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8日至4月22日,市委巡察二组对总医院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1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总医院党委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的巡察整改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按照制定的整改措施积极推进问题整改,党委书记亲自抓,通过召开中层干部会议3场次、巡察问题整改推进会2场次等形式督促总医院各成员单位、各科室(部门)认真落实整改工作,强调总医院各分管院领导、各成员单位和各科室负责人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推进石狮市总医院党委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以及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泉州市委、石狮市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委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会议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并提出贯彻落实措施;2.2024年5月22日,党委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广“三明医改”改革经验的指示精神,提出贯彻落实意见3项;3.2024年11月28日,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习近平关于健康中国论述摘编》,并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学习。
(2)针对医院综合能力提升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每月定期监测指标,2024年发布《重点项目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11期,手术占比、四级手术量、微创手术量等重要指标较2023年均有增长;2.2024年上线透析系统和医学检验平台,11月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经省级审核为四级;3.2024年4月对全院医生开展病案首页培训,6月上线病案首页质控系统;4.2022年11月引进骨科学科带头人杨照田,2023年10月引进骨科副主任医师刘海波;5.2024年12月发布《石狮市医院科研管理办法(修订版)》;6.临床技能培训中心于2024年12月装修完工,预计2025年2月试运行;7.每月通报和每季度汇总通报抗菌药物使用强度,目前,抗菌药物的使用强度数值已降至32.76,与去年同期的35.89相比有显著降低,并已达标;8.将慢病管理细则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目标绩效考核相挂钩,2024年11月29日印发《石狮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4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指标》;9.强化创伤中心建设,市医院在2024年创伤中心建设环太湖大会上被评为优秀创伤中心建设单位,选派优秀骨干参加四省联合举办的创伤中心技能比赛表现出色并荣获多个奖项;10.呼吸中心氩气刀热消融工作站、内科胸腔镜已正式投入使用;11.2024年完善肿瘤防治相关制度3份,与石狮市医学会合作开展早癌筛查项目、与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血液科合作开设血液科门诊。
(3)针对中医药发展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2023年8月李灿东全国名中医工作室已在市中医院开展师带徒的传承模式,市中医院已选派2名副高级职称医师及6名研究生跟从全国名中医李灿东学习;2.市中医院通过事业单位招考2名超声医生,其中1名已在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规培,并将于2025年3月结束培训,届时彩超检查项目将全面铺开,并实现一周七天接诊服务,充分满足患者周末检查需求;3.2024年5月至12月市中医院举办四期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4.市中医院于2024年12月将骨伤科整体搬迁至新病房楼一楼区域并配置9张治疗床,改善就诊环境、缓解骨伤科接诊能力不足的问题,同时,引入上级医疗机构资源,每周有两名泉州市中医院骨伤科副主任以上专家来院坐诊并开展技术指导;5.在肛肠科方面,市中医院积极开展无痛手术及其他新技术,现已能独立开展肛瘘挂线术、肛周脓肿一次性根治术等多项手术项目,极大提升了整体服务能力;加强住院病人接诊能力,目前实际开张床位21张,2024年门诊量达22260人次、住院病人777人次,分别较2023年增长12.82%和11.96%,住院病人中医类治疗率达93.34%,并进一步开展中医特色治疗项目;此外,医院还将支持肛肠科开展县级重点专科申报,以提升其专科地位 ;6.在急诊科建设方面,市中医院结合中医院定位与中医特色,于2024年开设康复科夜间门诊诊疗服务,积极加强夜间门诊建设,有效缓解了患者因日间工作繁忙无法就诊的困境,并积极推进120急救分站建设,2024年5月建成中医院急救分站,截至2024年12月底累计出车2626车次,显著提升了急救响应能力,同时,启动急诊科人员招聘工作,计划于2025年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进一步充实急诊科人才队伍;7.在超声科建设方面,市中医院加快设备采购进程,新彩超采购已进入论证阶段,新设备投入使用后将大幅缩短彩超检查等候时间。
(4)针对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分布不够均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市妇幼保健院针对基层医疗机构需求,通过征集《妇幼健康服务联合体优质资源下沉需求表》方式确定合作项目和类型;2.2024年至今选派呼吸内科、中医科、儿科专家89人次下沉到灵秀分院,协助开展联合智慧病房工作,进一步提升灵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服务能力;3.灵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共计招聘1名医生、1名康复治疗师及1名护士,选送1名中医类别医生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2名临床医生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同时已梳理汇总2025年拟更新、添置的医学设备采购计划,《2025年石狮市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配置表》已于2024年12月报送至石狮市总医院设备科,并积极争取政府政策和资金支持,进一步推进硬件设施改善工作。
(5)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2024年12月,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报备工作的通知》,督促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三审三校”“一会一报”制度;2.2024年8月,开展2024年党建工作督导指导,对各成员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各成员单位加强意识形态宣传阵地管理;3.市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对网安部门、网信部门通报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加固网络安全防范措施,定期扫描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置;4.2024年9月,对信息化建设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加大信息安全建设与管理的资金投入力度。
2.关于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不完善的问题
(1)针对统筹合力发挥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市总医院根据石狮市卫健局等9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精神,对7大管理中心进行调整,初步拟定了石狮市紧密型医共体组织框架,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职能机制;2.规范财务统一管理,总医院2021年7月起实行财务集中报账、资金集中代付制度,2023年4月上线石狮市总医院运营管理平台(HRP),并在上线后持续完善和提升系统功能,对各单位包括年度预算审批、固定资产报废、医保基金结算等重要财务工作进行统一管理;3.推进医共体内部互联互通改造工作,并于2024年10月完成基层云HIS系统建设;4.2024年8月29日,制定下发《石狮市总医院医共体药品一体化管理办法的通知》,并于2024年9月初步实现医共体内药品统一账号采购;5.2024年3月制定下发《石狮市总医院医共体统筹岗位聘任管理办法(试行)》,并与中医院、湖滨分院签订职称统筹互换协议书;6.结合线上线下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截至目前,总医院开展诊前小课堂189场次,发布原创科普文章67篇,发布“健康夜市”栏目科普短视频70期,深入学校、社区及企业单位开展健康讲座155场次,各分院开展健康直播间40场次,向患者及群众普及疾病预防知识,传播健康生活方式;7.将预防融入临床诊疗全过程,落实“慢阻肺高危人群早期筛查干预”项目,促进高危人群的追访工作,2024年度完成线上筛查1397例,筛出高危人群698人、肺功能检测345人,其中高危Ⅰ型221人、高危Ⅱ型18人、拟诊慢阻肺病45人、确诊慢阻肺病37人,开展前列腺癌高危人群早期筛查3630人,发现异常236人,电话通知复查有25人到位,进一步行穿刺活检4人,其中3人住院手术,实现疾病的早诊早治;8.17个市级质控中心依托市医院开展日常质控、培训工作,目前病案、护理、院感等质控中心已经完成2024年质控和培训,其余各临床医技专业质控中心陆续开展质控和培训工作多场次。
(2)针对制度建设明显滞后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全面梳理和修订现有的管理制度,并于2024年9月完成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编印,共三册(党群行政篇、医疗管理篇上下册),确保各项管理制度系统性和可操作性;2.2024年11月和12月共组织2次抽查各科室制度制定落实情况,发现问题18个并督促整改,推动管理制度的持续改进,确保各项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3)针对分级诊疗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总医院将双向转诊工作纳入2024年石狮市总医院临床科室科主任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指标,并于2024年11月29日印发《石狮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4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指标》,并按相关考核条款执行;2.2024年11月,建立完善《石狮市医院疾病诊疗目录》和《石狮市医院下转乡镇卫生院疾病病种目录》,进一步加强县、乡双向转诊工作。
(4)针对信息建设短板制约医疗协同开展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2024年10月,已完成基层医疗机构云HIS系统建设,并推进总医院院内集成平台建设;2.依托福建省居民健康档案平台与检查检验互认平台,各医疗机构已接入福建省居民健康档案平台,同时,市级医院已完成检查检验互认平台对接,后续,将继续有序推进完善全市其余医疗机构之间诊疗信息、健康档案信息的互联互通。
3.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整体医疗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市医院将在泉州市级、石狮市级重点学科建设基础上,积极加大对重点学科的人力、财力投入,培育并积极申报省级重点学科,2024年8月8日,成立肿瘤血液科医疗组,初期设立15张床位,常规开展肿瘤介入、化疗、靶向治疗和免疫治疗等,截至2024年10月31日收治病人数211人;2.2024年新增内分泌科和肾内科两个泉州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并分别与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华侨大学、南方医科大学、海军军医大学上海长征医院梅长林名医工作站进行多方位的合作;3.市医院2024年泉州科技局地厅级科研项目立项2项,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级项目立项4项,省级科研项目有6项课题进入科技厅评审阶段,尚未发布立项通知,发表学术论文24篇,其中SCI3篇、核心期刊1篇;4.2024年以来与福建省立医院合作成立徐杰骨科名医工作室,与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合作成立胡建达血液科、胡建民眼科、吕国荣超声科名医传承工作室。同时,2024年12月26日下发《印发医院科研管理办法(修订版)》,通过科研奖励政策进一步鼓励成员论文发表、专利及科研立项;5.2024年1月至11月医保基金县域内支出率47.63%,在泉州市排名第3名,县域内住院量占比指标在泉州市排名上升1名;6.定期监测指标,完成并发布2024年1月至11月《重点项目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2024年1月至11月四级手术占比8.25%,相较去年7.46%有所提升。
(2)针对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2024年10月31日,组织召开总医院高学历人才座谈会,通过优秀人才成长经验分享,激发其他人才干事创业激情,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医院氛围;2.2024年12月17日,举办青年干部大讲堂,为青年人才提供展示自我的平台,强化人才队伍建设;3.2024年下半年编内卫技人员招聘考试,完成体检的有80人,另有3名引进的高级职称人才已完成招聘面试;4.主动与医学院校对接,建立医学毕业生就业咨询群,加大招聘宣传力度;5.2025年招聘计划基本敲定,包括入高校招聘和泉州统招,积极参加各式各类校园招聘会;6.2024年12月19日,职称聘任方案已下发各科室征求意见;7.12月18日,组织一批分院的编外人员招聘面试,拟招聘10人,报名21人,入围体检9人;8.市总医院积极对接市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我市公立医院在引才、育才、聚才方面的力度,构建高素质卫健人才队伍,推动我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明确人才引进、人才培育和人才保障等方面的相关措施及经费保障;9.优化招聘策略,持续加大招聘力度,灵活调整招聘条件,放宽2025年编内全科医生招聘条件,专业涵盖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全科医学,以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同时,完善激励机制,在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分配等方面向全科医生倾斜,拓展其职业发展路径,增强职业荣誉感,激发工作积极性,并将全科医生配备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重要指标,动态监测配备情况,确保达标,满足服务需求。
(3)针对对外合作成效不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市医院吸取骨科联盟协助合作的教训和不足,举一反三,对今后的对外合作协议将采取多部门联合审查,严把对外合作审核关,改变合作费用支付方式,变一次性支付为坐诊一次一支付,且视成果产出情况再另外支付帮扶费用。2.鉴于与福州市第二医院签订骨科联盟协助协议的执行情况,给予相关负责人员谈话提醒1人次。
(4)针对医疗质量管控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市医院定期对全院各临床科室开展医疗质量督查,重点为十八项核心制度落实情况,并将医疗质量检查结果纳入KPI绩效考评,定期通报医疗质量督查结果,并对存在医疗质量问题的科室和个人不定期开展约谈,2024年共计约谈25人次,发出通报2份;2.充分发挥各市级质控中心作用,每季度开展医疗质量督查和医疗质量培训;3.各成员单位定期开展核心制度培训和医疗质量检查;4.健全完善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市医院及医共体11家成员单位均制定了本单位的医疗不良事件上报制度;5.对发生纠纷的相关人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次。
4.关于公立医院公益属性弱化的问题
(1)针对医疗乱象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总医院针对自2019年以来医共体成员单位在医保基金使用方面出现的过度诊疗、过度检查、超标准收费及重复收费等违规行为组织各单位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深入剖析,制定整改措施,完善诊疗流程,明确收费标准,加强培训和宣传,优化收费系统,加强收费审核,强化问责处置,有效遏制了过度医疗和不合理收费等现象的发生,维护医保基金的安全与合理使用,其中市医院已接入福建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智能监管系统并引入院内医保智能审核系统,运用约谈、处罚方式共处置245人次,同时,总医院通过院长夜间行政查房平台,加大对各成员单位的医保违规行为监管力度,2024年总医院医保科下基层开展医保质控和医保违规行为检查3次,通报3次,院长夜间行政查房医保质控2次,通报2次;2.市中医院自2024年8月开始每月开展一次医保违规行为自查;3.市妇幼保健院根据《石狮市妇幼保健院医保质量控制奖惩积分管理办法》《石狮市妇幼保健院医保质量内控管理制度(修订)》规定对违规的相关科室进行扣罚处理,并于2024年10月至12月,组织各科室对医保相关制度和政策的学习;4.各成员单位定期开展自查,对医保违规行为给以通报,对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或处罚,完善院内相关制度,如鸿山镇卫生院2024年11月18日重新修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规章制度》,凤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10月21日完善《石狮市凤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2)针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存在短板弱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总医院每季度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情况督导,指导基层分院按规范服务,推动各项指标持续向好。7月、12月配合卫健局开展基本公卫服务项目半年及年度考核,督促基层分院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2.各基层分院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培训,认真组织院内二次培训,进一步提高服务技术水平。3.督促各基层分院充分利用院内、院外场所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结合义诊、卫生日活动,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融入其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知晓率。
(3)针对为民服务意识淡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市总医院:1.市总医院设置投诉管理部门,设立“医患倾诉办公室”接待场所,实施“首诉负责制”,规定受理处置时限,及时发现问题,追踪落实整改;2.2024年11月8日,印发《医学人文关怀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7年)》,并组织全院工作人员学习;3.2024年9月,修订《石狮市医院医患沟通机制制度》,加强规范医患沟通,提升医疗服务质量;4.对涉事医务人员按医院规章制度处理,罚抄《石狮市总医院医疗服务行为十二项规范》共计65人次;5.将投诉处理结果,作为科室绩效评估、工作人员年终考核、医师定期考核、医德考评和评先评优等工作的考核依据。
市中医院:1.每月开展门诊及出院患者满意度电话回访,2024年1-12月病人满意度95.56分;2.积极落实“医疗服务体验官”制度,收集患者意见建议21条,针对相关问题限时整改,定期汇总上报卫健局,收到58条表彰表扬,患者就医体验感良好;3.2024年,受理11件诉求件,均及时进行核实回复和总结;4.2024年度对被投诉人员进行约谈、提醒2人次。
市妇幼保健院:1.2024年4月24日,设置患者“码”上体验反馈二维码;2.2024年9月18日,邀请石狮市阳光太太志愿者协会的成员代表担任“医疗服务体验官”,及时发现就诊过程堵点、难点,收集意见和建议;3.2024年9月至10月,开展院领导一线体验活动;4.2024年6月24日,印发《石狮市妇幼保健院投诉管理制度(修订)》,每月组织对第三方满意度调查结果及收到的投诉件逐条进行分析,落实整改;5.定期通报投诉情况,进一步强调医务人员工作作风问题;6.2024年12月27日梳理2019年—2024年高频次被投诉人员并进行约谈。
整改进展情况2:1.加大宣传力度。利用中层干部会议、科室会议等层层传达老年友善医院工作,增强全院职工助老服务意识;2.增设优先标语和窗口。在门诊医技各诊区及服务窗口增设“老年人优先”标识牌、标识语,完善老年人服务窗口;3.增设语音播报提醒。在收费、药房、抽血等增加优先语音播报提醒,并用普通话、闽南话循环播放,有效引导老年人就诊,提高老年人优先服务知晓率;4.在院区合理设立休息区、座椅等服务设施并体现助老标识,方便老年人休息;5.服务前移落实优先。一是充分发挥老年人服务点位作用。门诊大厅导诊台设置老年人综合服务点,门诊一楼设置便民门诊,在门诊各诊区及医技楼配备导医人员,佩戴醒目绶带,分发“就医保姆手册”,为老年人提供就医指导服务,协助使用自助机进行挂号、缴费、检查预约、取药等操作。二是组织志愿服务助老。倡议本院职工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招募社会有爱人士到院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设立寒暑假助老志愿驿站,开展“智慧助老”“老年人防诈骗”、重阳节义诊活动等。三是各窗口科室主动靠前服务,引导老年人优先办理业务。服务中心在接听“帮帮您”热线时主动宣传老年人优先政策。6.各成员单位按照总医院要求同步落实助老宣传措施,靠前服务意识持续增强。
整改进展情况3:市医院口腔科号源已缩短至30分钟,增加了门诊预约号源,同时,2025年1月份种植牙相关设备已到位并同步开展种植牙项目,填补了我院种植牙项目的空白。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紧不实的问题
(1)针对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得不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2024年11月,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思想认识;2.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精神,结合医院实际,2024年7月制定出台石狮市总医院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3.2024年12月,组织开展2024年总医院全面从严治党检查,下发检查情况通报1份,发现问题52条,压实管党治党压力;4.2024年11月8日,召开下半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并由党委书记深入分析、研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总结、部署有关工作;5.2024年11月8日,召开2024年下半年警示教育工作会,组织中层干部及以上和重点岗位共计200余人观看警示教育片,加强医务人员警示教育;6.2024年12月12日,出台《中共石狮市总医院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十条要求(修订)的通知》;7.每月编辑党风廉政教育和医德医风教育学习材料,并积极组织学习,2024年共编辑12期。结合春节、五一等重大时间节点,以医院LED显示屏、宣传电视、公众号等媒介为载体,加强“廉洁文化进医院”宣传,2024年共开展宣传12期;8.开展常态化廉政约谈,纪委书记2024年共计约谈450人次。
(2)针对廉政谈话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总医院党委书记已结合班子成员分工,对班子成员进行一次“一对一”政治监督谈话,班子成员并逐一表态;2.2024年12月12日,制定下发《进一步规范廉政谈话提醒规范的要求》。
(3)针对廉政风险排查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2024年12月10日,在总医院范围内下发《关于开展2024年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的通知》,12月21日印发《石狮市总医院2024年廉政风险点排查结果》对相关科室和单位相应岗位风险防控措施进行修订;2.检验科廉政风险等级已重新评定,评定等级为“高”。
2.关于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监督关口前移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组织学习酒驾醉驾及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反面典型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医务人员纪法意识;2.2024年12月总医院向公安部门发出《协查函》,摸排总医院范围内共计2336名工作人员违法犯罪情况,待结果反馈后将根据反馈情况进行跟踪处置;3.2024年12月20日,出台《关于修订廉情信息报告制度部分条款的通知》,加强对干部廉情信息收集;4.把好“入口关”,加强干部职工入职前资格审查;5.对在入职后发生违法犯罪问题需要给予处理的6名职工均已依法依规予以处理,1名取保候审职工待法院判决后予以处理。
(2)针对监督执纪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2024年12月3日,组织开展对医共体各成员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发出通报1份,发现共性问题12条,目前问题整改均已完成;2.总医院纪委日常注重并加强与上级纪检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按照上级纪委工作部署要求开展工作,并于2024年12月12日出台《中共石狮市总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干部理论学习制度》;3.2024年12月20日,出台《石狮市总医院加强基层党组织纪检队伍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梳理纪检委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监督职能;4.2024年12月以来,共计向上级报送问题线索9条;5.2024年5月,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举办总医院党校培训班,邀请市纪委讲师为总医院党务干部作《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培训。2024年9月24日,开展纪检干部培训1场次。
(3)针对监督队伍建设较为薄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2024年12月12日,出台《中共石狮市总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干部理论学习制度》;2024年12月20日,出台《石狮市总医院加强基层党组织纪检队伍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梳理纪检委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监督职能。2.2024年5月,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举办总医院党校培训班,邀请市纪委讲师为总医院党务干部作《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培训。2024年9月24日,开展纪检干部培训1场次;3.指导各相关党支部对违纪的纪检委员予以调整2人次。
3.关于重要领域、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突出的问题
(1)针对医疗设备搭售试剂投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市医院已完成检验设备的盘点工作,检验科有检验设备50台,在用30台,停用17台,未启用3台。其中,通过投放或捐赠等形式入院的检验设备有15台,停用5台,未启用1台,在用的9台;2.投放、捐赠或明显低于市场价设备的专机设备、试剂在挂官网询价的基础上委托社会代理机构进行采购。5个检验项目于2月27日发布《石狮市医院关于部分检验项目试剂遴选的公告》进行询价,2024年5月16日下午召开检验项目产品介绍会议,并于2024年8月21日通过党委会立项,其中传染病类检测、肿瘤标志物、激素类检测、心肌炎症类检测已完成招标,自身抗体类、过敏原检测及血栓弹力图仪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正在准备中,投放设备HPV核酸杂交仪于2024年4月份已停用;3.市医院12月3日组织学习《石狮市总医院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2)针对项目采购监管缺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总医院2024年12月3日组织设备科人员学习《石狮市总医院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2.总医院设备科2024年11月26日组织科室人员学习《石狮市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验收入库管理,组织对临期或过期的产品进行自查,对工作中履职不到位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2人次,谈话提醒1人次;3.健全和完善试剂、耗材管理制度,2024年制定和修订相关制度11项,进一步规范库房管理;4.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11月28日组织库房管理人员对相关制度进行学习和培训。2024年8月16日,成立石狮市妇幼保健院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医用耗材的监管工作。2024年7月2日制定《石狮市妇幼保健院医用耗材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医用耗材的采购、入库和验收、出库和领用、财务等方面的制度;5.对上述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处分2人次;6.总医院组织各采购部门对服务项目合同期限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建立台账,加强合同管理,分析超期原因,财务部门做好及时提醒工作,采购部门对临期项目进行提前立项及做好招标前准备工作,进一步杜绝延期服务现象发生。
(3)针对现金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市护理学会进一步加强财务有关制度学习,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并组织相关责任人学习;2.完成护理学会换届选举,启用市护理学会账户,11月7日已将公款1.61万元足额转入,并给予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2人次;3.工会委员会于2024年10月26日召开会议强调经费管理重要性,工会财务、经审、干事分别在11月18日和12月18日组织学习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等内容,进一步加深工作人员对制度的理解和把握,提升专业素养和责任意识,从人员意识层面强化经费管理规范的落实;4.2024年11月7日组织收费处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培训,安排专人负责自助机的现金收缴工作,2024年11月27日,分管领导带领财务科相关人员对各个收费处进行现金管理抽查。
(4)针对科室剩药管理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总医院印发《石狮市总医院结余药品管理办法》的通知;2.已对2019—2024年各临床科室结余药品按年份进行统计,汇总至医院财务科进行做账处理。
4.关于财务管理松散的问题
(1)针对落实全面预算管理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24年11月19日成立石狮市总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自2025年起,将建立预算指标账并批复下达指标,并在财政预算指标全部纳入医院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上,逐步开展单位自筹资金项目预算绩效管理。2025年争取引进全面预算管理系统,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工作,目前已听取第三方系统介绍,并初步讨论系统功能需求。
(2)针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2024年11月22日组织医共体各单位财务人员学习相关财务制度。2025年将借助智能费控平台,逐步实现报销手续标准化,报销流程固定化;2.市中医院已制定完善财务内控制度,梳理报销要求及流程,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3.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11月7日组织财务人员进行财务管理制度的培训,加强财务原始凭证审核把关,提高内控意识;2024年11月22日下午,组织开展2024年度第二期医共体内部控制专题培训暨医共体财务制度专题培训会,给予相关责任人谈话提醒1人次。4.2025年1月中旬开始,总医院将组织医共体成员单位开展“医院高质量发展背景下精益运营与全面预算管理能力提升专题培训”,重点强化财务同质化管理要求,旨在提升财务人员风险防控意识,并进一步推进医共体财务管理同质化工作,明确要求各成员单位统一财务管理制度,建立集中核算体系。相关工作逐步实施推进,同时,总医院将出台财务管理同质化工作方案,对12家成员单位的报销单据、会计核算、网银支付实行全方位稽核机制。
(3)针对资产处置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11月7日组织对《石狮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补充规定》等有关规定的学习,并于2024年5月22日收取食堂租金27.51万元,给予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1人次;2.市医院商业步行街房产已借用湖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业务用房及职工宿舍,原华侨医院宿舍套房已借用中医院,市中医院已委托第三方评估租金底价,目前正按照招租流程办理公开招租手续;3.市总医院已于2024年4月8日,对10部未使用号码及时进行注销,并将进一步加强电话号码的申请与使用的监督管理,做好工作台账登记管理工作,确保资源的高效利用和通信安全。
(4)针对资金管理不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总医院2024年11月22日组织医共体各单位财务人员学习《石狮市总医院规范往来款项对账工作管理制度》并加强往来款项管理,梳理长期挂账项目,对可清理款项逐条清理,目前已清理10笔共计1232052.4元;2.市妇幼保健院组织清理挂账3年以上往来款项,已核对清理调账28笔,并通过开通预交金线上退费渠道、公众号宣传退费方式、制定“先诊疗后付费”试点工作方案,进一步减少沉淀预交金的产生;3.市妇幼保健院为进一步提升一线工作人员精神风貌,通过统一购买服务中心和收费窗口共计16个工作人员工作服,支出40378元。鉴于该支出用于改善一线人员形象气质,吸引孕产妇和儿童患者就医,免于退回该支出。市妇幼保健院已完成对购买行政工作服人员名单梳理摸排,截止至2024年12月11日,共计退缴在职行政人员46人,金额104528元;而行政编外人员及退休人员共计14人,已离职或已退休,免于退缴金额29905元;4.市妇幼保健院经多次联系食堂和小卖部原承租经营者进行追缴后无果,拟按照原合同约定从原承租经营者缴纳的履约保证金28100元中扣除应收未收水费12919.5元的方式进行追缴。
(5)针对多发奖金未及时收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市妇幼保健院经过重新测算和多次会议研究,形成妇幼全额人员薪酬待遇差额方案;2.截至1月6日,市妇幼保健院已收回多发奖金28.3484万元,其余将于近期退回。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1)针对统揽全局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总医院成立三级综合医院等级评审督导组,由党委书记任总督导组组长,在三甲医院评审期间,党委书记带头,班子成员各自带领督导组成员深入临床科室开展三甲医院创建评审督导,压紧压实创建“三级甲等”医院责任。2.印发《2024—2025年巩固深化“三级医院评审迎检经验”常态化督查工作方案》和《关于成立三级医院等级评审数据治理专班的通知》,切实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3.2024年11月1日起每周开展院领导带队督查各科室,2024年11-12月,共督查科次数达236,存在问题468个,已经整改451个,整改率96.36%;4.开展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全院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督查工作并进行奖惩;5.2024年12月18日及2024年12月29日市委、市政府已经对总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干部队伍更加年轻化。
(2)针对“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2024年11月28日,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福建省公立医院党委会议议事规则(试行)》和《福建省公立医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试行)》;2.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规范党委会议事决策规则;3.规范做好院长办公会记录和党委会记录工作,详实记录每位参会人员表态情况,客观反映会议情况;4.给予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1人次。
2.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有欠缺的问题
(1)针对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2024年举办总医院党务干部党员教育培训班2期,邀请专家作党建实务、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培训,提高党务干部业务水平;2.组织开展2024年党建工作督导指导,2024年9月召开党建暨意识形态工作推进会,督促各党支部书记严格落实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3.编辑政治理论学习材料,组织各党支部加强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泉州市直公立医院党的建设质量评价标准(试行)》等党内法规规范学习,规范化标准化做好党建工作。4.给予相关责任人谈话提醒5人次。
(2)针对开展主题教育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编辑政治理论学习材料,组织各党支部加强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有关规定,提高各党支部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思想认识;2.2024年11月,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2024年5月,制定《石狮市总医院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任务清单》,督促指导总医院各党支部深入学习;3.开展2024年党建工作督导指导,对各成员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制度。
(3)针对党员处分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已对提供虚假党建材料的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1人次;2.编辑政治理论学习材料,组织各党支部加强学习《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和明确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后恢复党员权利等工作程序的通知》,提高党建工作业务水平;3.总医院第三党支部已按要求做好留党察看期满恢复党员权利程序办理,同时,已建立工作台账,做好违纪党员的跟踪回访,对处分期满的党员及时予以关注、预警。
(4)针对党建带团建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尚未收到上级关于创建星级团组织的文件,经咨询上级团市委,2024年起将不再开展创建星级团支部组织和评定星级团员工作,问题给予了解;2.已在“智慧团建”完成团干部任免工作。
3.关于干部队伍日常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不够完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2024年1月,结合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修订,健全完善石狮市总医院中层干部管理制度。2024年4月,出台《关于推进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意见》并严格落实,有序推进干部多岗位锻炼。2025年1月,对医院行政职能部门中层干部进行调整,共调整行政职能部门中层32人,激发干部队伍活力;2.2024年11月,制定《关于规范基层医疗机构院务会成员的通知》,强化总医院干部队伍管理;3.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九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方案》《石狮市关于进一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实施方案》,提高对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核心内涵的认识。
(2)针对因私出国(境)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2024年12月,组织学习因私出国(境)和请销假相关规定,并开展自查;2.通过采购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实现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及请销假线上提醒功能,项目采用已于2025年1月启动,2025年将落地投入使用;3.针对违反规定因私出国(境)当事人予以第一种形态处理18人次,其中诫勉处理2人次。
(3)针对请销假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市总医院组织开展自查及每月查询考勤情况,并对异常情况进行通报并利用党政联合查房对相应科室进行考勤通报;2.2024年12月,组织学习《石狮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暂行规定》《石狮市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请销假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狮卫健综〔2020〕20号)等有关请销假规定;3.完善院内相关制度,如市中医院2024年12月31日制定下发《石狮市中医院请销假制度(试行)》;4.给予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1人次。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针对整改主体责任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市医院已完成检验设备的盘点工作,检验科有检验设备50台,在用30台,停用17台,未启用3台。其中,通过投放或捐赠等形式入院的检验设备有15台,停用5台,未启用1台,在用的9台;2.投放、捐赠或明显低于市场价设备的专机设备、试剂在挂官网询价的基础上委托社会代理机构进行采购。5个检验项目于2月27日发布《石狮市医院关于部分检验项目试剂遴选的公告》进行询价,2024年5月16日下午召开检验项目产品介绍会议,并于2024年8月21日通过党委会立项,其中传染病类检测、肿瘤标志物、激素类检测、心肌炎症类检测已完成招标,自身抗体类、过敏原检测及血栓弹力图仪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正在准备中,投放设备HPV核酸杂交仪于2024年4月份已停用;3. 市医院12月3日组织学习《石狮市总医院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4.2024年6月17日和11月26日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专项工作开展了2次监督检查,共计发现共性问题19个;5.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11月13日发布《石狮市妇幼保健院检验科试剂及耗材采购报名公示》,2024年12月31日召开院务会,讨论检验科试剂及耗材采购比选结果;6.宝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11月对检验科采购记录、检验结果等进行检查,警示谈话3人次;2024年11月下发《石狮市宝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落实药械集中采购和使用制度》,2024年12月组织学习《石狮市宝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发石狮市总医院关于修订石狮市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1场次;7.完善相关制度,部分成员单位对采购管理规定进行修订,如凤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祥芝镇卫生院、永宁镇卫生院等。
2.针对问题整改不够彻底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全面开展自查,加强财务审核把关,市医院每年按上级要求和规范流程购买医疗责任险,不存在使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2.市妇幼保健院2019年—2023年为医务人员购买医务人员遭受意外伤害保险共483人次,合计金额165360元。截至目前已退缴在职人员410人次,金额151920元。医院编外人员60人及退休人员13人,已离职或已退休,免于退缴金额13440元。
3.针对问题边改边犯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2024年10月10日在总医院范围内下发《中共石狮市总医院委员会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福建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实施细则(试行)”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科室各单位利用早会、中层干部会议等形式组织学习,进一步规范医院医务人员执业行为,强化思想认识;2.2024年11月8日召开2024年下半年警示教育会,2024年12月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学习医疗领域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截至2024年12月共计办结案件3起,上级移交及自收线索3起,主动发现并向上级移交问题线索9条。第一种形态处理66人次,其中,提醒谈话25人次,批评教育24人次、通报批评1人次、诫勉谈话16人次。第二种形态及以上处理15人次,其中,行政警告1人次,行政记过1人次,党内警告处分4人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次,党内严重警告并降低岗位等级处分1人次,政务警告处分6人次,开除处分1人次;3.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工作,暂未发现有违规开展院外诊疗行为。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移交的信访反映,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对56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17人,提醒谈话22人,谈话提醒12人。
(一)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
对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后果问题的给予1人党内警告处分。对参与赌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的给予1人记过处分。
(二)给予诫勉谈话处理3人
对违反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问题的给予2人诫勉谈话。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的给予1人诫勉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针对信息建设短板制约医疗协同开展。2018年提出“建设一体化信息管理新系统”,但集成平台和基层医疗机构云HIS 系统两大信息平台建设方案直至2023年6月才经医管委会议研究通过。至巡察进驻市医院集成平台尚未建设,云HIS系统仅湖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建设,全市各医疗机构之间诊疗信息、居民健康档案等数据互联互通不够顺畅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进一步推进完善全市各医疗机构之间诊疗信息、健康档案信息的互联互通需要借助集成平台,并延伸患者360全息视图应用至医共体各成员单位,该项目为系统性工程,建设投入较大、工期较长,预计全面实现时间为2025年底。
下一步整改措施:继续依托福建省居民健康档案平台与检查检验互认平台,进一步推进完善全市各医疗机构之间诊疗信息、健康档案信息的互联互通,并采用银医合作模式,加快推进集成平台建设。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持续改进。
(二)针对多发奖金未及时收回。市妇幼保健院11名人员实行全额经费保障,又纳入院内工资总额核算,领取的市财政基础绩效奖、年度考核奖高于院内标准,但差额未及时收回,截至巡察进驻累计达67.03万元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因需退回金额较大,部分职工反映一次性全额退款存在较大困难。具体情况为:1.部分职工反映原多发奖金已用于投资或家庭重大支出,一时难以凑齐全部应退款项;2.部分职工反映目前收入情况仅够维持家庭日常生活开销,经济压力较大,无法筹措资金;3.部分职工仍对退款金额存在疑问,需要进一步核对解释,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退款进度。
下一步整改措施:1.持续督促市妇幼保健院收回相关金额;2.督促市妇幼保健院落实妇幼全额人员薪酬待遇方案。
整改时限:2025年4月17日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下阶段,石狮市总医院党委将继续以此次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强化制度建设,防止问题反弹,把巡察问题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总医院高质量发展上来,全面推动总医院工作再上新台阶。同时,强化政治站位,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深入剖析、举一反三、全面整改、立行立改,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整改彻底,进一步巩固和推进石狮市总医院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以及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8504130;通信地址:石狮市石锦路2156号石狮市医院,邮政编码:362700;电子邮箱:sssyy123@163.com。
中共石狮市总医院委员会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