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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狮市蚶江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石狮市蚶江镇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3-25 14:30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10月21日至11月30日,市委巡察一组对蚶江镇党委及所辖村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5月2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从严要求,坚决扛起巡察整改重大政治责任

镇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巡察一组要求,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推动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动员部署。5月21日,市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后,镇党委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第一副组长,镇党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全面抓好整改工作。5月23日,镇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贯彻巡察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以积极主动的态度正确对待,深刻分析,做到真反思、真整改、彻底改。2025年5月以来,镇党委先后召开1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6次党委(扩大)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二)及时制定方案,全面深入整改。制定《蚶江镇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50个问题,制定208条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及责任人,逐项抓好整改。严格按照整改时限,倒排工作进度,实行问题销号,每周报送一次整改进度,确保整改到位。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制度和督查机制,对整改过程全程跟踪督办,确保条条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狠抓整改落实,巩固整改成果。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抓好具体问题整改和加强建章立制相结合,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查找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做法,做到举一反三、以点带面,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凝心聚力、狠抓落实,推动蚶江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泉州市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

1.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有欠缺

(1)针对融汇贯通不透彻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环湾新质产业园、疏港高端纺织鞋服产业园入选2025年泉州市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四个一批”重点项目,蚶江智能制造园、青山轻工产业园、石湖港港后综合物流园、生物医药园入选泉州市十大产业园区,2025年上半年“项目提效年”和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专项考评双双位居全市第一。二是镇主要领导带头,建立完善主要领导“一把手”领衔,领办员、招商员、代办员、协调员“四员”联动,以及专业机构、商协会、优质企业“三向发力”的“143”招商工作机制,成功招引落地腾讯云·中重数字孪生产业园项目、港口航运集装箱运输船扩能项目、安踏物流石狮仓等9个项目,总投资额99.03亿元,项目投产后将带动全镇经济发展,壮大经济总量。三是主动作为、靠前服务,成立工作专班,重点跟踪对接卡宾、太阳洲、中科创谷、腾讯云等重点项目,聚焦企业反映的痛点、堵点问题,积极协调各方资源,有效破解腾讯云限高和“双回路用电”需求、中科创谷前期用地等多个制约项目顺利推进的关键难题,目前极利新材料项目已投产,在2025年8月已纳统。2025年1-6月税收收入3.39亿元,同比增长16.9%,增速全市第三;规上工业总产值75.02亿元,增加值增长33.5%,增速全市第一;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9.40亿元,同比增长31.23%,完成投资额全市第一;新增固投入库项目19个,共计65.58亿元,新增入库金额全市第一。

(2)针对学懂弄通做实有差距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充分挖掘本地历史文化与自然资源优势,积极对接省内外文旅投资企业,目前已与多家企业开展洽谈。二是融入“追光音旅计划”,打造千年古渡口-林銮渡、橘若·追光码头、锦江外线落日市集、大厦海滩·追光赶海等追光打卡点位,挖掘、整合文旅资源;5月31日举办第十九届闽台对渡文化节暨蚶江海上泼水节,引入“陆上泼水嘉年华”“追光音乐会”等新潮体验,并联动十里长堤、林銮渡等旅游景点,形成“传统狂欢+时尚消费”的复合业态。三是计划9月启动“浪漫滨海·蚶韵环湾”工程,对锦江外线(湿地公园段)实施生态修复、文化赋能与功能复合改造;推进蚶江五王府海堤景观提升工程,对锦江外线2710米海堤进行改造,打造滨海步道。四是做大夜间消费集聚区。锦江外线设立美食集市、网红餐车、后备箱集市、文创展示、音乐排档等特色区域,实现业态有序发展。锦江外线夜市游客高峰达近万人,已成为我市滨海旅游新地标。

(3)针对理论学习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印发《2025年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纳入对台工作、安全生产、新质生产力发展等与工作实际相关的主题。结合专题研讨会、自学等形式展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七月份开展围绕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泉州市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2025年专项行动方案》等与乡镇工作实际紧密相关的主题,提升运用理论推动蚶江工作实际的效果。截至7月31日,已开展8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学习研讨4次。二是中心组成员围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典型案例》等主题开展学习研讨,结合分管工作实际谈心得体会、落实思路。三是注重理论推动高质量发展,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紧密结合学习成果,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在石狮市构建共同富裕先行区2025年镇村两级擂台大比拼活动中,镇级获得全市第四名、厝仔村和石农村分获二类和三类项目的佳绩。

2. 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1)针对卫片图斑专项整治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积极推进历史遗留图斑专项整治,建立图斑明细台账并统计数据,以村为单位分别计算存量图斑数量,并发至相关村负责人进行整改,2025年以来完成图斑销号24宗,3宗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图斑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针对28宗公建项目,已行文向上级申请补办用地手续。三是针对卫片图斑专项整治力度不够问题,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对分管国土规划副镇长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生态环保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未完成。一是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处置工作,并加强管理和巡查,杜绝回潮。同时强化建章立制,针对环保信访件未及时反馈、处理不够妥当问题,建立健全信访案件处理机制,收到信访件后,第一时间组建专项小组,明确专人跟踪跟进,按照规定流程调查核实,确保处理及时、妥当。对信访处理结果进行多层把关审核,避免出现未及时反馈、处理不当等情况。二是联合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辖区内8起小五金作坊污染环境案件共同执法,已全部整改完成。后续将开展无证小五金作坊专项整治行动,利用网格化管理,加强日常巡查,坚决取缔无证小五金作坊,对符合整改条件的指导其完善环保手续、升级污染处理设施。三是开展203个入河入海排污口及黑臭点位整治,其中入河入海排污口191个,已整治完成25个,剩余166个正有序推进;12个黑臭点位,已整治完成2个(泉州湾河口湿地旁城镇雨洪排口和洪窟村溪沟),4个(都宫溪锦江村沿海大通道入海沟渠排干、蚶江安置区莲锦路旁的水沟、溪前村厝上溪和塘头沟水头段)已形成项目上报市里,剩余6个正有序推进。四是针对生态环保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对分管生态环保工作镇综合执法大队长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不力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对辖区内道路隐患进行地毯式排查,整治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隐患点2处,投入资金20万元。二是每月联合蚶江派出所、交警中队开展4次以上交通安全统一整治行动,今年以来,查处涉酒、无证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604起,路面管控力度持续加强。三是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七进”,走进辖区25家重点企业开展专题宣讲,覆盖外来务工人员700余人;在12所中小学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通过案例讲解、互动体验等形式上好“安全第一课”,覆盖师生2000余人;老年人群体通过村社广播、宣传栏等接受宣传教育3000余人次,群众交通安全意识逐步提升。四是通过系统性整改提升,蚶江镇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成效显著,成功通过泉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责任督导挂牌重点乡镇工作验收。

(4)针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不扎实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基层调解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专业化业务培训,邀请法律专家、资深调解员授课,围绕矛盾化解技巧、法律适用等内容进行系统讲解。今年以来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3场,覆盖镇村两级调解骨干、派出所民警、辅警及治安巡防队员等100余人次,有效提升依法化解矛盾、服务群众能力。二是继续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行动,健全“订单分包”多元化解机制,整合镇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力量,今年以来共接待并解答群众来电来访404件752人次,受理各类矛盾纠纷340起,调处340起,涉及人数885人,涉及金额308.5万元;针对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精神障碍人员及“三失一偏”等重点人员,建立“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台账,落实定期随访和管控措施,累计走访668人次,及时消除潜在风险隐患。三是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持续加强,优化巡逻路线,提高街面、中小学及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巡防频次;在医院、学校、广场等重点部位,新增阻车桩、拒马护栏,进一步筑牢安全防线,严防极端行为发生。四是法治宣传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线上”通过“海丝蚶江”微信公众号推送新法速递、以案释法等法治资讯77篇,“线下”建立“普法案例月历”机制,今年6月以来按照警示类、教育类、指引类制作普法案例9篇,依托网格员精准入户普法,共计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有效提升全民法治意识。通过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效,蚶江镇辖区治安稳定形势持续向好,成功通过区域性治安稳定突出问题省级通报整治工作验收。

3. 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不佳

(1)针对经济转型升级不明显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建立“小升规”企业储备库,库中有沃劲、加特等潜力企业二十余家,健全“潜力企业纳统全程跟踪”服务机制,2024年工业纳统企业10家,完成率全市排名第五;商业纳统企业6家,完成率全市排名第一。2025年“小升规”工业企业指导数10家,目前已有福建极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纳统,8月已开始申报产值。二是重视中小企业的服务,定期举办企业家座谈会,宣传发改、工信等部门最新惠企政策,并与工商银行合作,在环湾新质产业园举办泉州“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进园区外贸企业(石狮)专场活动,精准护航中小企业,解决企业资金问题,石狮市航运物流协会船务公司办理项目备案,通达集团、加特、安踏物流解决招工问题;帮助太平洋、通达等辖区50多位企业员工解决子女小升初入学问题;太平洋、通达等辖区企业开设6个暑托班,助力孩子成长。三是大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加速产业集群打造,新增3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百川公司绿色技术入选中国长丝织造协会节能减排绿色技术推荐目录。

(2)针对招商引资效果不理想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抓开放招商促项目落地考评位列全市第一,2025年上半年签约招商项目9个,总投资额99.03亿,完成年度目标90.02%,排名全市第一。二是举办2025年新春座谈会,精准发力抓招商引资,建立完善客商库、乡贤库,摸排乡贤能人592名,不断扩大招商引资“朋友圈”。定期持续对接项目业主,邀请京东集团、埃及福建同乡会、浙江万洋集团等来镇考察洽谈28次。三是实行“签约项目包案攻坚”责任制,全面开展招商项目开工投产率提升“攻坚月”行动,今年完成开工项目5个、投产项目2个。截至目前,2023年以来项目开工率94.17%,项目开工率排名全市第一,2022年以来项目投产率65.19%,项目投产率排名全市第一。

4. 以新发展理念推动乡村振兴用力不足

(1)针对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增收举措不多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以制度为抓手,修改完善《关于规范村级自发村干部津补贴标准的建议》,增强各村积极谋划项目、促进村财增收创收动力。二是加强增收创收指导,组织学习我市第一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对象实施项目,指导村级通过出租、合作开发等方式实现资产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因地制宜谋划适合村情实际的创收项目。三是创新建立“143”招商工作机制,形成镇村干部“千斤重担众人挑,人人身上有目标”的招商工作格局,今年上半年签约招商项目9个,总投资额99.03亿元,招商引资完成率排名全市第一。四是在招商和重点项目的带动下,深入学习“千万工程”经验,分类梳理镇区闲置房屋土地、集体资产等,精准谋划40个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每年可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超500万元,村级多元“造血”功能显著提升。如,厝仔村以闲置村集体土地入股学府国际项目,乡村振兴产品展播馆开馆运营,村委会光伏发电项目启动,田野生态园研学游火热,村财每年可增收超250万元;锦江村成功打造“橘若·十里长堤”网红打卡点和“康宴·锦江渔港”滨海酒楼,每年可增加村集体收入70万元;石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二期“宋元海丝·石湖佳宴”建设有序推进,建成后每年可增收50万元;莲西村盘活闲置农贸市场改造升级为仓库,每年可增收25万元;盘活石渔、石农、莲东、青莲村集体土地,谋划生成莲东村电车项目、石渔和石农村物流仓储中心项目、青莲村仓储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可增加村财收入超100万元。

(2)针对推进和美乡村建设有欠缺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结合《蚶江镇村级绩效评估工作方案》,修订完善《蚶江镇村级环境卫生管理奖惩实施方案》《蚶江镇村级环境卫生工作绩效考评办法》,建立蚶江镇村级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建设,明确村级环卫考评对象、考评方式、整改要求、考评依据和奖惩办法,对村级“两委”班子重新制定环境卫生绩效奖惩方案,实行每月考评、季度汇总,以制度建设为抓手,营造浓厚环卫整治氛围;针对部分薄弱村、薄弱点位、薄弱环节等重点整治区域,下大力度落实督导问题整改,提升环卫整治成效,2025年1-6月,镇环卫综合成绩排名全市第六位。

5.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针对主体责任意识不够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将于年底述责述廉报告提交前提醒领导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责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并逐份检查。二是七月份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强调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提升领导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认识,把握意识形态工作形势。三是提醒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中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表述需结合当下工作形势,每年的工作情况总结表述应根据实际进行调整,避免多个年份表述雷同。四是针对未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八个纳入”要求问题,镇党委书记对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镇文旅中心主任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突发事件敏感舆情处置应对能力不强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于7月28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以及村干部参会,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重点领域风险、部署下一步工作,提升领导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认识,加强对苗头性问题的敏感度和舆情防范处置能力。二是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培训,提升镇公职人员及村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了解与认识,进一步提高对苗头性问题的敏感度和舆情防范处置工作的能力。三是严格落实舆情处置“1+N”工作机制,确保舆情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在收到舆情线索后,立即组织进行核查、处置,并及时向市委宣传部反馈;对于短时间内不能办结的,及时反馈处置进展情况。今年以来,共监测到舆情信息7条,及时进行了核查处置,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3)针对落实讲座论坛“一会一报”报备制度不严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4月23日下发通知,要求辖区各部门、各村落实报告人和报告内容“双审制”及“一会一报”制度,严格履行报备手续。6月份以来,辖区内举办“闽台乡建·赋能共生——两岸乡村振兴实践与空间创新对话”“蚶江镇2025年度村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等5场讲座,严格落实报告人和报告内容“双审制”及“一会一报”制度,完善讲座管理台账;按要求履行了报备手续,讲座在召开前至少提前三天向市委宣传部报备。

(4)针对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严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海丝蚶江微信公众号的“海丝旅游”等子栏目及 “理论学习”栏目已恢复更新,截至7月31日,“海丝旅游”子栏目更新近30篇,“理论学习”栏目更新近20篇。二是对所辖村传达、解读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规范村级公众号编辑发布行为。莲西村、锦亭村已按照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整改,对该“南安公安”文章,村工作人员经初审、复审、终审,从语言文字、内容事实、政治导向等方面进行仔细审阅,并将文章落款编辑、审核、审批人员更改为村委会实际审核的工作人员。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差距

(1)针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各村建立资产资源台账、经营性固定资产与经营性合同跟踪卡片,以经营性固定资产台账与经营性合同匹配跟踪租金收缴情况,针对涉及乡村振兴资金、少数民族专项资金、道路建设资金、民生资金实现专项资金管理。按照要求安排专人负责蚶江镇集体资产资源市场化配置服务,加强对集体资产资源租赁的监管力度。二是以农村集体资金管理为切入口,围绕制度执行、权力运行和债权债务管理等方面,研究制定《蚶江镇“一镇街一特色”政治监督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召开村集体资金管理专项监督工作部署会,压紧压实职能股室、村委会主体责任。统筹镇纪委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村财代理中心、经济发展办等力量,加强联合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办案等机制,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纪检委员监督“前哨站”作用,开展“近距离监督”,坚持“线下+线上”相结合,用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和微信监督群等平台,规范村级财务公开,扩展畅通举报渠道,进一步延伸监督触角。三是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通过查阅台账、实地走访、群众访谈等方式,开展联合监督、专项监督等5次,检视查找村集体资金监管存在问题,做好问题移交和跟踪督办,发现并推动整改解决问题8个。四是聚焦关键群体,举办年轻干部、村“两委”成员、村级后备力量等不同领域、不同对象专题培训班,内容涵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警示教育、“三资”管理等主题,严格要求各党组织、党员干部严格落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制度。五是镇纪委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将“三资”监管、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纳入日常监督摸排重点,今年来,共对8名村干部开展党纪处分。

(2)针对纪检监督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按照文件要求,于今年6月份配备一名纪检干事,增强镇级监督力量。二是给予未能正确履职的大厦村纪检委员党纪处分。三是深入推进村级纪检委员队伍建设“五要”工程,开展村级纪检委员履职能力培训,着重加强村集体资金监管、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村级纪检委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质效。

(3)针对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头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累计开展专题学习4场次,领导干部围绕典型案例、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谈体会、讲落实。镇党委书记为全体干部职工上党课,镇长走进企业为企业党员职工上专题党课,15位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深入所挂村开展党课,各基层党组织书记上专题党课90场次。二是明确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将党员教育管理纳入党建考核,规范“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流程。三是以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坚持学精神、转作风、抓落实,召开警示教育会议3次,组织观看涉及村集体资金管理的警示教育片,定期通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2. “四风”问题仍然存在

(1)针对工作作风不够严实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在巡逻排查方面,蚶江派出所、海防所联合沿海村,已建立起完善的巡防制度与详细计划。截至目前,累计组织民辅警、村干部、船管员等50多人次参与巡查工作,对港澳口、码头及沿海岸线进行常态化巡查。累计检查船舶800余艘次,有效维护沿海区域秩序。二是在涉私人员管控上,下片民警与各村网格员紧密协同,通过定期走访、信息收集与分析,建立全面的人员管控档案,并及时向上级报告。通过一系列管控措施,有效遏制走私犯罪的发生苗头。三是针对涉私关注人员未访查,被泉州打私办通报扣分,工作作风不够严实问题,镇党委副书记对镇社会治理办公室主任进行提醒谈话。针对2020年、2021年和2023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未完成任务,在察访核验中被扣分问题,镇社会治理办经过不断地学习、培训、交流,医保业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断精进,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队伍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其中,提供上门帮办代办服务,积极推广医保线上服务,引导居民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渠道办理业务,大大节省群众的时间和精力。经过广泛宣传,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满意率提升,参保积极性明显增强,政策宣传深入人心。2025年度城乡居民参保基础完成率99.48%,本地户籍基本医保参保率95.98%,常住人口基本医保参保率96.36%,较上一年度均有显著提升。

(2)针对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够主动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对园区道路路灯进行检测,生成后湖路、后湖路西段、后湖二路北段、后湖二路南段等4条道路维修工程,该工程项目已完工。二是针对港口大道货车违停及交通事故频发问题,蚶江交警中队切实加大交通执法力度,制定并落实定期执法工作机制,结合货车通行及违停规律,科学调配警力,在早晚货车流量高峰时段、违停高发路段增设固定检查点与流动巡逻组,重点查处货车违法停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已累计开展专项执法行动16次,现场劝导纠正违停货车63辆,依法处罚各类货车交通违法行为126起,有效震慑了货车违法违规行为。经阶段性整治,港口大道货车乱停乱放现象明显减少,道路通行秩序显著改善。

(3)针对对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破解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常态化巡查,整合镇综合执法队、镇规划建设办、派出所等部门力量,成立非法采矿专项执法小组,制定《蚶江镇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每周至少开展2次突击巡查,在日间巡察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夜间巡查,以及田间、山上等野外巡查。二是健全执法管理制度,明确执法人员职责、巡查流程、信息保密要求等,建立执法全程记录制度,确保执法过程可追溯。三是深化警示教育,召开教育警示大会2次,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定期对执法队伍开展廉政督查,每季度开展1次执法人员廉政教育和作风整顿,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四是加强宣传,利用宣传车、横幅、宣传标语和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加大对偷挖砂石等破坏矿产资源案件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五是于2024年9月20日解除与向非法从事采矿活动人员透露执法巡查信息以规避巡查的执法辅助人员蔡某的劳动关系,并追缴相关违纪违法所得。

(4)针对党员干部大操大办现象仍有发生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要求各党组织、党员干部严格落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制度,重新修订《蚶江镇村级绩效评估工作方案》,将移风易俗纳入村级季度绩效分数,与村级绩效、激励金相挂钩。二是深入开展党员“承诺、践诺、评诺”活动,把严禁大操大办纳入2025年度党员承诺内容。三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将党员干部违规大操大办案例纳入警示教育内容,各级党组织共开展警示教育93次,其中镇级开展3次;镇领导干部围绕典型案例、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讲党课活动,镇党委书记为全体干部职工上党课,镇长走进企业为企业党员职工上专题党课,15位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深入所挂村开展党课。四是给予蚶江村党总支委员、前垵党支部书记林某和锦里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吴某党内警告处分,并予以通报。

3.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薄弱

(1)针对镇党委对“三资”监管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按照相关财务会计制度审核村级财务凭证,并进行代理记账。二是按照反馈村级个别固定资产未入账进行财务调账,列入固定资产台账管理。建立村级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制度,完善修订《关于进一步加强蚶江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监督管理的通知》,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工作情况抽查。三是按照要求针对个别村报账手续未完善、材料未补全的情况进行整改。四是针对镇级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副镇长对镇财政事务股股长进行提醒谈话。五是针对蚶江村支付参军拥属费用不规范问题,镇党委宣传委员、副镇长对蚶江党总支纪检委员进行批评教育。

(2)针对村集体“三资”管理缺失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各村建立资产资源台账、经营性固定资产与经营性合同跟踪卡片,以经营性固定资产台账与经营性合同匹配跟踪租金收缴情况,针对涉及乡村振兴资金、少数民族专项资金、道路建设资金、民生资金实现专项资金管理,在财务处理上实现资金支出进行专项资金同步核销。二是在石农村第五小组资产根据实际纳入村财管理,第五小组资产由石农村委托石湖管委会管理出租事宜,收益转入石农村后由石农村按照资产资源确权份额在第五村民小组进行分配。

(3)针对村集体租赁监管不力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按照要求安排专人负责蚶江镇集体资产资源市场化配置服务,加强对集体资产资源租赁的监管力度;二是莲塘小学分校为莲塘村东头、山前、前头三个角落共建,此前租金暂寄存于东头老人会。经协商,2019年4月1日-2025年3月31日莲塘小学分校及其空地租赁租金225750元已经存入村委会账户,合同事宜正协商拟定。针对莲塘村委会未及时收回莲塘小学分校租赁租金问题,镇综合执法大队长对莲塘村委会副主任进行批评教育。三是石湖管委会管理的经营性资产资源已纳入备案,并建立资产资源台账、经营性合同跟踪卡片。四是对于村集体资产租赁期限超过3年的村集体经营性合同进行梳理,理清实际使用处置情况,督促各村集体在第三年租期末根据实际情况与承租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以维护村集体利益;要求各村在经营性合同到期后,重新签订的合同期限不超过3年。

4. 部分领域存在廉政风险

(1)针对村级工程招投标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每季度召开业务培训会议,要求严格按照《石狮市村集体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规定》精神实施工程项目,收集村级在实施村集体建设项目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与市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沟通进行解读。二是对蚶江村委会路灯维修项目问题进行整改。2025年开始,蚶江村区域路灯维护服务项目服务期为2年,采用最低价中标法,中标单位为福建桑格建筑有限公司(2022-2024年中标单位为福建景庭建筑有限公司),针对上述问题,镇党委宣传委员、副镇长对蚶江村党总支书记进行批评教育。三是督促厝仔村委会对招投标材料严格把关,杜绝再次发生,针对厝仔村“运来水库尾端周边改造提升工程”公示存档照片为事后补拍问题,镇党委组织委员对厝仔村乡村振兴导师进行批评教育。四是对莲中村及招标代理中介进行约谈,根据闽建许〔2022〕3 号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3 年 12 月 30 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因此资质证书并未过有效期,但因代理中介工作疏忽没有将相关文件归档进招投标文档内,要求立即整改。

(2)针对村级环卫保洁承包服务有待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对村级环卫工作的指导,强调村级环卫保洁服务需按照规定签订保洁服务合同,严格履行报备程序,根据财经规范要求支付环卫保洁承包服务费用。二是强化环境卫生制度建设,重新修订《蚶江镇村级环境卫生工作绩效考评办法》,对村级“两委”班子重新制定环境卫生绩效奖惩方案,明确绩效考评方式、依据和奖惩办法,实行每月考评、季度汇总,以制度为抓手提升村级环卫保洁服务成效。

(3)针对工程存在多计多付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对支付村级工程项目工程款的审核。各村在村财代理审核支付村级工程项目第一期工程款时,注重核对项目预算中的综合税率与支付票据上显示的税率,发现差异的,发出资金支付提醒单,督促后期跟踪管理。二是关于镇级工程项目多计多付税费的情况,经与鑫中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多次协商退款未果,7月8日委托北京盈科(泉州)律师事务所正式邮寄律师函,至今未收到施工单位的回复。现已委托律师事务所,将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当得利纠纷的案由发起民事诉讼,起诉施工单位。三是关于村级工程项目多计多付税费的情况,其中石壁、莲西两村因工程款尚未完全支付,现已委托工程结审中介,对工程造价进行结算,对涉及的多付税费12.0141万元进行相应核减;大厦村4.7706万元工程款已退还村委会,其余村因工程款已全部支付,已与施工单位协商退款事项,后续如退款未果,将采取法律途径解决。

5. 财经制度执行不严

(1)针对财政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对洪窟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资金未使用原因开展核查,该项目已于2023年10月31日竣工,并于2025年1月9日投入使用,由于该项目由洪窟村旅菲华侨洪及祥独资捐建,造成市财政拨入的20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暂时无法使用。二是成立洪窟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作专班,由村书记任组长,负责项目配套设施的推进和实施。三是明确项目建设时间节点和资金使用方向,该笔资金将用于洪窟村居家养老中心配套设施建设,具体包括围墙修建、埕地铺设、绿化布置以及排水排污管道建设等。现洪窟村已委托博亚(福建)建设设计有限公司进行设计,预计2025年年底前可正式开工建设,计划于2026年6月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四是为确保养老中心充分发挥良好的社会效益,洪窟村与泉州伍星祥康养老服务公司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目前正在进行项目备案。

(2)针对应缴款项未及时上缴国库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将收缴的违法所得2.6万元于5月27日上交国库。二是将福厦客专及锦江外线拆迁补差款78.34万元,按项目资金来源,于7月18日上缴石狮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三是修改完善《蚶江镇机关工作管理制度》、《蚶江镇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制度,明确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四是于2025年8月,组织财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确保应缴款项及时上缴。

(3)针对镇级财务管理不严问题。

①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固定资产日常监督管理。二是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并委托第三方进行清产核资,摸清家产底数,形成《石狮市蚶江镇人民政府固定资产清查报告》。三是协调石狮市国有资产发展服务中心,完成两辆报废公车的销账手续,消除固定资产坏账。

②多领薪酬。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镇相关领导第一时间通知该镇聘人员不得继续领取多重工资,目前该人员村级补贴已停发。二是挂村领导与该名人员谈话,要求其退还2019年以来多领取的村级补贴。由于该名镇聘人员家庭困难且患有疾病等原因,拟分期付款。经筹集,8月中旬先行退还2000元,10月中旬前退还至3万元,余款2026年10月前退还完成。三是于2025年6月修改完善《蚶江镇临时人员(不含党群工作者)工资方案》(狮蚶委〔2025〕36号),明确临时人员不得违反相关规定领取多份补贴。

③部分报销票据不规范,如2020年4月支付镇机关食堂购买纸巾、洗洁精等12单共计8646元,发票连号且购买日期与发票号码倒置。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针对食堂购买纸巾、洗洁精等12单票据不规范问题开展核查。食堂纸巾、洗洁精的结算与供货商采取年结的形式,一年报销一次,供货商在次年一次性开具上一年度的发票。因2020年供货商的发票仍为手工发票,面额不大于999.99元,故采用按月开具的形式一次性开12张,导致发票连号、未按时间顺序。经核查,该项业务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开发票的情况。二是修改完善《蚶江镇机关工作管理制度》《蚶江镇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报销票据流程,明确禁止同一业务、同一时间段出现发票连号报销情况,对连号发票的认定标准(如同一开票日期、同一开票方、连续号码等)作出清晰界定。若因业务需要(如发票限额等)产生连号发票,需提供详细说明、相关业务证明材料,并经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多级审批,确保审核结果的准确性。三是于2025年8月,组织开展财务知识与合规培训,重点讲解发票管理规定、报销流程及违规后果,通过案例分析加深财务人员对发票连号风险的认识,提高合规意识和业务操作能力。

④费用列支错误。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针对2019年2月春节慰问我镇两名病困干部各5000元的情况开展核查,该两名干部均患有疾病。根据《泉州人社局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机关事业困难干部职工慰问工作的通知》(泉人社〔2019〕4号),两名干部均符合慰问对象要求。根据文件第三点“慰问工作所需经费由各单位自筹”,故在机关户列支该项慰问金。二是修改完善《蚶江镇机关工作管理制度》《蚶江镇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报销手续。三是在日常报账中明确各类报账业务所需材料清单,严格财务审核,对手续不全的报账手续,及时反馈并明确告知应补充的内容和期限。四是制定《蚶江镇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建立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保障资金管理规范有序。五是于2025年8月,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深入讲解报账制度、流程和要求,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风险意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1. 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1)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将机关党建工作纳入镇党委会定期议事日程,“七一”期间召开镇党委会研究镇机关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培训计划、慰问机关退休干部等事宜。二是印发《中共石狮市蚶江镇委员会关于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督促镇领导班子成员深入所挂机关党支部指导党建工作。三是组建调研小组,常态化对镇直机关党支部开展学习教育情况进行调研指导,今年7月,针对3个镇直机关党支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情况进行调研,发现共性问题4个,督促限时整改,并将检查情况汇报挂钩领导,作为后续党支部评优评先的依据。

(2)针对创先争优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坚持“争优”为先,制定《蚶江镇2025年招商引资绩效考评奖励方案》《关于规范村级自发村干部津补贴标准的建议》等,推动镇村工作提质增效,争创佳绩。二是聚焦中心工作、重点任务,深入开展“五比五争”,2025年上半年“项目提效年”专项行动考评获全市第一、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工作位列全市第一、招财引税考评排全市第三。三是针对从改善薄弱环节到巩固优势的全面提升,在“商业和服务业”等之前排名靠后的指标上重点发力,2025年1-6月,限上商业销售额26.74亿元,同比增长23.03%,增速全市第三;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6.98亿元,同比增长38.73%,增速全市第二。

(3)针对议事决策机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健全完善《蚶江镇机关工作管理制度》(狮蚶委〔2025〕39号),针对议事程序进行细化补充。二是组织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新修订的机关工作管理制度,强调“三重一大”事项汇报内容要详细、主体要明确。三是组织党政办工作人员针对会议记录的方式方法进行培训,同时开展不定时抽查。四是针对“三重一大”会议记录过于简单且模式化,甚至在个别议事决策过程中只记录研究的事项,未体现具体确定实施单位的问题,镇党委统战委员、秘书对镇党政办主任进行批评教育。

2. 基层党建工作弱化

(1)针对对组织换届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建立台账,动态管理。建立《蚶江镇2025年度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表(明细账)》和《蚶江镇2025年度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一览表(汇总表)》,定期提醒即将到期需换届的党组织做好换届准备工作,指派党建办专人进行指导。二是强化学习,严格流程。转发《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至所辖党组织,细化制定党组织换届选举具体步骤和程序,为各党组织换届工作提供规范化的样本,形成一整套操作规程,镇党委根据收到的请示,及时研究并印发批复。三是今年以来,指导2个党组织进行换届选举、3个党组织进行支部委员会委员增补,对各类请示逐一上报镇党委会研究并进行批复,对各环节材料、资格审查情况、选票、会议记录复印件等进行存档,确保流程规范、全程纪实。四是针对镇党委未经会议研究,2021年7月23日直接印发新一届机关党支部组成人员的批复问题,镇党委书记对时任党委副书记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村级党组织建设薄弱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业务培训,今年7月,依托镇级党校举办村“两委”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将党建业务纳入培训重点内容,邀请市委组织部相关业务负责人进行授课指导,提升村级党建工作业务水平。二是常态化开展村级党建调研指导,成立调研小组,制定调研方案,细化调研内容,今年第一季度,针对村级党组织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落实情况进行调研,发现共性问题5个;第二季度,针对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进行调研,发现共性问题4个,督促各党组织限时整改,将检查情况汇报挂村领导,季度调研结果作为村级季度绩效、激励金评档依据。三是完善相关制度,目前正在重新修订《蚶江镇村级绩效评估工作方案》,将村级党内生活制度落实情况作为评估重点,细化评估方式及分值,提高村级重视程度。四是针对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重视不够,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规范问题突出的情况,镇党委书记对镇党委组织委员进行批评教育。

(3)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对下辖党组织换届指导,组织各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指派党建办专人进行换届指导,细化制定党组织换届选举具体步骤和程序,为各党组织换届工作提供规范化的样本,形成一整套操作规程,镇党建办强化对换届材料的审核,对不规范的材料予以退回,要求党组织对换届工作全过程进行记录,做好材料归档并报镇党委备案。二是转发上级《固定学习日》内容至基层党组织,指导机关党支部紧扣“政治性、实效性、吸引力”,结合机关党员特点和工作实际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三是机关支部今年以来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系列活动、党员植树主题党日活动、党建带团建五四主题活动、支部书记上党课等主题党日活动。四是针对2024年7月机关支部选举书记、副书记,选举程序不规范,记录内容未能体现整个选举过程的问题,镇党委组织委员对镇党建办主任进行提醒谈话。

(4)针对未严格落实党员民主评议和“三诺”制度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实行镇党员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各党组织工作制度,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指导所挂钩支部的组织生活会,督促支部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严格规范组织生活会程序。支部书记带头开展自我批评,主动接受其他党员的批评,普通党员充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对党内会议记录规范进行再培训。统一印制党内会议记录及相关表格填写范例,指导各党组织严格按照填写规范进行记录。通过党建调研指导督促各党组织按要求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规范会议记录。四是落实党员“承诺、践诺、评诺”制度,要求党员承诺须聚焦主责主业,紧扣岗位职责和年度重点任务拟定承诺内容;同时,强化基层党组织的审核与保存,重点审查承诺内容的可行性、独特性,对承诺内容雷同的党员退回重写。五是将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三诺”纳入2025年第一季度村级党建调研重点,对调研情况进行评分,要求限时整改,调研结果反馈至挂村领导,作为村级季度绩效、激励金评档依据。

3. 党费、党员档案管理存在短板

(1)针对党费管理不严谨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开设党费专户,主动与银行及上级组织部对接,提交开设党费专户所需相关材料,于2024年12月底完成专户开设,2025年1月正式使用专户向上级组织部门缴纳党费。进一步明确分工,将镇党委党费具体工作交由镇财政所负责,规范做账。二是规范党费收缴,要求各党组织严格按照党费交纳基数和交纳比例规定收缴党费,每个月按时交至镇党委,将党费收缴实效性和规范性纳入村级季度绩效。对于排查到存在交纳基数偏低、党费补交不到位问题的,要求党组织作出说明并责令相关党员补交到位,确保党费收缴工作符合上级规定要求。对新吸收党员和新转入党员,及时通知党组织收缴党费。三是按时下拨各类党员补助款。2025年1月市委组织部下拨2024年下半年困难党员定期补助款,2025年7月下拨2025年上半年困难党员定期补助款,下拨后镇党委及时召开党委会研究发放事宜,确保于一个月内发放到位。

(2)针对党员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党员档案“凡转必审”制度。对于转入的党员,落实其档案存放地,对存放在其他党委的,开具调档函调取,对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的,开具介绍信复印其《入党志愿书》,接收之前严格审查档案,对照《关于全面开展全市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中的4类问题进行排查,发现问题以镇党委名义发函到对方党委,要求其根据问题进行情况说明,今年以来,累计审查党员档案30余份,开具函询10余份。二是规范档案管理,针对新发展的党员,转正后再次对档案材料进行“回头看”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有序归档。针对新转入的党员,建立党员档案移交台账,详细记录移交时间、人员信息及档案状态,定期核查台账,防止档案遗失。对2021-2022年开展的农村党员档案排查中发现的7名部队、高校转入党员档案遗失情况,已及时展开调查并补办党员档案。三是完成党员档案数字化建设。主动向上级申请资金,聘请第三方专业公司建立镇党员档案数据库,引入档案管理信息化系统,于2025年2月全面完成党员档案信息化管理,实现档案电子化存储、检索与动态管理。

4. 干部选任管理不规范

(1)针对未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蚶江镇机关工作管理制度》(狮蚶委〔2025〕39号),针对研究人事调整议事规范、人事管理制度等进行完善,明确在讨论问题时,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末位表态制。二是组织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蚶江镇机关工作管理制度》,强调研究干部任免等事宜需严格落实逐一表态、“一把手”末位表态。三是组织党政办会议记录人员对规范完善会议记录进行学习培训,要求党政办工作人员在筹备党委会等会务工作中,提醒参会人员严格按照议事制度进行表态。

(2)针对执行议事规则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蚶江镇机关工作管理制度》(狮蚶委〔2025〕39号),明确凡涉及到参会人员本人、配偶、子女及其直系亲属的提拔、任用和奖惩等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明确研究决定“三重一大”有关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到会方能举行。二是进一步规范党委会会务筹备工作,对研究人事相关的议题需一并报送回避人员名单,党政办工作人员对回避人员和参会人数进行会前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上会。三是组织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蚶江镇机关工作管理制度》。

(3)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经核实2020年3月、2021年2月党委会具体记录人为杨安雅,已补齐会议记录人并出示情况说明。二是完善《蚶江镇机关工作管理制度》(狮蚶委〔2025〕39号),明确会议指定专人记录。三是组织党政办工作人员针对会议记录规范进行培训,镇党委统战委员、秘书不定时抽查记录情况。

5. 队伍日常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1)针对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健全完善制度建设,重新修订《蚶江镇机关工作管理制度》(狮蚶委〔2025〕39号),对请销假管理等制度进行细化补充,明确不同人员(处级、科级、科级以下事业职工)请假审批流程和出国(境)审批流程。二是将修订后的《蚶江镇机关工作管理制度》重新印发给全体干部职工学习,重申按要求落实相关请销假制度,对于未按规定履行请销假制度的,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效能问责、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三是组织党建办、党政办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请销假制度要求,全面提升业务能力,严格做好请销假审核等工作,对不规范、不完整的请假条,一律退回。对于因公外出学习参观考察需请假的,及时提醒当事人办理请销假手续。

(2)针对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不严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执行《中共石狮市委办公室 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级及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狮委办〔2017〕125号),加强对因私事出国(境)证件的集中保管。目前,镇级正式干部39本证件(照)及村级干部96本证件(照)均由党建办统一管理。二是转发《中共蚶江镇委员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员因私事出国(境)保留党籍工作的通知》(狮蚶委〔2017〕100号)至所辖党组织,要求组织全体党员进行学习,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督促支部党员(包括预备党员)按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保留党籍手续,今年以来,镇党委审批办理50份保留党籍手续。三是严格落实新进入本单位人员出入境登记备案制度,近两年新考录的干部,均于进入本单位10日内,到出入境办理备案手续,并统一管理其所持有的证照。四是针对傅某、许某、施某等3人证照未按管理权限上交统一管理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3人已按要求将所持证照交至镇党建办统一管理。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 巡察整改成效不明显

(1)针对2018年泉州市委交叉巡察一组提出的“现金管理不规范”问题仍存在,镇级经费账户库存现金数额偏大且有大额现金支付现象,如2022年6月、2024年2月库存现金分别为19.5万元、9.7万元;2021年4月现金支付锦江外线安置集装箱费用约2.2万元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针对现金管理不规范问题开展核查,镇级经费账户库存现金数额偏大的情况多为春节、七一慰问的节点。二是修改完善《蚶江镇机关工作管理制度》《蚶江镇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现金管理。三是严格执行每日库存现金不多于5000元的规定,下班前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超过限额部分及时送存银行。四是于2025年8月,组织财务人员开展现金管理专题培训,学习现金管理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及风险防范知识,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风险意识,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对于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单据等报销凭证坚决予以退回。

(2)“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问题仍存在,截至2024年9月,镇机关应收款项183万元和应付款项30万元,2018年挂账至今;往年投资款长期挂账未处理,如建明房地产20万元、蚶江兴达房地产50万元,至今仍挂账。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针对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的问题,成立由镇长为组长的往来款项清查小组,开展专项清理行动,全面清查往来款项。二是完成对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自查工作,通过查阅原始合同与凭证、询问相关业务人员等方式,查明款项未清理的根源,现已追回蚶江村借款4万元,退回退役军人事务局多付款项300元。三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一步深入排查,制定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推动往来款项及时清理。四是修改完善《蚶江镇机关工作管理制度》《蚶江镇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制度,明确对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遵循“先易后难、先近后远”的顺序,优先清理金额较小、账龄较短、证据充分的往来账款,促进往来款项清理纳入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3)“城管办履职不到位”问题仍存在,目前全镇干部57人,取得执法证的25名,未过半数。综合执法队员大多为编外临时人员,专业能力不足,薪酬低,存在“两违”日常巡查、履职不到位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为深化综合执法队体制改革,提升执法效能与服务质量,围绕队伍建设、激励机制等方面推进整改,目前,镇综合执法队已采用外包服务,具体进展如下:一是加强专业能力培训。以体制改革对执法队伍的专业化要求为导向,定期组织编外临时队员开展业务培训,选拔业务骨干到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系统学习法律法规、执法程序与技巧等,每月至少组织1次集中培训巩固效果,为后续规范执法行为奠定基础。二是重新评估薪酬体系。结合综合执法队体制改革中激励机制优化要求,设立绩效考核奖金,将日常“两违”巡查、市容市貌整治等核心执法工作表现与薪酬挂钩,通过科学激励提升整体服务水平。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将参与执法考试及执法证取得情况纳入干部季度和年度考核、评优评先体系,对通过考试取得执法证的干部在考核及提拔中给予优先推荐。目前全镇干部57人,已有36名取得执法证,人员过半数。

2. 审计整改不到位

(1)2019年审计提出的“部分不动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现仍存在蚶江建筑工程公司土地被非法占用,出租地上建筑物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第一时间咨询律师有关处置法律条规,并形成法律咨询意见书,意见书建议由于案件的特殊性及历史遗留问题,蚶江镇政府暂不应对该地块及违建物以行政强制手段进行处置,建议蚶江镇政府将案件移送市相关部门研究处置。二是镇综合执法队协同市城管局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现场研究处置办法,对非法占用蚶江建筑工程公司土地的主体进行调查,明确违法事实,依法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非法占用者限期退还土地,目前通知书已送达相关主体。

(2)“部分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工作滞后”问题,现仍存在2013年前开工的3个工程项目尚未结算,结余176.54万元。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环湾大道前期款结余71.0648万元和濠江新路指挥部结余51.0263万元,与土地专户项目征迁及地上物款进行冲转账务处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余额54.4545万元将结余工程款转为专项结余。二是针对部分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工作滞后问题,副镇长对镇规划建设办主任进行提醒谈话。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组共移交问题线索10件,目前已办结10件;移交信访件30件,已办结30件;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截至目前,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给予党纪处分11人,批评教育9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生态环保责任落实不到位

存在问题:截至巡察结束,建成区入河入海排口及黑臭水体仍有203个未消劣、除黑。

未完成整改原因:203个建成区入河入海排口及黑臭水体消劣、除黑工程量大,需投入较大资金,短时间内无法全部完成。

下一步工作计划:剩余176个入河入海排污口及黑臭水体,已聘请第三方公司进行溯源排查。其中,水头村金鸡沟涉及未整改排口28个,已纳入今年整改项目(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蚶江镇水头村);大厦溪涉及未整改排口10个,纳入今年应急截污项目;剩余都宫溪、莲塘溪、海地沟和入海口等涉及未整改138个,已形成系统项目,由于涉及整改金额较大,待资金落实,将立即落实整改。

整改时限:2026年6月30日基本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部分领域存在廉政风险

存在问题:工程存在多计多付现象。镇及所辖村部分工程发票税率与结算审核书结算税率不一致,工程造价多计多付税费超72万元。

未完成整改原因:因大部分的工程已完成时间较早,有的施工单位不愿意配合退款事宜,虽镇村与施工单位多次协商追讨多付的工程款,但仍有施工单位迟迟不退还。

下一步整改措施: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将采取法律途径解决,委托律师起诉。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基本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财政项目监管不到位

存在问题:个别财政资金补助的项目未实施,如蚶江镇政府于2016年12月向石狮市人民政府申请洪窟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资金200万元,洪窟村于2017年1月收到资金后,直到2019年8月才将该项目报市发改局备案,项目至今尚未开展。

未完成整改原因:由于洪窟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与洪窟村正在进行的另一个项目(洪窟村老人服务中心)属于同一个地块,因此,洪窟村居家养老中心配套设施项目设计方案中,建筑退让、建筑间距等相关要素同时受洪窟村老人服务中心建设方案的影响。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该笔200万元资金将用于洪窟村居家养老中心配套设施(项目围墙修建、埕地铺设、绿化布置以及排水排污管道建设等)建设,现已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方案设计。目前,洪窟村老人服务中心正在图纸送审,待老人中心方案审核确定后,将第一时间督促洪窟村完成洪窟村居家养老中心配套设施项目方案设计,争取于2025年10月底前完成。二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计划2025年年底前可正式开工建设,2026年6月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整改时限:2026年6月30日前。

(四)镇级财务管理不严

存在问题:多领薪酬,如2019年以来,1名镇聘人员在领取镇聘人员薪酬、绩效金的基础上,同时领取村级补贴。

未完成整改原因:由于金额较多,一次性退还经济压力较大,该工作人员目前已先退还2000元。

下一步整改措施:经核查,该名临时人员2019年1月至2024年6月,共领取村发补贴52800元,我镇将督促该工作人员按照此前承诺时限,于10月中旬前退还至3万元,余款2026年10月前退还完成。

整改时限:2026年10月31日前。

(五)审计整改不到位

存在问题:2019年审计提出的“部分不动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现仍存在蚶江建筑工程公司土地被非法占用,出租地上建筑物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该问题情况较为复杂,经咨询法律顾问,建议将案件移送市相关部门研究处置,经咨询城管、国资中心等单位,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下一步整改措施:约谈威派公司负责人,明确该宗历史遗留问题违法事实,要求其配合问题整改工作。若威派公司无法配合我镇做好整改,将依法采取司法途径。

整改时限:2026年10月31日前。

五、完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我镇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我们清醒认识到,整改成效距离石狮市委要求及广大干部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下阶段,我镇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一组要求,建立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不断把巡察整改工作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蚶江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一)明确责任,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严格落实镇党委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执行巡察问题整改责任制,强化责任担当,在重大政治原则和大是大非问题上,头脑清醒,眼睛明亮,立场坚定,自觉承担“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

(二)全力以赴,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保证巡察整改任务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到位。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回潮反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抓紧整改;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加强跟踪问效,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三)巩固整改成果,构建长效机制。紧扣巡察整改问题,注重标本兼治,结合巡察整改工作,梳理完善现有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举一反三,健全完善项目建设、政府采购、人事任用、“三资”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机制,扎紧扎实制度“笼子”。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合理、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构建起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8680841;通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蚶江镇文政小区1号,邮政编码:362700。

中共石狮市蚶江镇委员会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