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8日至4月22日,市委巡察一组对市卫生健康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10月1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及时传达学习,认真对照检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部署会,学习市委书记专题会精神,全面认领反馈问题,专题研究整改工作,细分整改工作任务,进一步强化跟踪督办。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到位。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综合股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督促督办工作。
三是压实整改任务,提升整改质效。先后3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整改工作,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构建上下协同、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对难点重点问题坚持主动抓、聚力抓,认真研究整改措施,推动问题有效解决。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2024年以来,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列为党组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及时跟进学习,指定专人记录和跟进学习情况。②根据上级要求每年年初制定《中共石狮市卫生健康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24年以来及时开展《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专题研讨,党组成员在会上交流学习心得体会。③2024年3月,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024年全国、福建省、泉州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并提出贯彻落实措施。④2024年8月,召开专题整改工作推进会,加大专项规划工作力度,提前谋划卫健规划工作,增强推进健康石狮紧迫感,避免上述情况再次发生。
(2)针对推动“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用力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2024年市医院新增建立吕国荣超声科、胡建达血液科、胡建民眼科、徐杰骨科4个名医工作室,市中医院新增建立程心玲中医药传承工作室。②持续推动“8631”专科建设项目。2024年市医院内分泌科、肾内科入选泉州市临床重点学科,市中医院康复科入选泉州市中医临床重点专科。2024年8月,石狮市总医院启动石狮市肿瘤防治中心,市医院肿瘤血液科(肿瘤与血管介入中心)开科,补齐加强甲乳胸外科、肿瘤血液科等空白短板专科。③规范化建设全市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呼吸中心等危急重症急诊急救中心,增设市中医院和灵秀2个急救分站和筹建祥芝急救分站,拓建创伤救治单元,推进AED村村通及村级急救哨点建设,构建“1+3+N”(1个市级急救指挥中心、3个镇级急救站点和N个村级急救哨点)院前急救服务体系,织密急诊急救全域一张网。④建立医共体院长夜间行政查房制度,2024年3月至2025年1月,累计开展夜查房33次,出动市级骨干300余人次,协助基层解决疑难复杂问题50余个。开展医共体联合智慧病房建设,市总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对共建联合病房,实行“双主任”“双护士长”制管理,累计选派下基层传帮带人员45名。⑤积极探索“乡贤+”模式,定期开展“乡贤润桑梓,名医惠狮城”“不忘初心,情系桑梓”“情系桑梓,医心为邻”义诊和“乡聚狮城,贤医论道”“狮城卫生健康大讲堂”等活动,邀请省内外石狮藉名医专家回乡开诊坐诊、传经送宝,共邀请义诊专家28名,服务1050人次,举办大讲堂25期。⑥对标“国考”指标体系,加强内涵建设,制定《石狮市医院2024年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国家监测指标提升方案》,对每一个指标拟定提升方案,全力抓好重点薄弱指标、薄弱指标、不良指标的整改提升;将手术占比、微创手术占比、四级手术比例、CMI值等薄弱指标纳入《石狮市医院临床科室重点薄弱指标目标管理责任书》,对责任书的执行情况实行“月通报、年考核”。
2.关于督促指导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履职不充分的问题
(1)针对统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未有效发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经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2024年10月25日,市卫健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石狮市进一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方案从医共体建设管理机制、内部运行机制、完善医疗卫生服务功能、优化医共体支持政策及创新医防协同机制等5个方面提出18项具体任务,对进一步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作全面具体的部署。②持续推进“三甲”创建进度及评审达标,成立等级医院创建工作调度专班和建立等级医院创建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解决难点堵点,推进三家市级医院等级创建各项工作。指导市医院制定《持续推进“三级甲等”医院创建工作方案》和遵循《福建省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2年版)》的各项规定,有序开展监督检查,制定并执行《2024年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督查方案》,定期监测评审指标,动态掌握工作进度,按照《福建省三级医院评审(2024—2025年)工作方案》要求,于2024年8月13日提交三级医院等级评审申请书,并将严格对照评审标准和要求,持续加强医院内涵建设,重点针对评审中发现的薄弱环节进行整改提升,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为等级医院创建积极创造条件;全面开展医院评审知识培训工作,针对评审标准中关键条款和难点问题开展评审标准培训,制定并发布全院应知应会题库并组织考核,组织人员参加医院评审内审员培训实操训练营。
(2)针对行业管理缺位问题较突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2024年11月29日,印发《石狮市公立医院2024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指标》,将市妇幼保健院、中医院功能定位和作用发挥落实情况纳入2024年单位目标绩效考核。②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市级医院(含市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中医院)开展双向转诊工作纳入《石狮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4年度目标绩效考核》。③加强市总医院与各基层分院的联系,通过联合智慧病房、行政夜间查房、“千名医师下基层”等方式促进基层医疗水平提升,提高基层临床医生慢性病诊疗水平。积极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师到市医院进修,目前进修医师26名。④上下转诊通道便捷畅通2024年基层上转患者2527人次,市级下转患者2159人次,同比2022年分别增长93.96%、583.2%。
(3)针对推进信息资源整合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指导市总医院根据“千县工程”有关中心建设指南,牵头组建信息数据中心。打造“区域云HIS”,利用云化部署方式,为区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以HIS为核心的统一业务系统,于2024年10月完成9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改造工作,实现医疗系统互联互通。3家市级公立医院和9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通过福建省居民健康档案平台实现居民健康档案调阅。②推动市医院出台《整治不合理的重复检查问题,推进医学检查结果互认、资源共享工作方案》和《检查检验互认流程(第二版)》,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减少重复开单检查,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降低患者就医费用。③定期组织开展检查检验互认质量督查工作并加强实验室室间质评和室内质控,确保检查检验质量。推动市医院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医学影像科和检验科分别制定X线摄影室管理制度、X线诊断报告签阅制度、X线图像评片制度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规定、差错事故登记制度、室内质控工作制度等。④2024年1月泉州卫健委通报抽查发现问题后,已督促市医院排除互认平台接口故障,恢复数据上传,并进行了全面追溯与批量补传,确保了数据的完整性,同时要求市医院对上传功能进行优化,确保上传的稳定性。⑤通过开展市级学术讲座和科室质控会议,强化医务和管理人员业务能力,确保准确出具检查检验结果。
3.关于落实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够平衡的问题
(1)针对推进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2024年6月12日,市中医院成立以执行院长为组长的“二甲”中医院创建领导小组,设立“创等办”,由分管医疗的副院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主抓创建工作,同时成立7个创建工作小组,明确创建小组责任人、小组成员及小组主要职责。②指导市中医院制定《创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细化创建步骤、明确责任分工,建立时间表、路线图,将中医院急救分中心建设、夜间门诊服务、学科建设、重点专科建设、学科建设纳入中医院2024年度绩效考核指标。③2024年度新增参加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1人,全市每万人中医执业类(助理)医师数为5.76人,共402人。此外,设置中医科医师岗位进行招聘,计划招聘医师5名。
(2)针对妇幼保健工作呈下降趋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2024年6月,印发《石狮市2024年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6月21日,召开全市妇幼健康工作会,部署安排妇幼健康重点任务。②2024年7月,开展上半年妇幼健康工作考核,并结合上半年、全年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考核,对孕产妇健康管理包括妊娠风险孕产妇管理等项目进行重点考核,严格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③2024年5月,开展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技术评估工作,按照上级评价标准从责任片区孕产妇死亡率、责任片区业务指导情况、机构能力水平、质量安全等方面,专家组进行全面考核评价,并落实整改。④2024年8月6日,邀请泉州市妇幼保健院专家授课《母婴安全管理相关知识》,专家组进行案例讨论。2025年1月9日,召开2024年围产保健协作组会议,开展专家讨论并探讨完善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提高围产保健工作质量,降低围产儿及新生儿死亡率。⑤2024年4月8日、12月9日,开展全市助产机构执法检查暨妇幼健康重点工作检查。各助产机构均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许可范围开展相应的助产技术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转诊635例,危重症孕产妇7人,其中7人转诊泉州市级医疗机构,2024年未发生孕产妇死亡病例。
(3)针对推进老龄事业发展不扎实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2024年7月,因机构改革,相关职责已划转至市民政局。②按照石狮市贯彻《福建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实施意见要求,组织各相关成员单位开展实施“十四五”中期评估工作,并完成评估报告。③2024年12月,要求祥芝镇卫生院制定《2025年祥芝镇卫生院医养结合工作规划》,规范医养协议签订范本,完善巡诊机制。④组织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家庭医生签约和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健康评估与服务工作,定期开展老年人健康体检和疾病筛查,建立健康档案,对老年人健康状况进行动态监测;针对老年常见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确保疾病得到有效控制;定期举办健康讲座,发放宣传材料,向老年人普及健康知识和养生方法,提高老年人的自我保健意识。
(4)针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依据《关于加强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若干措施》(狮医管办〔2023〕1号)文件精神,持续落实完善我市家签服务工作。出台《石狮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绩效考核方案》,从组织管理(包括绩效考核方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家庭医生团队建设等)、签约数量(包括全人群签约率、重点人群签约率)、履约情况(包括双向转诊、信息化建设等)、重点人群服务效果评价(包括重点人群履约情况、满意度等)、集体签约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突出重点人群签约服务效果评价和履约落实情况,并明确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签约团队考核情况落实签约服务费用发放,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质增效奠定基础。②2024年12月9日至13日,根据绩效考核方案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将同步纳入基本公共卫生年度考核,并与单位工资总量、院长年薪挂钩。③将家庭病床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机结合,为失能老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提供上门诊疗和健康管理服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市共创建家庭病床20张,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4.关于落实“以基层为重点”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方针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推进医疗资源区域均衡布局乏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24年4月8日,由局主要领导带队,灵秀镇分管领导陪同,到灵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院建设意向用地实地勘察;2024年4月9日,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永宁镇卫生院(子英医院)、灵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项目进行初步可行性研究探讨;2024年10月24日,邀请市发改局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以及第三方专家团队对永宁镇卫生院(子英医院)、灵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项目包装策划进行指导,并积极向上申报上级政策性资金。
(2)针对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强队伍”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2024年已申报4名定向培养医学生计划,目前4名定向医学生已按照流程入校。2024年8月30日,召开定向医学人才座谈会,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定向培养医学生的联系。②针对人才流失现象,市总医院及时与员工进行沟通,通过解决其工作或生活中的困难、困惑,尽力挽留;如因不适岗导致的辞职苗头,尽量调整至其他工作岗位,目前已有4名编内医生因不适岗给予调整工作岗位或到医务部轮转。针对2021年以来医疗卫生人才流失原因进行分析,重点关注人员流向泉州域外及非医疗卫生领域情况。2024年3月以来,师带徒活动累计报名3人,选派医护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99名。③建设启用市中医院急救分站,完成9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胸痛单元建设全覆盖,推进全域急救“心电一张网”,实现心电检查“村村通”,畅通院前院内一体化救治流程,确保救治更加有序高效。将设立祥芝急救分站纳入2025年工作计划,参照之前分站运行模式,由急救中心负责车辆和人员的统一调度,并负责分站的质量控制和运行监测,祥芝镇卫生院负责分站日常运行的后勤保障。④筹建石狮市120急救中心祥芝急救分站,加强祥芝镇卫生院急诊急救院内和院外培训,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过敏性休克、中暑、心梗等),采购必要急救设备(AED、急诊心电图机、洗胃机、雾化机等),并进一步完善配全急救药品,祥芝镇卫生院创伤分中心于2024年12月24日通过评估验收。
(3)针对推动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实行乡村医生津贴补助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8〕140号)第五条“津贴发放办法”相关规定,指定专人定期收集乡村医生津贴补助相关资料,已完成2024年度乡村医生津贴发放工作。②每年根据确定的养老保障补助名单,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争取补助资金足额拨付到位。2024年12月,已完成2022年度资金42.34万元以及2023年部分资金18.7005万元。③印发《石狮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2024年乡村医生规范培训的通知》,在8月6日—8日开展24学时的乡村医生集中面授(含技能培训),督促乡村医生自主完成不少于60学时的远程视频学习与考试,安排乡村医生于8月—10月期间分批轮流至市总医院临床科室进行5个工作日的临床跟班学习,全市210名乡村医生已完成2024年乡村医生规范培训,线上线下培训总时长超过2周。
5.关于统筹卫技人才队伍建设站位不高的问题
(1)针对破解人才“引育用”难题缺乏主动作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谋划制定公立医院人才队伍引育措施,强化人才吸引力;完善职称评价体系,市总医院提高学历提升的量化分值,研究生与本科的分值差距由原有的2分,提至3分。②主动对接人社部门,积极报送2025年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招聘计划。③设置校招岗位,已与人社局对接,报送入高校招聘申请及岗位信息表。④下发摸底回流意愿人员通知,摸底符合条件且有回流意向的人员,截至目前,已有2名意向回流人员办理调入手续。⑤2024年10月31日,石狮市总医院召开高学历人才座谈会,进一步夯实人才队伍建设。
(2)针对队伍建设缺乏系统性前瞻性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将执业(助理)医生、护士人员、全科医生指标纳入对各卫生健康单位的绩效考评,推动各卫生健康单位积极招聘。②2024年较去年新增执业(助理)医生93人、执业护士90人、全科医生27人,指导市医院8名高级职称医生参加全科转岗培训并取得培训证书,已完成全科执业范围的注册。③做好人才招聘规划,设置校招岗位,已与人社局对接,报送入高校招聘申请及岗位信息表;2024年秋季招聘入围体检80人,拟于2025年1—2月入职,为全科队伍建设提供人才资源。积极对接高校,到福建医科大学开展校园招聘宣传,吸引优秀医学人才。
6.关于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三重一大”制度制定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2024年6月17日,在局党组扩大会上学习传达《党组议事规则(修订)》,并提出贯彻要求,已将“直属事业单位5万元及以上的物资、项目采购及大宗物品等采购;医共体单位50万元及以上的物资、项目采购及大宗物品等采购”列入大额资金使用,需提交党组会研究决策。②因机构改革,明确将“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明确列入市疾控中心主任办公会的议事范围,需要上报市卫健局备案,确保关键领域得到充分的关注和讨论。③严格落实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各卫生健康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提交至党组会进行集体研究决策,确保各卫生健康单位“三重一大”事项不遗漏。
(2)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2024年10月21日,在局党组扩大会上组织疾控中心、卫监所、市总院和各股室学习《党组议事规则(修订)》,并提出贯彻要求,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研究事项和议事流程。②2024年10月31日,按要求将2025年度部门预算提请局党组会研究,要求财务室做好源头把关,凡大额支出应审查是否经党组研究。③指导市疾控中心制定采购制度,及时将仪器设备采购和疫苗采购款上报局党组会研究批准。④2024年10月22日,局党组书记对市疾控中心新任的主要领导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按照规章制度办事。
(3)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2024年12月24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的工作指南》等文件;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要求要规范党组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要加强党内监督,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防止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确保选拔过程的透明度和公信力。②2024年以来,积极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所有的党组会研究议题均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要求,主要领导最后发言表态,确保党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确保决策过程民主和公正。③主动接受纪委监委监督,党组会研究议题均事先报请驻文体卫生系统纪检监察组沟通,邀请纪检组领导列席党组会议。④指定综合股负责人记录党组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本的整理存档,确保决策过程的可追溯性。
7.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八个纳入”工作要求,将意识形态规定动作落实情况作为各卫生健康单位意识形态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②组织领导干部主动学习意识形态相关工作要求,并按照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2)针对阵地管理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石狮市疫情防控信息管理系统服务器已注销回收。2024年8月、11月,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网络安全意识,保障医疗卫生相关数据的信息安全。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对长期未更新栏目进行整改,已更新石狮市卫生健康局公众号各项栏目,已删除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众号中无法打开模块。
(3)针对“三审三校”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完善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安排专人按照工作要求填写信息发布审核表并在发布前通过系统审核。②2024年12月31日,组织疾控中心全体人员学习《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制度》,推进相关制度的落实。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2024年5月,已按照市委要求及时修订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②2024年5月、11月,按照市委要求开展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局党组书记亲自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③2024年11月,学习传达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要求标准,严肃检查程序,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建立整改台账,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更好完成相关工作。④2024年4月,局党组开展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2024年以来,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党组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⑤传达学习《市委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工作方案》,严格落实《中共石狮市卫生健康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工作实施方案》,并安排专人每半年对谈话内容进行收集上报。
(2)针对廉政谈话制度未落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传达学习《市委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工作方案》,严格落实《中共石狮市卫生健康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廉政谈话提醒工作。②指派专人负责检查廉政谈话内容,及时做好修改工作,确保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
(3)针对警示教育开展不扎实,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开展多种形式警示教育。2024年5月赴石狮市法院旁听泉州市中医院原院长违法案件庭审,充分发挥“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2024年5月和11月召开卫健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会上播放警示教育片;2024年7月,局机关全体党员及年轻干部前往泉州市初心学堂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主题活动,教育干部应当做到忠诚、干净、担当。2024年10月和12月,各卫生健康单位中层及以上干部轮阅相关典型案例汇编。
(4)针对推动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深入开展专项检查。2024年6月中下旬,市卫健局班子成员带队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检查,确保全覆盖,不留死角,共发现问题37个,已完成整改37个。2024年9月25日—26日,组织开展公立医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回头看”检查,扎实推进医疗服务领域行风建设,共发现问题17个,已完成整改17个。②印发《石狮市医疗机构巡查工作方案(2024—2026年度)》,10月下旬启动2024年医疗机构巡查工作,抽调局机关各股室相关工作人员和卫生健康单位专业人才组成巡查小组,通过听取汇报、调阅相关资料、实地查看等形式,围绕党的建设、行业作风、运行管理等方面对宝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专项检查。③在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石狮市卫生健康领域行风问题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共收到3起问题线索,已完成调查核实3起。
2.关于“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的问题
(1)针对存在慢作为现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2023年泉州市下达为民办实事HPV项目专项经费62.4万元,已及时按要求支付HPV采购疫苗款,巡察期间已完成整改。②建立专项资金使用调度机制,根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2024年11月、2025年1月分别召开专项资金调度会,对于使用进度慢的资金逐条分析,提高资金使用进度。③专项资金实体户结余资金已在2024年10月全部上缴财政。④及时整改已知问题。关于世行贷款结余资金已向财政局协调下达市医院用于信息化建设。
(2)针对存在不作为现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2024年5月,督促灵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辖区小型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培训,并已对结余资金按“多还少补”的原则进行清算用于支付2024年度医疗废物转运费。组织全市9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辖区内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转运收费情况开展排查,并提交排查报告;对接医废转运公司,收集查阅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转运合同、收据等资料,把关收费标准;电话随机抽查核实小型医疗机构医废转运收费情况。②深入开展医疗行业突出问题整治,2024年6月中下旬,市卫健局班子成员带队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检查,确保全覆盖,不留死角,共发现问题37个,已完成整改37个。建立统计分析机制,定期分析研判,在每季度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暨行业监管工作会议,对各单位投诉件的类别特点及办理情况进行通报,对问题较突出的单位纳入重点督查对象;落实倒查追究机制,围绕信访投诉、检查通报、医疗纠纷、上级交办等问题线索进一步严查严处,目前,行政警告处理1人次,医疗质量安全提醒谈话5人次,医疗质量安全告诫谈话5人次,不良执业行为记分36人。③已完成对东南医院、京都医院2家民营医院的驻点监督工作,全面、深入检查民营医院依法依规执业行为。④对上述相关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
3.关于行政执法“宽松软虚”问题较突出的问题
(1)针对监督缺乏主动、处罚力度偏轻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2024年2月,依法对相关公司吊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2024年3月,依法对相关公司吊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3月25日,发证机关依法发布公告,注销2家相关公司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2024年6月20日,市卫生监督所对2家相关公司开展“回头看”,未发现两家企业存在违规生产消毒产品。②主动入企,对3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消毒产品相关法律宣传。③对6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及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5家抗(抑)菌制剂经营单位“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
(2)针对行政执法不严、水平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组织开展卫生监督学习讲堂,加大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力度,采取相互培训、相互探讨的培训模式,由一线执法人员对所内全体人员进行授课,共培训8场次。②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卫生健康法律知识学法考试,组织市卫生监督所全体执法人员学法考试1场次,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意识,组织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卫生健康法律知识学法考试,23名执法人员与协管员参加,成绩均达合格以上。组织动员未取得执法证人员积极参与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目前卫监所8人已通过综合法律知识考试。③强化调查取证意识,对于证据调查,增加书证等证据材料。2024年9月25日,开展卫生健康局法治讲堂,邀请局法律顾问讲解《行政执法注意事项》,对全体卫生监督员开展普法培训。④对上述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处分、提醒谈话。
(3)针对监管公办医疗机构医师违法违规行为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自2024年10月21日起,组织市卫生监督所对祥芝镇卫生院、锦尚镇卫生院开展为期2周的同步驻点监督,已完成并反馈相关情况,落实问题整改。②2024年4月,组织2023年以来公立医疗机构新录医务人员,进行卫生健康法律知识测试,参与测试109人,合格106人,补考合格3人。③印发《石狮市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层层签订《强制报告责任承诺书》,不定期开展对重点科室岗位的巡查和倒查;建立“重点科室医务人员—医疗机构联络员—卫健部门联络员”强制报告通报机制,细化“报警+备案”双报告机制,指定专人担当联络员,实行每季度“零报告”制度;同时将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工作纳入院长年度绩效及个人评先评优考核,确保强制报告制度在医疗机构内部全面落实。④2024年4月,组织对全市医疗机构进行《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保护患者个人隐私》有关培训。同时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未”护成长|敲黑板!一起认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扩大强制报告的知晓度和覆盖面,确保强制报告内容应知尽知,切实提高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⑤邀请公安部门组织对全市7家民营医院建设使用挂号系统、诊疗系统、收费系统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动发现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异常诊疗信息。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履行强制报告制度的指导与巡查,督促民营医院进一步优化完善院内信息管理系统,严格规范就诊记录登记管理,及时有效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4)针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2024年9月,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检查、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对7家民营医院和12家公立医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41个,均已完成整改。②2024年11月,召开安全生产执法提升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对卫健系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再研究、再部署、再落实。③2024年6月,召开职业卫生安全专项委员会第二季度工作部署会暨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会上对参会人员进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要点培训。2024年8月,召开全市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对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健康管理培训,提升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意识和职业病防治水平。④2024年11月,组织对2020年以来查处的4家用人单位开展集体约谈,督促用人单位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⑤2024年11月,组织召开卫健系统安全生产执法提升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强化监管执法。要求外派卫生监督员参加福建省卫生健康监督所于2024年8月举办的全省职业放射卫生监督员培训班、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4年9月举办的全市职业健康监督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学习。
4.关于推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不深入的问题
(1)针对督促政策落实不用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石狮市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开展普惠托育宣传活动,共报道信息3篇。增强群众普惠托育服务意识,更多育儿家庭了解托育、相信托育,提高托育机构的收托率。②开展普惠托育机构专项检查,对于未开班的托育机构,要求按设置标准配备教职员工,在节假日组织到周边地域进村入小区开展促销活动,争取秋季早日开班;对挪作他用的,要求所有普惠托育机构举一反三,立行立改,涉及侵占的限期恢复原样。目前,涉及未开班的机构已开班并实际招生8人,占用场所的4家已恢复原样。
(2)针对普惠性未凸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加强协商约定。在征求全市所有普惠托育机构的意见基础上,与全部普惠托育机构签订提供普惠托育服务时间补充协议,明确全日托的提供托育服务时间原则上至少8小时,半日托的提供托育服务时间原则上至少4小时,计时托、临时托等其他形式的提供托育服务时间由托育机构根据实际消费与家长协商确定。分别在2024年9月和12月,结合每季度安全生产检查开展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监督管理,目前,已签订服务时间补充协议17份,未发现普惠托育机构违约行为。②督促涉及延时项目收费机构做好整改工作,按文件要求签订普惠性托育园收费协议,规范保育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托大班、托小班、乳儿班普惠性收费协议。目前,相关托育机构已对问题全部整改,签订普惠性服务时间补充协议,自行承诺延时不另行收费,并做好公示工作。
5.关于担当作为、为民服务意识有待加强的问题
(1)针对办理信访投诉敷衍塞责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印发《石狮市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咨询及投诉相关规定的通知》(狮卫健综〔2024〕76号),制作《咨询投诉处理流程图》,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人员,指定综合股专人负责,按月整理值班记录档案,督促指导值班人员和各股室(单位)规范办理,形成工作闭环,制作《值班工作档案交接单》,确保值班工作档案材料的保存。
(2)针对推动市医疗救助慈善会作用发挥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24年12月,召开医疗慈善救助工作推进会,将进一步修订章程和资金管理办法,扩大救助范围,真正发挥慈善基金会作用,2024年以来有7人申报,共39000元。同时,石狮市卫生健康局公众号发布《贫困大病患者可申请!石狮市医疗救助慈善会救助范围、程序都在这里》,并要求各卫生健康单位转发,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影响力和知晓率,引导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积极申请救助。
(3)针对落实计生奖扶政策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2019年石狮市农村二女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停止发放对象有2人,由于村级操作失误,误将以上2人列入当年停发对象。一人已于2019年申报农村奖扶,并于2020年纳入发放对象,另一人已于2024年申报农村奖扶。②加强信息共享与比对。强化与公安、民政等部门信息互通,对受助人的户籍、婚姻、生育等信息进行比对,目前,我市共年审确定2024年各类奖励扶助金发放对象16031人。建立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电子化审核机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③开展专项督促工作,于12月底采取入户(214人)及电话(22人)抽查等方式对受助对象进行调查,查验生存状况、户籍迁移、生育、奖励扶助金领取等情况,确保奖扶资金的发放真正符合政策目标。④建立多发奖励扶助金长效追缴机制。2024年8月7日,下发《石狮市卫生健康局关于追回2019年以来多发奖励扶助金的通知》,并按规定对多发奖扶金进行处理。目前,已完成追缴54人,追回金额140760元,完成率90.72%。
(4)针对健康自测小屋跟踪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要求各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开展自纠自查工作,核实与采购不符的配置设备,部分设备未开机等情况,发现问题5个,已完成整改5个。结合基公卫检查对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小屋管理的问题进行全面现场督查,目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小屋已全面投入使用。②2025年1月6日前,各卫生健康单位完成相关业务培训,安排专人专岗负责健康咨询服务,用通俗易懂的话语确保居民在健康小屋能够得到及时、专业、贴心的健康指导。
(5)针对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未落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为确保患者充分享有查询权和知情权,已督促市总医院进一步加强监管。②2024年10月23日,市总医院按我局要求,制定《价格公示制度》,现各卫生健康单位均已按要求落实公开。
6.关于重要领域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1)针对“为民办实事”项目设备招标采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为进一步解决采购管理的问题,及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积极督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指导出台《石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修订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②提升采购人员业务水平,组织市疾控中心有关股室负责人学习相关采购规定。
(2)针对公车使用管理制度规定不明确、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要求下属单位学习《中共石狮市委 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狮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时传达有关规定。②下发通知要求各卫生健康单位加强对公车使用的管理,做好公车使用登记。2024年12月5日,疾控中心印发《石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公车使用管理并重新制定《用车申请单》,规范登记用车情况。③经自查核实,这些出车事由为“下乡”的用车不存在“公车私用”现象。四次周末公务用车情况如下:2023年5月14日(值班)、8月27日(值班),杜某驾驶公车分别赴永宁、蚶江开展“四害”监测;2023年7月8日,吴某驾驶公车赴闽南理工学院开展暑期防艾宣传活动;2023年11月5日陈某登记用车,实际未使用(系基公卫检查下乡登记错误),以上周末用车均为加班开展正常业务,所以未扣发半个月绩效工资。
7.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及时整改已知问题。推动市疾控中心办公大楼证件办理工作,不动产权证书已于2023年2月20日办理完结;加强与财政局沟通联系,推进疾控大楼入账管理。②已将原市计生人口服务站对原市计生人口服务站房产出借事宜重新报国资中心审批。③加大与湖滨街道的协调力度,争取对原市计生人口服务站土地界址进行盖章确认,并按程序报市自然资源局处理;同时土地和房产涉及原计生局集资宿舍楼,由于历史原因情况较为复杂,如因集资宿舍楼原因无法推进,便对扣除集资宿舍楼投影下的土地和A、B栋综合楼先行确权办证。④指导市疾控中心出台《石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制定固定资产日常管理细则的通知》,要求按流程处置国有资产。
(2)针对专项资金补助监管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配合纪检部门,落实专项整改,对于违规资金及时上缴财政,永宁镇卫生院上缴24万、宝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缴10.31万、锦尚镇卫生院上缴26万。②分别由宝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永宁镇卫生院、锦尚镇卫生院通过采取引导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到“空白村”开办卫生所、由临近村卫生所辐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及卫生院延伸举办或设立医疗服务巡诊点等方式,完成“空白村”的卫生所(室)建设,同时定期派驻医护人员开展巡诊服务,公示坐班医生信息和坐诊时间,严格根据坐班信息表开展诊疗服务,为辖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④对上述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诫勉谈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针对专户未纳入单位账套统一核算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经与审计局及国库支付中心的积极沟通协调,2024年10月已将全部专户余额上缴局实体户,并建立辅助备查账。在后续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与审计局及国库支付中心的沟通结果落实整改,避免继续出现相关经济业务收支未在单位会计账簿体现的情况。
(4)针对编外人员“五险一金”缴交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要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学习公积金缴交有关政策。2024年12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召开编外人员公积金缴交工作推进会,研究编外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情况,将从2025年1月起,缴纳编外人员公积金。②1名编外人员于2024年7月离职,另1名编外人员五险已于2025年1月份转移至中心统一缴交。
(5)针对劳务费发放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已根据上级关于MSM(男男性行为者)人群防艾志愿者开展防艾活动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修订、完善劳务协议书,加强防艾工作完成情况督查,避免工作任务量与实际劳务补贴存在不符现象。②已进一步与MSM防艾志愿者队长通过面对面沟通,落实参与干预的志愿者2024年下半年开始根据提供实名领取劳务补助。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2024年12月24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局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汇报,部署对下一阶段党建工作。②要求市疾控中心以及各基层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对于党建工作的要求,结合基层党支部工作现状,疾控中心党支部已于2024年7月制定下半年党建工作计划与理论学习计划。③2024年4月30日,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年度党建工作任务清单等方面,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5个,完成整改5个。
(2)针对推动公立医院党的建设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2024年6月19日,召开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推进会,传达国家卫健委印发的《医院巡查工作管理办法》、泉州市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五条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总结分析当前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情况,对公立医院党建工作再次进行部署,并提出工作要求。2024年9月7日,召开2024年上半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暨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推进会,听取总医院党委上半年党建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计划,强调公立医院党建工作的重要性,推进公立医院党建工作。②2024年6月,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年度党建工作任务清单要求,指导市总医院党委制定《2024年度党建工作任务清单》,推动各公立医院基层组织落实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
(3)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2024年12月19日—20日,组织开展党务干部暨党员教育培训班,切实提高基层党支部党务干部党建工作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增强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②2024年4月30日,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年度党建工作任务清单等方面,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4)针对发展党员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向市直宣传系统党委请示发展党员工作事宜,以确保党员队伍的稳定发展,指导疾控中心党支部于2024年初召开支委会将王西璇同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②2024年8月,召开支部委员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章党规,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视。③严格落实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注重向优秀青年干部、团员倾斜。
(5)针对党建带团建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发挥党建带团建作用,将团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总体规划,依托2024年11月“健康义诊进社区”、12月“冬至邻里情”和2025年1月“新春爱卫暖人心”党建活动、工会活动开展团建活动。②对接共青团石狮市委、共青团石狮市宣传系统委员会,已完成卫健系统团委、卫健局机关团支部换届工作。
2.关于干部管理存在短板的问题
(1)针对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2024年12月24日,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传达《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关于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的工作指南》等文件。②2024年以来,党组会议均规范执行议事规则,保证参会人员数量符合标准。研究关于股级干部任免的有关议题,均提前报送驻文体卫生系统纪检监察组。③因机构改革,市疾控中心、卫监所合并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健康监督所),2024年12月10日,局党组会研究关于市疾控中心股级干部动议的有关议题;2024年12月24日,局党组会研究关于股级干部任免的有关议题,均已报送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批准。
(2)针对返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2名人员未再作为返聘人员支付工资报酬,已按1500元/月、1900元/月的标准支付劳务费,用于保障医疗纠纷调解的日常工作正常开展。②要求各卫生健康单位加强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企事业单位返聘退休人员的通知》文件规定,及时摸底排查本单位未按照规定返聘人员,并与人社局做好沟通。市疾控中心2名违规返聘人员已分别于2020年2月、2023年1月不再返聘。③下发《关于排查干部返聘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卫生健康单位按照规定办理返聘手续。
(3)针对编外人员工资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充分考虑郭某属于原有在编人员,在分流改制过程中存在历史遗留问题,且目前一人身兼财务和人事工作的业务,修订《石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编外聘用人员工资结构暂行管理办法(试行)》,郭某的工资结构施行“一事一议”协议工资。②郭某工资待遇拟定应发工资为6913元/月(2021年1月20日的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绩效工资执行中心编外人员绩效标准1250元/月(2022年4月22日的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③郭某年终考核按编外聘用人员标准发放。④对上述相关责任人给予提醒谈话。
3.关于队伍日常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204年12月12日,下发《关于开展违规出游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排查的通知》,要求各卫生健康单位开展自查,加强各卫生健康单位责任意识。②要求各单位传达学习《中共石狮市委办公室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级及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共石狮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石狮市委组织部 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重申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文件有关要求。下发《石狮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再次重申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出入境管理的通知》,再次强调出入境和护照管理规范。③将出入境登记备案纳入对各卫生健康单位的绩效考评。④对上述相关责任人给予提醒谈话。
(2)针对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修订完善《石狮市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请销假管理的通知》文件规定,印发《石狮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加强干部请销假和考勤管理的通知》,并发给全局人员及下属单位传达学习文件精神。②安排专人规范手续,做好登记。并要求各卫生健康单位及时进行排查,对干部请销假行为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把关,并及时做好台账登记,有关请假材料做好存档工作。③将规范请销假手续纳入对各卫生健康单位的绩效考核。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统筹“当下改”“长久立”意识不强的问题
(1)针对处罚程序不符合法律要求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2024年7月25日,参考学习市管所、派出所等单位做法,修订《行政处罚涉案财物管理办法(试行)》。②加大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力度,由一线执法人员对所内全体人员进行授课,提高执法水平,已培训7场次。③对于执法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在福建卫生健康执法交流微信群以及上级业务部门请教,取长补短。④对上述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警告处分、提醒谈话。
(2)针对日常支出挤占专项经费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2024年11月2日,组织市疾控中心财务人员学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同时向市财政局协调增加基本支出,避免出现因市疾控中心公用经费不足而挤占专项资金的情况。经协调,2025年疾控业务费已增长10万元。②对上述相关责任人给予提醒谈话。
(3)针对巡察成果运用不充分,执法浮于表面的问题长期存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定期通过微信群向群内公共场所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宣传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办事须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相关知识。②举办2024年度全市美容美发场所依法规范经营培训,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全市各美容美发场所单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130余人到会。③主动为美发美容协会联系健康体检机构,为美容美发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提供优惠便捷渠道,引导行业提高健康证持证率。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反映,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对11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1人,提醒谈话4人。
(一)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
对违反工作纪律,在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为民办实事项目未实际落实到位问题给予1人党内警告处分。对违反工作纪律,在落实泉州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对全市158家‘空白村’卫生所给予补助”项目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为民办实事项目未实际落实到位问题给予1人党内警告处分。对在开展检验试剂采购工作和“空白村”卫生所建设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问题给予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违反工作要求,不正确履行职责,对本该处置的案件线索未开展调查,致使可能存在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未被追究的问题给予1人警告处分。
(二)给予诫勉谈话处理2人。
对使用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用于支付、冲减周某工资违反相关财务规定的问题给予1人诫勉谈话。对办理部分行政处罚案件存在调查取证不充分、违反法定程序、涉案财务超期入库、对反映民营医院投诉件的处置不够深入问题给予1人诫勉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针对统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未有效发挥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因客观原因,无法完成整改。①根据《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5年版)》有关规定,三级公立医院原则上应当由省、市级政府举办。少数经济发展水平高、人口基数大的县,可以由县级政府或与地市级政府共同举办三级公立医院。三级医院评审周期为4年,注重线上评审和日常数据监测,且结果判定为甲等的,评审条款符合比例不得低于90%;判定为乙等的,评审条款符合比例不得低于80%;判定为丙等的,评审条款符合比例不得低于70%。②近年来,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医院评审办公室仅于2025年2月25日下发关于开展2025年福建省三级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石狮市医院评审结果为三级乙等医院(原先为三级未定等)。③石狮市医院核心医疗技术水平与三甲评审标准存在一定差距,重点专科建设、疑难重症救治能力有待提升。④石狮市医院人才队伍结构优化滞后,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储备不足,科研能力与学科发展协同性不强。
下一步整改措施:①聚焦重点专科建设,引进培育核心技术,强化与上级三甲医院的协作联动,提升疑难重症诊疗能力。②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育力度,完善人才培养、激励机制,推动科研与临床深度整合。
整改时限:长期推进。
(二)针对妇幼保健工作呈下降趋势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全面三孩政策实施以来,高龄高危孕产妇比例增大,且群众需求日益增高、流动人口流动性强、对规范管理的依从性差等问题,母婴安全保障工作面临严峻形势。持续整改提升妇幼健康能力必须作为长期任务常抓不懈,不断完善服务能力,加强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提高高危妊娠管理水平,保障妇女儿童健康安全。
下一步整改措施:①制定石狮市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要点,明确各单位职责和妇幼各项工作指标,夯实各方责任。②全面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规范开展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和评估,严格实行孕产妇分级分类管理。抓好危重症救治网络建设,畅通危重症转诊救治绿色通道,提升孕产妇危重症临床救治能力。完善三级孕产妇健康服务网络,全面掌握高危孕产妇底数,指导做好专案管理。③加强学习培训。定期召开围产保健协作组会议,分析讨论危重症孕产妇病例,提出整改意见;组织产科适宜技术培训,提升产科新技术水平。④强化督促整改。开展全市助产技术执法检查,加强业务指导提升服务能力;全面评估危重孕产妇救治体系,对不理想指标要求追查根源,立行立改。⑤结合今年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市妇幼保健院严格对照整治内容开展整改提升,包括完善医疗质量管理组织体系、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医疗质量安全工作机制落实、加强医疗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等方面。⑥根据《石狮市医疗机构巡查工作方案(2024-2026年度)》,做好2025年度对妇幼保健院巡查工作,重点巡查医院院、科两级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和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情况,督促医院针对近年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做好复盘总结分析。⑦深入实施《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计划(2023-2025年)》,发挥产科质控中心作用,推进开展专业质控工作,加大培训与检查频次力度,组织开展急危重症孕产妇转诊、救治培训,指导加强全市孕产妇应急抢救能力建设和提升产科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整改时限:2026年年初。
(三)针对推进医疗资源区域均衡布局乏力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由于经济下行,市财政预算收入不足、政府债务率较高无法新发行大量专项债券,目前暂无足够的财政资金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同时灵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支情况仅能维持基本运转、子英医院筹建中无收入来源,更无法自筹解决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下一步整改措施:继续加大与市财政局、发改局的沟通力度,尽可能争取中央投资、超长期国债、专项债,同时积极探索国企融资方式建设,租金由市财政局根据医疗机构运行情况按照一定比例予以拨付。如2025年确实因资金问题无法推进建设,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提请暂缓项目实施。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
(四)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该宗土地涉及原计生局集资宿舍楼,由于历史原因情况较为复杂,暂无法对整个地块确权办证并将宿舍楼地块和房产剥离,再将权属办至原计生局职工个人名下。
下一步整改措施:组织原计生局职工(宿舍楼业主代表)继续前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积极协调,争取按照原房改政策继续执行;如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无法确权办证,则按照巡察发现的A、B栋综合楼未办证的情况推进A、B栋综合楼办证,土地则按照扣除C栋宿舍楼投影区域进行办证。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市卫生健康局党组在边巡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上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需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下一步,将继续按照巡察工作要求,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全力以赴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进一步履行主体责任,持续深化整改。我局党组对反馈问题的整改已基本完成,局党组将以巡察为契机,持续抓好整改工作,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二)进一步深化成果运用,建立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工作的同时,注重从体制机制上找原因、补漏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整改过程中建立的各项制度进行梳理完善,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问题的发生。
(三)进一步做好总结提升,加强成果运用。局党组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推动单位发展的强大动力,把整改工作和局党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努力开创单位各项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8707372;通信地址:石狮市公务大厦5楼石狮市卫生健康局511室,邮政编码:362700;电子邮箱:ssswjj513@163.com。
中共石狮市卫生健康局党组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