执法监察综合管理系统,解决系统原先存在的卫片图斑采用非立案处理需先填写转立案查处,从而引起的部分应立案违法问题未立案问题。

(4)针对卫片执法效果欠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中。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35宗,尚未完成整改41宗,整改率46.05%。一是已对41宗未整改到位的图斑进行梳理核对,分类列出清单,并于6月7日将整改工作函告相关镇办。二是实行周通报制度,每周在“石狮市自然资源执法联络群”通报各镇办卫片整改进展情况。4月18日至6月12日已在微信群通报10次。三是召开调度会,3月20日市委书记蔡永生主持召开自然资源执法监管问题整改调度会,针对历年督察反馈问题、卫片图斑整改等进行研究部署;拟于八月初召开自然资源领域第三季度重点工作调度会,要求各相关单位与自然资源局核对、梳理涉及公建项目的卫片图斑,及时补办用地手续;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坚决予以整改。并强调片图斑现场处置以镇(街道)为主。要求各镇办于9月底前完成项目情况梳理,对于具备补办用地手续条件的项目要求各镇办于12月底完成组卷并提交我局审核。四是已向效能办申报将卫片工作纳入镇办年度绩效指标。五是6月2-4日市分管领导蔡俊龙带队到各镇办调研,要求各镇办落实“两违办”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明确“两违”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的通知》(狮治违办〔2023〕3号)文件精神,实行属地管理,相关部门协调的工作机制,并现场督促各镇办抓紧落实制定“铁三角”工作机制。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 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涉及重大资金事项应上会未上会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2024年4月党组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工作细则》,进一步要求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强调相关工作纪律。二是规范议题收集,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均列入党组会议题。三是规范大额资金支付,局务会研究费用支付议题时需注明之前党组会议过会时间、议定结果。

(2)针对决策程序瑕疵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2024年4月党组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工作细则》,进一步要求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强调相关工作纪律。二是进一步规范党组、局务会会议记录,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2024年以来召开15次党组会,党组书记均按要求进行末位表态。

(3)针对部分重大事项“未议先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2024年4月党组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工作细则》,进一步要求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强调相关工作纪律。二是规范收集议题,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均列入党组会议题。三是局党组于5月30日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提醒谈话。

2. 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

(1)针对发展党员程序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支委会于2024年5月7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对《石狮市发展党员工作预审情况表》中的审核要点进行强调,确保今后发展党员工作严肃规范。

(2)针对对待档案资料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支委会于2024年5月7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把发展党员档案关。二是对《石狮市发展党员工作预审情况表》中的所需材料进行强调,重申发展党员档案的完整性和重要性,确保今后发展党员档案完整、规范,符合要求。三是5月30日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提醒谈话。

(3)针对党费交纳不够严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支委会于2024年4月22日组织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中组发﹝2008﹞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规范党费核算、收取。二是加强与财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当党员工资收入有变化时,及时做好党费核算及收缴工作。三是重新对林某珍党费交纳情况进行核对,发现2019年3月局机关党支部《党员交纳党费登记单》无林某珍缴费记录,通过查询当月党费核算表以及当月实际上缴党费,未发现林某珍有漏交党费行为,问题出在经办人在登记《党员交纳党费登记单》时漏写林某珍的党费信息。为避免人工登记出现差错,现已根据市委组织部的统一要求改为电脑导出打印的《党员交纳党费登记表》;重新对蔡某智的党费交纳情况进行核算,对漏交的10元党费纳入其个人6月份应收党费予以一并补缴;经查询陈某参2020年5月党费交纳不成功,6月份补交,补交部分尚漏0.5元,该款项于2024年6月份给予补缴。四是5月30日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提醒谈话。

(4)针对党建带团建成效不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支委会于2024年2月2日研究党建工作,并将党建带团建纳入党建计划予以研究;局党组于3.28听取支部汇报,对党建(包括党建带团建)工作进行部署;今年以来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团员参加植树节活动、“爱鸟周”徒步活动、“海洋日”“土地日”宣传活动、到围头安业民烈士陵园开展祭扫活动、观看影片《第二十条》;5月10日举办“忠诚履职作表率 锤炼本领争先锋”青年干部第十期讲堂(城建交通专场)暨“青春挺膺担当 助力精美善治”主题活动,组织并选派青年干部立足岗位开展分享交流。二是建立健全共青团员管理台账,对全局4名28周岁以下团员建立管理台账。三是严把团支部换届选举流程,结合机构改革和干部交流,选优配强团组织负责人。

3.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1)针对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支委会于2024年2月2日组织学习党支部十二项基本制度,重点对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工作要求进行部署。二是在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召开前,领导班子成员、支委班子成员根据要求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2)针对组织生活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局机关党支部于2024年1月18日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严肃组织生活会的程序和要求。二是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分3个党小组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严肃会场纪律,规范会议记录。四是5月30日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提醒谈话。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 关于对待整改工作不重视的问题

(1)针对突出问题整改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我局于2024年4月12日对侯远培非法占地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2024年5月2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当事人已缴纳罚款,退还土地等,已结案。二是我局曾分别于2023年11月28日和2024年4月3日函告锦尚镇人民政府要根据《石狮市违法用地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狮政办〔2016〕180号)牵头予以取缔;6月18日又发现回潮,我局及时予以取缔,并结合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将问题线索报送市纪委工作专班。三是6月6日对时任大队负责人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2)针对对待历史遗留问题以拖代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对于矿管办5.86万元挂账问题我局已于4月17日向财政局发函征询申请列支处理,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到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就协调该笔往来款的处理方案。二是对于垫付石狮电力公司35KV鸿峰环保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发电接入系统工程款项,我局2023年12月、2024年6月函告石狮电力公司核对该项目欠款等相关问题,石狮电力公司复函说因上级政策原因,省电力公司已不再拨补该项目可再生能源补助资金;我局于4月17日向财政局发函协商处理,并将情况报告市领导(该往来款项财政局也同步挂账)。三是已发函永宁镇和蚶江镇要求催缴已关闭采石场拖欠电费(狮自然资函〔2024〕126号和狮自然资函〔2024〕127号)。

2. 关于统筹“当下改”“长久立”意识不强的问题

(1)针对差旅费报销存在违规行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2024年4月修订机关工作制度汇编,明确差旅费、培训费、接待费等相关报销制度、报销标准。二是2024年4月24日举行业务课堂,组织全体人员学习相关财务制度,特别是差旅费、培训费、接待费等相关报销制度、报销标准。三是追回蔡少瑜、薛云杰超额报销交通费600元并上缴财政。今后将严格审核报销审批流程、报销资金支出范围及标准,提高严谨性。四是5月30日对时任财务人员予以提醒谈话。

(2)针对非税收入未上缴国库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2024年4月修订内控制度,明确非税收入按年度执行一年一缴。二是已上缴财政土地款利息收入86.06万元,其中局土地款利息12.47万元已于2023年11月17日缴清,土储土地款利息73.60万元已于2023年11月20日缴清。

(3)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对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国有资产进行梳理排查,并组织现场检查。二是联谊商厦4、5楼房产已于2023年10月23日腾空,我局于2023年10月31日安装铁门进行加强管理,并根据双方合同没收原租户押金2500元。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共对12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针对“打击突出违法问题力度不足”问题对林某挺进行立案处理。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1381.41亩治理面积为全年任务,目前为止已完成转型利用方式修复的有9处(面积502.75亩),正在实施转型利用方式修复的8处(面积393.11亩),正在实施人工辅助方式修复的有13处(面积88.19亩),正在组织编制治理方案的14处(面积397.34亩)。

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快推进2024年度治理任务,完成治理历史遗留废弃石窟图斑44个,面积1381.41亩。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二)针对土地利用效率有待提高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批而未供未能完成整改原因:1.企业拿地意愿不强。市场行情变化,部分预申请用地招商业主未按约拿地。2.部分道路、公建项目国企等业主未来办理供地手续。例如九二路东段等项目,项目也竣工但国企业主未来办理供地手续。3.部分项目无控规或未在城镇开发边界内,无法上报省厅供地。例如国道G228等项目,市政府已书面批复,但因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无控规,无法上报省厅系统供地。

闲置土地未能完成整改原因:1.企业建设意愿不足。市场行情变化,多次督促企业加快建设,但企业仍未有实质动作。例如九牧地块,已多次联合市重点办、锦尚镇政府多次通知,仍未加快建设。2.部分地块规划无法建设。3.部分地块拟置换,但置换方案未最终确定,正在多次沟通。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每个月通报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进展情况,并报送市分管领导。二是发函给未办理供地手续的国企。三是前往省厅协调部分无控规项目录入系统问题。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三)针对工作推诿,担当意识不强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因涉及多个部门,工作职责仍未理清,正抓紧梳理。争取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下一步整改措施:抓紧梳理机制砂行业管理机制,针对梳理的职责征求相关部门,进一步制定我市机制砂管理规定。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四)针对问题整改不及时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2021年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开展涉及耕地的违法用地问题(13宗)专项清理整治未能完成整改原因:1.部分图斑为公建项目,项目情况复杂,补办用地手续周期较长。2.部分图斑涉及困难群众,存在不稳定因素,需要多部门联合行动共同整治。3.部分图斑涉及行政界线与实际权属界线不一致的情况。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逐一梳理未整改图斑情况,结合规划、地类、项目等因素,提出分类处置意见,通知督促相关业主和镇、街道整改。二是实行每周通报、每季度调度工作机制,并报送市分管领导。三是督促镇办建立“铁三角”工作机制,强化卫片整改工作合力。争取于2025年6月底前完成。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五)针对基础工作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目前正在征询相关作业单位。

下一步整改措施:研究确定相关作业单位,结合最新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对2017年设立的7座镇级永久基本农田标志牌内容进行更新,并增设108根永久基本农田界桩。争取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六)针对卫片执法效果欠佳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商请推进自然资源执法问题整改工作的函指出的76宗土地执法问题未能完成整改的原因:1.部分图斑为公建项目,项目情况复杂,补办用地手续周期较长。2.部分图斑涉及困难群众,存在不稳定因素,需要多部门联合行动共同整治。3.部分图斑涉及宗教用途,影响较大。4.部分项目涉及权属问题,情况复杂,补办用地手续周期较长。5.部分项目涉及历史遗留问题,较难处置。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分类梳理未整改到位图斑信息,通知、督促相关业主和镇、街道。二是实行周通报制度,并报送市分管领导。三是召开调度会,部署图斑整治工作。四是申请将卫片工作纳入镇办年度绩效指标。五是督促镇办落实制定“铁三角”工作机制。争取于2025年6月底前完成。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今后我局党组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盯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举一反三,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不断推动自然资源各项事业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8717289;通信地址:石狮市公务大厦4楼,邮政编码:362700;电子邮箱:ssszrzyj@126.com。

中共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