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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狮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石狮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 发布时间:2026-07-24 09:00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6月4日至7月1日市委巡察一组对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并于2025年10月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扛牢抓实,多次召开会议,教育动员全体党员干部充分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效的办法,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局两位主任科员任副组长,担负起此次整改的主体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落实工作。先后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会、局务会、巡察整改推进会等会议,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并主动向市委巡察办、巡察组和驻城建系统纪检监察组汇报整改落实情况。

(三)制定整改方案。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一组对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巡察“回头看”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细化工作措施,确定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确保整改任务完成。同时,把落实整改工作和促进城管事业全面发展相结合,推动整改工作切实取得实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落实巡视巡察问题整改主体责任方面

1.针对整改成效不够理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未完成。提升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摒弃“怕得罪人、图省事”的消极思想,以群众诉求为导向,主动破解“投诉—劝导—再投诉”难题;树立法治思维,破除“重劝导、轻处罚”的片面认知,对屡教不改行为依法从严处置,以刚性执法彰显治理决心;增强主动作为意识,打破“被动应对投诉”的惯性,主动分析高频投诉根源,提前防控,从源头减少问题反复。

对问题①:一是制定并印发《关于建立噪声扰民问题信息互通机制的通知》,建立信息互通与协同处置机制,明确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能,实现噪声扰民信息资源共享、执法监管联动、问题闭环管理;二是针对上级通报的扰民重复投诉的问题,及时转发给相关镇(街道),督促镇(街道)强化午、夜间巡查力度,及时制止噪声扰民行为,并对企业开展宣传引导,对相关施工方负责人进行约谈。

对问题②:一是对投诉件处置回访,有效减少了反复投诉的情况,提高群众满意度;二是对重点投诉地加强巡逻次数,更快发现噪音扰民,更及时的处理,主动预防噪音扰民;三是对拒不改正、反复投诉的坚决予以立案处罚,切实提升投诉问题处理力度。

对问题③:2025年11月7日,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委托泉州和益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对布料破碎机进行价格评估;11月12日,泉州和益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价格为12.16万元;12月4日,经局务会研究,以资产评估价格为起拍价,委托福建集英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挂网拍卖;12月25日,福建集英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将布料破碎机进行挂网拍卖;2026年1月2日、1月13日、1月23日,布料破碎机均因无人出价三次流拍。经与市国有资产发展服务中心沟通,可先将布料破碎机进行妥善保管,待找到意向买家后再次进行拍卖。后续,我局将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将“主动作为、闭环管理、精准施策、效益优先”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提升资产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水平,避免造成国有资产的浪费。

2.针对部分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①已加强对应急保障项目的管理,项目经费落实后及时对接签订合同,并做好项目工程量清单、验收材料的归档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石狮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单位采购内部控制制度(试行)》,规范采购程序,加强采购管理。

②组织人员对《石狮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开展学习。对公园管理房用途、用电情况进行摸排,保证公园管理房及用电仅用于保障公园日常管理,不做其他用途。已完成资产清查,并对公园管理房进行测量和资产评估,正在进行资产入账;财务资金管理系统、数据库及垃圾处理费征收系统已于2025年9月26日登记入账。

③一是重新梳理项目结算相关内业资料及相关票据。二是与负责该两项目结算工作的第三方服务单位对接,重新复核原结算审核报告书,重点对税费调整事项进行重新审核:根据财务部税务总局2023年第19号文《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对小微企业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另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关于《增值税税率结算审核是否按实调整的问题》相关回复,项目合同中未明确约定的,原则上不应违背项目合同对综合单价进行调整。确要调整的,按简易计税法计算,重新调整后①2023—2024年市政设施日常维护项目核减税金10.207964万元,②农村公路养护项目核减税金14.5447万元。现该两项目尚有尾款未支付,需核减税金待尾款资金下达后予以扣除。三是组织项目业务人员、第三方结算单位就税费问题进行专项研究探讨;结合单位业务会议就税率审核把关等事项进行提醒。四是对维护项目新开具的票据认真核对,确保与预算编制税率一致。五是将核对预算编制税率与过程发票税率一致性作为结算审核必查项。

(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等重要指示精神方面

1.针对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检查质量,通过邀请燃气行业专家或市级主管部门业务骨干,联合部门执法等形式开展安全专项检查6次,聚焦燃气企业重大安全隐患,重点复核前期疏漏的电气线路、阀门接口、入户安检等关键环节,确保排查无死角,2025年以来累计整治一般隐患232项、重大隐患14项,现均已整改闭环。二是开展重大隐患排查业务培训3次,共参与150人次,重在指导检查人员及燃气企业提升隐患识别能力,深入排查重大安全隐患。同时,严厉查处燃气企业在违规存放、入户安检、气瓶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5起,累计罚款6.3万元,并通过电子媒介曝光典型案例。三是督促燃气企业加强自查。利用省住建厅“安全工作平台”,对照标准及检查表要求,每月开展场站、供应站点自查自纠,企业负责人、安全人员、现场操作人员全员参与排查211人次,累计排查并整治隐患问题151项(其中重大隐患5项)。

2.针对园林绿化管养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前期介入。后续对各镇、街道以及国投集团、产投集团有移交我单位的项目,将积极介入前期工作,在设计阶段了解设计意图、绿化品种、土壤改良等,并提出专业的指导意见。施工阶段与建设单位及时沟通,做好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工作。二是持续关注施工完成后绿化养护情况,确保绿化养护符合移交要求。对于宝盖镇目前尚有施工单位养护的项目,如位于石泉二路旁互通口北侧的口袋公园对接整改后进行移交;对于已荒废无施工单位养护的口袋公园,我单位协调龙马公司介入整改,并按现状苗木进行移交。

3.针对环卫工人工资发放审核把关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对2025年6-11月份龙马公司环卫工人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核查,督促能办卡的环卫工人尽量办卡,针对无法办卡的环卫工人设立工资代发流程。实行事前备案,并不定期对龙马公司的发放记录与凭证进行抽查,目前报备7人,代发7人,

工资均有实际发放到环卫工人手中。

(三)优化营商环境方面

1.针对政务服务需提质增效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我局制定并出台《石狮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工作流程的通知》,并对行政审批流程进行重塑,各业务分管领导对职责范围内的申请作出审批决定,办理各类政务服务申请也切实做到“收件即受理”,杜绝“体外循环”问题再次发生。2025年6月至2025年12月,我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共办结各类申请456件。派驻纪检监察组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查处。下阶段,我局将立足巩固整改成效,持续细致查摆政务服务相关环节,及时解决痛点难点问题,积极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等改革工作,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2.针对重点排水户排水许可证办理进度滞后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加强工作专班,协调市政府督察室和相关职能部门强化督促推进;将办证权限下放到两镇两街道,方便企业统一办证;要求镇(街道)倒排计划抓进度,专班定期进行督导。至2025年12月31日,应办理的1086户已全部完成办理,完成泉州下达的目标任务。(我市原需办证重点排水户户数1205户,其中免办41户,78户因户名变更为个人、倒闭、搬迁、无组织机构代码、不属于城市重点排水户等原因不用办理。)

(四)工程采购项目监管方面

1.针对采购项目招投标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业务人员专项培训。已于2025年8月15日上午组织召开政府采购项目专业知识培训会,全面提升业务经办人员履职能力,严格履行招标程序组织开展采购、招标等监管知识学习。二是强化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出台《石狮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单位采购内部控制制度(试行)》,后续新增项目招标文件方案报中心办公会研究,审慎审查招标文件细则等内容,严格对照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等政府采购文件进行自我审查,审定通过后按程序实施,确保项目采购合法合规。

针对问题②: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周边县市沟通了解检测项目单价事宜,为后续同类项目合理单价提供参考。组织采购人员进行培训,严格落实招投标工作的各个环节。在市政新项目预算编制工作,要求预算单位对于需市场询价的分项征集不低于5家具备相应资质供应商的有效报价,并对询价资料进行记录存档,确保单价的合理性与合规性,为项目预算的精准编制奠定基础。

针对问题③:已于6月20日变更项目技术负责人;对相关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进行了深刻严肃的批评教育,要求相关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加强采购业务领域知识的学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严格执行《石狮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单位采购内部控制制度(试行》,并在今后的采购项目中强化过程监管及监督。

2.针对垃圾处理项目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未完成。一是鸿峰公司已将未提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年报、半年报、日常运行记录表等BOT协议约定记录提供至我局。我局加强对鸿峰公司的监管,要求严格按协议执行,定期提供相关报告。二是已函告鸿峰公司,并与环保局进行沟通。经核实鸿峰公司具备处置工业垃圾与工业污泥的资质,后续拟将垃圾接收范围、来源、审批流程等纳入BOT特许经营协议谈判工作内容中。石狮市垃圾综合处理厂BOT特许经营协议谈判工作正在进行中,BOT协议谈判法律顾问已完成初步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目前正在对石狮市垃圾综合处理厂提级改造项目进行建设决算审计(财审)。三是鸿峰公司已于5月21日退回多计飞灰固化处置费用41106.76元,同时将鸿峰公司地磅数据并入我局地磅系统中,明确双方垃圾比例,确保飞灰处置费用按照各自实际比例分担。四是已于2025年6月建成废旧矿区生态修复示范项目(一期)截洪沟及雨水导排系统,有效阻止周边地势高点雨水流入库区,并将未与飞灰固化物接触的雨水直接抽排至市政污水管网,目前该项目已实现雨污分流。

3.针对内控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出台《石狮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单位采购内部控制制度(试行)》,对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制定采购内控要求,规定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达到或超过限额标准的实行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未达到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包括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以外)按规定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采购或由自行采购。二是统一采购方式标准,规定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达到或超过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项目,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达到或超过限额标准且在公开招标金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经随机抽取的代理机构或指定代理机构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询价等方式采购;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在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按规定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采购,或组织自行采购,后续我局将严格按照该制度执行。三是2025年8月11日召开党组扩大会,会上强调各股室、下属单位必须严格开展政府采购行为,做到政府采购各流程依法合规;2025年9月29日局务会上对《石狮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单位采购内部控制制度(试行)》进行逐条逐项详细解读,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强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规范单位采购行为,自觉加强采购活动的内部监督,确保采购活动规范进行。

(五)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

1.针对执法不规范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执法程序,强化源头规范。针对类似冻结房产、停水停电停气等重大执法行为,建立内部法制审核前置机制,防范程序瑕疵与执法风险。二是压实执法责任,推动积案化解,实行“一案一策”专项治理。三是优化响应机制,提升处置效率。健全投诉举报快速响应流程,明确各类违法情形到场处置时限,特别是正在实施的违建行为须在接报后24小时内现场核查并采取制止措施,对执法各环节实行督办与超时预警,确保问题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四是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聚焦程序合规、响应及时、处置精准三大重点,通过集中培训、案例研讨、现场实操等方式,提升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健全执法全过程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要求,对重大执法行为全面推行法制审核前置与全过程记录,杜绝越权执法、程序简化等问题;建立“执法+服务”联动机制,推行“事前宣传引导、事中规范执法、事后跟踪回访”模式,提升群众对执法工作的理解与配合度。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已经对相关辖区中队长进行谈话提醒,要求深刻反思执法乱作为、不作为、不及时问题背后的责任缺失与作风短板,牢固树立“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执法理念,组织涉事执法人员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结合典型案例深入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等法规制度,对再次出现执法失范行为的,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切实做到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六是加强对违章建筑的处置。对问题②:将府东一号一户违建纳入日常监管,该户楼顶违建围墙保持拆除后状态,未进行修补,楼顶现状处于互通状态,现场未发现堵塞消防通道;已对金丘阳光城一户天台违建完成权属认定,冻结相关产权,纳入日常巡查监管,目前未再接到相关投诉。对问题③:针对世茂摩天城涉事高层违建,因位于高层,拆除存在安全风险,已优先依法冻结该房产产权,限制交易过户,同时加强现场巡查管控,严控新增违建。

2.针对案件台账登记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执法二大队已补充建立了《违法占地巡查台账》,并完善《违法占地线索函台账》,形成了违法占地全覆盖台账。二是规范登记标准,严格执行“一线索一登记”。已细化违建案件登记规则,明确同一函件涉及多处房产的,须在台账中逐项分列、完整记录。一大队《违法建设线索登记台账》明确了线索来源、受理时间、问题详情、是否立案、处置结果、处置情况等内容,同一函件涉及多处房产的,均在台账中逐项分列、完整记录;二大队《违法占地巡查台账》中明确了日期、时间、地点、巡查/活动内容、巡查结果等,《违法占地线索函台账》中明确了收文日期、来文单位、文号、文件标题、办理情况等内容。三是由局法规股、执法一大队法制股专人负责案件台账每月比对校验,避免登记不完整不规范的情况。根据2025年12月《违法建设线索登记台账》与《暂缓办理房产手续(冻结)登记表》不同台账间数据的比对校验结果,台账之间未存在差异情况,各类台账数据均一致、能够相互印证。

(六)财经制度执行方面

1.针对专项资金长期未清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针对问题①,组织财务、业务部门相关人员集中学习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财政资金管理、预算绩效管理等最新政策文件,强调专项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对长期未清的专项资金进行核查,逐笔核实资金性质、来源、余额等,根据清查结果制定清理方案,目前已将结余专项资金上缴国库;三是通过整改,项目负责人的资金绩效意识和责任意识显著增强,项目执行进度加快,资金沉淀率下降,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2025年12月4日已将结余专项资金上缴。针对问题②,已对长期未清的专项资金进行核查,逐笔核实资金性质、来源、余额等,2025年12月4日已将结余专项资金上缴国库,后续将加快项目执行进度,降低资金沉淀率,有效提高财资金使用效率。

2.针对财经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已全面落实国家关于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员工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建立健全系统完善的公车维修审批制度,严格实行分级审批和事前报备机制,确保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的合规性。

(七)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针对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已重新出台《中共石狮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工作规则》,明确了5万元以上大额资金须上会审议的原则,并科学界定常规运营费用及已决议事项后续执行等例外情形,从制度源头规范了决策流程,巩固了整改长效机制。二是于2025年11月13日局务会上对重新出台的《中共石狮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工作规则》进行集中学习,强调各股室、下属单位大额资金支出必须严格遵循党组工作规则。三是补全党组会议记录,2024年7月2日、2024年7月22日党组会议记录均已补全,今后将按时准确进行党组会议记录。

2.针对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明确要求将学习党的创新理论、重要决策部署及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确保第一时间组织学习、研讨与落实;规范议题设置,会前对照要求拟定议题顺序,将相关理论学习议题前置,确保符合“第一议题”制度要求。二是强化政治引领意识,深刻认识到党组织建设是管方向、保大局的根本保障,将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规范大队支部班子建设作为重要政治责任,以坚定的政治自觉筑牢党建根基,确保执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推进。围绕中心工作重点、难点,将沟通经验分享、拆违建难题等业务内容纳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推动党建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已于2025年12月19日按规范召开党员大会,完成支部委员补选。

3.针对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强化政治纪律和规矩意识,深刻认识到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是党性锤炼不到位的体现,摒弃“重执法业务、轻党建规范”的倾向,把严肃组织生活、规范党务工作作为党员干部的基本政治责任,以思想自觉推动行动自觉。二是立行立改补短板。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相关规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承诺、组织生活会、党员登记等工作,做到台账规范齐全,明确组织生活会前必须完成全覆盖谈心谈话和专题学习研讨,要求选票填写必须完整规范,杜绝只勾选“优秀”等敷衍行为。三是举一反三建长效,依托系统党委定期开展党务工作自查互查,及时纠偏,杜绝出现不规范问题。

4.针对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常态化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对党员干部的轻微违纪行为及时进行处理,严防“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二是加强警示教育。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通报典型案例、讲授廉政党课等多种形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全年共召开警示教育大会3次,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4场次,观看警示教育片4部。三是加强党纪法规宣传。通过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短信等渠道,宣传党纪法规知识,发布廉政信息和警示案例,提高党员干部的遵规守纪意识。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反映,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对11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批评教育6人,谈话提醒2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针对整改成效不够理想的问题

1、个别闲置资产处置不彻底。

未完成整改原因:三次挂网拍卖均因无人出价流拍。

下一步整改措施:经与市国有资产发展服务中心沟通,可先将布料破碎机进行妥善保管,待找到意向买家后再次进行拍卖。

整改时限:按时序推进。

(二)针对垃圾处理项目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2.2022—2024年,存在擅自接收工业垃圾与工业污泥情况,超出BOT协议范围。

未完成整改原因:正在推进BOT特许经营协议谈判。

下一步整改措施:拟将超BOT协议范围外接收垃圾事项列入BOT特许经营协议谈判范畴。

整改时限:按时序推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3033879;通信地址:石狮市宝盖镇濠江路保安大厦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邮政编码:362700;电子邮箱:sssxzzf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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