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纪检监察这条战线中,案件审理是执纪执法的“标尺”,是案件质量的“压舱石”。有人说,审理工作就是跟案卷打交道,枯燥又繁琐。但石狮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邱瑜谊,却把这份看似平淡的工作,做出了不一样的成色。
在审理室工作近十载光阴,她埋首于一卷卷案卷、一次次深夜研判,把“严谨”和“担当”写进每一个案件办理的细节里。
一番核实推敲,揪出隐蔽的案件质量隐患
严把案件政治关、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是案件审理室的重要职责,尤其是政治把关,更是审理工作的首要原则。邱瑜谊深耕审理岗位多年,始终把政治引领摆在首位,练就了透过现象看本质的专业判断力,哪怕面对繁杂案卷,也始终坚守审理底线,不放过任何一处案件质量隐患。
某单位“一把手”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审理时,案卷堆积如山,涉案事实复杂多样,前期办案重心多聚焦于具体违纪违法事实梳理,未触及深层次问题。邱瑜谊以其专业敏锐度,逐页翻阅案卷、细致研判,没有局限于核对表面事实,而是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审视案件,从零散的谈话记录中,敏锐发现该负责人任人唯亲、拉帮结派、搞小圈子的问题线索,当即判断这并非简单作风问题,而是违反政治纪律的严重问题。
找准问题核心后,她立即带领团队重新梳理问题线索、指导审查调查组补全证据链,对每一处细节、每一份证据都反复核实推敲。她始终牢记案件审理“二十四字”方针,逐字研读纪法条规,反复论证定性依据,最终精准认定其搞团团伙伙违反政治纪律的事实,为案件准确定性处理提供了坚实支撑。

图为邱瑜谊(左二)与同事就行贿人不当所得的认定和追缴事项开展会商探讨
一次全新挑战,蹚出“从宽”审理新路
案件审理工作,常遇新情况、新难题。尤其是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领域,很多工作没有先例可循。准备着手办理泉州市县两级监委成立以来首例提出从宽处罚建议的案件时,整个科室都陷入了“无经验可参考”的困境。
从宽处罚的条件怎么认定?和公检法如何衔接?程序怎么走才合规?一连串的问题,像小山一样压了过来。邱瑜谊没有丝毫退却,而是带头扎进法律法规里,《监察法》《刑事诉讼法》等法条,她翻了一遍又一遍,关键条款标了又标;案件细节,逐页核对、逐句分析,每一份证据的来源、每一句话的含义,都抠得明明白白。为了打通衔接环节,她一次次跑到法院、检察院进行面对面沟通,从证据认定到程序衔接,从政策解读到细节磨合,反复交换意见。
终于,从宽处罚建议的每一个条款、每一个依据,都站得住、立得稳,顺利移送检察机关。案件妥善办结后,她牵头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制定出台《石狮市监委提出从宽处罚建议工作指引》,规范适用范围、程序手续、流程文书,为今后该工作提供了遵循。
不仅如此,她还牵头对石狮市监委成立以来办理的全部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全面复盘,针对审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创新推出审理工作提示、审理业务参考、常见问题清单、审理案件质量分析等多种形式,完善创新审理工作制度10余份,联合公检法出台《职务犯罪案件中加强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工作。

图为邱瑜谊进行案件审理业务 “小班化” 培训
一支专业队伍,筑牢基层审理“根基”
在邱瑜谊心里,案件审理不是一个人的“独角戏”,而是一支队伍的“集体作战”。针对基层审理力量较弱、业务能力参差不齐的问题,她把队伍建设当成重中之重,用心传、耐心带、悉心教。
她结合实际打造“3+N”审理队伍体系,以科室3名业务骨干为核心,辐射带动全市所有派驻机构、镇(街)纪(工)委的审理干部,织就一张上下联动、层层把关的工作网,把案件质量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每一个角落。与此同时,她还深化“以干代训、以案代训”,开设审理课堂、小班培训、纪法宣讲,实现“边办边学边提升”;组织开展交叉审理、交叉评查、巡回审理等工作,促进审理干部交流借鉴,推动全市案件质量整体提升。
作为一名案件审理工作者,邱瑜谊用一卷卷案卷、一次次研判、一件件实事,诠释着纪检监察干部的忠诚与担当。这份坚守,平凡而有力,朴素而坚定,践行着纪检监察干部的职责使命。
文字 | 苏蓝昕
图片 | 林志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