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2月28日至4月25日,市委巡察一组对中共石狮市财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10月1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压实主体责任,狠抓巡察整改落实
中共石狮市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和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整改工作进行再梳理、再部署、再督办,确保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一)提高政治站位。定期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动态研判整改进展、解决突出问题,形成“主要领导抓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责任股室(单位)具体落实”的闭环责任体系,确保整改工作责任到人、压力到岗。
(二)聚焦问题靶心。紧盯巡察反馈问题清单,逐项细化整改措施71条,压实工作责任。对照整改方案和台账,对立行立改类问题,坚持做到即知即改、限时办结;对整改推进滞后的环节及时督办,紧盯任务完成时限,坚决杜绝整改工作“走过场”“打白条”。
(三)坚持标本兼治。做到“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统一,针对巡察暴露的制度漏洞和管理短板,完善制度规范8项,梳理廉政风险点41项,织密制度笼子,以制度刚性约束防范同类问题反复发生。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泉州市委、石狮市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学懂弄通做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阶段性完成,转入长效整改。一是成立石狮市财税金融资源规划建设国资联合调度工作专班,多次召开收入调度会,持续深化与税务部门、各镇(街道)的协作机制,开展全方位税源摸排与动态监控,围绕重点行业、重点税种强化征管。同时,全面梳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等常规性项目,依法加强各类罚没收入的规范管理。二是2025年财政总收入63.32亿元,其中一次性收入12.27亿元,占比19.37%,较2023年度下降了23.52个百分点。三是2025年财政总收入、地方级收入税性比为80.1%和68.5%,分别比2023年提高了14.5个、16.4个百分点,收入结构质量持续优化。
(2)针对清理消化财政暂付性款项乏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全面摸排建立台账。定期梳理暂付款规模,建立工作台账,划定清理优先等级。二是分类施策消化存量。通过统筹各类资金、综合运用多元化清收手段等,依法依规推进暂付款清理工作,切实减少存量规模。三是疏堵结合严控增量。严格控制暂付款审批权限,强化预算刚性约束,规范财政资金拨付流程,避免新增暂付款。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暂付款消化目标为“2028年末全市暂付款余额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之和的5%以内”,按我市报送省厅的暂付款消化计划,2025年度我市暂付款余额应控制在10.98亿元以内。截至2025年12月底,我市暂付款余额为9.04亿元,与2023年底相比消化3.47亿元,超额完成省财政厅暂付款消化计划1.94亿元。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尚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防范化解风险能力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加大金融风险防控化解力度,“一企一策”帮助企业缓解资金链困难。2025年以来累计为银企出具协调函、会议纪要及向泉州请示件等14份,如协调银行通过展期方式避免贷款进入不良状态,及时有效化解潜在金融风险。截至2025年12月底,累计处置不良贷款9.48亿元,不良率降至0.59%,完成泉州市下达的年末不良率低于0.74%的目标。
(2)针对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作为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协同政策主管部门不定期在公众号、泉州市惠企直达兑现平台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巡察反馈以来,在“石狮财政”、“金融服务中心”公众号宣传惠企政策11篇,在泉州市惠企直达兑现平台已上架惠企政策26条。
(3)针对发挥引领指导作用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未完成。一是2025年2月市国企党工委印发《关于修订<石狮市市属国企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通知》(狮委国企〔2025〕9号),进一步细化考核实施程序和完成时限,即“每年4月底前,下达当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表。次年6月底前,市国企党工委牵头成立市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评组,确定考核时间,并组织综合考核。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报市国企党工委审议后予以正式确认,并下发考核结果”。2025年5月开展2024年度国企考核,当年6月份提交市国企党工委研究后下发考核结果,同时督促各集团根据考核结果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强化市属国企季度经营情况跟踪,通知各集团每季度结束后2周内向国有资产发展服务中心报送营收、利润、重点项目进度等关键数据及经营情况,作为优化业绩考核指标参考,确保国企考核结果全面客观。目前已收到三大集团2025年经营情况简报。
3.关于财政服务保障职能尚须加强的问题
(1)针对预算编制不够精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精细化,逐项核实预算项目的资金用途、测算依据、金额标准等。同时进一步细化预算项目,控制股室预留比例,股室预留资金占支出预算比例逐年下降,2025年下降0.9%、2026年预计下降0.76%。二是科学安排预算资金,加快预算下达与执行进度,督促单位加快年度预算执行进度,优先使用结转资金,2025年时花采购项目结转96.99万元、追加173.37万元,截至2025年底,资金支出进度已达100%。
(2)针对资金统筹管理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规范上级资金使用,及时分配下达上级资金,督促各单位加快资金使用进度。2025年11月27日,印发《关于各部门加快上级转移支付及“三保”支出进度的通知》,督促相关单位加快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支付进度,截至2025年11月底,上级资金下达率为97.66%。二是优化资金拨付流程管理。于2023年12月19日拨付市教育局更换教室老旧多媒体设备421.8万元(指标文号:狮财行指〔2023〕354号)。三是印发《石狮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狮财建〔2025〕2号),加强资金统筹,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四是多渠道筹措资金。对适合纳入年初预算的,结合财力情况优先纳入年初预算,市本级年初预算下达各单位1519万元用于为民办实事项目;统筹一般债券额度优先安排用于为民办实事,2025年一般债券安排2050万元用于本级为民办实事项目,占一般债券额度超过30%;对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加强业务指导,提前下达采购指标1114万元,用于项目意向公开。对项目建设类或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等按进度付款的项目,结合财力情况,及时办理资金指标追加,优先批复项目用款计划,加快资金拨付。
(3)针对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事前绩效评估机制。2025年完成一体化事前评估模块的规范优化,实现项目单位线上填报、数据实时上传功能。在各单位线上填报的基础上,对84个项目开展线上事前绩效评价,其中予以支持64个、予以部分支持14个、不支持6个、金额共计28724.07万元,压减771.22万元,并选取1个重点项目开展深度事前绩效评估,已完成该项目资金合理性与项目可行性的审查。二是提升绩效评价全覆盖水平。组织各预算单位对2024年度607个专项项目开展全面绩效自评,涉资135077.82万元,通过自评系统精准掌握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效益,夯实绩效评价基础;同时扩大重点绩效评价金额规模,完成2025年度重点绩效评价,优化项目筛选标准,重点选取200万元以上、社会关注度高、实施影响广的项目开展评价,持续扩大重点评价覆盖范围。三是将政府性融资担保风险资金余额5205.97万元全部转入财政统筹管理,并于2025年12月11日完成销户。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2025年4月11日重新出台《石狮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狮财综〔2025〕5号)。
(2)针对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6月10日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建立学习台账并归档整理学习资料,合理控制集中学习次数,2025年以来共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4次。二是2025年11月14日组织分管领导、中心组学习秘书、办公室经办人员参加市委宣传部举办的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培训班。
(3)针对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11月25日党组会学习《石狮市财政局微信公众号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完善《金融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要求》,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工作,常态化落实“三审三校”,责任到人,对公众号文章末尾加注“三审”人员信息。二是“石狮财政”微信公众号已更新“会计继续教育”栏目链接,撤销“主题教育”栏目。三是已修复系统漏洞。鉴于2025年全年启用泉州市惠企直达兑现平台,已于4月底关停并注销石狮市惠企奖补直达平台。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廉政谈话制度落实打折扣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11月25日党组会组织学习《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工作实施方案》(狮财综〔2023〕9号)《关于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的工作指南》等文件。二是落实分管领导对分管股室(中心)负责人每年开展2次廉政谈话要求,督促局属单位负责人与本单位人员开展廉政谈话,对1名股级调整人员、4名新招录人员开展任前廉政谈话。
(2)针对廉政风险排查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2025年11月5日组织局各股室、局属单位立足岗位职责与业务流程,全面梳理廉政风险点41项,明确风险表现和责任主体,并制定防范措施,形成详实规范的廉政风险点清单。
2.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
(1)针对工作作风有所松懈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提醒谈话;责令其作出书面检讨。二是2025年1月24日印发《石狮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的通知》(狮财预〔2025〕4号),要求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预算管理。三是加强干部培训管理,2025年共安排干部职工参加专业培训25场次,进一步提升干部自身素质和专业能力。
(2)针对主动协调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印发《石狮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泉州市财政局印发<泉州市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指引>的通知》(狮财采〔2025〕6号),引导预算单位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二是加强政策法规宣传。通过上门座谈的方式向市城市管理局、公安局、教育局等部门宣传政策法规;同时利用局公众号转发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答记者问等政策解读内容,提升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意识。三是形成“主动电话沟通+台账登记”机制。对于新送审项目,主动电话咨询仍未补送的,提供电话咨询和技术指导,并出具评审资料预受理告知函,加快评审收件效率。
(3)针对监管职责履行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3月起开展全市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截至12月31日,全市国有资产登记在册总账37.88亿元,同比增长24.12%。二是2025年2月起开展国有资产专项检查,涵盖全市130家行政事业单位,形成《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专项检查工作汇报》。三是旧公安局、武警宿舍楼等6宗资产在2024年10月入账管理,并委托国投集团盘活运营。
3.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费用支出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审核人员学习市直机关办公用茶开支标准及相关采购制度,提升精准把握标准、规范执行流程的能力。二是2025年12月17日对下属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堵塞管理漏洞。
(2)针对财务报销手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对2019年度春节慰问帮扶计生困难户、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困难户、2021年2月至3月局工会支付春节慰问品及评审中心20笔支出补齐财务手续。二是组织局机关、局属单位财务人员学习财经法规,规范报销审核流程,提升财务审核质量。
(3)针对合同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对扫黑除恶宣传服务合同日期进行补签,对局工会生日蛋糕券销售合同补盖工会公章。二是组织局机关、局属单位财务人员学习财经法规、经费报销标准,提高财务审核的准确性和严谨性,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4)针对固定资产管理和采购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以账查物、以物对账,逐项核对资产卡片、财务账目,形成清查台账,对固定资产“一物一标签”黏贴登记,并于2025年10月将两台交换机合计9000元纳入固定资产管理。二是国库支付中心采购指标已调整完毕,目前正在按照集中采购流程进行网上采购复印纸。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1.关于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1)针对抓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未完成。一是持续开展“提作风、敢争先、促攻坚”专项行动,强化干部队伍建设,2025年调整干部4人次(含提拔股级干部1人),推荐晋升职级5人,推荐选树“担当者”2人,优化中层力量配置。建立财会监督人才储备库,已选派11名优秀干部参与巡察工作,提升实战能力。选派1名年轻干部驻村锻炼,新招录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为财政事业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二是集体约谈国库支付中心全体人员,分管局领导带队走访服务单位,发放并收集服务对象征求意见表,结合实际取消不合理限制,规范统一报账口径,同时在国库支付系统滚动通知《2025年起各单位办理国库支付业务不限次数和时间》,邀请市委党校老师作提高工作作风的专题讲课。三是对国库支付中心部分人员进行调岗任免,免去副主任1人、新提任副主任1名,调整1人到二审岗位,充实关键岗位人手力量,进一步提升窗口办事服务效率。
(2)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11月25日印发《石狮市财政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狮财综〔2025〕12号),调整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范围和标准,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二是2025年12月23日组织学习《石狮市财政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落实民主集中制要求,强化依规决策意识。
(3)针对管理制度修订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发布《石狮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狮财规〔2025〕1号),对《石狮市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预、结算审核管理方案(试行)》有效期进行延续,有效期到2027年12月31日。二是会同市住建局根据我市实际对《石狮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规定》重新修订,《石狮市财政局 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石狮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规定的通知》(狮财规〔2025〕2号)于2025年12月25日印发。
2.关于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每月召开支委会,通报巡察反馈支部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对整改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研究整改对策。二是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培训。2025年8月25日参加经济系统党委办组织的党务干部培训;9月22日参加机关党组织书记培训;9月25日参加市委党校组织的2025年机关党务干部示范培训班,提高对党的政策和理论的宣传能力;11月19日组织16名党员参加经济系统党委组织的2025年度党员集中培训班。三是形成学习教育研讨机制,确定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研讨主题,指定研讨发言人做好研讨准备,达到了研讨效果。四是落实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于“七一”期间结合今年学习教育主题开展党课宣讲。五是对存在的问题即知即改,支部存在的问题在2025年组织生活会前向全体党员通报整改情况。六是今年来已开展12次主题党日活动,包括组织党员观看廉政教育影片、党员集体过“政治生日”、参加社区慰问等活动。
(2)针对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局主要领导与其他9名班子成员开展谈话,就落实“一岗双责”、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相关工作进行一对一谈话提醒。二是明确石狮市财政局党支部委员2025年度挂钩联系党员分工及职责;要求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前各挂钩联系委员找每位党员谈心谈话一次。
(3)针对未严格落实党员登记和“三诺”制度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10月13日上午召开支委会,核查党员登记、承诺书签订情况。二是由各挂钩联系委员对未进行党员登记、未签订承诺书的党员进行谈话,明确党员义务和责任,强调党员登记、签订承诺书的意义。三是未进行党员登记的同志已按要求进行补登记,同时抓好2026年党员承诺书签订工作。
3.关于干部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1)针对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11月25日党组会学习《中共石狮市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修订《石狮市财政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增补干部回避相关程序。二是2025年12月23日组织学习财政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则,重点解读新增的干部回避程序,强化依规决策意识。
(2)针对队伍日常管理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责令作出书面检讨说明。二是按规定时限对4名新招录人员进行出入境管理新增备案,对1名退休人员及时进行撤销备案。三是2025年10月28日印发《石狮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狮财综〔2025〕10号),并转发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学习。对在职人员持有证件实行集中管理,及时登记更新证件的办理、上缴、借出、出入境等情况。在新增备案人员到位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出入境管理大队查询该人员是否持有相关证件并及时收缴。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巡察整改成效不明显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对照各单位资产负债表中的“应缴财政款”期末余额数,定期对各单位催缴应缴财政款项,2023年度应缴财政款已全部缴清。二是4个项目均已清理完成。其中2个项目已出具结算评审具结书,1个项目已出具结论书,1个项目根据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退件函(狮财投审综〔2015〕17号)、告知函(狮财投审综〔2025〕32号),未达评审中心收件标准,不属于清理积压件范畴。
2.落实审计整改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主动与宝盖镇政府沟通协调,督促镇政府做好账务处理,及时上缴未使用的土地收储款。目前,前坑村集体用地收储款1703.95万元已全部收回。二是及时通知单位做好请款事项,加快资金拨付。2024年未分配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27亿元,已分配或统筹1.27亿元,分配率100%。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未收到巡察移交的信访件、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针对发挥引领指导作用不足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考核结果因数据统计口径问题核定时间较长,考核结果下发较晚。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结合我市经济及企业发展实际修订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细化指标量化标准与时间节点,在年初精准下达核心考核指标,每年末根据政策变化、市场波动及企业经营实际进行指标优化,聚焦可量化、可即时获取的核心指标价值,明确层级责任,强化考核结果与负责人薪酬、任免的刚性挂钩。二是2026年6月前到各集团开展2025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强化常态化沟通协调与督导检查,动态跟踪考核推进进度,及时纠偏整改,从严核定考核结果,严控4个月核定周期,及时向企业通报考核结果,确保考核结果精准对标、高效落实。
整改时限:2026年6月30日。
(二)针对抓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一是干部梯队多数为事业编制人员,晋升渠道有限,梯队成长落地整体偏慢,一定程度影响了干部进取积极性。二是退休人员逐年增多,局属单位缺编较多,新招事业干部少,补充力量不足。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内部轮岗制度,加大多岗位锻炼,通过轮岗交流或采取竞争上岗方式,提高干部工作积极性。二是结合单位需求和编制情况,积极协调市委编办、人社部门增加事业单位招聘名额,充实财政干部队伍。三是积极创造条件,选派干部到省、泉州市跟班学习,落实石狮市委选派干部驻村任职工作,加强后续联系培养,拓宽干部成长和发展空间,促进全面发展。
整改时限:2026年6月30日。
五、下一步工作重点和计划
市财政局党组将聚焦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整改成果,继续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政治引领,筑牢思想根基。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政治性和严肃性,坚决摒弃“过关”心态,压实主体责任,将巡察整改与财政中心工作、党建工作深度融合,推动巡察整改从“阶段性整改”向“常态化长效化”转变,进一步深化巡察整改工作。
(二)常抓不懈,持续做好整改。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及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事项,加大推进力度,强化跟踪督办,推动全面整改;对长期坚持的事项,紧盯不放、常抓不懈,强化过程跟踪,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见底见效。
(三)建章立制,构建制度屏障。在立足治标推进“当下改”基础上,着眼完善“长久立”的机制建设,重点围绕党的建设、内部管理、业务运行等方面完善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以巡察整改推进财政工作提质增效,为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8710298;通信地址:石狮市公务大厦12楼,邮政编码:362700。
中共石狮市财政局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