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6月27日至8月9日,市委巡察一组对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10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一)高度重视整改,迅速组织部署。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立即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研究部署。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和事务性工作。
(二)明确主体责任,层层传导落实。局党组严格履行整改落实工作主体责任,将整改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下去。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工作进行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亲自落实;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指导、督促;股室(单位)负责具体整改工作。
(三)制定整改方案,实行“销号制落实”。先后于10月17日、11月4日、11月22日、11月25日召开专题会商、局党组会对巡察组反馈的57个问题,逐个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等,形成整改方案,并向巡察组报送《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一组对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狮发改党组〔2024〕10号)。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切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四)健全规章制度,构建长效机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形态、招标投标、三公经费等相关规定和业务学习,梳理廉政风险点并制定防控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共出台12项制度,通过制度建设进行规范约束,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泉州市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
(1)针对“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自2024年7月份起,所有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并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进一步要求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深刻认识,今后也将严格遵守“第一议题”制度。三是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对“第一议题”制度的落实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针对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完善学习制度,制定《中共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2024年理论学习计划》,2024年9月27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10月18日组织支部党员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专题研讨,2024年共开展理论学习16场,专题研讨8场,研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学习内容,做到学深悟透。二是组织支部党员对全局干部进行业务轮训,今年共开展业务轮训5场。三是结合支部主题党日组织支部党员到石狮市看守所开展警示教育、到中心粮库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学习培训会。
(3)针对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2019年12月16日已按要求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测评会,组织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义务权利等方面查找差距和不足并于2024年12月10日补齐会议记录。二是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讨及撰写心得体会。三是建立常态化学习教育机制,认真开展2024年度党纪学习教育,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研讨4次,上纪律党课1次,开展总结大会1次。
2.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业务学习不及时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传达、学习上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最新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牵头起草《石狮市贯彻落实“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石狮市激励“干部敢为、企业敢干”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创在石狮”服务企业若干举措(第一批)》等文件,进一步推动我市营商环境提级进位。二是持续开展典型案例的征集推广工作,推动《“诚信宝”智保诚信,助企悦享信用红利》获评2023年泉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最具获得感”十大举措,《石狮法院构建“产业供给链+司法服务链”融合模式 厚植“丝路商贸”营商环境法治沃土》入选福建省2024年第三批典型案例,获省发改委推广。三是建立定期业务培训会机制,及时传达、学习上级会议精神,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党组学习会,传达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24年福建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2)针对督促规划执行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积极完善规划体系。完成“十四五”中期评估工作,完成《<石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并通过市人大审议。开展“十五五”前期研究工作,形成《石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前期研究(初稿)》,提出“十五五”时期重点领域发展思路与举措。收集形成《石狮市“十五五”重点专项规划目录表(初稿)》,计划编制“十五五”规划纲要以及产业、社会事业等方面专项规划。组织召开全市“十五五”务虚会,为高质量建设贸工联动、全域共富的现代化滨海城市共同谋划新思路,并形成《石狮市“十五五”重大项目储备表》。二是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和调度。每月召开经济运行调度会,形成经济运行分析材料。2024年前三季度GDP增长7.7%,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7.3%,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8%,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2%,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5.8%。三是建立和完善局领导挂钩行业协会运行制度。印发《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挂钩服务基层工作方案》,力争做到精确了解全市产业发展状况,精准制定产业扶持政策、精细帮扶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为布局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提供决策参考。
(3)针对招商引资工作成效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截至12月31日,我市往年及今年签约招商项目开工率均已提前完成泉州下达的“往年签约项目开工率70%以上,今年新签约项目开工率40%”目标,目前2022年项目开工率达75.80%,2023年项目开工率达80.66%,2024年项目开工率达63.35%,扭转了落后局面。二是9月份,我市成立石狮市招商履约督导办公室,牵头统筹全市签约项目履约监管,重点就招商投资协议中的纳税承诺、投资强度、达产产值、外资到资等约束指标,以及项目开工、投产等时限指标等情况开展履约督导,确保招商工作形成闭环。目前我市已将64个签约项目纳入监管,对12个项目发出提醒通知。三是5月以来,多次前往泉州市招商办沟通省级重点招商项目申报入库事宜。6月5日,市招商分管领导带队前往省招商办沟通省级重点招商项目申报入库事宜。省招商办于10月15日印发《2024年省级重点招商项目库入库项目名单》(招商办〔2024〕6号),我市共4个项目纳入省级重点招商项目库管理,总投资55亿元,为泉州市本次纳入省库管理项目数最多的县市之一。四是自四季度我市开展开工投产率提升攻坚季活动以来,我市各招商责任单位主动作为,积极推进,不断强化落地服务,有效推动48个项目新增开工、53个项目新增投产。
3.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存在弱项的问题
(1)针对新兴产业谋划效果不突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积极完善规划体系。完成“十四五”中期评估工作,完成《<石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并通过市人大审议。开展“十五五”前期研究工作,形成《石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前期研究(初稿)》,提出“十五五”时期重点领域发展思路与举措。收集形成《石狮市“十五五”重点专项规划目录表(初稿)》,计划编制“十五五”规划纲要以及科技、海洋等方面专项规划。组织召开全市“十五五”务虚会,谋划项目擂台赛,为高质量建设贸工联动、全域共富的现代化滨海城市共同谋划新思路,并形成《石狮市“十五五”重大项目储备表》,积极谋划新兴产业领域项目。二是积极对接上级各项规划和布局。4个项目列入《泉州市新材料赛道场景能力清单》,1个项目列入《泉州市新材料赛道场景机会清单》。三是加快开展招商引资。成功签约项目190个、总投资820亿元,其中2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11个、总投资238亿元。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外10亿元投资项目招引位居泉州前列;新质生产力专场签约、500强企业签约等专项工作方面,签约个数均居泉州第1名。
(2)针对重点项目管理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完成“重点项目管理平台”优化工作,通过管理平台清单化管理2024年重点项目,2024年1-12月全市354个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97.1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103.01%。二是完善并运行“重点项目问题五级协调调度机制”。2024年各重点项目责任单位累计报送入库问题175个,已协调待落实问题36个,结转至2025年继续跟踪落实,办结退库问题139个,办结退库率79.43%。三是建立并运行“工业园区重点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工作机制”“建设用地供地前期专班”,共收集园区重点项目问题54个,并先后协调办结九牧卫浴产业园排污管道接入、大厦溪项目征迁等41个问题,已协调正在落实问题13个,结转至2025年继续跟踪落实。
(3)针对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召开调度会。2024年5月28日,郭浪滔、林志坚主持召开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情况问题整改专项工作调度会议。二是制定工作方案。我局已出台《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情况问题整改责任分解方案》,坚持高质量精准化整改,切实提升指标成绩。三是加强跟踪调度。每月通报双公示信息报送情况,按季度通报区域信用监测指标。全国城市信用监测指标排名由全国第279名提升至201名。信用政策制度细化落实已全部完成,五类行政管理信息归集合规率100%,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退出率41.87%,开展诚信文化宣传活动由2次提升为10次。
(4)针对信息宣传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建立工作提醒制度,将信息约稿纳入每日工作提醒,督促被约稿股室及时报送约稿。二是每周在局工作群发布信息报送情况通报,鼓励干部职工积极投稿。三是于2024年12月6日邀请专人为全局作公文写作专题辅导,提高干部职工写作能力。四是新设“石狮发改局”公众号,公众号至少每周更新一次,并加强惠企政策、涉及群众利益的宣传,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4.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落实不足的问题
(1)针对营商环境工作统筹协调推进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召开调度会。针对营商环境指标提升工作,郭浪滔常务副市长先后于2024年5月10日、8月29日、12月4日主持召开调度会议,听取指标完成最新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有关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指标牵头单位责任,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建立月报机制。自2024年6月起,市发改局牵头建立指标完成情况月报机制,对指标完成情况、排名进行逐月跟踪,争取将困难问题化解在前。自2024年9月起,联合市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工作专班,对牵头单位落后监测事项整改情况实行半月报制度,各项指标工作均有序推进,截至2024年12月底泉州市排名前三的监测事项提升至136个。三是开展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出台《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对工程领域招投标违法乱纪行为形成强有力震慑,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累计梳理问题清单21条,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358条,上报民生案例14个,形成制度清单11条,切实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2)针对办事窗口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在日常工作中提醒符合条件的业主可以将可研和初设合并申报。二是业主可以直接领取光伏备案表,不再需要携带材料到窗口复核。三是以点带面,指导业主进行网上提交材料,进一步提升办理业务的便利度。
(3)针对网上信息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收到省网更新提醒的时候,第一时间到后端按要求进行同步更新。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及政策文件主动发现优化点,对省网信息进行修改,让群众浏览的时候更加容易理解。三是加强督促检查。每月定期对各相关部门的重点项目专栏信息更新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信息及时更新。
5.关于部分职责职能履行不力的问题
(1)针对权责清单未进行动态调整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已调整权责清单,增补“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等事项。二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每年12月对权责清单进行审核,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更新并公布,确保权责清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2)针对粮食安全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中。一是产投集团已按制定流程开展生产线招投标工作,但中标方因自身问题导致流标,正在进行二次招投标准备工作。二是加强涉及粮食安全上下级、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三是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首考工作,取得了泉州市第三名的好成绩。
(3)针对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提高预算执行率。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在编制预算时,充分考虑项目的可行性和资金需求,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二是降低资金结余率。根据项目需求和资金使用情况,合理调整资金配置。对长期未使用的资金进行清理和盘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24年重点项目服务中心资金结余275064.46元,资金结余率16.50%。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中共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2024年理论学习计划》,并结合工作业务动态调整学习内容。二是2024年共组织理论学习16次,并研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学习内容,做到学深悟透,有效提高中心组成员的理论水平。
(2)针对未及时开展重点专题学习研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中共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2024年理论学习计划》,并结合工作业务动态调整学习内容。二是2024年7月25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研讨,提高了学习的时效性。三是根据年度学习计划,并结合实际工作进行调整,2024年共组织学习16次。
(3)针对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市投资服务中心于2024年10月21日制定《石狮市投资服务中心信息发布管理制度》,依照该制度要求严格落实“投资石狮SS”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工作:一般信息稿件由相应股室经办人员负责起草初审,并经本单位(股室)负责人二审、分管领导审核三审;涉及重要、敏感信息的稿件,发布前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二是“投资石狮SS”微信公众号并入“石狮发改局”微信公众号,由发改局进行统一管理,后续涉及信息发布工作,我局将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2024年12月23日党组会传达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提高干部职工对其重要性的认识,端正态度严肃对待。二是已于局务会及日常工作中多次强调要认真撰写每年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禁止照搬照抄往年报告,并要求成文层层审核。三是结合巡察发现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剖析问题、举一反三,杜绝“内容雷同”的问题。
(2)针对以案促改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开展党纪学习专题会议,强调纪律,以案示警,部署我局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专题学习与研讨,交流学习心得体会。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石狮市看守所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实地感受,让全体干部职工产生更深刻的触动,自觉筑牢思想防线,吸取教训,严格约束自身行为,预防类似错误的发生。三是结合巡察发现的问题,于2024年12月6日及时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传达我局2名干部的处分决定,剖析问题、举一反三。
(3)针对廉政风险点排查不深不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分析,制定防控措施,落实“一岗双责”,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二是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各股室(单位)人员结合工作岗位职责,重新认真梳理分析排查廉政风险点,已建立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汇总台账。
(4)针对政谈话制度落实打折扣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2024年12月6日传达学习《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强调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工作要求。二是班子成员组织对谈话对象规范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分析岗位廉政风险点,专人抽查记录本,杜绝出现以业务工作安排、问题整改等内容代替谈话提醒。
2.关于“四风”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1)针对工作作风不够严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建立局务会制度,定期汇报、检验各领域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工作堵点,部署下一步工作安排,巡察以来已召开12次局务会。二是建立工作信息台账制度,设定专人负责督办,强化紧迫意识,按计划落实全局工作,做到见事快、反应快、落实快,将发改工作做到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
(2)针对开展调查研究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建立和完善局领导挂钩行业协会运行制度。印发《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挂钩服务基层工作方案》,力争做到精确了解全市产业发展状况,精准制定产业扶持政策、精细帮扶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为布局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提供决策参考。二是注重调研成果转化。将现场调度成果转化为推动项目建设的实际举措,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提升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益。
(3)针对价格认定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2022年1月6日受理市公安局《价格认定协助书》,该案件提出机关于2022年1月26日补充材料并在约定时间签名。2022年135号卷宗和2024年28号卷宗价格认定人员已签名。二是组织价格认定相关规则规范学习,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今后将严格按照价格认定相关规则规范严谨制作文书并及时签名。
(4)针对述责述廉工作不够严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廉政学习,2024年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研讨4次,上纪律党课1次,并强调党组成员要认真总结述责述廉情况,材料务必一审再审,确保涉及的规范准则为现行有效版本,要求规范书写会议记录。二是积极筹备有关听取党组成员2024年度述责述廉报告的党组成员会议,拟于2025年4月前召开。三是强化法规政策学习,于2024年12月6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重新学习廉洁从政相关的现行法规政策,如《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
3.关于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风险点的问题
(1)针对预算审核定价来源依据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招标投标程序,确保流程规范透明。二是完善评估程序通过内部初步讨论,并咨询专家意见,采取询价比选方式,对比择优,确定《“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编制单位,并通过党组会审议。
(2)针对价格认定工作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价格认定市场调查现已由一名在编人员和一名编外人员负责,市场调查相关佐证材料已拍照存档,调查表注明“被调查人无签字意愿”现已删除,将按照价格认定相关规则规范根据被调查人实际有无签字意愿填写。二是支付商家咨询劳务费已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给付商家,并组织单位人员学习财务相关规范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廉政风险点。
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的问题
(1)针对公务接待费超过规定标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局务会学习《石狮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按要求规范日常资金管理,强调严格执行差旅费、培训费、接待费等相关报销制度、报销标准。二是对时任财务人员予以提醒谈话,科学合理编制公务接待费用预算,严格按预算进行支出,定期对公务接待费用进行审计和检查。
(2)针对无公函接待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局务会学习《石狮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按要求规范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二是严格审核报销审批流程、报销资金支出范围及标准,提高严谨性。
(3)针对违规报销教育培训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局务会学习《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工作管理制度(2021年修订)》,提高全体干部的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加强对报销单据的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报销单据给予退回,已追回培训费392元并转入公账。二是严格审核报销审批流程、报销资金支出范围及标准,定期对财务报销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和持续性。
5.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国有资产长期闲置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中。一是从档案馆查询相关资料,已联系协调住建部门研究确权办证相关事项。二是拟定确权后对闲置固定资产进行招租,获取一定的租金收入。
(2)针对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局务会学习《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工作管理制度(2021年修订)》学习相关的会计准则和建账规范,严禁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明确费用报销标准、流程,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对账簿进行审计和检查,及时发现相关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针对固定资产管理较为混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2024年于10月8日局务会上强调固定资产规范管理,有新购置固定资产务必及时登记在册,加强管理人员业务水平,确保固定资产的账实相符。二是发改局局机关于2024年11月20日重新实地盘点固定,更新固定资产台账。三是重点项目服务中心于2024年10月对固定资产进行经盘点,并将未计入固定资产的家具等全部计入固定资产。
(4)针对应缴财政款未及时上缴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我局于2024年10月29日收到石狮市福狮振兴乡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具的发票,于2024年10月31日收到其开具的收据,并于11月20日将该笔商户租金共计184433.33元支付给石狮市福狮振兴乡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二是于2025年1月将余下的2024年1月份租金收入9766.67元及时上缴国库。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针对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组织学习《中共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印发<中共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议事规则(修订)>的通知》,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二是严格控制党组会参会人员范围,自2024年6月起,股室负责人只在汇报各自股室的议题时参与。
(2)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于2024年12月6日党组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工作细则》,进一步要求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强调相关工作纪律。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2024年6月以来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含推荐、聘任等)、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均经党组决策后执行。三是于2024年12月16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工作管理制度(2021年修订)》,确保内部控制机制有效运行,工作人员清楚流程和要求。
(3)针对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2024年12月6日党组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工作细则》,进一步要求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强调相关工作纪律。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2024年6月以来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含推荐、聘任等)、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均经党组决策后执行。
(4)针对未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2024年12月6日党组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工作细则》,进一步要求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强调相关工作纪律。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记录,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会议成员逐一表态。2024年以来召开12次党组会,党组书记均按要求进行末位表态,会议成员均逐一表态。
2.关于党建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1)针对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制定《中共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2024年理论学习计划》,2024年共组织学习16次,并研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学习内容,做到学深悟透。二是制定支部理论学习计划,组织支部党员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等内容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专题研讨,2024年共开展理论学习16场,专题研讨8场。三是于2024年12月23日组织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进一步传达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加强对党建工作谋划、部署,深刻领会党建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2)针对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明确评议标准和流程,根据每年组织生活会文件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确保评议流程规范有序。二是严肃组织评定,支部根据党员自评、互评,经支委会结合党员日常表现综合分析,严肃认真做出组织评定,并及时公布评议结果。
(3)针对部分党建材料敷衍应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要求党员及时更改党员承诺书、心得体会等相关材料,加强与党委沟通,及时将材料提交党委审核把关。二是规范支部材料,及时梳理支部全年工作,结合单位工作情况认真写好支部总结及党纪学习教育总结,并经支部书记审核。三是结合巡察发现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李某等开展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剖析问题、举一反三,杜绝出现抄袭情况。
(4)针对主题党日活动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结合工作实际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发挥党员先锋作用,将党日活动融入日常工作。二是2024年共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其中包括前往看守所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奈厝前村开展植树节活动、深入工业园区开展重点项目指导等多种形式的党日活动。
(5)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2024年8月份召开支委会,研究党员发展工作。二是支部党员大会及党日活动邀请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提高干部职工政治素质,激发入党积极性。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1)针对谈心谈话制度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支部组织生活会前按要求开展谈心谈话,2024年共对6位党员开展组织生活会前谈心谈话。二是规范谈话记录,按要求规范谈话记录格式。三是结合巡察发现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剖析问题、举一反三,杜绝低级错误。
(2)针对组织生活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提高组织生活质量,根据文件要求在组织生活会会前组织支部党员学习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并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纪律保证”主题开展组织生活会会前研讨。二是组织生活会严格要求党员开展相互“辣味”批评,明确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党内生活的重要部分,必须严肃对待,不能流于形式;领导干部率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树立榜样,带动其他党员积极参与;批评时要针对具体问题,避免空泛,触及思想根源,避免表面化,真正做到“红脸出汗”。三是今后按要求做好组织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会前认真组织学习研讨,暂定于2025年2月开展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
(3)针对党员“三诺”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2019年度支委承诺书提交党委审核盖章,要求党员根据工作实际更改党员践诺情况。二是加强党员“三诺”的审核把关,要求支部党员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承诺和践诺。三是将践诺情况纳入党员评议,结合组织生活会一起开展。
(4)针对领导班子成员上党课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单位领导干部积极参加石狮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狮商讲堂”等培训,提高党课授课技巧。二是党员干部结合实际深入市场进行调研,2024年5月支部书记结合自身感悟为支部党员上纪律党课,提高了支部党员的廉洁意识。三是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期间,支部书记对3名班子成员进行深入谈心谈话,督促其深刻反思、端正思想认识,会后指定专人对党课讲稿进行初审,杜绝此类现象出现。
4.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1)针对干部干事创业精神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于2024年8月2日、8月9日、8月23日、9月11日、9月30日、12月6日召开“青春·思享”为主题的讲座、研讨会,强化干部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感,努力打造政治强、能力强、作风强、心力强的“四强”型干部职工。二是局机关股室全部设AB岗:综合股蔡尚贤同志、陈子南同志互为A、B角,规划政策与投资股蔡雅瑜同志、林娟同志互为A、B角、物价与粮储股李天配同志、黄燕玲同志互为A、B角、行政审核审批股施远志同志、林国栋同志互为A、B角。三是2024年9月蔡尚贤同志与许安妮同志进行岗位轮换,2024年11月调入颜荣荣同志、2024年12月调入刘咏航同志,进一步充实干部队伍,招引优秀年轻干部填补空缺。
(2)针对干部队伍建设规划不够合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市投资服务中心从鲤城区调入一名干部,已进行考察程序,相关手续正在积极办理。今后持续推进业务骨干人员轮岗工作。二是市投资服务中心招商一股推荐王妙泉同志任命股长,相关议题2024年12月已通过局党组会研究,今后工作中陆续配齐其他股室股长。
(3)针对部分干部人事议题未按规定执行回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于2024年12月6日组织学习《中共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印发<中共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议事规则(修订)>的通知》,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形成常态化制度。二是2024年6月巡察组入驻后,综合股均在会前根据议题通知参会人员,并对需回避的人员进行提醒,未出现需回避的人员仍到会参加的情况。
(4)针对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积极动员全局人员参加执法考试,扩大执法人员规模,目前规划政策与投资股编内人员已全部通过专业执法考试。二是按年初制定的检查计划,例行开展行政检查,2024年物价与粮储股已在闽执法平台录入11起行政检查案件。
5.关于队伍日常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严格执行《关于重申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等文件关于因私出国请示报告制度和领用登记制度,并于2024年10月更新证照保管台账。二是于2024年11月7日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因私出境证照管理相关的教育培训,结合巡察发现的问题,对3名相关责任人开展谈话提醒,其中蔡某、施某的证件已于2024年10月30日上交局机关统一管理,林某证件因丢失已作废,张某已退休。
(2)针对2018年3月以来共有4人次未及时进行出入境登记备案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级及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关于出入境备案管理制度的规定,明确责任部门综合股和责任人蔡尚贤。二是于2024年11月7日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登记备案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纪律观念,并及时对2024年新调入干部颜荣荣同志、刘咏航同志进行备案登记。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巡察整改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针对2018年联动交叉巡察中指出“对企政策宣传、互动交流不够”和2021年全市优化营商环境联动专项巡察中指出“惠企政策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推介。借助政府官网、微信公众号、报纸等传统与新媒体渠道进行政策推广,进一步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2024年兑现惠企资金超3亿元。二是建立和完善局领导挂钩行业协会运行制度。印发《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挂钩服务基层工作方案》,深入企业,广泛宣讲惠企政策,力争做到精确了解全市产业发展状况,精准制定产业扶持政策、精细帮扶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为布局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提供决策参考。
2.关于审计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2021年审计指出“不相容岗位未分离”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部分整改完成。一是拟安排两名同志分别担任会计和出纳,将岗位分离作为单位内部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长期坚持下去。二是传达《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内容,提高财务人员的风险意识。三是采取电话、律师函等形式对经济局宿舍租金收益进行追缴,已进行电话催缴并对全部未缴人员发送律师函共18份。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针对位于福泉大厦的房产(约1134平方米)和位于嘉禄路经济局B幢二楼的房产(约261平方米)长期闲置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该问题为历史遗留问题,涉及社会资金联合建设问题,相关材料丢失,难以确认房产权属主体,因确权办证手续不完整,无法进行资产确权办证,造成该房产长期闲置。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继续查询相关资料,联系协调住建部门研究确权办证相关事项。二是拟定确权后对闲置固定资产进行招租,获取一定的租金收入。
整改时限:2025年6月底前。
(二)针对“2020年10月市政府研究决定建设应急粮食及物资储备项目,直至2024年1月该项目才完成土建验收,截至巡察进驻,粮食应急加工生产线尚未安装生产设备,原计划2024年第四季度完成安装并投入使用,根据现阶段采购流程,该生产线建设进度缓慢,无法按时完成”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产投集团已按制定流程开展生产线招投标工作,但中标方因自身问题导致流标,正在进行二次招投标准备工作。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督促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加快加工生产线采购流程,按流程完成生产线招投标、安装等工作。二是加强涉及粮食安全上下级、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
整改时限:2025年6月底前
(三)针对2005-2017年租金收益未全部追缴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该问题为历史遗留问题,涉及人员较广,部分人员已去世、失联。
下一步整改措施:定期对租金追缴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采取如电话、短信、上门催收、律师函等多种方式进行催缴,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整改时限:2025年6月底前。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今后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盯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举一反三,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不断推动发展改革各项事业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8712056;通信地址:石狮市公务大厦1120,邮政编码:362700;电子邮箱:ss88712056@163.com。
中共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